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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黃河與北方之水患

國史大綱作者:錢穆發布:一葉知秋

2020-10-12 18:04

第三十九章 南北經濟文化之轉移〔中〕

中國社會經濟文化之重心,何以有自北移南之傾向,此事論者不一。

或疑北方氣候,古代較溫暖,以後逐漸寒冷。此屬據謂古代北方多竹及水稻,而後代之北方竹、稻均少,惟此亦可由於雨量及地土之水分等而異,不必為氣候之轉變。且古代即程江南之江南之枬、梓、竹箭,竹盛於南,自古已然。後代北方亦未嘗不產竹。杜甫秦州雜詩,詠竹已三見。金章宗明昌三年,定司竹監歲采入破竹五十萬竿,春、秋兩次輸都水監備河防。元河南、懷孟,陝西京兆、鳳翔,皆有在官竹園,掌於司竹監,發賣皆給引至一萬道。〔至元四年。〕民間住宅內外,竹不成畝,本主自用外,貨賣依例抽分。明代通州、蘆溝、真定等處,皆設抽分竹木局。此皆黃河流域依然產竹之證,直至近時猶然。至稻田,苟有水利即可得。今北方有水虛即可有稻田,是其證。如宋代洛陽以牡丹名,今牡丹轉盛於北平,此是人事,不關氣候。觀月令、豳風及古今詩人歌詠,未見北方氣候有顯著或嚴重之變化。

或疑北方雨量古代較多,以後逐漸減退。此層亦以農田水利及土地性質逐步後退推想。然北方之水患,後盛於前,不應雨量轉為前多於後。

或疑北方民族血統,後代混雜漸多,故見退步。此層亦出臆測。唐代為中國史上之極盛期,唐代北方人已多混血,何以轉較東漢以下為盛?南方先有夷僚蠻俚,北方人避難來南,未見不有混合。

以上諸說,均無切證。

或疑黃河為中國水患,長江為中國之利。此層就歷史言,亦似適得其反。

一、黃河與北方之水患

殷代的文化,孕育長成於黃河之下流。

湯居亳,距河尚遠。其後渡河而北,乃昵就黃河,非畏避。故仲丁遷隞,河亶甲居相、祖乙居耿,殷之都城,始終近河。

自盤庚至紂二百餘年的殷墟,南距朝歌,北據邯鄲及沙邱。建築在黃河下游淇、洹交灌的大三角洲上。

西周的文化,脫離不了河、渭流域的灌溉。

春秋中原一、二百個侯國的田邑城郭,都錯落散布在大河兩岸。

涇、渭、汾、凁、伊、洛、淇、洹、淄、汶、泗廣大的水利網,纓絡其間,做了他們養長文化的血液。

當時的溝洫制度,必然很可觀。只看以後江、浙水利便知。

明嘉靖中,汪鎔奏:『舂秋之世,如山東、陝西、河南等處,皆為列國。其時干戈俶擾,一國之賦,足供一國之用,未嘗取給他邦。良以溝洫之制尚存,故旱澇有備,而國用日充。』

黃河水患,始見於周定王五年。是年為魯宣公七年,春秋已一百二十年。此乃河北岸的衛國,乃殷之故墟,詩邶、鄘、衛風所詠,淇澳綠竹,淇上桑田,檜楫松舟,泉源考盤,是一個可愛的水鄉。而文化在列國中亦最高,觀風詩即知。為狄所滅。至河決已六十年。農田水利失修以後應有的景象。

以後魏文侯居鄴,西門豹、史起大修水利,這一帶依然是樂土。

第二次的河徙在漢武帝元光三年。上距周定王五年,又已四百七十年。這一次河患的來歷,蓋因戰國以來長期戰爭,競築堤防。

漢賈讓說:『堤防之作,近起戰國。壅防百川,各以自利。齊與趙、魏,以河為竟。趙、魏頻山,齊地卑下,作堤去河二十五里。河水東抵齊堤,則西泛趙、魏。趙、魏亦為堤,去河二十五里。雖非其正,水有所遊蕩。水去則填淤肥美。民耕田之。稍築室宅,遂成聚落。大水時至漂沒,則更起堤防以自救。今堤防去水陋者數百步,遠者數里。』

又各以決水浸敵國。

趙世家:『趙肅侯十八年」決河水灌齊、魏之師。』竹書紀年:『梁惠成王十二年,楚決河水灌長垣之外。』趙泄家:『趙惠文王十八年,決河水伐魏氏,大潦。』秦始皇本紀:『秦引河灌大粱城,城壞。』孟子云:『以鄰為壑。』

又有壅塞水源以害鄰。

國策:『東周欲為稻,西周不下水。』故始皇碣石石刻辭云:『決通川防。』

河道與水利,為兵事所犧牲。遂成西漢間嚴重的水患。直到東漢王景治河功成, 此後 又九百年未見河患。

這正因北方經濟文物,尚在盛時,溝洫河渠,時有興修,故水不為害而為利。觀酈道元水經注,後世湮絕難尋者,不知凡幾。

黃河為中國患,其事始於宋,曆元、明、清三代千年不絕,卻正是北方社會經濟文化已在逐漸落後的時期,可見水患由於人事之不盡。

宋代河患,遠因則在唐中葉以後河溯一帶之藩鎮割據。

宋敏求謂:『唐河朔地,天寶後久屬藩臣,縱有河事,不聞朝廷,故一部唐書所載,僅滑帥薛平、蕭仿二事。』閻若璩謂:『河災羨溢首尾互千里外,非一方可治。當四分五裂之際,爾詐我虞,惟魏、滑同患,故田弘正從薛平請,協力共治。否則動多掣肘,縱有溢決,亦遷城邑以避之而已,此倆功所以罕紀也。』此皆謂暗中葉以後未必無河患,然亦可謂未必有大患。若遇大潰決,朝廷豈有不知?史書豈有不錄?惟如春秋狄踞衛地,黃河下游兩岸農田水利在藩鎮統治下,失修必多,則可斷言。

近因則在五代時之長期兵爭。

梁、唐夾河相持,決水行軍,事又屢聞。如梁貞明四年、龍德三年、唐同光二年,皆決河。

自此河決時聞。五代時河已屢決,至宋而遽發。而黃河下游一、二千里的河床,遂致屢屢遷移。

河道自春秋以迄近代凡六大變:

一、周定王五年,河決宿胥口,東行漯川,至長壽津與漯別行,東北合漳水,至章武今河北監山縣西北。入海。水經謂之『大河故篤』。

二、王莽始建國三年自周定王五年,至是凡六百一十二年。河徙魏郡,從清河、平原、濟南至千乘。後漢永平十三年,自王莽始建國三年至是復五十九年。王景修之,遂為大河經流。水經稱『河水』。

三、宋仁宗慶曆八年,商胡決,自永平十三年至是,凡九百七十八年。河分兩派。北派合永濟渠至乾寧軍今河北青縣入海。東流合馬頰河至無棣縣入海。二流迭為開閉。

四、金章宗明昌五年,慶曆百年至是,凡一百四十六年。河決陽武故堤,一由南清河即泗水入淮。自此河水大半入淮,而北流猶未絕。

五、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會通河成,北派漸微。自明昌五年至是,凡就是五年。及明弘治中,築斷黃陵岡支渠,遂以一淮受全河之水。北流至是永絕。

六、清咸豐三年,自至元二十六年至是,反五百六十四年。河決銅瓦廂,河南開封西北。再得改道北徙,由大清河即濟水。入海。自大清河至利津口,為古漯水道,即漢之千乘也。

其間巨變劇患,多在宋後。蓋自大伾以東,古兗、青、徐、揚四州之域,皆為其縱橫糜斕之區, 而北方元氣為之大耗。

黃河水患的起落,恰與北方社會經濟文化的盛衰,成一平行線,足征互為因果,非自始黃河即為中國之害。

宋後河患不絕,約有幾因:

一、常為他種原因而犧牲了河流的正道。

宋初河道與唐、五代略同。歐陽修謂之京東故道。景德、景祐兩決澶州橫隴埽,今濮陽東。,遂為大河經流。歐陽修謂之橫隴故道。以今地大略言之,乃自河北濮陽東經山東鄆城縣,北出東平、范縣、東阿、陽穀之間也。至長清而下,與京東故道會。

決商胡後河道,以今地理言之,大體自河北濮陽、大名入山東冠縣、館陶、臨清以至河北之清河,又入山東武城、德縣以至河北之吳撟、東光、南皮、滄青、靜海、天津諸地入海,謂之『北流』。

商胡決口後,有主開六塔河,六塔,地名,今河北清豐縣西南境六塔集是也。引商胡決河復歸橫隴故道者。事在至和二年。嗣六塔河複決,嘉佑元年。京東故道遂廢。乃有主開二股河,二股河乃商胡決河別派,自清豐、朝城、莘縣、堂邑、清平、夏津、恩縣、平原、陵縣、德平、樂陵,至無棣境入海,為唐馬頰河、古篤馬故道。導水東行者。治平二年、熙寧二年皆開之。宋人謂之『東流』。元符二年河決復北,東流竟絕。北流通快,海口廣深,有合於黃河之古道,而宋人必欲回河使東。六塔、二股相繼失敗。哲宗時,復有主回河者。大意謂:『河尾北向,恐入契丹,則其逾河而南。彼必為橋梁,守以州郡,中國全失險阻。』蘇轍駁之,謂:『地形北高,河無北徙之道。又晦口深浚,勢無移徙。』而紹聖諸臣力主東流,蓋借河事以伸其紹述之 說。王安石用昌言、程昉議主開二股河,在熙寧二年。元符時,河既決而北,而建中靖國初,尚有獻東流之議者。發言盈庭, 以河為戲。金明昌五年,宋紹熙五年。河絕陽武灌封邱而東,歷長垣、東明、濮、鄆、范諸縣,至壽張,注梁山濼,分二派,北由北清河入海,濟水故道,即今之黃河道。南派由南清河入淮。即泗水故道。金以宋為壑,利河之南而不欲其北,自是河道去古益遠。

元明兩代,以黃濟運,更不願河道之北。元末河道北徙,而明人以畏運道涸,力塞之。弘治中二年、五年。兩決金龍口,直衝張秋,議者為漕計,遂築斷黃陵岡支渠。明代二百餘年間,被大害、與大役者,至五十年余見。役夫自五、六萬乃至三十萬。

自此以下,迄於清代,莫不以人力強河流。河水日失其性,遂潰決不已。清道光五年,東河總督張井言:『河底日高,堤身遞增,城郭居民,盡在水底。惟仗歲積金錢,撎河於最高之處。』可謂說盡後代治河方策與成績也。今按:明代大河北決者十四,南決者五。清順、康以來,北決者十九,南決者十一。又河自三代以來『行北地者三千六百餘年,南行不過五百餘年也。

咸豐銅瓦廂之決,河道終於北去。鄭曉吾學編餘謂:『我朝黃河之役,比之漢、唐以後不同。逆河之性,挽之東南行,以濟漕運,故河患時時有之。』又按:其它如宋高宗建炎二年,杜充決黃河,自泗入淮,以阻金兵。明末流寇掘堤灌開封,河底墊高。至清順治初,河遂決河南荊隆口。以兵爭毀壤河流之亊,後世尚亦時見。

二、政治之腐敗,河工之黑暗,政府常化最多的財力,而收最少的功程。 最要者還是北方整個水利網之破壞。

徐貞明潞水客譚:『昔禹播九河入海,而溝洫尤其盡力。周定王后,溝洫漸廢,而河患遂日甚。河自關中入中原,涇、渭、漆、沮、汾、凁、伊、洛、瀍、澗及丹、泌諸川,數千里之水,當夏、 秋霖潦之時,無一溝一澮可以停注。於是曠野橫流,盡入諸川。諸川又會入於倆流,則河流安得不盛?其勢既盛,則性愈悍急而難治。今誠自沿河諸郡邑,訪求古人故渠廢堰,師其意,不泥其跡,疏為溝滄,引納支流,使霖潦不致泛濫於諸川,則並河居民得資水成田,而河流亦殺,河患可弭。』

周用亦曰:『以數千里之黃河,挾五、六月之霖潦,建瓴而下,乃僅以河南蘭陽以南之渦河,與徐州、沛縣百數里之間,拘而委之於惟,其不至於橫流潢決昔,實徼萬一之幸。夫今之黃河,古之黃河也。其自陝西西寧至山西河津所謂積石、龍門,合涇、渭、汭、漆、沮、汾、沁及伊、洛、瀍、澗諸名川之水,輿納每歲五、六月之霖潦,古與今無少異。然黃河所以有徙決之變者,特以未入於海,霖潦無所容也。溝洫之用以備寧潦者,容水而已。故溝洫與海,其為容水一也。天下有溝洫,天下皆容水之地,黃河何所不容?天下皆修溝洫,天下皆治水之人,黃河何所不治?水無不治,則荒田何所不墾?一舉而興天下之大利,平天下之大患矣。』

明副書亦云:『河能為災,亦能為利。故不知河之利者,則不能抑河之害。禹平水土,亦盡力溝洫。東南無不耕之土,分畦列畛,畝自為澮,頃共為渠,疏而成川,窪而成淵。漏者坊,塞者浚。四野溝洫,皆治水之處。三時耕斂,皆治水之日。家家自力本業,皆治水之人。沿江圩田,重重連堤,即有衝決,詎至為損?故能束橫流而注之海,而利九害』。

西北多荒土,種亦黍麥,水不為利,遂反為害。稍暘則傾瀉無所停,淫雨則肆溢無所約。寧夏沿河套地,最號沃壤,神何獨庇此一方?』又謂:『西北不可以稻,則三代之盛都於雍、冀,曷嘗仰給東南?夫天人互勝,利害旋轉,墾田受一分之利,即治河減一分之患。使方千里之水,各有所用,而不至助河為虐,此十全之利也。使方千里之民,各因其利而不煩官府之鳩,此執要之理也。土著之民,各識其水性,因以順為功,其與不習之吏,驟而嘗試,逆施而倒行者,又相萬也。』今按:明代以來治河理論,皆主潘季馴『河不分流,高築堤岸,束水刷沙』之說。然潘說特主河之下游,為救一時之潰決而言。若就北方全水 量而為治本之計,莫逾於上述之三家矣。

即據關中水利言之,唐已不如漢,而唐後又更不如唐。

漢書:『鄭渠成,溉為鹵之地四萬餘頃,關中始為沃野。』其後又有輔渠、白渠、龍首渠之役。後漢都洛,諸渠漸廢。杜佑云:『秦漢時鄭渠溉田四萬餘頃,白渠溉田四千五百餘頃。唐永徽中,所溉惟萬許頃。洎大曆初又減至六千頃。』蓋因『沃衍之地,占為權豪觀游林苑,水利分於池榭碾磑。』此張方平語。唐書屢有議毀碾磑,保水田之利之記載。宋人以鄭渠久廢,惟修白渠,溉涇陽、富平等六縣田三千六百頃。熙寧中,更穿豐利渠,溉田二萬五千餘頃。元至正初,以新渠堰壞,復治舊渠口,溉田四萬五千頃。其數乃不減於漢,然未幾即廢。黃河水患,一因於河訊時期水量之突然盛漲,一由於水中挾帶泥沙量太多。然此二者,主要並不全在黃河之上源,而多為晉、陝、豫諸省之支流所促成。代表中國漢,唐全盛時長安、洛陽兩都會之沒落,其附近四圍一般經濟狀況之衰頹,與夫農田水利之失修,又是促成上述兩因之大原因也。

其它各地,大率皆然。

日知錄謂:『歐陽永叔作唐書地理志,凡一渠之開,一堰之立,無不記其縣之下,實兼河渠一志,可謂詳而有體。然志之所書,大抵在天寶前者居什之七,至河朔用兵之後,則催科為急,農功水道,有不暇講求者。』

觀明人所說河南、山東困於水旱的情形,可見一斑。

周用理河事宜疏:『臣竊見河南府、州、縣密邇黃河地方,曆年親被衝決之患,民間田地決裂破壞,不成隴畝。耕者不得種,種者不得收。中土之民,困於河患,實不聊生。至於運河以東,山東濟南、東昌、兗州三府,雖有汶、沂、洸、泗等河,然與民間田地,支節脈絡,不相貫通。每年泰山、徂徠諸山水發之時,漫為巨浸,漂沒廬舍,耕種失業,亦與河南河患相同。或不幸值旱暵,又無自來修繕陂塘渠堰,蓄水以待雨澤,遂至濟、魯之間,一望赤地。於時蝗蝻四起,草谷俱盡。東西南北,橫亙千里。天災流行,往往有之。』今按:河南、山東在漢、唐時,正猶如江浙之在元、明。所謂『歲漕關東粟數百萬石』者,大部即在此兩省。將明人記載一對比,可見中國南北社會經濟文化轉移之劇烈,而其原因則多半在人事,不必遠推至氣候雨量或人種血統等種種渺茫之臆測也。

而運河的開浚,其目的既專在通漕,對於北方原來水利,亦有損無益。

隋煬汴渠,溝通河、淮,說者已謂利害不相掩。

宋丁謂談錄謂:『汴渠派分洪河,自唐迄今,皆以為莫大之利。然跡其事實,抑有深害。凡梁、宋之地,畎澮之利,湊流此渠,以成其大。至隋煬帝將幸江都,遂析黃河之流,築左右堤三百餘里。舊所湊水,悉為橫截,散漫無所。故宋、亳之地,遂成沮洳卑濕。且昔之安流,今乃湍悍。昔之漕運,冬、夏無阻,今則春開秋閉,歲中漕運,止得半載。矧〔音沈〕每歲霖澍〔音樹〕,決溢為患。自斯觀之,其利安在?』按:東漢王景治河,正使河、汴分流。河東流入海,汴東南入泗。煬帝溝通江、淮、河、汴,雖有南北水運聯貫之利,然如丁說,亦復不掩其害矣。

至元、明會通河,直貫南北,更逆自然之地形。

邱浚大學衍義補云:『運河由江入邗溝,由邗溝亂淮而渡上清口,經徐、呂二洪,沂、沁、泗水,至濟寧。濟寧居運道之中,所謂天井閘者,即元史所謂會源閘也。泗、出泗水縣。沂、出曲阜縣。洸、出陽寧縣。源有三:二出萊蕪縣,一出泰山南。諸水畢會於此,而分流於南北。北至安民山入於新河,地降九十尺,為閘十有七而達於漳、御。南至沽頭,地降百十有六尺,為閘二十有一而達於河、淮。此蓋居兩京之間,南 北分中之處。迤南接濟之水,有自武陟來之泌,有自琅琊來之沂。迤北接濟之水,有自金龍口之河,有分滹沱河之水。通論諸閘,天井居其中,臨清總其會,居高臨下,水勢泄易而涸速。凡三千七百里之漕路,此其要害也。』

築壩堰,建堤閘,歲糜巨帑,而鑿者不勝淤,築者不勝潰。堤密于田畔,地破於壞瓜。人力已盡,水患方烈。皆明人語。因運河而牽連損害及於旁近之水系。山東濱海,水勢自宜東注,而元代為以濟通,盡逆之向西。清季沈葆楨謂:『舍運道而言水利易,兼運道而籌水利難。民田於運道勢不兩立。兼旬不雨,民砍啟涵洞,官必閉以養船。運河水溢,官又開閘壩以保堤。堤下民田,立成巨浸。大其甚者,為顧全運河水量,而強抑黃水南行,與淮合流。不惟河患頻仍,即淮水亦成大害。

大河自北宋時合泗入灘,淮下游為河所奪者七百七十餘年。淮本無病,此七百七十年中河病而淮亦病。又按:日知錄雲,『宋史宦者傳『梁山濼,古巨野澤,綿亙數百里,濟、鄆數州,賴其蒲魚之利。』金史食貨志:『黃河已移故道,梁山濼水退,地甚廣,遣使安置屯田。』自此以後,巨野、壽張諸邑,古時瀦水之地,無尺寸不耕,而忘其昔日之為川浸矣。』按:北方諸湖澤,因黃水倒灌,淤填平滿者甚多。河經河南中部, 土益松,泥益多,泛濫橫決,而數百裡間水利盡為破壞,又不獨一淮受其害也。上游因水利失修,各支流挾帶多量泥沙之黃水,驟然灌注於黃河,激起黃河下游之潰決。又因下游潰決,淤泥停淀,使下游諸湖潭漸次填平,更無蓄水之用,如是而河決之患更烈。此皆互為因果,以造成中國史上愈後愈烈之河患。

豫、魯、蘇、皖四省,天產民力,消耗犧牲於黃、灘、運三水之泛濫防禦方面者,不知凡幾。

若當時一面能改行海運,元人海運,已十達六、七,若自淮口揚帆,不經月即至天律,更無可虞。此事明人主之者,如邱浚、羅洪先、鄭曉等,殊不乏人。而屢議屢格,寧歲擲無量巨金於會通無底之牝,真可惜也。

一面縱河北去,明人防河之北,如防盜賊,強逆其性,必挽之於東南,故河患終不能彌。則河、淮皆可安瀾。而豫、魯、蘇、皖四省,凡河、淮潰瀾之區,皆復變為膏腴沃土。一面廣興京東、河北之水利,如虞集、徐貞明所計劃。一面再能移民遼、沈,墾闢漸遠,北京正在陸海之中心,何至必仰哺於江南,為此嗷嗷之態?明馬文升已謂:『交納之費,過於所需。』至清代約計運米一石入倉,費銀至十八兩、二十兩乃至二十四兩者。而倉米出售,則一石一兩。〔見鄭觀應停漕議。〕如此漏卮,而不思為之計,真可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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