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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元代之僧侶

國史大綱作者:錢穆發佈:一葉知秋

2020-10-12 17:16

六、元代之僧侶

因此在蒙古的政治局而裏,僧侶佔到很高的位置。

如國師八思巴於世祖至元六年。為蒙古創新字,自此以前,蒙古尚為一無文字之蠻族。遇其必需使用文字時,則借用畏兀兒文。世祖號之曰『大寶法王』。泰定帝泰定二年,以鮮卑僧言,為全天下立祠比孔子。而楊璉真伽世祖時為江南釋教總統,尤驕縱,發掘故宋趙氏諸陵在錢塘、紹興者及其大臣冢墓,凡一百零一所。私庇平民不輸公賦者達三萬兩千戶。成宗大德三年,方江南僧寺佃戶五十萬為編民,悉楊璉真伽冒入寺籍者也。又元制於帝師、國師下,僧侶有王公之封。

皇室佛事,佔國家政費之泰半。

世祖至元三十年間,醮祠佛事之目百有二。成宗大德七年,再立功德使司,增至五百餘。成宗至大時,張養浩上時政書,謂:『略會國家經費,三分為率,僧居其二。宣徽院使歲會內庭佛事之費,以斤數者面四十萬九千五百,油七萬九千,酥蜜共五萬餘。仁宗延佑五年,給書西天字維摩經金三千兩,歲費較大德又不知增幾倍。至明宗時,中書省言佛事以今較舊,增多金一千一百五十兩,銀六千二百兩,鈔五萬六千二百錠,幣帛三萬四千餘匹。』

寺廟亦擁有盛大之產業,與貴族王公等,同樣為封建勢力之一種。

至元二十八年,宣政院上天下寺宇四萬二千三百一十八區,僧尼二十一萬三千一百四十八人。其著如大承天護聖寺,順帝至正七撥山東十六萬二千餘頃地屬之。前後兩次賜達三十二萬三千頃。又有大護國仁王寺,水陸田地十萬頃,賜戶三萬七千五十九。元史刑法志:諸庶民有妄以漏籍戶及土田於諸王、公主、駙馬呈獻者,論罪。諸投下輒濫收者,亦罪之。』又成宗紀:『大德六年詔:江南寺觀續置民田,及民以施入為名者,並輸租充役。八年又詔免天下道士賦稅。』蓋僧道與貴族同樣有豁免田賦之優待。又世祖中統四年,令在京權勢家為商賈及以官銀買賣之人,並須輸稅。至元三十年,敕僧寺邸店物貨,依例抽稅。仁宗元佑七年,禁京城諸寺邸舍匿商稅。又見僧寺與貴族同樣經營商業,又同樣有避免課稅之勢力也。

而僧侶之為患於社會,更難盡述。

武宗至大三年,監察御史張養浩上時政書,九曰『異端太橫』。謂:『釋老之徒,畜妻育子,飲醇啖腴,萃逋逃游惰之民,為暖衣飽食之計。』泰定帝二年監察御史李昌言:『臣嘗經平涼府靜會、定西等州,見西番僧佩金字圓符,絡繹道路,傳舍不能容,則假館民舍。因迫逐男子,姦污婦女。奉元一路,自正月至七月,往返者百八十五次,用馬至八百四十餘匹,較之諸五行省之使,十多六七。

順帝父子竟以亡國。

順帝信西天僧演折兒法,譯言大喜樂也。又有西番僧伽璘真,授帝秘密大喜樂禪定,帝皆習之。醜聲穢行,初為太子所惡,帝曰:『秘密佛法,可以延壽。』令禿魯帖木兒以教太子,太子亦悅之。曰:『李先生教我儒書多年,我不省書中所言何事?西番僧教我佛法,我一夕便曉。』李先先生,太子論德好文也。其時順帝父子既溺惑於西番佛法,而社會起事者如韓山童、劉福通等,亦以白蓮教為號召。

元代社會上的上層階級,大體言之,有皇室、貴族、軍人、此與貴族不能十分分別,皆蒙古部族也。僧侶、商人、此皆色目西域人為多。地主、凡皇室以下皆地主也。惟漢人、南人亦有為大地主者,由其前承襲而來,而以非法手段保持之。此尤以江南為多。王艮傳:『有詣中書省訴松江富民包隱田土,為糧至一百七十萬三石者。』元廷屢行經理之法,使民目自寶田。仁宗時,遂致召贛民蔡五九之亂。官吏,官吏來源即上列諸種。而一般平民之政治地位則甚低。

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醫、六工、七獵、八民、九儒、十丐,此見陶宗儀輟耕錄。『官、吏』為貴族,『僧、道』為宗教,亦相當於貴族。『醫、工』即平民中地位較高者,如匠戶之類。『七獵、八民』者,元特有捕獵鷹人,籍隸鷹房總統管府,蘇天爵滋溪集十九:『中原甫,江左未下,朝廷嘗因畋狩閱武功,鷹師所至,威若神明。或旁緣為奸而下不勝其虐。』又十五謂:『國家草昧初,南北未一,政教未洽,常因畋狩講武功,鷹師之職,貴幸隆寵。承平既久,猶恐武備浸弛。或者不究其意,馳騁豪縱,因為奸利,民始不勝其困。』元史兵志謂:『元制自御位及諸王,皆有昔寶赤,蓋鷹人也。是幫捕獵有戶,使之致鮮食,以薦宗廟,供天庖,而齒革羽毛又皆足以備用,此殆不可缺焉。』又云:『打捕鷹房人戶,多取析居、放良及漏籍孛蘭奚、還俗僧道,與凡曠役無賴者,及招收亡宋舊役等戶為之。』

此雖賤民,而為貴族所御用,故較之農民猶高。春秋時工、商、虞人,亦視家民為高也。所謂『民』,則漢人、南人之業家者也。『九儒、十丐』者,『儒』為民間自由學者,而與僧侶宗教不同,本由春秋時代封建社會漸次破壞後所產生,為中國社會自秦漢以後一種特別重要之流品。

惟就蒙古人眼光及其政治設施言之,則不能了解其地位。彼輩既不能執干戈入行伍,又不能持籌握算為主人殖貨財,又不能為醫匠打捕,供主人特別之需求,又不能如農民可以納賦稅,故與『丐』同列。黑韃事略:『蒙古賦斂謂之差發。漢地差發,每戶每丁以銀折絲棉之外,每使臣經從,調遣軍馬、糧食、器械,及一切公上之用,又逐時計其合用之數科率民戶。諸亡國之人,甚以為苦,怨憤徹天,然終無如何。』又曰:『韃主不時自草地差官出漢地定差發,霆在燕京,〔宋端平二年〕見差胡丞相〔胡土虎〕來,黷貨更可畏,下至教學行及乞兒行亦出銀作差發。』教學行即儒,乞兒行即丐,此皆窮行,無力作差發,乎其相為類。別有一說為『官、吏、僧、道、醫、工、匠、娼、儒、丐』十色,既有『工』,又重出『匠』,列『娼』於『儒、丐』之前,蓋由不明獵民之意義而妄易之。

大概當時的社會階級,除卻貴族軍人此乃二而一、一而二者。外,做僧侶信教最高,其次是商人,再其次是工匠,包括各種特殊技能如醫生等。又按:金代於天文、醫術等頗造精妙,元亦承金遺緒。又次是獵戶與農民。獵戶所以在農民之上者,以蒙古貴族眼光視之當如此。而中國社會上自先秦以來甚占重要位置的士人,當時稱『儒』即讀書人。卻驟然失卻了他們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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