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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回 晉惠公怒殺慶鄭 介子推割股啖君 (3)

東周列國志作者:馮夢龍發布:福哥

2020-8-26 02:16

卻說惠公原限寺人勃鞮三日內起身,往翟幹事,如何次日便行?那勃鞮原是個寺人,專以獻勤取寵爲事,前番獻公差他伐蒲,失了公子重耳,僅割取衣袂而回,料想重耳必然銜恨。今番又奉惠公之差,若能夠殺卻重耳,不惟與惠公立功,兼可除自己之患。故此糾合力士數人,先期疾走。正要公子不知防備,好去結果他性命。誰知老國舅兩番送信,漏泄其情。比及勃鞮到翟,訪問公子消息,公子已不在了。崔君亦爲公子面上,吩咐關津,凡過往之人,加意盤詰,十分嚴緊。勃鞮在晉國,還是個近侍的宦者。今日爲殺重耳而來,做了奸人刺客之流,若被盤詰,如何答應②?因此過不得翟國,只得怏怏而回,復命於惠公。惠公沒法,只得暫時擱起。

②答應:回答。

再說公子重耳,一心要往齊邦,卻先要經繇衛國,這是『登高必自卑,行遠必自邇③』。重耳離了翟境,一路窮苦之狀,自不必說。數日,至於衛界,關吏叩其來歷。趙衰曰:『吾主乃晉公子重耳,避難在外,今欲往齊,假道於上國耳。』

③邇:愛

吏開關延入,飛報衛侯。上卿寧速,請①迎之入城。衛文公曰:『寡人立國楚丘,並不曾借晉人半臂之力。衛、晉雖爲同姓,未通盟好。況出亡之人,何關輕重?若迎之,必當設宴贈賄,費多少事,不如逐之。』

①請:請求。

乃吩咐守門閽者,不許放晉公子入城。重耳乃從城外而行。魏犨、顛頡進曰:『衛毀無禮,公子宜臨城責之。』

趙衰曰:『蛟龍失勢,比於蚯蚓。公子且宜含忍,無徒責禮於他人也。』

犨、頡曰:『既彼不盡主人之禮,剽掠村落,以助朝夕,彼亦難怪我矣。』

重耳曰:『剽掠者謂之盜。吾寧忍餓,豈可行盜賊之事乎?』

是日,公子君臣,尚未早餐,忍飢而行,看看過午,到一處地名五鹿,見一夥田夫,同飯於隴上。重耳令狐偃問之求食。田夫問:『客從何來?』

偃曰:『吾乃晉客,車上者乃吾主也。遠行無糧,願求一餐!』

田夫笑曰:『堂堂男子,不能自資,而問吾求食耶?吾等乃村農,飽食方能荷鋤,焉有餘食及於他人?』

偃曰:『縱不得食,乞賜一食器!』

田夫乃戲以土塊與之曰:『此土可爲器也!』

魏犨大罵:『村夫焉敢辱吾!』

奪其食器,擲而碎之。重耳亦大怒,將加鞭撲。偃急止之曰:『得飯易,得土難;土地,國之基也。天假手野人,以土地授公子,此乃得國之兆,又何怒焉?公子可降拜受之。』

重耳果依其言,下車拜受。田夫不解其意,乃群聚而笑曰:『此誠痴人耳!』

後人有詩曰:

土地應爲國本基,皇天假手慰艱危。

高明子犯窺先兆,田野愚民反笑痴。

再行約十餘里,從者飢不能行,乃休於樹下。重耳飢困,枕狐毛之膝而臥。狐毛曰:『子余尚攜有壺餐①其行在後,可俟之。』

魏犨曰:『雖有壺餐,不夠子餘一人之食,料無存矣。』

眾人爭采蕨薇煮食,重耳不能下咽。忽見介子推捧肉湯一盂以進,重耳食之而美。食畢,問:『此處何從得肉?』

介子推曰:『臣之股肉也。臣聞「孝子殺身以事②其親,忠臣殺身以事其君。」今公子乏食,臣故割股以飽公子之腹。』

重耳垂淚曰:『亡人累子甚矣!將何以報?』

子推曰:『但願公子早歸晉國,以成臣等股③肱之義。臣豈望報哉!』

髯仙有詩讚云:

孝子重歸全,虧體謂親辱。

嗟嗟介子推,割股充君腹。

委質稱股肱,腹心同禍福。

豈不念親遺?忠孝難兼局!

彼哉私身家,何以食君祿?

①壺餐:一壺水泡飯。

②事:服侍。

③股,手臂;肱,大腿。股肱之義,手足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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