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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元代之士人與科舉制度

國史大綱作者:錢穆發布:一葉知秋

2020-10-12 17:17

七、元代之士人與科舉制度

最初的士人與普通平民一樣的被俘掠爲奴隸。

黑韃事略:『亡金之大夫,混於雜役,墮於屠沽,去爲黃冠者,皆尚稱舊官。王宣撫家有推車數人,呼運使,呼侍郎。長春宮今北平之白雲觀。多有亡金朝士,既免跋焦,剃髮。免賦役,又得衣食,最令人慘傷也。』蓋蒙古初入中國,其野蠻最甚。長春真人邱處機以宗教得成吉思汗之信仰,其徒得免賦役,全真教遂大行,文人不能自存活者多歸之。

經有懂得漢化者之勸告而稍得解放。

太宗時,免儒士之俘爲奴者,立校試儒臣法。得淮、蜀士遭俘沒爲奴者凡四千三十人,免爲奴者四之一。見耶律楚材傳。又憲宗四年,制爲士者無隸奴籍。世祖取鄂州,俘獲士人贖還者五百餘人。中統二年,詔軍中所俘儒士,聽贖爲民。至元十年,敕南儒爲人掠賣者,官贖爲民。又廉希憲傳:『世祖以廉爲京兆宣撫使,國制爲士者無隸奴籍,京兆多豪強,廢令不行。希憲至,悉令著籍爲儒。』

他們對士人的觀念,似乎亦是一種仿佛的工匠。

太宗時,耶律楚材言:『制器者必用良工,守成者必用儒臣。儒臣之事業,非積數十年始未易成。』因些遂令隨郡考試儒人被俘爲奴者。

而終於在這些俘虜中間,偶然把南宋的儒學流到北方去。

蒙古破許州,先得金軍資庫使姚樞。時北庭無漢人士大夫,惟樞特加重。及闊端南侵,命即軍中求儒、釋、道、醫卜之人。拔德安,得趙復,其徒稱江漢先生。樞挾以北行,建太極書院,河朔始知道學。許衡、寶默皆從姚樞得程朱書。衡爲國了祭酒,教蒙古諸貴人子弟,稍稍知中國禮義。

結果於國族勛舊之外,亦有科舉取士之制。

元科舉定製於仁宗皇慶二年。其考試程式,蒙古、色目人第一場經問五條,大學、論語、孟子、中庸內設問,用朱氏章句集注。

第二場策一道,以時務出題。漢人、南人第一場明經、經疑二問,大學、論語、孟子、中庸內出題,並用朱氏章句集注。經義一道,各治一經,詩以朱氏爲主,尚書以蔡〔沈〕氏爲主,周易以程〔頤〕氏、朱氏爲主。以上三經兼用古註疏。春秋用三傳及胡〔安國〕氏傳,禮記用古註疏。

第二場古賦、詔、誥、章、表內科一道。古賦、詔、誥用古體,章、表四六,參用古體。

第三場策一道,經、史、時務內出題。今按:科舉以四書義取士始此。自此相承直至清末,實中國近世一至要之創製也。與四書取士同爲明、清所因襲者,尚有行省制。此二制度影響明、清兩代六百年之歷史。

然此僅有名無實,在實際政治上極少影響。

一、舉行時間不久,次數甚少。

開科取士,定製在仁宗皇慶二年,始開科在延佑二年,已在宋亡後近四十年。科場三歲一開,至順帝至元元年科舉即罷,前後共二十年。嗣於至元五年選舉志謂『六年詔復科舉』。復有科舉,共不過二十次。

二、科舉出身者實際並不多。

續通典:皇慶、延佑中,由進士入官者僅百之一,由吏致顯要者常十之九。順帝時罷科舉,許有壬爭之,謂:『通事、知印等,天下凡三千三百餘名,今歲自四月至九月,白身補官受宣者七十三人,而科舉一歲僅三十餘人。』

三、科場舞弊,全失考試本意,亦全無考試真相。詳見輟耕錄卷二十八。至正四年有長篇四六文揭發江、浙纖塵試黑幕,又至正二十二年復有作彈文者,舉此可例其餘。

四、蒙古、色目人與漢人、南人分榜考試,右榜爲蒙古、色目人,恐多屬具文;左榜爲漢人、南人,其真才實學多不屑應舉。

陶氏輟耕錄卷二謂:『今蒙古、色目人爲官者,多不能執筆,花押例以象牙或木,刻而印之。宰輔及近侍官至一品者,得旨則用玉圖書押字,非特賜不敢用。』

陶氏生當元、明之際,其書刊於明代,則所謂『今』者,指元之晚季。其時蒙古、色目人在官者尚多不能執筆,則科舉取士之爲效可想。余闕曰:『至元以下浸用吏,中州之士見用者浸寡,南方尤寡。其久則南北之士亦自畦町相訾。故夫南方之士微矣。延佑中,初設科目,亦有所不屑而甘自沒溺於山林之間者,不可勝道也。』惟元代政治,雖學術的氣味極薄,而社會上則書院遍立,學術風氣仍能繼續南宋以來,不致中輟。明祖崛起,草野績學之士,乃聞風而興,拔茅彚〔匯〕征,群集新朝,各展所蘊,以開有明一代之規模。如劉基、宋濂、章溢、陶安、錢用壬、詹同、崔亮、劉三吾等彬彬文雅,郁乎其盛,一時何上數十百人,皆元代之所貽也。

可見元代入主中國,經歷一百餘年,中國自秦漢以來傳統的文治政權的意識,始終未接受過去。他們的政治,始終不脫古代貴族封建、武裝移殖的氣味。然而當時一般社會文化、經濟的水準,卻比春秋時代在貴族封建下的農民,高出百倍。蒙古人的倒退政治,到底不能成功,因此社會變亂百出。

至元二十年,崔彧〔音芋〕上疏,謂:『江南盜賊,相挺而起,凡二百餘所。』又至元二十四年詔:『江南歸附十年,盜賊迄今未靖。』世祖至元時如此,其他可知。

蒙古人震鑠亞、歐兩洲的武力,終於在漢人的蜂起反抗下,退讓出他們的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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