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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論八

國史大綱作者:錢穆發布:一葉知秋

2020-10-12 03:10

姑試略言中國史之進展。就政治上言之,秦、漢大統一政府之創建,已為國史辟一奇績。近人好以羅馬帝國與漢代相擬,然二者立國基本已不同。羅馬乃以一中心而伸展其勢力於四圍。歐、亞、非三洲之疆土,特為一中心強力所征服而被統治。僅此中心,尚復有貴族、平民之別。一旦此中心上層貴族漸趨腐化,蠻族侵入,如以利刃刺其心窩,而帝國全部,即告瓦解。此羅馬立國形態也。

秦、漢統一政府,並不以一中心地點之勢力,征服四周,實乃由四圍之優秀力量,共同參加,以造成一中央。且此四圍,亦更無階級之分。所謂優秀力量者,乃常從社會整體中,自由透露,活潑轉換。因此其建國工作,在中央之締構,而非四周之徵服。

羅馬如一室中懸巨燈,光耀四壁;秦、漢則室之四周,遍懸諸燈,交射互映;故羅馬碎其巨燈,全室即暗,秦、漢則燈不俱壞光不全絕。因此羅馬民族震鑠於一時,而中國文化則輝映於千古。

我中國此種立國規模,乃經我先民數百年慘澹經營,艱難締構,僅而得之。以近世科學發達,交通便利,美人立國,乃與我差似。如英、法諸邦,則領土雖廣,惟以武力貫徹,猶惴惴懼不終日。此皆羅馬之遺式,非中國之成規也。

談者好以專制政體為中國政治詬病,不知中國自秦以來,立國規模,廣土眾民,乃非一姓一家之力所能專制。故秦始皇始一海內,而李斯、蒙恬之屬,皆以游士擅政,秦之子弟宗戚,一無預焉。

漢初若稍稍欲返古貴族分割宰制之遺意,然卒無奈潮流之趨勢何!故公孫弘以布衣為相封侯,遂破以軍功封侯拜相之成例,而變相之貴族擅權制,終以告歇。博士弟子,補郎、補吏,為入仕正軌,而世襲任蔭之恩亦替。自此以往,入仕得官,遂有一公開客觀之標準。『王室』與政府逐步分離,『民眾』與『政府』則逐步接近。政權逐步解放,而國家疆域亦逐步擴大,社會文化亦逐步普及。

綜觀國史,政體演進,約得三級:由封建而躋統一,一也。此在秦、漢完成之。由宗室、外戚、軍人所組成之政府,漸變而為士人政府,二也。此自西漢中葉以下,迄於東漢完成之。由士族門第再變而為科舉競選,三也。此在隋、唐兩代完成之。惟其如此,『考試』與『銓選』,遂為維持中國歷代政府綱紀之兩大骨幹。全國政事付之官吏,而官吏之選拔與任用,則一惟禮部之考試與吏部之銓選是問。此二者,皆有客觀之法規,為公開的準繩,有皇帝王室代表。所不能搖,宰相政府首領。所不能動者。若於此等政治後面推尋其意義,此即禮運所謂『天下為公,選賢與能』之旨。

就全國民眾施以一種合理的教育,復於此種教育下選拔人才,以服務於國家;再就其服務成績,而定官職之崇卑與大小。

此正戰國晚周諸子所極論深覬,而秦、漢以下政制,即向此演進。特以國史進程,每於和平中得伸展,昧者不察,遂妄疑中國歷來政制,惟有專制黑暗,不悟政制後面,別自有一種理性精神為之指導也。

談者又疑中國政制無民權,無憲法。然民權亦各自有其所以表達之方式與機構,能遵循此種方式而保全其機構,此即立國之大憲大法,不必泥以求也。中國自秦以來,既為一廣土眾民之大邦,如歐西近代所運行民選代議士制度,乃為吾先民所弗能操縱。然誠使國家能曆年舉行考試,平均選拔各地優秀平民,使得有參政之機會;又立一客觀的服務成績規程,以為官位進退之準則,則下情上達,本非無路。

晚清革命派,以民權憲法為推翻滿清政府之一種宣傳,固有效矣。若遂認此為中國歷史真相,謂自秦以來,中國惟有專制黑暗,若謂『民無權,國無法』者已二千年之久,則顯為不情不實之談。民國以來,所謂民選代議之新制度,終以不切國情,一時未能切實推行。而歷古相傳『考試』與『銓選』之制度,為維持政府紀綱之兩大骨幹者,乃亦隨專制黑暗之惡名而俱滅。於是一切官場之腐敗混亂,胥乘而起,至今為厲。此不明國史真相,妄肆破壞,輕言改革所應食之惡果也。

中國政制所由表達之方式與機構,既與近代歐人所演出者不同。故欲爭取民權,而保育長養之,亦復自有道。何者?彼我立國規模既別,演進淵源又不同。甲族甲國之所宜,推之乙族乙國而見窒礙者,其例實伙。

凡於中國而輕言民眾革命,往往發動既難,收拾亦不易,所得不如其所期,而破壞遠過於建設。所以國史常於和平中得進展,而於變亂中見倒退者,此由中國立國規模所限,亦正我先民所貽政制,以求適合於我國情,而為今日吾人所應深切認識之一事。若復不明國史真相,妄肆破壞,輕言改革,則又必有其應食之惡果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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