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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卌四 赧王(隱王)三年(魏紀魏哀王七年)

竹書紀年作者:李民,楊擇令,孫順霖,史道祥發布:一葉知秋

2020-9-11 01:12

今本竹書紀年

◎隱王公元前314-256年

史記作赧王,名延,蓋赧、隱聲相近。

元年丁未。十月,鄭宣王來朝。燕子之殺公子平,不克。齊師殺子之,醢其身。

二年,齊地暴長,長丈余,高一尺。魏以張儀為相。

三年,韓明帥師伐襄丘。秦王來見於蒲坂關。四月,越王使公師隅來獻舟三百、箭五百萬及犀角、象齒。五月,張儀卒。


古本竹書紀年譯註

【古本竹書紀年譯註】所紀赧王隱王 ) 年世,列於魏紀。

魏哀王

五年①,燕子之②殺公子平③。

①魏哀王五年, 當周赧音腩,亦稱隱王王元年, 公元前314年。

②子之,戰國時期燕國大臣,初為相國,公元前318年燕王噲讓其君位。後齊軍攻入燕國,子之被殺。

③公子平,即太子平,因反對子之君位率兵叛亂。據【紀年】記載,太子平失敗被殺。

【譯】魏哀王五年,燕相子之殺掉太子平。

【案】引【史記·燕召公世家】【索隱】。【存真】、【輯校】繫於今王五年,【訂補】謂據【史記·六國年表】。

【比義】【戰國策·燕策】:『子之三年,燕國大亂,將軍市被、太子平謀攻子之。……齊宜王因令章子將五都之兵,因北地之眾以伐燕。燕王噲死,子之亡。二年,而燕人立太子平,是為昭王。』【史記·燕召公世家】與之略同。【史記·六國年表】燕王噲七年:『君噲及太子、相子之皆死。』皆與【紀年】異。

齊人禽①子之而醢②其身也。

①禽,通『擒』,捕捉之意。

②醢音海,古代的一種刑罰, 把人殺死後剁成肉醬。

【譯】齊人捉到子之,把他處以臨刑。

【案】引【史記·燕召公世家】【集解】。【存真】、【輯校】繫於今王五年,【訂補】謂據【史記·六國年表】。

【比義】【陳璋壺】銘文:『隹王五年,奠囗陳㚇再立事歲,孟冬戊辰,大𤖔囗孔陳璋內伐匽亳邦之只。』【方壺】銘文:『郾故君子繪,新君子之,不用禮義,不顧逆順,邦亡身死。』皆記齊伐燕之役。

立燕公子職①。

①公子職,金文作『郾王職』,即燕昭王。

【譯】趙人擁立燕國公子職為燕王。

【案】引【史記·六國年表】【集解】。類見【史記·趙世家】【集解】、【史記·趙世家】【索隱】。

【比義】【史記·趙世家】:『趙武靈王十一年,王召公子職於韓,立以為燕王,使樂池送之。』與【紀年】同。【戰國策·燕策】、【史記·燕召公世家】皆記『燕人立公子平,是為燕昭王』,異於【竹書紀年】。【史記·燕召公世家】【索隱】謂【趙世家】所記『當是遙立職而送之,事竟不就,則昭王名平,非職明矣。推退參詳,是年表既誤,而【紀年】因之而妄說耳。』不確。雷學淇【義證】卷四〇:『【燕策】立太子平句,本是立公子職之誤,【燕世家】又承其偽也。』可從。

魏襄王六年①,秦取我焦②。

①魏襄王,當為魏哀王。魏哀王六年,即周赧王二年,公元前313年。

②焦,【史記·秦本紀】【正義】引【括地誌】云:『焦城在陝州城內東北百步,因焦水為名。』陝州城在今河南三門峽市,戰國時屬魏。

【譯】魏襄王六年,秦軍攻取我魏國焦城。

【案】引【路史·國名紀】戊【注】。

周隱王①二年②,齊地暴③長,長丈余,高一尺。

①周隱王,【訂補】:『隱王即赧王。』

②周赧王二年,即魏哀王六年,公元前313年。

③暴,突然。

【譯】周王二年,齊國有長丈余、高一尺的地突然長起。

【案】引【太平御覽】卷八八〇。【存真】、【輯校】、【訂補】皆繫於今王六年,【輯證】:『昔之治【紀年】者習於今本之說,皆以隱王即赧王,疑非。』

襄王七年①,韓明②率師伐襄丘③。

①襄王當為哀王,魏哀王七年,當周赧王三年,公元前312年。

②韓明,【訂補】:『韓明當是韓朋之誤,』韓朋注見『惠王五年』條。

③褒丘,戰國魏地,在今山東東明西。

【譯】魏襄王七年,韓明帶領軍隊進攻襄丘城。

【案】引【水注·濟水注】。

秦王①來,見於蒲坂關②。

①秦王,指秦惠文王。

②蒲坂,地名,在今山西永濟西。雷學淇【義證】卷四〇:『蒲坂,舜舊都,其北有長版,為邑之險要,故日蒲版,魏既獻河西之地於秦,因險設關以備秦寇,故日蒲坂關,此魏之界上關也。』

【譯】,秦惠文王到蒲坂關與魏王會面。

【案】引【水經·河水注】。

四月,越王使公師隅①來獻乘舟、始罔②及舟三百、箭五百萬、犀角、象齒。

①公師隅,越人。

②始罔,【存真】云:『始罔,舟名。』【義證】卷四十:『始罔舟未詳。或曰:「罔、綱古字通,謂漁舟也」。』

【譯】魏哀王七年四月,越王派公師隅前來進獻客船、漁船和其它船隻三百、箭五百萬以及犀牛角、象牙等物。

【案】引【水經·河水注】。

宣王八年①,殺王后②。

①齊宣王八年,即魏哀王七年。

②王后,陳逢衡【集證】卷五〇:『據【田敬仲完世家】,桓公稱公,威王稱王,則王后似謂宣王之母、威王之妃矣。』

【譯】齊宣王八年,殺掉了齊國的王后。

【案】引【史記·田敬仲完世家】【索隱】。

楚景翠①圍雍氏③。

①景翠,【史記·六國年表】作『景痤』,【存真】:『痤,即翠也。』雷學淇【義證】卷四〇:『......【秦策】:「周君謂景翠日:公爵為執圭,官為柱國。」蓋翠亦楚之顯著也。』

②雍氏,戰國韓地,【史記·周本紀】【集解】引徐廣曰:『陽翟雍氏城也……』【正義】引【括地誌】云:『故雍城在洛州陽翟縣東北二十五里,故老雲黃帝臣雍父作杵臼所封也。』陽翟縣即今河南禹縣,雍氏故城在縣東北。

【譯】楚柱國景翠圍攻韓國的雍氏。

【案】【史記·韓世家】【集解】徐廣曰:『【秦本紀】惠王后元十三年,周赧王三年,楚懷王十七年,齊湣王十二年皆云「楚圍雍氏」。【紀年】於此亦說「楚景翠圍雍氏…。」皆與【史記年表】及【田完世家】符同。』【訂補】按:『【六國年表】秦惠王后元十三年,當魏哀王七年,系年據之。』

韓宣王卒①。

①【史記·韓世家】:『韓宣王二十一年……是歲,宣惠王卒,太子倉立,是為襄王。』

【譯】韓宣王死去。

【案】引【史記·韓世家】【集解】。韓宜王二十一年當周赧王三年,魏哀王七年。

秦助韓共敗楚屈丐①。

①屈丐,【史記·韓世家】等作『屈匄』,【史記·六國年表】【索隱】:『「匄」音蓋,楚大夫。』

【譯】秦國幫助韓國共同打敗了楚將屈丐。

【案】引【史記·韓世家】【集解】。

【比義】【戰國縱橫家書·蘇秦謂陳珍】:『齊、宋攻魏,楚回,秦敗屈匄。』同見【史記·田敬仲完世家】。【史記·楚世家】:『楚懷王十七年春,與秦戰丹陽,秦大敗我軍,斬甲士八萬,虜我大將軍屈匄、裨將軍逢侯丑等七十餘人,遂取漢中之郡。』【韓世家】;『韓宣惠王二十一年,與秦共攻楚,敗楚將屈匄,軒首八萬於丹陽。』記事與【紀年】同。

齊、宋圍煮棗①。

①煮棗,古邑名,戰國魏地,在今山東東明南。

【譯】齊國、宋國圍攻魏國的煮棗城。

【案】引【史記·韓世家】【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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