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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廢相後之閣臣與宦臣

國史大綱作者:錢穆發布:一葉知秋

2020-10-12 17:20

三、廢相後之閣臣與宦臣

明代廢相以後,析中書政歸六部。

去中書省,特存中書舍人,爲七品官,職書翰而已。去門下省,特存給事中,雖七品官,而有封駁之權。尚書省不復設令、仆,升六司尚書分爲六部,秩二品。

以尚書任天下事,侍郎副之。六部之上,更無領袖,而天子總其成。

其外有都察院司糾劾,通政司達章奏,大理寺主平反,爲九卿。然惟都察院權較重,並六部尚書爲七卿。明官蓋有卿而無公。明初立中書省總文治,都督府統兵政,御史台振紀綱,略師漢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三公分職之意。及罷中書省,同時罷御史台,〔後更置都察院。〕又分大都督府爲五,而徵調隸於兵部。外省設都、布、按三司,分隸兵、刑、錢穀,而考核聽之府部。如是則吏、兵、戶三部之權稍重,而總裁則歸之皇帝也。

另設內閣大學士,爲天子襄理文墨。

授餐大內,常侍天子殿閣下,故名『內閣』。時設大學士者共四殿:中極、舊名:『華蓋。』建極、舊名:『謹身。』文華、武英;兩閣:文淵閣、東閣。

並正五品,朝位班次在尚書、侍郎下。

洪武時,大學士特侍左右備顧問,奏章批答,皆御前傳旨當筆。

孫承澤春明夢余錄載洪武十七年九月,給事中張文輔言:『自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八日之間,內外諸司奏箚凡一千一百六十件,計三千二百九十一事。』故君主獨裁,非精力過絕人,其勢必不可久。

成祖以後,始有『內閣』之稱。

由翰林院侍講、侍讀、編修、檢討等官簡用,無定員。使參預機務。不置官署,不得專制諸司。

永樂、洪熙兩朝,每召內閣造膝密議,然批答亦出自御筆,不委他人。

成祖時,解縉、胡廣等既直文淵閣,猶相繼署院事。

仁宗後,閣權漸重。

楊溥、楊士奇、楊榮稱『三楊』,以東宮師傅舊臣,領部事,兼學士職,地位漸隆,禮絕百僚,始不復屬院事。

至宣德時,始令內閣用小票墨書,貼各疏面以進,謂之『條旨』。此由君主生長深宮,一兩代後,精力智識皆不如前,遂漸漸不親政事,懶於接見大臣;愈懶愈疏,愈不明白外面事理,遂愈不敢與大臣直接對面辦事。『條旨』始宣德,據弇山堂別集、明史宰輔年表,謂:『至仁宗而後,裁決機宜,悉由票擬』是也。又王瓊雙溪雜記云:『英宗九歲登基,有詔:凡事白於張太后〔英宗祖母〕,然後行。太后令付內閣議決,每數日必遣中官入閣,問連日曾有何事商榷,具帖開報驗看。不付閣議者,即召司禮監責之。內閣票旨始此。』則謂始正統。殆至是始成定製耳。

詔誥起草,唐時屬中書舍人,後翰林學士越職代之。內閣擬旨,正似翰林之知制誥,並非宰相職也。至明代中書舍人乃七品官,專職書寫而已。

中易紅書批出。

太祖定製,內侍毋許識字。至宣宗時,始立內書堂,內官始通文墨,掌章奏,照閣票批朱,與外廷交結往來。

然遇大事,尚猶命大臣面議。

其後始專命內閣條旨。皇帝深居內殿,不復常與大學士相見。

甚至憲宗成化以後,迄與熹宗天啟,前後一百六十三年,其間延訪大臣者,僅孝宗弘治之末數年,而世宗、神宗則並二十餘年不見朝。群臣從不見皇帝之顏色。野獲編卷一有明代召對趣話一則云:『先是憲宗以微吃,賜對甚稀。一日,召閣臣萬眉州〔安〕、劉博野〔吉〕、劉壽光〔珝〕等人,訪及時政,俱不能置對,即叩頭呼「萬歲」,當時有「萬歲相公」之謔。今上〔萬曆〕淵默歲久,自庚寅元旦召吳門〔申時行〕、新安〔許國〕、太倉〔王錫爵〕、山陰〔王家屏〕入對以後,又二十五年而爲乙卯之四月,以張差闖宮一事,召方德清〔從哲〕、吳崇仁〔道南〕二相入內商榷。方唯叩首唯唯,不能措他語,吳則噤不能出聲。及上怒,御史劉光復越次進言,厲聲命拿下,群閹哄聚毆之。事出倉卒,崇仁驚怖,宛轉僵仆,乃至便液並下。上回宮,數隸扶之出,如一土木偶,數日而視聽始復。蓋崇仁自登第後,尚未觀穆若之容,一旦備位政本,不覺失措至此。』又趙翼陔〔該〕余叢考,有『明中葉天子不見群臣』條,可參看。

大學士王鏊〔音拗〕論視朝,曰:『上下不交,未有如近世之甚者。君臣相見,不遇視朝數刻。君或不識其臣,臣或不交一言於君。上下不過章疏批答相關接,刑名法度相把持而已。非獨沿襲故常,亦其地使然。何也?本朝視朝於奉天門,未嘗一日廢。明常朝有御殿儀、御門儀。每日晨興,御奉天門,午、晚復出坐朝,一日而三朝焉,可謂勤政。其後御殿禮廢,午、晚朝亦廢,世宗、神宗則並常朝御門,亦數十年不一舉。然堂陛懸絕,威嚴赫奕,將軍持鈲〔孤〕,御史糾儀,鴻臚舉不如法,通正司奏上,特是之,命所司知之而已。謝恩見辭,惴惴而退,上何嘗聞一事? 下何嘗進一言?

欲上下之交,莫若復古內朝之法。周時有三朝,庫門之外爲「外朝」,詢大事在焉。非常朝。路門之外爲「治朝」,日視朝在焉。常朝。路門之內曰「內朝」,亦曰「燕朝」。視朝而見群臣,所以通上下之情。聽政而適路寢,所以決可否之計。

漢制,大司馬、左右前後將軍、侍中、散騎諸吏爲「中朝」,丞相以下至六百石爲「外朝」。蓋外朝爲尊,中朝爲親。周制常朝旅揖、特揖,其儀甚簡。漢常朝儀不著,殆亦近古。叔孫通朝儀,非常朝之儀。唐、宋重常朝,其儀特備,已非秦、漢之舊。唐皇城之南一門曰承天,正旦、冬至取萬國之朝貢則御焉,蓋古之外朝也。其北曰太極門,其內曰太極殿,朔、望視朝在焉,蓋古之治朝也。又北曰兩儀門,其內曰兩儀殿,常日聽朝而視事,蓋古之內朝也。貞觀初,每日臨朝,十三年三日一朝,永徽中五日一朝,文官中五品以上號「常參官」。玄宗怠於政事,乃有紫宸殿入閣,所見惟大臣,百官俟朝正衙者無復見天子。中葉以還,又有開延英召對,則並非正殿。

宋時常朝則文德殿,五日一起居則垂拱殿,正旦、冬至、聖節稱賀則大慶殿,賜宴則紫宸〔辰〕殿,或集英殿,試進士則崇政殿。侍從以下五日一員上殿,謂之「輪對」,則必及時政利害。內殿引見,亦或賜坐。漢、唐君臣決事殿廷,皆列坐。宋初范質爲相,始請皆立。漢、唐有不時之朝,如汲黯見武帝於武帳,魏徵見太宗於便殿。宋以下則待召而入。蓋亦三朝之遺意。太祖、太宗時,華蓋、謹身、武英殿筵宴奏事,則內朝也。

今久不御,上下之交絕而不通,天下之弊由是而積。外朝或可間歇,內朝必以時舉。六部諸司以次奏事,大臣五日一次起居,侍從、台諫五日一員上殿輪對,或不時召見。咫尺相對,略去威嚴。上不難於問,下不難於對。人才賢否、政事得失、風俗善惡、閭閻疾苦、古今治亂,皆得畢陳於前,則上下之情可通,內外之壅蔽可決,天下之事有何不可爲者?』王鏊之言,特欲復明初之規模,而明室帝王之昏惰,則並有不止如鏊之言者,明政烏得不亂?

獨裁的皇帝不問政事,最著者自推神宗。

萬曆二十九年,兩京缺尚書三、侍郎十、科道九十四。天下缺巡撫三、布按監司六十六、知府二十五。朝臣請簡補,不聽。三十四年,王元翰疏:『朱賡〔音更〕輔政三載,猶未一覯天顏。九卿強半虛懸,甚者闔署無一人。監司、郡守亦曠年無官,或一人綰數符。兩都台省,寥寥幾人。行取入都者,累年不被命。庶常散館,亦越常期。御史巡方事竣,遣代無人。九邊歲餉缺至八十餘萬。天子高拱深居,章疏一切高閣。』四十一年葉向高疏:『自閣臣至九卿台省,曹署皆空。南都九卿,亦止存其二。天下方面大吏,去秋至今,未嘗用一人。陛下萬事不理,以爲天下常如此,臣恐禍端一發不可收也。』俱不省。全國政事歸皇帝獨裁,皇帝又不向任何人負責,朝政懶廢墮弛至此,亦歷史中奇聞也。

自然有權臣應運而生。

世宗時,夏言、嚴嵩遂弄大權.嚴嵩柄政達二十年。世宗初亦威柄自操,用重典以繩下,而弄權者即藉以行私。明代君主非重法即怠荒,皆足以敗事。

自此以後,內閣學士朝位班次升六部上。惟終明世,大學土秩止正五品,其官仍以尚書爲重。署銜必曰『某部尚書兼某殿閣大學士』,本銜轉在下,兼銜反在上。

然皇帝於內閣不相親接,其間尚隔著一層太監的傳遞。閣權最高僅止於票擬。

朝廷命令傳之太監,太監傳之管文書官,管文書官傳之內閣。內閣陳說達之管文書官,管文書官達之太監,太監乃述之御前。

於是實際相權或竟稱君權。一歸寺人。

皇帝不赴內閣親視政務,故令閣臣票擬。皇帝在內寢仍不親政務,則批紅亦由太監代之。或皇帝降旨,由司禮監在旁寫出事目,付閣臣繕擬。

因此明代司禮監,權出宰輔上。

英宗時王振,其時票擬尚在內閣,然塗棐〔音菲〕疏已言,英宗時批答多參以中官。武宗時劉瑾,則專攬益甚。劉健疏:『近者旨從中下,略不與聞。有所擬議,竟從改易。』則正德初已然。皆是。以後司禮監遂擅權。瑾每奏事,必偵帝爲戲弄時。帝壓之,及麾去,曰:『吾用若何事?乃溷我!』自此遂專決,不復白。每於私第批答章奏,辭率鄙冗,焦芳爲之潤色,李東陽俯首而已。李氏嘗有疏自白,謂:『臣備員禁近,與瑾職掌相關。凡調旨撰敕,或被駁再三,或逕自改竄,或持回私室,假手他人,或遞出謄黃,逼令落稿,真假混淆,無從別白。臣雖委曲匡持,期於少濟,而因循隱忍,所損亦多。』此正可見內閣票擬,必經皇帝批答,司禮監既竊此權,自可箝制閣臣也。又按:洪武十七年鑄鐵牌,置宮門中,曰:『內臣不得干預政事。』宦官出使、專征、監軍、分鎮、河臣民隱事諸大權,皆自永樂間始。又太祖制,內臣不許識字。宦官通文墨,自宣宗時設內書堂始。然非朝臣附麗羽翼之,虐焰亦不若是烈。首以閣臣比內侍,則焦芳也。

因此宦官逐漸驕橫跋扈。

張東白云:『自余登朝,而內閣待中官之禮幾變。天順間,李文達賢。爲首相,司禮監以議事至者,便服接見之。事畢,揖之而退。彭文憲時。繼之,門者來報,必衣冠見之。與之分列而坐,閣老面西,中官面東。中官第一人,對閣老第三人,虛其上二位。後陳閣老文。則送之出閣。後商文毅輅。又送之下階。後萬閣老安。又送至內閣門矣。今凡調旨議事,掌司禮者間出,使少監並用事者傳命而已。』文震孟傳則謂:『大臣入閣,例當投河司禮大奄,兼致儀狀。』又嘉靖中,有內官語朝臣云:『我輩在順門上久,見時事凡幾變。昔日張先生璁。進朝,我們要打恭。後來夏先生言。我們只平眼看看。今嚴先生嵩。與我們恭恭手才進。』世宗馭內寺最嚴,其先後不同已如此。

而閣臣中想實際把握政權者,最先便不得不交結內監。時謂:『大臣非夤緣內臣不得進,非依憑內臣不得安。』即如張居正,亦交結內侍馮保也。

其次又須傾軋同列。

閣臣不止一人,職任上並無嚴格分別之規定。嚴嵩傾去夏言,與許瓚、張璧同爲大學士,而瓚、璧不得預票擬,大權遂一歸嵩。自是以後,票擬專首揆,余旁睨而已。萬曆十一年,御史張文熙言閣臣專恣,其一即指票擬不使同官預知。申時行爭之曰:『票擬無不與同官議者。』可見閣臣票擬權,在當時理論上仍不許首揆專制也。萬曆之季,疏多留中,首揆亦閒坐終日。

國家並未正式與閣臣以大權,閣臣之弄權者,皆不免以不光明之手段得之。此乃『權臣』,非『大臣』。權臣不足服眾。楊繼盛劾嚴嵩,謂:『祖宗罷丞相,設閣臣,備顧問、視制章而已。嵩乃儼然以丞相自居。』御史劉台劾張居正,亦謂其『儼然以相自處』。又曰:『祖宗朝,一切政事,台有奏陳,部院題復,撫按奉行,未聞閣臣有舉劾也。居正定令撫按考成章奏,每具二冊,一送內閣,一送六科,撫按延遲則部臣糾之,六部隱蔽則科臣糾之,六科隱蔽則內閣糾之。夫部院分理國事,科臣封駁奏章,舉劾其職也。內閣銜列翰林,止備顧問,從容論思而已。居正創爲是說,欲協制科臣,拱手聽令,祖宗之法若是乎?』居正因此上書乞休,自謂:『臣之所處者危地,所理者皇上之事,所代者皇上之言。今言者方以臣爲擅作威福。』可見一切癥結,實在內閣制度之本身也。又明史七卿年表:『洪、宣以後,閣體既尊,權亦漸重,於是閣部相持,凡廷推考察,各騁意見,以營其私,而黨局分焉。科道庶僚,乘其閒隙,參奏紛孥。馴至神宗,厭其囂聒,置而不論。』此豈非政體失調有以致之乎?故雖如張居正之循名責實,起衰振敝,爲明代有數能臣,而不能逃眾議論。

張居正爲相,治河委潘季訓,安邊委李成梁、戚繼光、俞大猷。太倉栗支十年,太僕積貯至四百萬。及其籍沒,家資不及嚴嵩二十之一。然能治國,不能服人。法度雖嚴,非議四起。繼之爲政者,懲其敗,多謙退緘默以苟免。因循積弊,遂至於亡。

黃梨洲謂:『有明一代政治之壞,自高皇帝廢宰相始。明夷待訪錄。真可謂一針見血之論。

明代一面廢去宰相,一面又用嚴刑繩下。錦衣衛、錦衣衛獄又稱『詔獄』,始太祖時。東廠、永樂設,掌緝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由宦者領之,與錦衣衛均權。西廠,憲宗寵汪直設,命同河外事,所領緹〔音題〕騎倍東廠。武宗時,劉謹又設之。神宗時,馮保擅權,又建『內廠』,即西廠之變相。於是名東廠曰:『外廠』。魏忠賢秉政,內、外廠備極刑慘。成爲皇帝的私法庭,可以不經政府司法機關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稱三法司。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糾察,大理寺駁正。而擅自逮捕拘訊朝臣,乃至於非刑虐殺,其權全操於內寺。

初領五都督府者,皆元勛宿將。永樂間,始設內監監其事。沿習數代,勛戚紈絝司軍紀,而內監添置益多。邊塞皆有巡視,四方大征伐皆有監軍,而內監之權又侵入於軍事。其他明代如皇莊、礦稅、上供、采造重重擾民事,亦皆奄寺主之,則奄權又侵及於財政。明祖著令:內官不得預政事。永樂中,遣鄭和下西洋,侯顯使西番,馬騏鎮交趾,且以漠北諸將皆洪武舊人,以中人參之。又設東廠預事,宦官浸任用。明祖之廢宰相,與永樂之任宦寺,皆出一時私意。明代規模定於二君,禍根亦胥重於是矣。

內寺之權,極盛於熹宗時之魏忠賢。

天啟六年,浙撫潘汝楨始爲忠賢立生祠,天下爭廢書院應之。監生陸萬齡請祀忠賢於國子監,又請以忠賢配孔子。崇禎時定逆案,首逆凌遲者二人,爲忠賢、客氏。首逆同謀決不待時者六人。交結近侍秋後處決者十九人,結交近侍次等充軍者十一人,又次等論徒三年贖爲民者一百二十九人,減等革職閒住者四十四人,共二百零九人。忠賢本族及內官黨附者又五十餘人。其時文臣有崔呈秀等『五虎』,武臣有許顯純等『五彪』,又有『十狗』『十孩兒』、『四十孫』 之號。自內閣六部至四方督撫,無非逆黨,駸駸乎可成篡弒之禍。忠賢目不識丁,弄權至多不過六、七年,少僅三、四年,蟠結攀附之盛已如此,則其時士風官方,亦可知矣。

在一種黑暗的權勢下面,鼓盪出舉世諂媚之風,而同時激起名節之士之反抗,而黨禍於此興。

明朝一種諂媚結附之風,蓋由中葉以後,政治渾濁而引起。嚴嵩當國,朝士爲乾兒義子者至三十餘輩。張居正臥病,六部大臣九卿、五府公侯伯俱爲設醮。翰林、科、道繼之,部屬、中、行繼之,諸雜職又繼之,外官南京、楚、閩、淮、漕又競起應之。黠〔音狹〕者以獻媚,次亦避禍不敢立崖岸。時獨一顧憲成,削名不屈。無論爲張居正,爲魏忠賢,自趨權附勢者視之,則同樣爲權勢之代表。而自守正不阿者論,則此等權勢亦同樣應該反對。反對此等權勢者,醞釀於講學,結集於書院。而張居正亦盡力摧毀天下書院,魏忠賢則前後兩次殺六君子十二人,黨禍至於不可收拾矣。

又按:黑暗政權之普通象徵,厥爲賄賂。王振時,每朝覲官來見,以金爲率,千金者始得醉飽而出。稗史類編。振籍沒時,金銀六十餘庫,玉盤百,珊瑚六、七尺者二十餘株。振傳。李廣歿後,孝宗得其賂籍,文武大臣饋黃、白米各千百石,蓋隱語,黃者金,白者銀也。廣傳。劉謹時,天下三司官入覲,例索千金,甚有至四、五千金者。蔣欽傳。稗史則謂:『布政史須納二萬金』。科、道出使歸,亦例有重賄。許天錫傳。謹敗後,籍沒之數,大玉帶八十東,黃金二百五十萬兩,銀五千萬餘兩,他珍寶無算。據王鏊筆記。瑾竊柄不過六、七年耳。其後錢寧籍沒時,亦黃金十餘萬兩,白金三千箱,玉帶二千五百東。寧傳。魏忠賢史不載其籍沒之數,其富當更勝於瑾也。顧不必宦官爲然。嚴嵩爲相二十年,籍沒時黃金三萬餘兩,白金二百餘萬兩,他珍寶不可數計。嵩傳。又稗史載:『嚴世蕃與其妻窖金於地,每百萬兩一窖,凡十數窖。』當時文武遷擢,但問賄之多寡。揚繼盛疏。

吏、兵二部持本就嵩填注。董傳策疏。邊臣失事納賕,無功可賞,有罪不誅。文武大臣贈諡遲速予奪,一視賂之厚薄。周冕疏。雖州縣小吏,亦以貨取。沈鏈疏。戶部發邊餉,朝出度支門,暮入嵩府。輸邊者四,饋嵩者六。邊鎮使人伺嵩門下,未饋其父子,先饋其家人。家人嚴年已逾數十萬。張翀疏。

政府帑藏不足支諸邊一年之費,而嵩所積可支數年。王宗茂疏。水陸舟車載還其鄉,月無虛日。董傳策疏。又徐學詩疏謂:『都城有警,密運財南還,大車數十乘,樓船十餘艘。』嵩本籍袁州,乃廣置良田美宅於南京、揚州,無慮數十所。鄒應龍疏。其後陳演罷相,以資多不能行,遂爲闖賊所得。賄隨權集,貪黷黑暗,諂媚趨附,胥可於此見之。然則又何怪於黨禍之興與流寇之起也!

直待全國正人都捲入黨禍,而國脈亦遂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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