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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回 刺先克五將亂晉 召士會壽余紿秦 (5)

東周列國志作者:馮夢龍發佈:福哥

2020-8-26 02:16

次早,趙盾奏知靈公,言:『秦人屢次侵晉,宜令河東諸邑宰,各各團練甲伍,結寨於黃河岸口,輪番戍守。並責成食采之人③,往督其事。倘有夭利,即行削奪,庶肯用心防範。』

靈公准奏。趙盾又曰:『魏大邑也。魏倡④之,諸邑無敢不從矣。』

乃以靈公之命召魏壽余,使督責有司,團兵出戌。壽余奏曰:『臣蒙主上錄先世之工功,衣食大縣,從未知軍旅之事。況河上綿延百餘裏,處處可濟,暴露軍士,守之無益。』

③食采之人:受國家分封田地者,即大臣。

④倡:提倡,帶頭。

趙盾怒曰:『小臣何敢撓吾大計?限汝三日內,取軍籍呈報!再若抗違,當正軍法!』

壽余嘆息而出,回家悶悶不悅。妻子叩問其故,壽余曰:『趙盾無道,卻我督戍河口,何日了期?汝可收拾家資,隨我往秦國,從士會去可也。』

吩咐家人整備車馬。是夜索酒痛飲,以進饌不潔,鞭膳夫百餘,猶恨恨不絕,言欲殺之。膳夫奔趙府,首告壽余欲叛晉奔秦之事。趙盾使韓厥帥兵往捕之。厥放走壽余,只擒獲其妻子,下於獄中。壽余連夜遁往秦國,見秦康公告訴趙盾如此恁般,強橫無道。『妻子陷獄,某孤身走脫,特來投降。』

康公問士會:『真否?』

士會曰:『晉人多詐,不可信也。若壽余果真降,當以何物獻功?』

壽余於袖中出一文書,乃是魏邑土地人民之數,獻於康公曰:『明公能收壽余,願以食邑奉獻。』

康公又問士會:『魏可取否?』

壽余以目盼士會,且躡其足。士會雖奔在秦,然心亦思晉,見壽余如此光景,陰會其意,乃對曰:『秦棄河東五城,為姻好也。今兩國治兵相攻,數年不息,攻城取邑,惟力是視。河東諸城,無大於魏者,若得魏而據之,以漸收河東之地,亦是長策。只恐魏有司懼晉之討,不肯來歸耳!』

壽余曰:『魏有司雖晉臣,實魏氏之私也。若明公率一軍屯於河西,遙為聲援,臣力能致之。』

秦康公顧士會曰:『卿熟知晉事,須同寡人一行。』

乃拜西乞術為將,士會副之,親率大軍前進。

既至河口,安營了畢,前哨報:『河東有一枝軍屯紮,不知何意?』

壽余曰:『此必魏人聞有秦兵,故為備耳。彼未知臣之在秦也。誠得一東方之人,熟知晉事者,與臣先往,諭以禍福,不愁魏有司不從。』

康公命士會同往。士會頓首辭曰:『晉人虎狼之性,暴不可測。倘臣往諭而從。是國家之福也。萬一不從,拘執臣身,君復以臣不堪事之故,加罪於臣之妻孥,無益於君,而臣之身家,枉被其殃,九泉之下,可追悔乎?』

康公不知士會為詐,乃曰:『卿宜盡心前往。若得魏地,重加封賞。倘被晉人拘留,寡人當送還家口,以表相與之情。』

與士會指黃河為誓。秦大夫統朝諫曰:『士會,晉之謀臣,此去如巨魚縱壑①,必不來矣。君奈何輕信壽余之言,而以謀臣資敵乎?』

康公曰:『此事寡人能任之,卿其勿疑。』

士會同壽余辭康公而行。繞朝慌忙駕車追送,以皮鞭贈士會曰:『子莫欺秦國無智士也,但主公不聽吾言耳。子持此鞭馬速回,遲則有禍。』

士會拜謝,遂馳車急走。史臣有詩云:

策馬揮衣古道前,殷勤贈友有長鞭。

休言秦國無名士,爭奈康公不納言。

士會等渡河而東。未知如何歸晉,再看下回分解。

①壑:深溝。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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