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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卦

周易集解作者:李鼎祚發布:一葉知秋

2020-10-15 21:38

坤下坎上。比:吉。

解疏
虞翻曰:師二上之五,得位,眾陰順從,比而輔之,故吉。與大有旁通。
【子夏傳】曰:地得水而柔,水得土而流,比之象也。夫凶者生乎乖爭,今既親比,故云『比吉』也

原筮元永貞,無咎。不寧方來,後夫凶。

解疏
干寶曰:比者,坤之歸魂也。亦世於七月,而息來在已。去陰居陽,承乾之命,義與師同也。原,卜也。【周禮】三卜,一曰原兆。砷德變化,反歸其所,四方既同,萬國既親,故曰比吉。考之蓍龜,以謀王業,大相東土,卜惟洛食,遂乃定鼎郟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德善長於兆民,戩祿永於被業,故曰原筮元永貞。逆取順守。居安如危,故曰無咎。天下歸德,不唯一方,故曰不寧方來。後服之夫,違夭失人,必災其身故曰後夫凶也。

【彖】曰:比,吉也。比輔也。下順從也。

解疏
崔憬曰:下比於上,是下順也。

原筮元永貞,無咎,以剛中也。

解疏
蜀才曰:此本師卦。


六五降二,九二升五,剛往得中,為比之主。故能原究筮道,以求長正,而『無咎』矣。

不寧方來,上下應也。

解疏
虞翻曰:水性流動,故不寧。坤陰為方,上下應之,故方來也。

後夫凶,

解疏
虞翻曰:後謂上,夫謂五也。坎為後,艮為背。上位在背後,無應乘陽,故後夫凶也。

其道窮也。

解疏
荀爽曰:後夫謂上六。逆禮乘陽,不比聖王,其義當誅,故其道窮凶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

解疏
何宴曰:水性潤下,今在地上,更相浸潤,比之義也。

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解疏
虞翻曰:先王謂五。初陽已復。震為建,為諸侯。坤為萬國,為腹,坎為心。腹心親比,故『以建萬國,親諸侯』。【詩】曰:公侯腹心,是其義也。

初六:有孚比之,無咎。

解疏
虞翻曰:孚謂五。初失位,變來得正,故無咎也。
荀爽曰:初在應外,以喻殊俗,聖王之信,光被四表。絕域殊俗,皆來親比,故無咎也。

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

解疏
虞翻曰:坤器為缶。坎水流坤。初動成屯。屯者,盈也,故盈缶。終變得正,故終來有它吉。在內稱來也。

【象】曰:比之初六,有它吉也。

解疏
荀爽曰:缶者應內,以喻中國。孚既盈滿中國,終來及初,非應,故曰它也。【象】云:『有它吉』者,謂信及非應,然後吉也。

六二:比之自內,貞吉。

解疏
干寶曰:二在坤中。坤,國之象也。得位應五,而體寬大,君樂民人自得之象也,故曰『比之自內,貞吉』矣。

【象】曰:比之自內,不自失也。

解疏
崔憬曰:自內而比,不失已親也。

六三:比之匪人。

解疏
虞翻曰:匪,非也,失位無應,三又多凶,體剝傷象,弒父弒君,故曰匪人。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傷乎。

解疏
干寶曰:六三乙卯,坤之鬼吏。要比之家,有土之君也。周為木德,卯為木辰,同姓之國也。爻失其位,辰體陰賊,管蔡之象也。比建萬國,唯去此人。故曰『比之匪人』,不亦傷王政也。

六四:外比之,貞吉。

解疏
虞翻曰:在外體,故稱外。得位比賢,故貞吉也。

【象】曰:外比於賢,以從上也。

解疏
干寶曰:四為三公,在比之家,而得其位。上比聖主,下御列國,方伯之象也。能外親九服,賢德之君,務宣上志,綏萬邦也。故曰『外比於賢,以從上也』。

九五:顯比。

解疏
虞翻曰:五貴多功,得位正中,初三以變體重明,故顯比。謂顯諸仁也。

王用三驅,失前禽,

解疏
虞翻曰:坎五稱王。三驅,謂驅下三陰,不及於初,故失前禽。謂初已變成震,震為鹿,為驚走,鹿之斯奔,則『失前禽』也。

邑人不戒,吉。

解疏
虞翻曰:坤為邑師,震為人師。時坤虛無君,使師二上居五中,故不誡吉也。

【象】曰:顯比之吉,位正中也。

解疏
虞翻曰:謂離象明。正上中也。

舍逆取順,失前禽也。

解疏
虞翻曰:背上六,故舍逆。據三陰,故取順。不及初,故失前禽。

邑人不戒,上使中也。

解疏
虞翻曰:謂二,使師二上居五中。

上六:比之無首,凶。

解疏
荀爽曰:陽欲無首,陰以大終。陰而無首,不以大終。故凶也。
虞翻曰:首,始也。陰道無成,而代有終,『無首,凶』。

【象】曰:比之無首,無所終也。

解疏
虞翻曰:迷失道,故無所終也。

【序卦】曰: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

解疏
崔憬曰:下順從而上下應之,則有所畜矣。
韓康伯曰:由比而畜,故曰小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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