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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外戚參加王室之由來

國史大綱作者:錢穆發佈:一葉知秋

2020-10-12 12:19

四、外戚參加王室之由來

西漢初年,宗室、功臣、外戚,為朝廷之三大系。

當西周時,外則封建,內則世唧,王室之與貴族,相去祇一間耳。秦則天下盡為郡縣,舉國統於一王。天子世襲,而丞相、御史大夫以下不世襲,然後天子乃高高在上,其勢孤危易倒。漢鑑於秦亡之速,變更秦法,稍稍復古,故以以宗室、外戚、功臣三系與王室相夾持而為治。

外既大封同姓為王國,與郡縣相雜,內則丞相、御史大夫諸要職,雖不世襲,而大例非列侯莫得當,則為一階級所專有,體勢近於世襲。

歷史進化以漸不以驟,古代貴族封建政體一變而為平民的統一政府,廣土眾民,孤危之勢不足以持久,故外有封王,內有列侯,粗為等次,以相扶護。猶嫌王室單微,則援用外戚以為之輔。高祖雖愛戚夫人、趙王,而終不廢呂后、惠帝者,以呂后氏族大勢盛,呂后又久在兵間,身後緩急可倚仗也。呂后之卒,宗室、功臣內外相結,鋤去諸呂,而迎立代王,即文帝。則利其外家勢弱,出中央功臣一系之意。其時則外戚一系勢最衰。文帝既立,潛移默運,外撫馴諸王,內調狎功臣,卒使王室漸尊漸安。漢室之終臻穩固,蓋非易也。

吳、楚七國亂後,宗室地位日削,宗室只宜封建,不宜輔政,以其地近而勢逼。封建政制既不能復活,則宗室地位自難再興。功臣傳世漸久,亦不保其位,世臣與封建相扶翼,封建即不可復,世襲之制,亦不可持久。於是王室依仗乃惟有外戚。如景帝平吳、楚兼用周勃〔功臣〕、竇嬰〔外戚〕。武帝初立,竇嬰、田蚡繼相,皆外戚又漸得勢之徵。

武帝以後,中朝王室。、外朝政府。始分,於是宰相為外朝領袖,代表政府。而大司馬大將軍為內朝輔政,王室代表。其職大司馬大將軍。則胥由外戚為之。

宰相其先本為天子私臣。『宰』者,古代封建社會宗廟祭祀事前主宰牲之任,此非親貴莫當。既主祭祀,故掌禮書,左傳:『命宰人出禮書』,此即漢卿太常掌禮之祖也。然宰職雖高,實兼治膳。故周禮,天官太宰,為五官長,而其所屬,猶多宮中治膳之職。若膳夫、庖入、內饔、外饔、烹人、獸入、漁入、鱉人、臘人、酒正、酒人、漿人、邊人、醢人、酰人、鹽人,皆治庖宰之事。春秋時列國宰夫猶是庖人。左傳:『宰人胹熊蹯不熟』,國語:『膳宰不致餼』,是也。『宰』從本職則為疱人,為祭司,或從差遣則為執政。孟子與呂氏春秋:『伊尹以割烹要湯』,即庖人也。元人亦以宰膳為親貴要職,可以證古制。臨祭主宰牲,平時則總理家務,是為家宰。及化家為國,則家宰成國宰矣。『相』則封建貴族祭祀相禮之人,亦親貴為之。臨祭為相,朝聘、宴享、盟會之禮亦為相。化家為國,則以家相為國相矣。故『宰相』原系宗法社會中天子之宗屬私人也。

漢初宰相皆列侯為之,此皆相互戮力以爭天下者,在當時亦為皇帝之私人也。故御史人夫為副丞相,而御史有中丞,得治王宮之政令。此猶周禮天官冢宰,其屬官得統及皇帝內廷。此非古人立法之善,乃係當時『王室』與『政府』公私性質不分明也。此皆所謂『朕即國家』,遺蹟其去封建時代未遠也。及武帝以下,宰相始由士人特起,漸有其尊嚴之地位,此由宰相一職之意義言之。而與王室亦漸分離。此由賈誼敬禮大臣之論,及於公孫弘起徒步以經術為相,大開東閣,延賓客賢士以與天子內廷侍從諸臣議論政事相往復,實為宰相地位在意義上之一種變遷也。又按:漢制,丞相謁見,天子御坐為起,乘輿為下;有疾,天子往問;〔均見翟方進傳注。〕薨則車駕往吊。其制不知起何時,似漢初並不爾。

而王室不得不仍有其私臣,武帝初,嚴助、朱買臣等皆以侍中貴幸用事,得與聞朝政。凡侍中、左右曹、諸吏、散騎、中常恃等加官〔即兼差〕,漢代所謂『中朝官』者,皆是武帝以之與外朝大臣辯論政事,蓋此輩猶為皇帝之私人秘書也

於是遂有大司馬大將軍輔政之制,此制始武帝末年,以霍光為大司馬大將軍輔政,蓋由新帝年幼,〔昭帝。武帝又殺昭帝生母,恐其居中用事。〕宰相地位漸隆,與王室闋系斷疏,而宰相之威望則轉不如前,〔以多平地特起而非貴胄世襲,武帝用相亦率取其易制、天下務初不關決。〕以外戚輔政,正以彌補此缺陷也。

於是『中朝』、『外朝』判而為二。大司馬、左右前後將軍、侍中、常侍、散騎、諸吏為中朝,丞相以下至六百石為外朝。〔見劉輔傳孟康注。〕霍光謂車千秋曰:『光治內,君侯治外』;時光為大將軍,千秋為丞相也。霍光廢昌邑王而丞相楊敞事前不預知,光謂:『此內朝事,即王室自身事。無關外朝也。』內朝諸臣之領袖以『大司馬大將軍』為號者,正見軍人本為王室私屬,今已由軍人政府轉變為士人政府,故軍職不為外朝之丞相而為內朝之輔政。以外戚為之者,外戚有客觀之尊嚴,而無世襲,以隨新天子為轉移,其事最少弊。又內、外朝既分,內朝用私臣,非宗室則必屬外戚矣。

封王、封建。列侯世卿。漸次在政治上消失其地位,漢武以後的文治政府漸次形成,『王室』與『政府』漸次分開,此亦中國政制史上一大進步。而外戚卻由此到他政治上地位。只要政治情態一時不變更,則外戚地位繼續有其存在,故外戚擅政,已起西漢,而尤以武帝以後為甚。崔駰疏:『漢興以至哀、平,外加三十餘,保全者四家而已。』東漢亦惟光武郭后、陰後,明帝馬後無禍。所以不能懲前毖後,而覆轍相尋者,亦時代情態使然。

西漢外戚略表:

呂后呂產呂祿〔呂后諸子。〕


武帝竇嬰
〔祖母竇太后諸子。〕
田蚡
〔母王太后同母弟。〕
衛青
〔衛後弟。〕
霍去病
〔衛後姊子。〕
霍光
〔去病弟。〕
宣帝史高〔祖母史良娣弟。〕許延壽〔許後諸父。〕


元帝許嘉〔許延壽子。〕



成帝許嘉
〔許後父。〕
王鳳
〔母王太后弟。〕
王音
〔鳳從弟。〕
王根
〔音弟。〕
王莽
〔根兄子。〕
哀帝傅喜〔祖母傅太后從弟。〕丁明〔母丁太后弟。〕


平帝王莽〔遂受漢禪。〕



光武中興,又減削外朝政府之權力,一移之內朝王室,於是外戚勢任愈大。

西漢雖以外戚輔政,而外朝丞相體尊,猶為對峙之局。漢初以丞相主文,太尉主武,御史大夫為丞相之副。武帝寵太尉為大司馬,主內朝,則丞相於外朝為獨尊也。王莽之篡,則以王氏久盛,王莽又自為外朝所歸向故。光武躬親庶務,內朝尚書位微而權重,外廷三公並峙,以丞相為司徒,太尉為司馬,〔後又稱太尉。〕御史大夫為司空,稱三公並列;而太尉公序在司徒公之上。〔此元帝時三公位已然。〕僅有虛位,無實權。東漢事無巨細,皆由尚書行下三公,或徑下九卿,故東漢九卿權亦重。故外戚用權於內,外朝即無以相抗。

政府漸漸脫離王室而獨立,為當時統一政府文治上之進步。王室削奪政府權任,而以私關係的外戚代之,則顯然為統一政府之墮落。

然外戚與宦官較,則外戚猶為稍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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