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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典(一)第二

尚书正义作者:李学勤发布:一叶知秋

2020-9-24 11:31

舜典第二

〇《释文》:“王氏注.相承云:‘梅颐上孔氏传《古文尚书》.云《舜典》一篇.’时以王肃注颇类孔氏.故取王注从‘谨徽五典’以下为《舜典》.以续孔传徐仙民亦音此本.今依旧音之.”

虞舜侧微.为庶人.故微贱.尧闻之聪明.将使嗣位.历试诸难.嗣.继也.试以治民之难事.〇难.乃丹反.作《舜典》.

经疏“虞舜”至“舜典”
正义曰:虞舜所居侧陋.身又微贱.尧闻之有聪明圣德.将使之继己帝位.历试于诸所难为之事.史述其事.故作《舜典》

传疏“为庶人.故微贱”
正义曰:此云“侧微”即《尧典》“侧陋”也.不在朝廷谓之“侧”.其人贫贱谓之“微”.居处褊隘故言“陋”.此指解“微”.故云“为庶人.故微贱”也.《帝系》云:“颛顼生穷蝉.穷蝉生敬康.敬康生句芒.句芒生蟜牛.蟜牛生瞽瞍.瞽瞍生舜.”昭八年《左传》云:“自幕至于瞽瞍无违命.”似其继世相传.当有国土.孔言“为庶人”者.《尧典》云“有鳏在下”.此云“虞舜侧微”.必是为庶人矣.盖至瞽瞍始失国也

传疏“嗣继”至“难事”
正义曰:“嗣.继”.《释诂》文.经所云“慎徽五典”.“纳于百揆”.“宾于四门”皆是试以治民之难事也

《舜典》“典”之义与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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