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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回 晉惠公怒殺慶鄭 介子推割股啖君 (2)

東周列國志作者:馮夢龍發布:福哥

2020-8-26 02:16

梁繇靡當時圍住秦穆公,自謂必獲,卻被慶鄭呼云:『急救主公!』

遂棄之而去。以此深恨慶鄭,必欲誅之。誅鄭之時,天昏地慘,日色無光,諸大夫中多有流涕者。蛾晰請其屍葬之,曰:『吾以報載我之恩也!』

惠公既歸國,遂使世子圉隨公孫枝入秦為質。因請屠岸夷之屍,葬以上大夫之禮,命其子嗣為中大夫。

惠公一日謂郤芮曰:『寡人在秦三月,所憂者惟重耳。恐其乘變求入,今日才放心也。』

郤芮曰:『重耳在外,終是心腹之疾。必除了此人,方絕後患。』

惠公問:『何人能為寡人殺重耳者?寡人不吝重賞。』

郤芮曰:『寺人勃鞮,向年①伐蒲,曾斬重耳之衣袂,常恐重耳入國,或治其罪。君欲殺重耳,除非此人可用。』

惠公召勃鞮,密告以殺重耳之事。勃鞮對曰:『重耳在翟十二年矣。翟人伐咎如,獲其二女,曰叔隗,季隗,皆有美色。以季隗妻重耳,而以叔隗妻趙衰。各生有子。君臣安於室家之樂,無復虞我之意。臣今往伐,翟人必助重耳興兵拒戰,勝負未卜。願得力士數人,微行至翟,乘其出遊,刺而殺之。』

惠公曰:『此計大妙!』

遂與勃鞮黃金百鎰,使購求力士,自去行事:『限汝三日內,便要起身。事畢之日,當加重用。』

自古道:『若要不知,除非莫為。若要不聞,除非莫言。』

惠公所託,雖是勃鞮一人,內侍②中多有聞其謀者。狐突聞勃鞮揮金如土,購求力士,心懷疑惑,密地里訪問其故。那狐突是老國舅,那個內侍不相熟?不免把這密謀,來泄漏於狐突之耳。狐突大驚,即時密寫一信,遣人星夜往翟,報與公子重耳知道。

①向年:昔年,以前。

②內侍:宮內侍臣,如宦官等。

卻說重耳,是日正與翟君「獵於渭水之濱。忽有一人冒圍而入,求見狐氏兄弟,說:『有老國舅家書在此。』

狐毛、狐偃曰:『吾父素不通外信,今有家書,心然國中有事。』

即召其人至前。那人呈上書信,叩了一頭,轉身就走。毛偃心疑。啟函讀之,書中云:『主公謀刺公子,已遣寺人勃鞮,限三日內起身。汝兄弟稟知公子,速往他國,無得久延取禍。』

二狐大驚,將書稟知重耳。重耳曰:『吾妻子皆在此,此吾家矣。欲去將何之?』

狐偃曰:『吾之適此,非以營家,將以圖國也;以力不能適遠,故暫休足於此。今為日已久,宜徙大國。勃鞮之來,殆天遣①之以促公子之行乎?』

①天遣:上帝安排派來。殆:恐怕是。

重耳曰:『即行,適何國為可?』

狐偃曰:『齊侯雖耄,伯業尚存,收恤諸侯,錄用賢士。今管仲、隰朋新亡,國無賢佐。公子若至齊,齊侯必然加禮。倘晉有變,又可借齊之力,以圖復也。』

重耳以為然。乃罷獵歸,告其妻季隗曰:『晉君將使人行刺於我,恐遭毒手,將遠適大國,結連秦、楚,為復國之計。子宜盡心撫育二子,待我二十五年不至,方可別嫁他人。』

季隗泣曰:『男子志在四方,非妾敢留。然妄今二十五歲矣,再過二十五年,妾當老死,尚嫁人乎?妾自當待子,子勿慮也!』

趙衰亦囑咐叔隗,不必盡述。

次早,重耳命壺叔整頓車乘,守藏小吏頭須收拾金帛。正吩咐間,只見狐毛、狐偃倉皇而至,言:『父親老國舅見勃鞮受命次日,即便起身。誠恐公子未行,難以堤防,不及寫書,又遣能行快走之人,星夜趕至,催促公子速速逃避,勿淹②時刻!』

②淹:滯留。

重耳聞信,大驚曰:『鞮來何速也?』

不及裝束,遂與二狐徒步出於城外。壺叔見公子已行,止備犢車一乘,追上與公子乘坐。趙衰、臼季諸人,陸續趕上,不及乘車,都是步行。重耳問:『頭須如何不來?』

有人說:『頭須席捲藏中所有逃去,不知所向了。』

重耳已失窠巢,又沒盤費,此時情緒,好不愁悶!事已如此,不得不行,正是忙忙似喪家之犬,急急如漏網之魚。公子出城半日,翟君始知,欲贈資裝,已無及矣。有詩為證:

流落夷邦十二年,困龍伏蟄未升天。

豆箕何事相煎急?道路於今又播遷①。

①播遷:流離遷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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