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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回 智寧俞假鴆復衛 老燭武縋城說秦 (2)

東周列國志作者:馮夢龍發布:福哥

2020-8-26 02:16

話分兩頭。再表周襄王回至京師,群臣謁見稱賀畢。先蔑稽首,致晉侯之命,乞以衛侯付司寇①。時周公閱爲太宰秉政,閱請羈衛侯於館舍,聽其修省②。襄王曰:『置大獄太重,舍公館太輕。』

乃於民間空房,別立囚室而幽③之。襄王本欲保全衛侯,只因晉文公十分忿恨,又有先蔑監押,恐拂其意,故幽之別室,名爲囚禁,實寬之也。寧俞緊隨其君,寢處必偕,一步不離,凡飲食之類,必親嘗過,方才進用。先蔑催促醫衍數次,奈寧俞防範甚密,無處下手。醫衍沒奈何,只得以實情告於寧俞曰:『晉君之強明,子所知也。有犯必誅,有怨必報。衍之此行,實奉命用鴆,不然,衍且得罪。衍將爲脫死之計,子勿與知可也。』

①司寇:掌刑獄之官。

②修省:修身反省。

③幽:幽禁。

寧俞附耳言曰:『子既剖腹心以教我,敢不曲爲子謀乎?子之君老矣,遠於人謀,而近於鬼謀①。近聞曹君獲寡,特以巫史一言,子若薄其鴆以進,而託言鬼神,君必不罪。寡君當有薄獻。』

醫衍會意而去。寧俞假以衛侯之命,向衍取藥酒療疾,因密緻寶玉一函。衍告先蔑曰:『衛侯死期至矣!』

遂調鴆於甌②以進,用毒甚少,雜他藥以亂其色。寧俞請嘗,衍佯不許,強逼衛侯而灌之。才灌下兩三口,衍張目仰看庭中,忽然大叫倒地,口吐鮮血,不省人事,仆甌於地,鳩酒狼藉。寧俞故意大驚小怪,命左右將太醫扶起。半晌方蘇,問其緣故。衍言:『方灌酒時,忽見一神人。身長丈余,頭大如斛,裝束威嚴。自天而下,直入室中。言:「奉唐叔之命,來救衛侯。」遂用金錘,擊落酒甌,使我魂魄俱喪也!』

①謀:求。人謀,求人;鬼謀,求鬼。

②甌:盛酒之盆。

衛侯自言所見,與衍相同。寧俞佯怒曰:『汝原來用毒以害吾君,若非神人相救,幾不免矣。我與汝義不俱生!』

即奮臂欲與衍斗,左右爲之勸解。先蔑聞其事,亦飛駕來視,謂寧俞曰:『汝君既獲神鞍,後祿未艾,蔑當復於寡君。』

衛侯服鴆,又薄又少,以此受毒不深。略略患病,隨即痊安。先蔑與醫衍還晉,將此事回覆文公。文公信以爲然,赦醫衍不誅。史臣有詩云:

鴆酒何名毒衛侯?漫教醫衍碎磁甌。

文公怒氣雖如火,怎脫今朝寧武謀!

卻說魯僖公原與衛世相親睦,聞得醫衍進鴆不死,晉文公不加責罪,乃問於臧孫辰曰:『衛侯尚可復乎?』

辰對曰:『可復。』

僖公曰:『何以見之?』

辰對曰:『凡五刑之用,大者甲兵斧鉞,次者刀鋸鑽笮①,最下鞭撲;或陳之原野,或肆之市朝,與百姓共明其罪。今晉侯於衛,不用刑而私鴆焉;又不誅醫衍,是諱殺衛侯之名也。衛侯不死,其能老於周乎?若有諸侯請之,晉必赦衛。衛侯復國,必益親於魯,諸侯誰不誦魯之高義?』

僖公大悅,使臧孫辰先以白璧十雙,獻於周襄王,爲衛求解。襄王曰:『此晉侯之意也。若晉無後言,朕何惡於衛君?』

辰對曰:『寡君將使辰哀請於晉,然非天王有命,下臣不敢自往。』

襄王受了白璧,明是依允之意。臧孫辰隨到晉國,見了文公,亦以白璧十雙爲獻曰:『寡君與衛,兄弟也。衛侯得罪君侯,寡君不遑寧處②今聞君已釋曹伯,寡君願以不腆之賦,爲衛君贖罪。』

①笮:鑿。

②不遑寧處:不得不皇皇不可終日。

文公曰:『衛侯已在京師,王之罪人,寡人何得自專乎?』

臧孫辰曰:『君侯代天子以令諸侯,君侯如釋其罪,雖王命又何殊也?』

先蔑進曰:『魯親於衛,君爲魯而釋衛,二國交親,以附於晉,君何不利焉?』

文公許之,即命先蔑再同臧孫辰如周,共請於襄王。乃釋衛成公之囚,放之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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