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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西魏的府兵制

國史大綱作者:錢穆發布:一葉知秋

2020-10-12 13:11

三、西魏的府兵制

北朝軍隊,一樣以鮮卑種人為主體。羽林、虎賁為中央宿衛,六鎮將卒為邊境防戍,皆系代北部落之苗裔。

其它胡人亦多充兵役,而漢人則務耕種。太武太平真君十一年南伐,圍盱眙,遺臧質書:『吾今所遣斗兵,盡非我國人,城東北是丁零與胡,南是氐、羌,卿殺之無所不利。』延興三年將南討,詔:『州郡十丁取一充行』,然此出非常。故髙歡據邊鎮為變,每語鮮卑,猶謂:『漢民是汝奴,夫為汝耕,婦為汝織,輸汝粟帛,令汝溫飽,何為陵之?』其語華人則曰:『鮮卑是汝作客,得汝一斛粟、一匹絹,為汝擊賊,令汝安寧,何為疾之?』

及孝文南遷,軍士自代來者皆為羽林、虎賁。事在太和二十年冬十月。而又詔選天下勇士十五萬人為羽林、虎賁,充宿衛。事在太和十九年秋八月。是當時羽林宿衛中,已有非鮮卑人甚多。至北齊則兵隊主體漸漸轉移到漢人身上。

齊文宣受禪,六坊之內徙者,更加簡練,每一人必當百人,任其臨陣必死,然後取之,謂之『百保鮮卑』。又簡華人之勇力絕倫者,謂之『勇士』,以備邊要。是齊兵亦不復專仗胡人。至河清定製,男子十八受田,輸租調,二十充兵,六十免力役,六十六退田免租調,此則儼然已是兩漢的全民兵役制。又按:傅奕云:『周、齊每以騎戰,驅夏人為肉籬,詫曰:『當銼〔音挫〕漢狗飼馬,刀刈漢狗頭,不可刈草也。』然高敖曹在軍,高歡為之華言。歡嘗以敖曹所將皆漢兵,欲割鮮卑兵千餘相雜。敖曹曰:『所將前後格鬥,不減鮮卑,不煩更配。』要之,濟、周時華人已不可侮,傅言正可見其轉變前之情態。

魏武西遷,六坊之眾從而西者,不能萬人,余皆北徙。

西魏立國,本依關隴漢人為基本,其軍隊主體早屬漢人。

其先賀拔岳輔爾朱天光入關,眾不滿二千。其後戰勝降服,大率以西人為主。宇文泰接統岳軍,知其部下主力,皆西土關隴人矣。魏武西奔,特為客寄,且其禁兵,皆由宇文泰諸婿分掌。如李逵子基、李弼子暉、于謹子翼,皆漢族也。時西魏宗室凋零,泰遂以其部下諸將改賜胡姓。洪邁曰:『西魏以中原故家易賜番姓,著者如李弼、趙肅、趙貴、劉亮、楊忠、王雄、李虎、辛威、田弘、耿豪、楊紹、侯植、竇熾、李穆、陸通、楊纂、寇雋、段永、韓褒、裴文舉、陳忻、樊深。』可知宇文雖胡族,而其勢力實依漢人,不如高歡以漢族而實依仗胡人。故北周漢化,北齊胡化,風尚之異,亦由其立國基礎而判也。

宇文泰用蘇綽言,創為『府兵』,籍六等之民,擇魁材力之士以充之。民戶分九等,六等乃中等以上之家,凡有三丁者選材力一人。合為百府,每府一郎將主之。分屬二十四軍,開府各領一軍。大將軍凡十二人。每一將軍統二開府,一柱國主二大將,將復加持節都督以統焉。凡柱國六員,眾不滿五萬人。

按:蘇綽卒在大統十二年,六柱國李弼、獨孤信拜於十四年,于謹、趙貴、侯莫陳崇在十五年。另有李虎。綽傳謂綽『置屯田以資軍國』,此即府兵也。惟府兵之統於六柱國,則為綽卒後事,可見此制亦非一時完成。

自相督率,不編戶貫,盡蠲租調。有事出征,無事則歲役一月。

十五日上,則門欄陛戟,警晝巡夜;十五日下,則教旗習戰,無他賦役。此後隋、唐府兵,則僅役二十日。

其甲槊弓弩,並資官給。

遇出征,衣馱牛驢及糗糧,皆由公備。

這即是府兵制之大概。

府兵制長處,只在有挑選、有教訓;而更重要的,在對兵士有善意,有較優的待遇。將此等兵隊與臨時的發奴為兵、謫役為兵,以及抽丁為兵相敵,自然可得勝利。古人所謂『仁者無敵』,府兵制度的長處,只在對自己的農民已表見了些人道意味。史稱:『撫養訓導有如子弟,故能以寡克眾』是也。從此軍人在國家重新有其地位,不是臨時的捉派與懲罰。

府兵制另一個意義在把北方相沿胡人當兵、漢人種田的界線打破了。中國農民開始正式再武裝起來。

周書文帝紀:『西魏大統九年,廣募關隴豪右,以增軍旅。』按:此云『豪右』,即六等之民,下戶三等不得與,亦三國壯者補兵之意也。又隋書食貨志:『周武帝建德二年,周書在三年。改軍士為侍宮,募百姓充之,除其縣籍。是後夏人半為兵矣。』此皆周代兵制多征漢人之證。又元魏本屬部族軍隊制,史稱魏初『統國三十六,大姓九十九』,至西魏時多絕滅。恭帝元年,宇文泰以諸將功高者為三十六國後,次者為九十九姓後,所統軍人亦改從其姓。及大定元年下令,前賜姓皆復舊。是先以漢軍功賜為胡貴族,後則並去胡復漢。此處正可看出當時胡、漢勢力之推移。此下恭帝三年,即正式行『六官』之制。自鮮卑舊制貴族國姓變而為六官,此尤政治組織之一大進步也。

從此北齊、北周東西兩方的漢人,均代替到鮮卑族的武裝與兵權。

北齊是全農皆兵,北周是選農訓兵,此為者間之不同。

所以自行『均田』,而經濟上貴族與庶民的不平等取消;自行『府兵』,而種族上胡人與漢人的隔閡取消。北方社會上兩大問題,皆有了較合理的解決。中國的農民,開始再有其地位,而北周亦遂以此完成其統一復興的大任務。

一種合理的政治制度的產生,必有一種合理的政治思想為之淵泉。北朝政洽漸上軌道,不能不說是北方士大夫對政治觀念較為正確之故。北周書文帝紀魏大統十一年春三月令:『古之帝王所以建諸侯、立百官,非欲富貴其身而尊榮之,蓋以天下至廣,非一人所能獨治,是以博訪賢才,助己為治,若知其賢,則以禮命之。其人聞命之日,則慘然曰:「凡受人之事,任人之勞,何舍己而從人?」又自勉曰:「天生儁七,所以利時。彼人主欲與我共為治,安可苟辭?」於是降心受命。其居官也,不惶恤其私而憂其家,故妻子或有饑寒之弊而不顧。於是人主賜以俸祿、尊以軒冕而不以為惠,賢臣受之亦不以為德。為君者誠能以此道授官,為臣者誠能以此情受位,則天下之大,可不言而治。後世衰微,以官職為私恩,爵祿為榮惠。君之命官,親則授之,愛則任之。臣之受位,可以尊身而潤屋者,則迂道而求之。至公之道沒,而奸詐之萌生。天下不治,正為此矣。今聖主中興,思去澆溈。在朝之士,當念職事之艱難。才堪者審己而當,不堪者收短而避。使天官不妄加,工爵不虛受,則淳素之風庶幾可返。』按:大統十年秋七月,魏帝以宇文泰前後所上二十四條及十二條新制,方為中興永式,乃命尚書蘇綽更損益之,總為五卷,班於天下。於是搜簡賢才,以為牧守令長,皆依新制而遣焉。則是令乃蘇綽筆也。

魏書道武紀天興三年十二月乙未天命詔、丙申官號詔,陳義皆至高卓。官號詔云:『官無常名,而任有定分。桀紂南面,雖高可薄;姬旦為下,雖卑可尊。一官可以效智,華門可以垂範。故量己者,令終而義全;昧利者,身陷而名滅。故道義,治之本,名爵,治之末。名不本於道,不可以為宜;爵無補於時,不可以為用。』此等語殆是崔宏筆。北朝士大夫對於政治見解遠勝南士,於此可征。

周武帝保定二年詔:『樹之元首,君臨海內,本乎宣明教化,亭毒黔黎;豈惟尊貴其身,侈富其位?是以唐堯疏葛之衣,粗糲之食,尚臨汾陽而永嘆,登姑射而興想。況無聖人之德,而嗜欲過之,何以克厭眾心,處於尊位?朕甚恧焉。』此等皆辭旨深醇,不愧兩漢。馬周之告唐太宗曰:『自魏晉以還,降及周隋,多者不過六十年,少者才二、三十年而亡,良由創業之君不務廣恩化,當時僅能自守,後無遺德可思,故傅嗣之主政教少衰,一夫大呼而天下土崩矣。』此等意境,直遜北朝諸儒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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