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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卷 張孝基陳留認舅 (3)

醒世恆言作者:馮夢龍發布:福哥

2020-8-26 02:05

    你道這二人是誰?乃過善家裡義僕小三、小四兄弟。兩個領著老主之命,做一路兒追趕小官人,恰好在此遇見。

    過遷捽脫不開,心中忿怒,提起拳頭,照著小四心窩裡便打。小四著了拳,只叫得一聲『阿呀!』仰後便倒,更不做聲。小三見兄弟跌悶在地,只道死了,高聲叫起屈來,扭住小官人死也不放。事到其間,過遷也沒有主意。『左右是個左右,不是他便是我,一發並了命罷!』捏起兩個拳頭,沒頭沒腦,亂打將來。

    他曾學個拳法,頗有些手腳,小三如何招架得住,只得放他走了。回身看小四時,已自甦醒。小三扶他起來,就近處討些湯水,與他吃了,兩個一同回家,報與家主。別個家人趕不著的,也都回了。過善只是嘆氣,不在話下。

    且說過遷一頭走,一頭想:『父親不懷好意了!見今縣裡告下忤逆,如今又打死小四,罪上加罪,這條性命休矣!稱身邊還存得三四兩銀子,可做盤纏,且往遠處逃命,再作區處。』算計已定,連夜奔走。正是:

    忙忙如喪家之狗,急急如漏網之魚。

    過遷去有半年,杳無音信,里中傳爲已死。這些幫閒的要自脫干係,攛掇債主教人來過家取討銀子。若不還銀,要收田產。那債主都是有勢有力之家,過善不敢衝撞,只得緩詞謝之。回得一家去時,接腳又是一家來說,門上絡繹不絕,都是討債之人。過善索性不出來相見。各家見不應承,齊告在縣裡。差人拘來審問。縣令看了文契,對過善道:『這都是你兒子借的,須賴不得!』

    過善道:『逆子不遵教誨,被這班小人引誘爲非,將家業盪費殆盡,向告在台,逃遁於外,未蒙審結。所存些少,止勾小人送終之用,豈可復與逆子還債?況子債亦無父還之理。』

    縣令笑道:『汝尚不肯與子還債,外人怎肯把銀與汝子白用!且引誘汝子者,決非放債之人,如何賴得?總之,汝子不肖,莫怪別人。但父在子不得自專,各家貪圖重利,與敗子私自立券,其心亦是不良。今照契償還本銀,利錢勿論。銀完之日,原契當堂銷毀。居中人重責問罪!』過善被官府斷了,怎敢不依。

    只得逐一清楚,心中愈加痛恨。到以兒子死在他鄉爲樂,全無思念之意。正是:

    種田不熟不如荒,養兒不肖不如無。

    話休煩絮。且說過善女兒淑女,天性孝友,相貌端莊,長成一十八歲,尚未許人。你道恁樣大富人家,爲甚如此年紀猶未議婚?過善只因是個愛女,要覓個奢遮女婿爲配,所以高不成,低不就,揀擇了多少子弟,沒個中意的,蹉跎至今。又因兒子不肖,越把女兒值錢,要擇個出人頭地的,贅入家來,付託家事,故此愈難其配。

    話分兩頭。卻說過善鄰近有一人,姓張,名仁,世代耕讀,家頗富饒。夫妻兩口,單生一子,取名孝基,生得相貌魁梧,人物濟楚,深通今古,廣讀詩書。

    年方二十,未曾婚配。張仁正央媒人尋親,恰好說至過家。過善已曾看見孝基這個丰儀,卻又門當戶對,心中大喜道:『得此子爲婚,我女終身有托矣!』

    張仁是個獨子,本不捨得贅出。因過善央媒再三來說,又聞其女甚賢,故此允了。少不得問名納彩,奠雁傳書,贅入過家。孝基雖然贅在過家,每日早晚省視父母,並無少怠。夫妻相待,猶如賓客,敬重過善,同於父母。又且爲人謙厚,待人接物,一團和氣,上下之人,無不悅服。過善愛之如子,凡有疑難事體,托他支理,看其材幹。孝基條分理析,井井有方,過善因此愈加歡喜。只有方氏在房,思想丈夫,不知在於何處,並無消耗,未知死活存亡,日夜悲傷不已。

    光陰如箭,張孝基在過家不覺又是二年有餘。過善忽然染病,求神罔效,用藥無功。方氏姑嫂二人,晝夜侍奉湯藥。孝基居在外廂,綜理諸事。

    那老兒漸漸危篤,自料不起,分付女兒治酒,遍請鄰里親戚到家,囑付道:『列位高宗在上,老漢托賴天地祖宗,掙得這些薄產,指望傳諸子孫,世守其業。不幸命薄,生此不肖逆賊,破費許多。向已潛遁在外,未知死生。幸爾尚有一女,婚配得人,聊慰老景。不想今得重疾,不久謝世。故特請列位到來,做個證明,將所有財產,盡傳付女夫,接續我家宗祀。久已寫下遺囑,煩列位各署個花押。倘或逆子猶在,探我亡後,回家爭執,竟將此告送官司,官府自然明白。』遂於枕邊摸出遺囑,教家人遞與眾人觀看。

    此時眾人疑是張孝基見識,尚未開言,只見張孝基說道:『多蒙岳父大恩,但岳父現有子在,萬無財產反歸外姓之理。以小婿愚見,當差人四面訪覓大舅回來,將家業付之,以全父子之情。小婿夫妻自當歸宗。設或大舅身已不幸,尚有舅嫂守節,當交與掌管,然後訪族中之子,立爲後嗣,此乃正理。若是小婿承受,外人必有逐子愛婿之謗。鳩僣鵲巢,小婿亦被人談論,這決不敢奉命!』

    淑女也道:『哥哥只因懼怕爹爹責罰,故躲避在外,料必無恙。丈夫乃外姓之人,豈敢承受!』眾人見他夫妻說話,出於至誠,遂齊聲說道:『令婿、令愛之言,亦似有理。且待尋訪小官人,一年半載,待有的信,再作區處。』

    過善道:『小婿之言,不是愛我,乃是害我。』眾人道:『如何是害太公?』過善道:『老漢一生辛苦,掙得這些家事,逆子視之猶如糞土,不上半年,破散四千餘金。如此揮霍,便銅斗家計,指日可盡。財產既盡,必至變賣塋墓。那時不惟老漢不能入土,恐祖宗在土之骨,反暴棄荒野矣!』孝基又道:『大舅昔因年幼,爲匪人誘惑所致。今已年長,又有某輩好言勸喻,料必改過自新,決不至此。』

    過善道:『未必!未必!有我在日,嚴加責罰,尚不改悛。我死之後,又何人得而禁之!』眾人都道:『依著我們愚見,不若均分了,兩全其美。令郎回時,也沒得話說。』過善只是不許。孝基夫婦再三苦辭。過善大怒道:『汝亦效逆子要毆死我麼?』眾人見他發怒,乃對孝基道:『令岳執意如此,不必辭了。』遂將遺囑各寫了花押,遞與過老。淑女又道:『爹爹家財盡付與我夫婦,嫂嫂當置於何地?』過善道:『我已料理在此,不消你慮。』將遺囑付過孝基,孝基夫婦泣拜而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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