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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卅八 顯王十八年(魏紀梁惠王十九年)

竹書紀年作者:李民,楊擇令,孫順霖,史道祥發佈:一葉知秋

2020-9-11 00:38

今本竹書紀年

◎顯王公元前368-321年

名扁。

十六年,王以韓師敗諸侯師於襄陵。齊侯使楚景舍來求成。邯鄲之師敗我師於桂陵。

十七年,燕伐趙,圍濁鹿。趙靈王及代人救濁鹿,敗燕師於勺。晉取玄武、濩澤。

十八年,齊築防以為長城。


古本竹書紀年譯註

【古本竹書紀年譯註】所紀顯王年世,列於魏紀。

梁惠王

十七年①,宋景敾②、衛公孫倉③會齊師,圍我襄陵③

①魏惠成王十七年,周顯王十六年,公元前353年。

②景敾,宋將。

③公孫倉,衛將。

④襄陵,古地名,春秋時宋襄公葬此,故名。戰國為魏地,在今河南。

【譯】魏惠王十七年,宋國的景、衛國的公孫倉會合齊國軍隊,圍攻我指魏國襄陵城。

【案】引【水經·淮水注】。

【比義】【戰國策·齊策】:『邯鄲之難,趙求救於齊,……乃起兵南攻襄陵,七月,邯鄲拔,齊因乘魏之弊,大破之桂陵。』記事與【紀年】同。

齊田期①伐我東鄙②,戰於桂陽③,我師敗逋④。

①田期,雷學淇【義證】卷三七:『田期即田忌。……【田齊世家】【索隱】於「田臣思」下注云:「【戰國策】田期思,【紀年】謂之徐州子期,蓋即田忌也。」……蓋名忌字期,邑於徐州,故云然也。』

②鄙,邊疆。

③桂陽,古地名,也叫桂陵,地在今河南長垣西,或說在山東菏澤北。另【輯證】謂『桂陽』即『桂城』,非桂陵。

④逋音晡,逃亡,逃跑。

【譯】齊國的田忌率領軍隊進攻我魏國東部邊界,在桂陽混戰,我國的軍隊戰敗而逃。

【案】引【水經·注】。類見【史記·孫子吳起列傳】【索隱】。

【比義】【孫臏兵法·擒龐涓】:『孫子弗息而擊之桂陵,而擒龐涓。』【史記·孫子吳起列傳】:『魏果去邯鄲,與齊戰於桂肢,大破梁軍。』事於【紀年】同。又【史記·魏世家】:『十九年,拔邯鄲,趙請救於齊,齊使田忌、孫臏救趙,敗魏桂陵,』年代與【紀年】異。

東周①與②鄭③高都④、利⑤。

①東周,公元前440年,周考王封其弟揭於河南今河南洛陽西,是為『西周』;公元前367年,西周威公死,內亂,分成東西兩國,東周都鞏今河南鞏縣。見魏惠王十一年『東周惠公』條。

②與音羽,給予,授予。

③鄭,韓哀侯二年公元前375年滅鄭,遷都於鄭,因徙都於此,故改號稱鄭,地在今河南新鄭境。說見魏武侯二十一年,『韓滅鄭』條。

④高都,古名,【史記·周本紀】【正義】引【括地誌】云:『高都故城一名郜都城,在洛州伊闕縣北三十五裏。』即今河南洛陽市南。

⑤利,戰國東周地,地近伊水。

【譯】東周把高都、利兩地給了韓國。

【案】引【水注·伊水注】。

宋剔城肝①廢其君璧②而自立也。

①剔城肝,即【韓非子】等所云之『子罕』、『皇喜』、『戴氏』、『司城子罕』等。【輯證】:『司城、剔成一聲之轉,罕與肝同聲通假。司城子罕、皇喜即剔城肝。』

②璧,或作辟、辟兵、璧兵等,桓宋侯之名。注見『桓宋侯璧兵』條。

【譯】宋國的剔城肝即司城子罕廢棄其君主宋桓侯壁兵,自己代作君侯。

【案】引【史記·宋世家】【索隱】。洪頤煊【校正竹書紀年】卷下繫於烈王六年,赧懿行【竹書紀年校正】卷一三補於『烈王七年』,【存真】列於惠成王十七年,【輯校】附於『無年世可系者』。此從【存真】。

【比義】【史記·米世家】:『辟公三年卒,子剔成立。』與【紀年】異。【韓非子·二棲】:『田常徒用德而簡公弒,子罕徒用刑而宋君劫。』【內儲說下】:『皇喜遂殺宋君而奪其政。』【外儲說右下】:『子罕為出彘,田恆為圃地,故宋君簡公弒。』另【韓詩】、【淮南子】、【說苑】等書所記與【紀年】同。

鄭釐侯①來朝,中陽②。

①鄭釐侯,即韓昭侯、注見『梁惠成王九年』條。

②中陽,戰國魏地,在今河南鄭州東南。

【譯】韓昭侯到中陽邑來會見梁惠王

【案】引【水經·渠水注】。

【比義】【戰國策·韓策三】:『申不害與昭釐侯,執珪而見梁君。』即指中陽朝見之事。

惠成王十七年,有一鶴三翔①於郢②市。

①翔音詳,盤旋地飛。

②郢,楚都之稱。春秋楚文王元年前689年始都紀郢今湖北江陵西北紀南城,楚昭王十二年前504都鄀今湖北宜城東南戰國楚頃襄王二十一年前278年遷都陳今河南淮陽、考烈王十年公元253年遷鉅陽今安徽阜陽北、二十二年前241遷壽春,皆稱郢。此郢都蓋為鄀郢。

【譯】魏惠王十七年,有一隻鶴在郢市上空多次盤旋。

【案】引唐寫本【修文殿御覽】殘卷。

韓玘①弒②其君悼公③

①韓玘,【史記·韓世家】作『韓姬』,韓國大夫。

②弒音式 , 古子殺父、臣殺君之稱謂。

③悼公,【史記·韓世家】【索隱】:『王劭亦云,不知悼公何君也。』梁玉繩【史記志疑】卷九謂『晉靜公』、陳逢衡【集證】謂『韓昭侯』。

【譯】韓玘殺掉了他的君主悼公。

【案】【史記·韓世家】:『昭侯十年,韓姬殺其君悼公。』【索隱】:『【紀年】「姬」亦作「玘」。』【集證】卷五〇據此補遺,諸家從之,其年代【史記·六國年表】與魏惠王二十二年同時,【訂補】謂『十八年』,誤。【輯證】:『韓昭侯十年,當魏惠王十七年』,從之。

十八年①,惠成王以韓師敗諸侯師於襄陵②。齊侯③使楚景舍④來求成⑤。公⑥會齊、宋之圍。

①魏惠王十八年,周顯王十七年,公元前352年。

②襄陵,今河南睢縣。

③齊侯,指齊威王。

④景舍,戰國楚將。

⑤成,和解。

⑥公,【存真】、【輯校】改為『王』。

【譯】魏惠王十八年,惠王藉助韓國軍隊在襄陵大敗諸侯軍隊,齊威王派楚將景舍前來求和。惠王在齊、宋的包圍中會見景舍。

【案】引【水經·淮水注】。

梁惠成王十九年③,晉②取玄武3、濩澤④。

①魏惠王十九年,當周顯王十八年,公元前351年。

②晉,趙成侯六年前369年,韓、趙、魏三家分晉,封晉君以端氏今山西沁水境,又遷屯留今山西長子境

③玄武,陳逢衡【集證】卷五O:『蓋「泫」以脫去水旁而為「玄」,「武」與「氏」又以形近相似而誤。』因此『玄武』即『泫氏』,地在今山西高平境。

④濩澤,地在今山西陽城西北。

【譯】魏惠王十九年,晉王取得泫氏、濩澤二地。

【案】引【水經·沁水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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