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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回 責趙盾董狐直筆 誅斗椒絕纓大會 (2)

東周列國志作者:馮夢龍發布:福哥

2020-8-26 02:16

屠岸賈正在郊外,捱門捱戶的訪問美色女子。忽報『晉侯被弒』,吃了大驚。心知趙穿所為,不敢聲張,潛回府第。士會等聞變,趨至桃園,寂無一人。亦料趙穿往迎相國,將園門封鎖,靜以待之。不一日,趙盾回車,入於絳城,巡到桃園,百官一時併集。趙盾伏於靈公之屍,痛哭了一場,哀聲聞於園外。百姓聞者皆曰:『相國忠愛如此,晉侯自取其禍,非相國之過也。』

趙盾吩咐將靈公殯殮,歸葬曲沃。一面會集群臣,議立新君。時靈公尚未有子,趙盾曰:『先君襄公之歿,吾常倡言欲立長君,眾謀不協,以及今日。此番不可不慎!』

士會曰:『國有長君,社稷之福,誠如相國之言。』

趙盾曰:『文公尚有一子,始生之時,其母夢神人以黑手塗其臀,因名曰黑臀。今仕於周,其齒已長,吾意欲迎立之,何如?』

百官不敢異同,皆曰:『相國處分甚當。』

趙盾欲解趙穿弒君之罪,乃使穿如周,迎公子黑臀歸晉,朝於太廟,即晉侯之位,是為成公。

成公既立,專任趙盾以國政,以其女妻趙朔,是為莊姬。盾因奏曰:『臣母乃狄女,君姬氏有遜讓之美,遣人迎臣母子歸晉,臣得僭居適子,遂主中軍。今君姬氏三子同、括、嬰皆長,願以位歸之。』

成公曰:『卿之弟,乃吾娣所鍾愛,自當並用。毋勞過讓。』

乃以趙同、趙括、趙嬰並為大夫。趙穿佐中軍如故,穿私謂盾曰:『屠岸賈諂事先君,與趙氏為仇,桃園之事,惟岸賈心懷不順。若不除此人,恐趙氏不安!』

盾曰:『人不罪汝,汝反罪人耶?吾宗族貴盛,但當與同朝修睦,毋用尋仇為也。』

趙穿乃止。岸賈亦謹事趙氏,以求自免。

趙盾終以桃園之事為歉。一日,步至史館,見太史董狐,索簡觀之。董狐將史簡呈上。趙盾觀簡上,明寫:『秋七月乙丑,趙盾獄其君夷皋於桃園。盾大驚曰:『太史誤矣!吾已出奔河東,去絳城二百餘里,安知弒君之事?而子乃歸罪於我,不亦誣乎?』

董狐曰:『子為相國,出亡未嘗越境,返國又不討賊,謂此事非子主謀,誰其信之?』

盾曰:『猶可改乎?』

狐曰:『是是非非,號為信史。吾頭可聽,此簡不可改也!』

盾嘆曰:『嗟乎!史臣之權,乃重於卿相!恨吾未即出境,不免受萬世之惡名,悔之無及。』

自是趙盾事成公,益加敬謹。趙穿自恃其功,求為正卿,盾恐礙公論,不許。穿憤恚,疽發於背而死。穿子趙斾,求嗣父職,盾曰:『待汝他日有功,雖卿位不難致也。』

史臣論趙盾不私趙穿父子,皆董狐直筆所致。有贊云:

庸史紀事,良史誅意①。

穿弒其君,盾蒙其罪。

寧斷吾頭,敢以筆媚?

卓哉董狐,是非可畏!

①良史誅意:好的史官史學家不講求行動如何,而追求是何用心,有何動機。

時乃周匡王之六年也。是年,匡王崩,其弟瑜立,是為定王。

定王元年,楚莊王興師伐陸渾之戎,遂涉雒水,揚兵於周之疆界,欲以威脅天子,與周分制天下。定王使大夫王孫滿問勞莊王。莊王問曰:『寡人聞大禹鑄有九鼎,三代相傳,以為世寶,今在雒陽。不知鼎形大小與其輕重何如?寡人願一聞之!』

王孫滿曰:『三代以德相傳,豈在鼎哉!昔禹有天下,九牧貢金,取鑄九鼎。夏桀無道,鼎遷於商。商紂暴虐,鼎又遷於周。若其有德,鼎雖小亦重,如其無德,雖大猶輕!成王定鼎於郟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命有在,鼎未可問也?』

莊王慚而退,自是不敢復萌窺周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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