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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纪(四)

古本竹书纪年辑证作者:方诗铭,王修龄发布:一叶知秋

2020-9-11 19:38

三一

《纪年》:幽王既亡,有共伯和者摄行天子事。《晋书·束皙传》

《汲冢纪年》则云:共伯和干王位。《史记·周本纪》《索隐》

《纪年》云:共伯和即干王位。《庄子·让王》释文

《竹书纪年》:……共伯名和。《史通·杂说上》

《汲冢书》:共伯名和。《国语补音》卷一

《汲冢纪年》曰:共国之伯名和,行天子政。《通鉴外纪》卷三

《史记·周本纪》索隐:“共,国;伯,爵;和,其名;干,篡也。言共伯和摄王政,故云‘干王位’也。”《庄子·让王》:“共伯得乎共首。”司马彪注:“共伯名和,修其行,好贤人,诸侯皆以为贤。周厉王之难,天子旷绝,诸侯皆请以为天子,共伯不听,即干王位。”《史记·周本纪》正义引《鲁连子》:“共伯名和,好行仁义,诸侯贤之。周厉王无道,国人作难,王奔于彘,诸侯奉和以行天子事,号曰‘共和元年’。”《吕氏春秋·开春》:“共伯和修其行,好贤仁,而海内皆以来为稽矣。周厉之难,天子旷绝,而天下皆来谓矣。”皆述共伯和事,与《纪年》同。《帝王世纪》:“共伯和干王位。”《史记·三代世表》索隐引当本《纪年》。

金文有《师𣫏𣪘》,称“白龢父若曰”,《师𠭰𣪘》、《师兑𣪘》称“师龢父”,郭沫若同志以为即共伯和见《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页一一四,是。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至于厉王,王心戾虐,万民弗忍,居王于彘,诸侯释位,以间王政。”顾炎武《日知录》卷二五“共伯和”条以为即指共伯和干王位事,疑是。

共伯和干王位为西周末年大事,而《史记·周本纪》综述儒家传统之说,以为“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则显与史实不合。

三二

及宣王立,四年,使秦仲伐戎,为戎所杀。王乃召秦仲子庄公,与兵七千人,伐戎破之,由是少却。注:“并见《竹书纪年》。”《后汉书·西羌传》注

《存真》、《辑校》所引无“由是少却”四字,“使秦仲伐戎”作“使秦仲伐西戎”。

三三

《书纪年》曰:宣王三十年,有兔舞镐。《太平御览》卷九〇七兽部

《纪年》曰:宣王三囗年,有兔舞镐。《初学记》卷二九兽部

《纪年》曰:宣王四十年,有兔舞镐。《白氏六帖事类集》卷二九

《辑校》引有《通鉴外纪》卷三所收一条,然《外纪》未注明出《纪年》,现不入辑。《辑校》云:“《初学记》二十九引作‘宣王三年……’。”据明晋府刻本《初学记》“三”“年”之间空一字,当为“十”字,非“三年”,《辑校》误。

三四

后二十七年,王遣兵伐太原戎,不克。注:“并见《竹书纪年》。”《后汉书·西羌传》注

《存真》云:“《西羌传》伐太原戎在秦仲伐西戎后二十七年;条戎之役在伐太原戎后五年;下败北戎,灭姜邑,在此后二年。据此差次以补之。”因列此役于宣王三十一年,《辑校》同。

三五

《纪年》曰:周灵王三十三年,有马化为狐。《开元占经》卷一一八

《纪年》曰:周宣王时,马化为狐。《广韵》卷四,四十祃

《纪年》曰:周宣王时,马化为狐。《太平御览》卷八八七咎征部

《书纪年》曰:宣王时,乌化为狐。《太平御览》卷九〇九兽部

干宝《搜神记》卷六云:“周宣王三十三年,幽王生,是岁有马化为狐。”当本《纪年》。

三六

后五年,王伐条戎、奔戎,王师败绩。注:“并见《竹书纪年》。”《后汉书·西羌传》注

《存真》、《辑校》列于宣王三十六年。

三七

后二年,晋人败北戎于汾隰,戎人灭姜侯之邑。注:“并见《竹书纪年》。”《后汉书·西羌传》注

《存真》、《辑校》列于宣王三十八年。

三八

明年,王征申戎,破之。注:“并见《竹书纪年》。”《后汉书·西羌传》注

《存真》、《辑校》列于宣王三十九年。

三九

后十年,幽王命伯士伐六济之戎,军败,伯士死焉。注:“并见《竹书纪年》。”《后汉书·西羌传》注

《订补》云:“案《西羌传》作‘后十年’,谓周宣王三十九后十年。宣王四十六年卒,又三年即当幽王三年。”是。《存真》、《辑校》、《订补》均泥于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后序》“惟特记晋国,起自殇叔”之语,因自殇叔始即列晋国年次,而以幽王之事附见。《后序》之语,当与《晋书·束皙传》参证,传文明言:“其《纪年》十三篇,记夏以来至周幽王为犬戎所灭,以‘晋’事接之。”是《纪年》记周事当至幽王之亡为止,《太平御览》所引有“幽王八年”,“幽王十年”事见下,可证。昔人误会《束皙传》之“以事接之”,即为《后序》所云“编年相次”之意,实则《晋书》当脱“晋”字,所谓“以事接之”,指幽王死后方接以晋事。此处脱“晋”字,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一三“竹书纪年”条及《二十二史考异》卷二一已指出:“‘事’上当有‘晋’字,刊本脱。”至《后序》所云“起自殇叔”,当谓《纪年》记晋国事起自殇叔,殇叔以前《纪年》无晋事而已。本条《存真》、《辑校》列于晋文侯元年,《订补》以为“当作‘二年’”。

四〇

《纪年》曰:幽王八年,立褒姒之子曰伯服,为太子。《太平御览》卷一四七皇亲部

《纪年》曰:幽王立褒姒之子伯盘,以为太子。《太平御览》卷八五皇王部

《汲冢纪年》云:平王奔西申,而立伯盘以为太子。《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正义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正义引束皙云:“案《左传》‘携王奸命’,旧说携王为伯服。伯服,古文作伯盘,非携王。”此束皙校正《纪年》之语。《国语·郑语》、《史记·周本纪》皆谓褒姒之子名伯服,旧释《左传》者亦称之为伯服,并以伯服为携王。和峤、荀勖初释《纪年》时,当据《国语》等书释作伯服,故束皙正之。案《纪年》原文应作“般”,“般”即古文“盘”字。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七云:“《尚书》甘盘,《史记·燕世家》作甘般。《商书》盘庚,《国语》作般庚。”甲骨文盘庚亦作般庚。“般”、“服”形近,《国语》等书因误般为服,和、荀循旧误以释《纪年》,束皙正之,是。古本《纪年》当已据束皙之说作“伯盘”,后人复据《国语》、《史记》等书臆改为“伯服”,今影宋本引此一作“伯盘”,一作“伯服”,犹改之未尽者,而清代鲍刻本乃全改为“伯服”。《存真》、《辑校》未见宋本,仍作“伯服”,《订补》已及见影宋本,亦未指出。又《辑校》、《订补》所引《御览》皆讹作卷八四,《存真》作八五,不误。

《存真》、《辑校》改“幽王八年”为晋文侯七年。

四一

《书纪年》曰:幽王十年九月,桃杏实。《太平御览》卷九六八果部

《订补》云:“朱本无此条。”实则《存真》改“幽王”为“幽公”,列入晋幽公十年,注云:“《太平御览》九百六十八。”《辑校》既录此“幽王十年”条,又据《存真》收幽公十年条,误。《存真》、《辑校》列于晋文侯九年。

四二

盟于太室。《纪年》。《北堂书钞》卷二一帝王部

《辑校》误作卷二二,《今本竹书纪年疏证》同误。

《左传·昭公四年》:“周幽为大室之盟,戎狄叛之。”《纪年》所记当即此事。《存真》未收,《辑校》附于“无年世可系者”。今本《纪年》云:“幽王十年春,王及诸侯盟于太室。”现姑从今本列此。

四三

《汲冢竹书纪年》:伯盘与幽王俱死於戏。先是,申侯、鲁侯及许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大子,故称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周二王并立。《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正义

《汲冢纪年》曰:幽王死,申侯、鲁侯、许文公立平王于申,虢公翰立王子余,二王并立。《通鉴外纪》卷三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至于幽王,天不吊周,王昏不若,用愆厥位,携王奸命。”此携王即王子余臣。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七云:“携,地名,未详所在。《新唐书》:《大衍历议》谓丰岐骊携皆鹑首之分,雍州之地,是携即西京地名矣。”《国语·鲁语上》:“幽灭于戏。”韦昭注:“幽,幽王,为西戎所杀。戏,戏山,在西周也。”与《纪年》同。

《存真》、《辑校》列于晋文侯十年。《订补》云:“《左传》疏引原不系年,此据《国语》与《史记》幽王十一年死,系之于此。”现列于幽王十一年。

四四

《汲冢纪年》曰:自武王灭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史记·周本纪》集解

《汲冢纪年》:西周二百五十七年。《通鉴外纪》卷三

《汲冢纪年》曰:自武王至幽王二百五十七年。《通鉴外纪》卷三

日本高山寺藏古钞本《周本纪》“以至幽王”作“以至于幽王”见《史记会注考证校补》卷四页六〇,以《集解》所引“汤灭夏以至于受”见上例之,是,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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