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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纪(二)

古本竹书纪年辑证作者:方诗铭,王修龄发布:一叶知秋

2020-9-11 19:27

一一

《纪年》:二年,征风夷及黄夷。《太平御览》卷八二皇王部

《竹书纪年》曰:后相即位,二年,征黄夷。《后汉书·东夷传》注

《竹书纪年》曰:二年,征黄夷。《通鉴外纪》卷二

《辑校》所引尚有《路史·后纪》卷一三注一条,见本书附录。

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八云:“《后汉书·东夷传》曰:‘夷有九种,曰畎夷、于夷、方夷、黄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黄白赤玄以服色而别者,与方风等皆近海之夷。”

一二

《竹书纪年》曰后相七年,于夷来宾。《后汉书·东夷传》注

《纪年》曰:七年,干夷来宾《通鉴外纪》卷二

《通鉴外纪》作“干夷”,误。《存真》、《辑校》所引《路史·后纪》卷一三注,见本书附录。

甲骨文中所记方国有“盂方”《殷虚书契后编》上一八·六,且屡见,郭沫若同志云:“所谓盂方者,可知乃殷东方之国也。……宋地亦有名盂者,《春秋·僖二十一年》‘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曹伯会于盂’。杜注:‘宋地,襄邑西北有盂亭。’地在河南睢县。又《左传·哀二十六年》:‘六子在唐盂’,顾栋高谓与睢县之盂为一地。余意卜辞之盂方当即此附近之古国。”《卜辞通纂》考释页一二七

“盂方”当即“于夷”。杨树达《积微居甲文说》云:“于夷即卜辞之盂方。”卷下页四四

陈逢衡《竹书纪年集证》卷一〇、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八皆谓“于夷”即《禹贡》之“嵎夷”。《禹贡》战国时人所为,距商代已远,且地在今山东蓬莱一带滨海之地顾颉刚先生说,见《中国古代地理名著选读》页一三,地望亦不甚合。

一三

薛瓒《汉书集注》云:按《汲郡古文》:相居斟灌。《水经·巨洋水注》

《存真》、《辑校》均引有《汉书·地理志》注,《订补》云:“《汉书·地理志》注无引臣瓒此注,朱、王二氏偶失检,误引。”又《辑校》所引《路史·后纪》卷一三注,见本书附录。

《帝王世纪》:“帝相一名相安,自太康以来,夏政凌迟,为羿所逼,乃徙商丘,依同姓诸侯斟灌、斟寻氏。”《御览》卷八二引

一四

《竹书纪年》曰:后少康即位,方夷来宾。《后汉书·东夷传》注

《存真》后有“献其乐舞”四字。《辑校》云:“《路史·后纪》十三注引此,下有‘献其乐舞’四字,疑涉帝发时事而误。”《存真》、《辑校》所引《路史·后纪》注,见本书附录。

杨树达《积微居甲文说》云:“卜辞关涉方族者至多,……方在殷时为一至强之国族,其事灼灼甚明。……《后汉书·东夷传》……李注引《竹书纪年》曰:‘少康即位,方夷来宾。’据此知方族之立国,远在夏时,少康中兴,方尝效顺。”卷下页四二至四四

一五

《纪年》曰:帝宁居原,自迁于老丘。《太平御览》卷八二皇王部

《御览》影宋刻本“老丘”作“老王”,鲍刻本作“老丘”,是。

《存真》、《辑校》作“老丘”,并据《路史·后纪》卷一三注,于“自”字下补“原”字。《路史》注所引见本书附录。

“帝宁”或作“帝予”《史记·夏本纪》,或作“帝杼”《世本》、《夏本纪》索隐引,或作“后杼”《左传·襄公四年》,或作“伃”《墨子·非儒下》

一六

《汲郡竹书》曰:柏杼子征于东海及王寿,得一狐九尾。《山海经·海外东经》注

《汲冢竹书》:伯杼子往于东海,至于三寿,得一狐九尾。《稽瑞》

《书纪年》曰:……夏伯杼子东征,获狐九尾。《太平御览》卷九〇九兽部

《稽瑞》原引作《汲冢周书》,据《山海经》郭注,“周书”当为“竹书”之误。本条《存真》、《辑校》、《订补》失收。又《存真》、《辑校》所引《路史·后纪》卷一三注,见本书附录。

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九云:“三寿,东海之国名也。

郭璞《山海经》注引作王寿,《路史》注云:‘即平寿也。’

《逸书·王会》曰:‘靑丘狐九尾。’孔晁注云:‘靑丘,海东地名。’

《山海经》曰:‘靑丘国,其狐四足九尾。’

《淮南子·本经训》曰:‘缴大风于靑丘之泽。’

《抱朴子》云:‘黄帝东至靑丘,过风山。’当即纪中风夷之国,三寿盖近之。”

一七

《竹书纪年》曰:后芬即位,三年,九夷来御,曰畎夷、于夷、方夷、黄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太平御览》卷七八〇四夷部

《竹书纪年》曰:后芬发即位,三年,九夷来御。《后汉书·东夷传》注

《竹书纪年》曰:三年,九夷来御《通鉴外纪》卷二

《后汉书》注,影宋绍兴本作“后芬发即位”,殿本无“发”字。

《存真》作“后芬发”。

《辑校》云:“《御览》‘芬’作‘方’”,所据为鲍刻本,影宋本作“芳”,当为“芬”字之讹。

又《御览》所引“曰畎夷”等十九字,《辑校》引郝懿行《竹书纪年校正》卷三之说,以为“疑本注文,误入正文”。《存真》有,《辑校》删。

《订补》云:“以文义观之,此十九字似属正文。”是。

《辑校》所引《路史·后纪》卷一三注,见本书附录。

“九夷”之称,典籍恒见。《墨子·非攻中》:“九夷之国,莫不宾服。”

孙诒让《墨子闲诂》卷五云:“《尔雅·释地》云:‘九夷、八狄、七戎、六蛮,谓之四海。’《王制》孔疏云:‘九夷依《东夷传》九种,曰:畎夷、于夷、方夷、黄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此九夷与吴楚相近,盖即淮夷,……《书叙》云:‘成王伐淮夷,遂践奄。’《韩非子·说林上篇》云:‘周公旦攻九夷而商盖伏。’‘商盖’即‘商奄’,则九夷亦即淮夷……。”孙氏之说近是。

一八

《竹书纪年》曰:洛伯用与河伯冯夷斗。《水经·洛水注》

《竹书》作冯夷。《山海经·海内北经》注

《存真》列于“后芬发即位”后,《辑校》附于“无年世可系者”。今从《存真》。

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九云:“河、洛二国名,即西河有洛之类,《周礼》所谓泽国也。‘用’与‘冯夷’二君名。斗者,《说文》曰‘遇也’,《玉篇》曰‘争也’,谓相遇而争,初非有心于战也,犹《孟子》言邹与鲁哄矣。《归藏易》日:‘昔者,河伯筮与洛伯战而枚占,昆吾占曰:不吉。’《路史》、《玉海》并引之即此事。盖主兵者,洛伯也。《水经·洛水注》据《太公金匮》、《河图》、《乐录》以二伯为河洛之神,非是。”

一九

《纪年》曰:后芬立四十四年。《太平御览》卷八二皇王部

《辑校》所引《路史·后纪》卷一三注,见本书附录。

二〇

《纪年》云:“后荒即位,元年,以玄珪宾于河,命九东狩于海,获大鸟。”《北堂书钞》卷八九礼仪部

《纪年》曰:后荒即位,元年,以玄璧宾于河,狩于海,获大鱼。《初学记》卷一三礼部上

《纪年》曰:后芒即位,元年,以玄珪宾于河,东狩于海,获大鱼。后芒陟位,五十八年。《太平御览》卷八二皇王部

《书钞》所引,《存真》删“命九东”三字,“鸟”作“鱼”。

《辑校》云:“‘九’字下,或夺‘夷’字,疑谓后芬时来御之九夷。”

《订补》云:“案各书所引皆作‘获大鱼’,《书钞》‘鸟’字当是‘鱼’误。”

《存真》、《订补》所引《路史·后纪》卷一三注,见本书附录。

《史记·三代世表》索隐:“帝芒,音亡,一作荒。”诸书所引《纪年》或作“后芒”,或作“后荒”。

雷学淇《义证》卷九释“以玄珪宾于河”为“以玄珪沉祭”,是。

《左传·昭公二十四年》:“冬十月癸酉,王子朝用成周之宝珪沈于河。”“沈”字据《史记·周本纪》正义引《左传》补,见洪亮吉《春秋左传诂》卷一八。以珪璧沈于河以祭河神,为古代宗敎迷信表现之一。

《尔雅·释天》:“祭川曰浮沈。”《仪礼·觐礼》:“祭川沈。”其俗起源颇早,甲骨文所记即有“沈”祭,多以祭河,且用珪璧之属。

《殷虚书契后编》上二三、四:“丁巳卜,其寮于河牢,沈嬖。”

又《铁云藏龟》一二七·二:“丙子卜,宾贞:嬖珏(酉彡)河。”珏即瑴,二玉为一瑴,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云:“嬖珏疑即璧一双,沈嬖疑即沈璧。”页五九八

纬书《尚书中候》历举“尧沈璧于河”、“舜沈璧于河”《古微书》卷四,“周成王举尧舜之礼沈璧于河”同上卷一三,亦即此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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