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少康
元年丙午,帝即位,诸侯来朝,宾虞公。
二年,方夷来宾。《后汉书·东夷传》注引《纪年》:“少康即位,方夷来宾。”《路史·后纪》十三注同。
三年,复田稷。《周语》:“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弃稷弗务,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窜于戎狄之间。”
后稷之后不窋失官,至是而复。见上。
十一年,使商侯冥治河。《鲁语》及《祭法》:“冥勤其官。”郑氏《祭法》注:“冥,契六世之孙也,其官玄冥,水官也。”
十八年,迁于原。此因《御览》引《纪年》有“帝宁居原”之文,故云。
二十一年,陟。《通鉴外纪》:“少康在位二十一年。”《路史·后纪》十三:“在位四十有六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