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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卦

周易集解作者:李鼎祚發布:一葉知秋

2020-10-15 21:34

乾下坎上。需:有孚,光亨,貞吉。

解疏
虞翻曰:大壯四之五。孚謂五。離日爲光。四之五,得位正中。故光亨。『貞吉』,謂『壯於大輿之輻也』。

利涉大川。

解疏
何妥曰:大川者,大難也。須之待時,本欲涉難,既能以信而待,故可以『利涉大川』矣。

【彖】曰:需,須也。險在前也,

解疏
何妥曰:此明得名由於坎也。坎爲險也。有險在前,不可妄涉,故須待時然後動也。

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

解疏
侯果曰:乾體剛健,遇險能通,險不能險,義不窮也。

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

解疏
蜀才曰:此本大壯卦。


六五降四,有孚,光亨,貞吉。九四升五,位乎天位,以正中也。

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解疏
虞翻曰:謂二失位,變而涉坎,坎爲大川。得位應五,故利涉大川。五多功,故往有功也。

【象】曰:雲上於天,需。

解疏
宋衷曰:雲上於天,須時而降也。

君子以飲食宴樂。

解疏
虞翻曰:君子謂干。坎水兌口。水流入口爲飲。二失位,變體噬嗑,爲食,故以飲食。陽在內,稱宴。大壯,震爲樂,故宴樂也。

初九:需於郊,利用恆,無咎。

解疏
干寶曰:郊,干坎之際也。既已受命,進道北郊,未可以進,故曰需於郊。處不避污,出不辭難,臣之常節也。得位有應,故曰利用恆。雖小稽留,終於必達,故曰無咎。

【象】曰:需於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恆無咎,未失常也。

解疏
王弼曰:居需之時,最遠於險;能抑其進,不犯難行;雖不應幾,可以保常,故無咎。

九二:需於沙,小有言,終吉。

解疏
虞翻曰:沙謂五。水中之陽稱沙也。二變之陰,稱小。大壯震爲言,兌爲口。四之五,震象半見,故小有言。二變應之,故終吉。

【象】曰:需於沙,衍在中也。

解疏
虞翻曰:衍,流也。中謂五也。
荀爽曰:二應於五,水中之剛,故曰沙。知前有沙漠。而不進也。體干處和,美德優衍在中,而不進也。

雖小有言,以吉終也。

解疏
荀爽曰:二與四同功,而三據之,故小有言。干雖在下,終當升上,二當居五,故終吉也。

九三:需於泥,致寇至。

解疏
荀爽曰:親與坎接,故稱泥。須止不進,不取於四,不致寇害。

【象】曰:需於泥,災在外也。

解疏
崔憬曰:泥近乎外者也。三逼於坎,坎爲險盜,故致寇至。是災在外也。

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

解疏
虞翻曰:離爲戎,干爲敬。陰消至五遁,臣將弒君。四上壯坤,故敬慎不敗。

六四:需於血,出自穴。

解疏
案:六四體坎。坎爲雲,又爲血卦。血以喻陰。陰體卑弱,宜順從陽,故曰需於血。
【九家易】曰:雲從地出,上升於天。自地出者,莫不由穴。故曰『需於血,出自穴』也。

【象】曰:需於血,順以聽也。

解疏
王弼曰:穴者,陰之路也。四處坎始,居穴者也。九三剛進,四不能距,見侵則避,順以聽命也。
【九家易】曰:雲欲升天,須時當降。順以聽五,五爲天也。

九五:需於酒食,貞吉。

解疏
荀爽曰:五互離,坎水在火上,酒食之象。需者,飲食之道。故坎在需家,爲酒食也。雲鬚時欲降,干須時當升。五有剛德,處中居正。故能帥群陰,舉坎以降。陽能正居其所,則吉。故曰需於酒食也。

【象】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解疏
【九家易】曰:謂干二當升五,正位者也。
盧氏曰:沈湎則凶,中正則吉也。

上六:入於穴,

解疏
荀爽曰:需道已終,雲當下入穴也。雲上升極,則降而爲雨,故【詩】云:朝躋於西,崇朝其雨,則還入地,故曰入於穴。雲雨入地,則下三陽動而自至者也。

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解疏
荀爽曰:三人,謂下三陽也。須時當升,非有召者,故曰不速之客焉。干升在上,君位以定;坎降在下,當循臣職。故敬之終吉也。

【象】曰: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大失也。

解疏
荀爽曰:上降居三,雖不當位,承陽有實,故終吉,無『大失』矣。

【序卦】曰: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也。

解疏
鄭玄曰:訟,猶爭也,言飲食之會恆多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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