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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洪楊之亂

國史大綱作者:錢穆發布:一葉知秋

2020-10-12 22:45

洪、楊先起,亦以『官逼民反』、『天厭滿清』、『朱明再興』等語為號。農民騷動主因,必由於吏治之不良,再促成之於饑荒。在官逼民變的實況下,回憶到民族的舊恨,這是清中葉以後變亂的共通現象。饑荒可以促動農民,卻不能把農民組織起來,要臨時組織農民,便常賴於宗教。

秦末東方革命,皆有貴族勢力主持,故變亂最像樣,有規模。西漢末,如光武以宗室起事,然其先綠林、赤眉等皆饑民集為草盜而已。故騷擾之時期長,社會元氣損失大,而成事不易。東漢末年始有黃巾,為民間以宗教結合起事之始。直至清代,十之七不得不賴於宗教之號召。洪亮吉【征邪教疏】:『楚、蜀之民,始則惑於白蓮、天主、八卦等教,欲以祈福,繼因受地方官挾制萬端,又以黔省苗氛不靖,派及數省,賦外加賦,橫求無藝,忿不思患,欲借起事以避禍。邪教起事之由如此。』

為要在短期唱亂而臨時興起的宗教,決無好內容。這是農民革命自身一個致命傷。明太祖其先屬於韓林兒,亦以白蓮教號召,其後能完全一變為民族的立場,實為明室成事主因。

因中國疆域之廣,饑荒炎歉,只能占大地之一角。而且饑荒有其自然限制,一兩年後,情形即變。因一時一地的饑荒而激動變亂,要想乘機擴大延長,勢必採用一種流動的恐怖政策,裹脅良民,使他們無家可安,無產可依,只有追隨著變亂的勢力,這便是所渭『流寇』。最著者如唐末之黃巢,明末之張獻忠、李自成。這一種變亂,騷擾區域愈大,虐殺愈烈,則裹脅愈多。然而到底違逆民意,依然成為其自身的又一種致命傷。元末群雄並起,則不須為流寇,此亦見元代政治之普遍黑暗。

用邪教的煽惑起事,用流動的騷擾展開,這是安靜散漫的農民所以能走上長期叛變的兩條路子。可惜這兩條路子,開始便已註定農民革命的命運,使他們只能破壞,不能成功,除非中途能自己改變。

洪、楊起事的第一因,在其有一種宗教性之煽惑,而將來所以招惹各方面反對,限制其成功,而逼到失敗路上去的,便是這一種宗教。

洪、楊因地理的關係,洪秀全廣東花縣人,先由嘉應州客民移去。開始附會採用西洋的耶教。洪秀全『天父、天兄』的造托,一面攫到廣西深山中愚民的擁戴,一面卻引起傳統的讀書人之反感。

忠王李秀成【供狀】謂:『天王常在深山內藏,密教世人敬拜上帝。亦有讀書明白之士子不從,從者俱是農夫寒苦之家,積歲成眾。知欲立國深遠圖者,皆東王楊秀清、西王蕭朝貴、南王馮雲山、北王韋昌輝、翼王石達開、天官丞相秦日昌六人。除此未有人知道天王欲立江山之事。自教人拜上帝之後,數年未見動靜。至道光二十七、八年上下,廣西賊盜四起,擾亂城鎮。各居戶多有團練,與拜上帝之人,兩有分別。拜上帝人與拜上帝一夥,團練與團練一夥,各自爭氣,各自逞強,因而逼起。』

其起事既利用上帝之團結,其擴大依然是恐怖裹脅政策的效用。

李秀成【供狀】云:『凡是拜上帝之家,房屋俱要放火燒了。寒家無食,故而從他。鄉下之人,不知道路,行百十里外,不悉回頭,後又有追兵。』這是農民決意叛變從事革命之真供狀。

然而他們已與乾嘉以來屢次的變亂不同,他們能在中國近代史上留下一更重大的影響,正因他們能明白揭舉出種族革命的旗號。

太平天國二年,有【奉天討胡檄】,謂:『滿洲之眾不過十數萬,而我中國之眾不下五千餘萬。以五千餘萬之眾,受制十萬,亦孔之丑矣。』當時洪、楊提出種族觀念,實為制勝清政府一個最有利之口。又廣東有三合會,流行於南洋、珠江流域一帶。洪王告人,謂:『三合會之目的,在反清復明。其會組織在康熙朝,目的亦可謂適當。然至今二百年,今日反清可也,復明未見其是。吾既恢復舊山河,不可不建立新朝。』可見民族舊恨,明清之際已往的歷史,數百年來流傳民間,未嘗熄滅。惟洪、楊之起,似乎只可謂利用此種民間心理,而非純由此發動。所以雖在美、法革命之後,洪、楊諸人依然不脫以前帝王思想之舊習。他們只知援用西方耶教粗跡牢籠愚民,卻沒有根據西方民主精神來創建新基。此雖似責備洪、楊太苛,然彼輩自始即着意在憑藉宗教,並未能更注意到革命政體,這不能不說亦是他們一弱點。

他們在政制上及軍事上,亦略有規模。

洪、楊官制,王分四等,侯第五等,其次六官丞相、天、地、春、夏、秋、冬殿前檢點、殿前指揮、將軍、總制、監軍、軍帥、領一萬二千五百人,轄五師。師帥、轄五旅旅帥、轄五卒長卒長、各分領百人,轄四兩司馬兩司馬,領伍長五人,卒二十人,共二十五人。共十六等。又自檢點以下至兩司馬,皆有職司名目。其制大抵分朝內、軍中、守土三途。朝內官如掌朝、掌率、尚書、僕射、承宣、侍衛、左右史之類,名目繁多,日新月異。軍中官為總制、監軍以下。凡攻城略地,常以國宗當指丞相以上有爵者。或丞相領軍。而練士卒,分隊伍,屯營結墾,接陣進師皆責成軍帥。由監軍、總制上達於領兵大帥,以取決焉。守土官為郡總制,州、縣監軍,鄉軍帥、師帥、旅帥、卒長、兩司馬。凡地方獄訟錢糧,由軍帥、監軍區畫,而取成於總制,民事之重,皆得決之。自都金陵,分克府、廳、州、縣,即其地分軍,立軍帥以下各官,而統於監軍,鎮以總制。軍帥以下至兩司馬為鄉官,以其鄉人為之。軍帥兼理軍民之政,師帥以下,以次相承如軍制。又有女官、女兵。總計男、女官三十餘萬,女兵十萬。其行軍陣法有四:曰牽陣法、螃蟹陣、百鳥陣、伏地陣。又立水營,則未經訓練,不能作戰。蓋洪、楊初起,其治軍有規劃,有組織。及到達金陵,即已志驕氣盈,不能再有所改進,乃即以軍職為民司。又踞長江之險,而徒仗掠奪民船,不再精練水軍,宜其致敗也。

在政治上亦有幾點比較純樸的理想,如天朝田畝制度等是。

天朝田畝制度,分田為九等。各按家口多寡不論男女以行分田。凡天下田,男女同耕,此處不足則遷彼處。凡天下田,豐荒相通,此處荒則移彼豐處,以賑此荒處,務使天下共享天父上主皇上帝大福。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無處不均勻,無人不飽暖。凡當收成時,兩司馬督伍長除足其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則歸國庫,凡麥、豆、麻、布、帛、雞、犬各物及銀、錢亦然。蓋天下皆是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大家,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歸上主,則主有所運用,處處平勻,人人飽暖矣。凡天下每一人有妻、子、女約三、四口,或五、六、七、八、九口,則出一人為兵。其餘鰥、寡、孤、獨、廢疾免役,頒國庫以養。二十五家中設國庫一,禮拜堂一,兩司馬居之。凡二十五家中所有婚娶、彌月喜事,俱用國庫。但有限式,不得多用一錢,通天下皆一式。凡二十五家中陶、冶、木、石等匠,俱用伍長及伍卒為之,農隙治事。其二十五家中童子,俱日至禮拜堂,兩司馬教讀聖書。凡禮拜日,伍長各率男、婦至禮拜堂,分別男行、女行,講聽道理,頂贊祭奠天父上主皇上帝焉。爭訟則兩造俱訴於兩司馬,不服更訴之卒長,以此達於軍帥。凡天下官民總遵十款天條,及盡忠報國者,由卑升至高,世世官爵。或違犯十款天條,及逆命令受賄弄弊者,由高貶至卑,黜為農。凡天下每歲一舉,以補諸官之缺。凡天下諸官,三歲一升黜,以示天朝之公。保舉之法,先由伍卒之中,查其遵守條命及力農者,兩司馬申之卒長,以次經歷各上司以達於天王。

他們並禁纏足,禁買賣奴婢,禁娼妓,禁畜妾,禁吸鴉片。他們有一部分確是代表着農民素樸的要求。然而一到南京,距離事業的成功尚遠,而內部便禁不住內訌起來。

南王馮雲山死於全州,西王蕭朝貴死於長沙。抵南京後,大權均操於東王楊秀清,專擅甚過。北王韋昌輝、翼王石達開同謀殺秀清。初議殺東王一人,乃北王盡殺東王統下親戚、屬員、文武、大小、男婦,盡行殺淨。翼王怒之,復殺北王。洪秀全乃專用安、福二王。安王乃秀全長兄洪仁發,福王乃秀全次兄洪仁達。自此眾情離叛,翼王一去不返。時為咸豐二年事。洪、楊之敗,已定於此時。

他們前後倡亂十五年,踞金陵十二年,蹂躪及十六省,淪陷六百餘城。然而到底沒有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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