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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宦官參加王室之由來

國史大綱作者:錢穆發布:一葉知秋

2020-10-12 12:20

五、宦官參加王室之由來

西漢初年,王室、政府界限不清,而當時官吏組織中亦無宦者之特殊集團。

朝廷自皇帝以下,官吏最要者有三公、九卿。

丞相 輔助天子,總理庶政。

御史大夫 副丞相。

太尉 丞相為文官長,太尉為武官長。

以上為三公。

太常 掌宗廟禮儀,屬官有太樂、太祝、太宰,主宰牲牢。太史、太卜、太醫等,此為天子宗廟之守官。太常始名『奉常』,蓋即『奉嘗』借字。『宰』本百官之首,此乃以『奉常』為九卿之長官,猶其遺意也。

光祿勛 掌宮殿掖門戶,屬官有大夫、郎、謁者等。大夫掌論議;郎寧守門戶,出充車騎;謁者掌賓贊受事。『光祿』即古言『大麓』,『勛』則『閽』也。古天子居山邱,則守門者居麓,故曰大麓,即猶後世之閽人。然則光祿勛為天子守宮殿之官。

衛尉 掌宮門屯衛兵,屬官有公車司馬、衛士、旅賁等。旅賁,虎士成群而奔也。衛尉與光祿勛同掌宮衛,惟衛尉乃武職。然則光祿勛猶大門房,而衛尉則為衛隊長。九卿先廟祝而後門房、衛隊,此古人敬祖尊先之義。

太僕 掌輿馬。皇帝居則需光祿勛、衛尉之侍衛,出則需太僕之車馬,故以太僕次此三卿,皆主皇帝之生活。

廷尉 掌刑辟。

大鴻臚 掌諸歸化蠻夷。

宗正 掌宗屬。對皇帝有犯逆則歸廷尉,賓服則歸大鴻艫。先中國而後四夷,故廷尉在大鴻脯前。其同宗外戚則屬宗正,先公後私,故在廷尉、大鴻臚後。此三卿皆主皇帝之交際。

大司農 掌谷貨,主田租之入,以給國家之公費。

少府 掌山海池澤之稅,以給天子之私供養。大司農為大賬房,少府為小賬房;此二卿皆主皇帝之財務。

以上為九卿。論其性質,均近於為王室之家務官,乃皇帝之私臣,乃私的仆隸。而非國家之政務官,非政府正式之官吏。非公的僚屬。推而上之,可知宰相、御史大夫、太尉三公,其初實亦帝王私臣。宰相、太尉已論如前;御史者,國策謂:『獻書於大王御史』,又曰:『御史在後,執法在前』,其先亦宮職,非府職,是家巨。非朝臣也。故昔人以丞相擬周禮中之太宰,以御史大夫擬小宰,以御史中丞、少府、尚書擬宰夫。少府之下有大長秋,則猶內宰也。漢政本襲秦舊,漢臣來自田間,未能創建。秦廷有些處脫不了古代貴族家庭的遺習,故秦漢初年政府,有幾處亦只是一個家庭規模之擴大。

整個朝廷,初從家庭狀態中蛻化而出,尤其如九卿中之光祿勛與郎官。那時自不需另要內廷私臣乃至於宦官。

宦官在當時,與普通士人,亦並不歧視。如趙髙為秦二世師,又為郎中令。司馬遷受腐刑後乃為中書令。蓋古者貴族階級之旁,常有刑人服事執役。此等刑人,或由俘虜,或因罪罰,而多半亦出貴族階級,有聰明技藝,故刑而用之,其地位較之工、賈、農、牧一般平民為高。稱曰『宦』者,宦本宦學、仕宦,非惡稱也。

武帝以雄才大略獨攬事權,於是重用內朝尚書,秦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發書,謂之『尚書』。尚,猶主也。漢初有六尚,屬少府。曰尚衣、尚冠、尚食、尚浴、尚席、尚書,可見其職位之卑,然皆由士人為之;後世〔除尚書外〕則全變為宦官之職矣。奪宰相權。其時則趙禹、張湯等為九卿,直接奏事,宰相束手。

漢御史大夫有兩丞,即兩副官。一曰御史丞,一曰御史中丞。御史中丞亦謂御史中執法,居殿中,外督部刺史,內領侍御史十五人,受公卿奏事,舉劾案章。天子事下中丞而至大夫以及丞相。中丞屬於大夫,大夫職副丞相,故宮中事丞相無不可制。

文、景時丞相欲誅鄧通、晁錯,其權擬天子矣。武帝用尚書,中丞不得居中制事,侍御史、部刺史皆廢。末年霍光為大司馬領尚書事,號『內府』。

宣帝中興,復舊制,魏相為御史大夫,外遣丞相掾吏按事郡國,不遣中使,內則奏封事不經尚書,去副,又加給事中,得宴見,而霍氏以敗。

然元帝時,宦者石顯用事,丞相權復盡歸尚書。成帝時,何武建言設三公官,御史大夫改大司空,中丞遂為御史台長官,出居外台。東漢中丞遂為台率,始專糾察之任,為後世御史之職所仿。漢初御史大夫副丞相而得統治宮中事,後世御史為天子糾察百寮。蓋因政府與王室既分,則二者間權任自有移轉也。

晚年又用中書。

武帝晚年常宴遊內廷,不復多與士大夫接,遂用宦者主中書,司馬遷曾為之長。典尚書章奏。

元帝時遂有弘恭,石顯,而宦者逐漸用事。自御史至尚書,又自尚書至宦官,其間凡三折。光武中興,宮中悉用閹人,不復參以士流,於是正式遂有一個宦官的集團。

東漢郎官已全為郡國察舉『孝廉』到京待轉之一階,則自不能仍以為皇帝內侍。王室與政府之性質既漸分判明晰,則光武之制實不為非。光武又盡並天下財賦於大司農,而少府遂專掌中服御諸物,衣服、寶貨、珍膳之屬,此亦在王室、政府逐漸分離下應有之調整。故自御史中丞出居外台,光祿勛移至外朝變為閒職,三署郎更不值事內廷,魏以後即無三署郎,而光祿勛為散官。自唐以後,三署郎全為武職,而光祿寺掌膳食。皆與兩漢異。少府不預聞天下賦稅財政,皆兩漢間政府組織與體統上之絕大改革也。光武之病,在輕三公權任而移之尚書。

宦官亦在當時『王室』與『政府』之判分下得到其地位。

一面是文治政府之演進,一般官吏漸漸脫離王室私人的資格,而正式變成為國家民眾服務的職位;一面則是王室與政府士人。逐漸隔離而易趨腐化與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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