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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回 宋莊公貪賂構兵 鄭祭足殺婿逐主 (4)

東周列國志作者:馮夢龍發布:福哥

2020-8-26 02:16

雍糾歸家,見其妻祭氏,不覺有皇遽①之色。祭氏心疑,問:『朝中今日有何事?』

①皇遽:惶恐不安。

糾曰:『無也。』

祭氏曰:『妾未察其言,先觀其色;今日朝中,必無無事之理。夫婦同體,事無大小,妾當與知。』

糾曰:『君欲使汝父往東郊安撫居民;至期,吾當設享於彼,與汝父稱壽,別無他事。』

祭氏曰:『子欲享吾父,何必郊外?』

糾曰:『此君命也,汝不必問。』

祭氏愈疑。乃醉糾以酒,乘其昏睡,佯問曰:君命汝殺祭仲,汝忘之耶?』

糾夢中糊塗應曰:『此事如何敢忘!』

早起,祭氏謂糾曰:『子欲殺吾父,吾已盡知矣。』

糾曰:『未嘗有此。』

祭氏曰:『夜來子醉後自言,不必諱也。』

糾曰:『設有此事,與爾何如?』

祭氏曰:『既嫁從夫,又何說焉?』

糾乃盡以其謀告於祭氏。祭氏曰:『吾父恐行止未定。至期,吾當先一日歸寧,慫恿其行。』

糾曰:『事若成,吾代其位,於爾亦有榮也。』

祭氏果先一日回至父家,問其母曰:『父與夫二者孰親?』

其母曰:『皆親。』

又問:『二者親情孰甚?』

其母曰:『父甚於夫。』

祭氏曰:『何也?』

基其母曰:『未嫁之女,夫無定而父有定;已嫁之女,有再嫁而無再生。夫合於人,父合於天;夫安得比於父哉!』

其母雖則無心之言,卻點醒了祭氏有心之聽。遂雙眼流淚曰:『吾今日為父,不能復顧夫矣!』

遂以雍糾之謀,密告其母。其母大驚,轉告於祭足。祭足曰:『汝等勿言,臨時吾自能處分。』

至期,祭足使心腹強鉏,帶勇士十餘人,暗藏利刃跟隨。再命公子閼率家甲百餘,效外接應防變。祭足行至東郊,雍糾半路迎迓,設享甚豐。祭足曰:『國事奔走,禮之當然,何勞大享。』

雍糾曰:『效外春色可娛,聊具一酌節勞耳。』

言訖,滿斟大觥,跪於祭足之前,滿臉笑容,口稱百壽。祭足假作相讒,先將右手握糾之臂,左手接杯澆地,火光迸裂。遂大喝曰:『匹夫何敢弄吾!』

叱左右:『為我動手。』

強鉏與眾勇士一擁而上,擒雍糾縛而斬之,以其屍棄於周池。厲公伏有甲士在於效外,幫助雍糾做事。早被公子閼搜着,殺得七零八落。厲公聞之,大驚曰:『祭仲不吾容也!』

乃出奔蔡國。後有人言及雍糾通知祭氏,以致祭足預作準備。厲公乃嘆曰:『國家大事,謀及婦人,其死宜矣!』

且說祭足聞厲公已出,乃使公父定叔往衛國迎昭公忽復位,曰:『吾不失信於舊君也。』

不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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