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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國家民族之摶成

國史大綱作者:錢穆發布:一葉知秋

2020-10-12 12:10

二、國家民族之摶成

秦人統一,此期間有極關重要者四事:

一、爲中國版圖之確立。秦並六國,分建四十二郡,〔詳下。〕造成此下二千年中國疆域之大輪廊。

二、爲中國民族之摶成。春秋時代華、夷雜處之局,逐漸消融,而成『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之社會。

春秋時華、夷雜處之大勢,粗略言之,徐有淮夷,青有萊夷,雍有犬成、義渠,豫有陸渾之戎,冀有鮮虞、赤狄、白狄、山戎,荊揚有蠻。經春秋至戰國,西北諸國有漸次城郭化者,亦有漸次驅逐而北避者。秦、趙、燕三國競務拓邊:燕開漁陽、右北平、上谷、遼西、遼東諸郡;趙滅中山,其先爲鮮虞國,先滅於魏,爲魏別封。開雁門、代、雲中諸郡,秦開九原、隴西、北地諸郡,魏開上郡亦人秦。中央諸戎則以韓、魏滅伊、洛諸戎,楚破南陽九夷而漸就消滅。東方淮海諸夷,率與諸夏同化。南方則有楚、越兩國之闢地。大抵今浙江、福建兩省爲越人所辟;秦始皇使王翦定楚江南地,又降越君,置會甌,君海上,爲今溫州等處;或都東冶,君閩中,爲今福州等處。始皇薨,閩越君無諸、東越君搖,率兵助諸國滅秦。其後東甌悉眾徙中國,處江、淮間。閩越分立東越,又徙其民江、淮。湖南、雲、貴爲楚所辟。楚襄王時,使莊蹺將兵循江上,略巴、蜀、黔中以西,定滇,欲歸報,會秦奪楚巴、黔中郡。道塞不通,因以其眾王滇。惟湖南湘西,自秦昭王置黔中郡,漢改武陵郡,而其地蠻族仍各自禹部落,開化有反緩於川、滇者。巴、蜀則開於秦。時在惠王時。兩廣、安南則在秦並六國後始爲中國郡縣。群居生息於同一版圖,沐浴寢饋於同一文化,以中國人治理中國疆土,發展文化,蓋自此始大定其基礎。

三、爲中國政治制度之創建。封建制破棄,郡縣製成立,平民、貴族兩階級對立之消融。

封建制逐步破壞,郡縣制逐步推行,自春秋至戰國已然。雖封建遺形尚未全絕,然終不能再興。且其勢如危石轉峻阪,不墮於地不止。漢初先則有異姓封王,繼則封王惟限於同姓,又次則諸王惟得衣租食稅,同於富人;此自景、武下逮東漢,封建名存實亡,尺土一民,皆統於中央,諸封王惟食邑而已。

至魏則井邑入亦薄。隋矯魏孤立,大封同姓,並許自選官屬,然劉頌言其『法同郡縣,無成國之制』。蓋亦徒享封土,不治吏民,乃西漢景、武以後法度耳。至晉惠帝立後,諸王或鎮雄藩,或專朝政,遂有八王之亂;然此乃權臣之擅政,非古代封建之比。

下至南朝,宋,齊、梁諸代,宗室諸王皆出爲都督、刺史,星羅棋布,各據強藩,假以事任,矯東晉中央衰替之勢;然此特援引親族以踞要位,其權重在爲守令,不在爲王侯。

唐封諸王不出閣,有名號,無國邑,空樹官僚而無蒞事,聚居京師,亦僅衣稅食租。惟明初封諸王,欲以封建、郡縣相雜,然一、再傳即廢。終明之世,仍是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食祿而不治事也。

再以封侯論,漢初諸侯亦猶有君國子民之意,景帝后事權即皆歸國相,侯國與郡縣無異;然尚裂土以封。東漢則多未與國邑,僅佩印受廩,列侯殆全同於關內侯。又漢初丞相選用列侯,武帝時始有拜相封侯之制。東漢位三公者亦不復有茅土封,然漢人猶常稱『萬戶侯』,言其封食之大。至魏,雖親王所食未有及萬,諸將封多不滿千戶。張繡封兩千戶,時謂例外。亦因其時戶口耗減。

晉、宋以下,門第既盛,朝廷封爵 乃不爲重。至唐則並廢封爵世襲之制,爵僅及身而止;而所謂爵土亦祇是虛名。受封者於內府給繒布,惟同俸賜,絕不足以擬古之胙土矣。唐太宗貞觀十一年,令諸功臣世襲剌史,長孫無忌等十四人辭曰:『違時易務,曲樹私恩,謀及庶僚,義非僉允。方招史冊之誚,有紊聖代之綱。一也。臣等非才,愈彰濫賞。二也。孩童嗣職,寧無傷錦? 一掛刑網,自取誅夷。三也。求賢分政,寄在共理。封植兒曹,失於求瘼,百姓不幸,將焉用之?四也。』於是遂止。唐初屢議封建,李百藥、馬周諸人皆反反對之。觀於此,則知封建制度已不能復行於後世。

以唐太宗之英武,唐初文、武諸功臣之出眾,誠使君臣割地,各自專制一方,相與和好連結,征租訓武,亦足各傳白年、數百年之外。所以不能爾者,由國人對於政洽意義之認識,久已不許復有貴族世襲封建制度之存在。此乃中國史進程中一極要綱目,不可不特別注意也。

四、爲中國學術思想之奠定。此就態度傾向而言。

大要言之,中周學術思想之態度與傾向,大體已奠定於先秦。

一曰『大同觀』。王道與霸術,即『文化的世界主義』與『功利的國家主義』之別也。先秦思想趨向前者,以人類全體之福利爲對象,以天下太平爲嚮往之境界,超國家,反戰爭。秦漢大一統政府,在當時中國人心目中,實已爲超國界之天下也。

二曰『平等觀』。階級與平等,即『貴族主義』與『平民主義』之辨。先秦思想趨向後者,而以仁愛中心的人道主義爲之主。舉其著者,如孔子之孝弟論、忠恕論,墨子之兼愛論,惠施之萬物一體論,莊周之齊物論,許行、陳仲之並耕論、不恃人食論,此即均等勞作論。孟子之性善論,荀子之禮論,即新人倫主義,以才智德行爲君子、小人之新判別。其弟子韓非,持論雖褊狹,然亦可謂是一種在國家法律下之平等論也。皆就全人類著眼,而發揮其平等觀念之深義也。

三日『現實觀』。天道與人道,即『宗教』此指俠義的宗教。與『社會』之辨。先秦思想趨向後者。莊老之自然哲學,其反宗教之思辨最爲徹底。人生修養之教訓,社會處世之規律,爲先秦學說共有之精采。教育主於啟發與自由,政治主於德感與平等,對異民族主於與我同化與和平,處處表示其『大同』之懷抱。此乃先秦學術共有之態度,所由形成中國之文化,搏成中國之民族,創建中國之政治制度,對內、對外,造成此偉大崇髙之中國國家,以領導東亞大地數千年之文化進程者,胥由此數種觀念爲之核心,而亦胥於先秦時期成之也。

此四者,乃此期間沖中國民族所共同完成之大業,而尤以平民社會之貢獻爲大。即秦人之統一,亦爲此種潮流所促成。

秦之先世本在東方,史記秦本紀敘述甚詳。爲殷諸侯。及中潏始西遷。其母乃西土酈〔lì〕山氏之女。周孝王時,大駱適子成居犬丘,今陝西興平。而庶子非子始別封秦。今陝西隴縣東南。其後,犬丘一族爲西戎所滅,非子一族邑秦者遂又東兼犬丘故地。諸贏姓如江、黃、左莊十九年正義、史記陳杞世家索隱。徐、奄、左昭元年正義。梁、左僖十七年有梁贏。又潛夫論。葛、左僖十七年,有葛贏。譚、史記、潛夫論。莒、潛夫論。鄖、左桓十一年,宣二年。終黎、史記伍子胥傳索隱。鍾離、史記秦本紀集解、水經淮水注。淮夷、路史後記注。及戰國之趙,皆在東方。秦、晉於春秋時世爲婚姻,時無以秦爲夷狄者。戰國之秦乃如春秋之楚,不得即此謂秦果夷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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