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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契第七十九

老子河上公章句作者:河上公發布:一葉知秋

2020-8-22 11:52

和大怨,殺人者死,傷人者刑,以相和報。必有餘怨,任刑者失人情,必有餘◎鳳麟按:據【章句】補怨及於良人也。◎鳳麟按:王弼註:『不明理其契,以致大怨,已至而德和之,其傷不復,故有餘怨也。』安可以為善?言一人吁嗟,則失天心,安可以和怨為善也。是以聖人執左契古者聖人執左契,合符信也。無文書法律,刻契合符,以為信也。而不責於人。但刻契為◎鳳麟按:原作『之』,據【章句】改信,不責人以他事也。有德,司契;有德之君,司察契信而已。無德,司徹。無德之君,背其契信◎鳳麟按:原作『言』,據【章句】改,司人所失。天道無親,常與善人。天道無有親疏,唯與善人,則與司契者同◎鳳麟按:據【章句】補也。◎鳳麟按:孔子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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