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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回 責趙盾董狐直筆 誅斗椒絕纓大會 (4)

東周列國志作者:馮夢龍發布:福哥

2020-8-26 02:16

斗家軍已自飢困,看見主將中箭,慌得四散奔走。楚將公子側、公子嬰齊分路追逐,殺得屍同山積,血染河紅。越椒子斗賁皇,逃奔晉國,晉侯用為大夫,食邑於苗,謂之苗賁皇。

莊王已獲全勝,傳令班師,有被擒者,即於軍前斬首。凱歌還於郢都,將斗氏宗族,不拘大小,盡行斬首。只有斗班之子,名曰克黃,官拜箴尹,是時莊王遣使行聘齊、秦二國。斗克黃領命使齊,歸及宋國,聞越椒作亂之事,左右曰:『不可入矣!』

克黃曰:『君,猶天也,天命其可棄乎?』

命馳入郢都,復命畢,自詣司寇請囚,曰:『吾祖子文,曾言「越椒有反相,必主滅族。」臨終囑吾父逃避他國。吾父世受楚恩,不忍他適,為越椒所誅。今日果應吾祖之口!既不幸為逆臣之族,又不幸違先祖之訓,今日死其分也,安敢逃刑耶。』

莊王聞之,嘆曰:『子文真神人也。況治楚功大,何忍絕其嗣乎?』

乃赦克黃之罪,曰:『克黃死不逃刑,乃忠臣也。』

命復其官,改名曰斗生,言其宜死而得生也。

莊王嘉繇基一箭之功,厚加賞賜,使將親軍,掌車右之職。因令尹未得其人,聞沈尹虞邱之賢,使權主國事。置酒大宴群臣於漸台之上,妃嬪旨從。莊王曰:『寡人不御鐘鼓,已六年於此矣。今日叛臣授首,四境安靖,願與諸卿同一日之游,名曰:「太平宴」。文武大小官員,俱來設席,務要盡歡而止。』

群臣皆再拜,依次就坐。庖人進食,太史奏樂。飲至日落西山,興尚未已。莊王命秉燭再酌,使所幸許姬姜氏,遍送諸大夫之酒,眾俱起席立飲。忽然一陣怪風,將堂燭盡滅,左右取火未至。席中有一人,見許姬美貌,暗中以手牽其袂。許姬左手絕袂,右手攬其冠纓①,纓絕②,其人驚懼放手。許姬取纓在手,循步至莊王之前,附耳奏曰:『妾奉大王命,敬百官之酒,內有一人無禮,乘燭滅,強牽妾袖。妾已攬得其纓,王可促③火察之。』

莊王急命掌燈者:『且莫點燭!寡人今日之會,約與諸卿盡歡,諸卿俱去纓痛飲,不絕纓者不歡。』

於是百官皆去其纓,方許秉燭,竟不知牽袖者為何人也。席散回宮,許姬奏曰:『妾聞「男女不瀆。」況君臣乎?今大王使妾獻觴於諸臣,以示敬也。牽妾之袂,而王不加察,何以肅上下之禮,而正男女之別乎?』

莊王笑曰:『此非婦人所知也!古者,君臣為享,禮不過三爵,但卜其晝④,不卜其夜。今寡人使群臣盡歡,繼之以燭,酒後狂態,人情之常。若察而罪之,顯婦人之節,而傷國士之心,使群臣俱不歡,非寡人出令之意也。』

許姬嘆服。後世名此宴為『絕纓會』。

髯翁有詩云:

暗中牽袂醉中情,玉手如風已絕纓。

盡說君王江海量,畜魚水忌十分清。

①冠纓:冠帶,即系住帽子,套在頷下的帽帶。

②絕:斷

③促:近。促火,用火近我。

④卜晝:夜以繼日。卜夜;日以繼夜。

一日,與虞邱論政,至於夜分,方始回宮。夫人樊姬問曰:『朝中今日何事,而晏①罷如此?』

莊王曰:『寡人與虞邱論政,殊不覺其晏也。』

樊姬曰:『虞邱何如人?』

莊王曰:『楚之賢者。』

樊姬曰:『以妄觀之,虞邱未必賢矣!』

莊王曰:『子何以知虞邱之非賢?』

樊姬曰:『臣之事君,猶婦之事夫也。妾備位中官,凡宮中有美色者,未常不進於王前。今虞邱與王論政,動至夜分,然未聞進一賢者。夫一人之智有限,而楚國之士無究。虞邱欲役②一人之智,以掩無窮之士,又烏得為賢乎?』

莊王善其言,明早以樊姬之言,述於虞邱。虞邱曰:『臣智不及此,當即圖之。』

乃遍訪於群臣。斗生言蒍賈之子蒍敖之賢,『為避斗越椒之難,隱居夢澤,此人將相才也。』

虞邱言於莊王。莊王曰:『伯嬴智士,其子必不凡。微子言,吾幾忘之。』

即命虞邱同斗生駕車往夢澤,取蒍敖入朝聽用。

①晏:晚。

②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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