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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二回 群情激愤

岳飞新传作者:王曾瑜发布:华夏士子

2020-8-19 21:48

到绍兴八年冬,为了压制不同政见,宋高宗断然罢免了赵鼎、刘大中和王庶三人,他决心重用秦桧,全力推进和议。秦桧却心存当年罢相的余悸,他既渴望大显身手,又深怕皇帝反复无常,便单独对宋高宗说:

“若陛下决欲讲和,乞陛下英断,独与臣议其事,不许群臣干与,则其事乃可成,不然,无益也。”

宋高宗首肯后,他还要皇帝“精加思虑三日”。三天以后,他又要宋高宗“更思虑三日”。再过三日,秦桧奏事,“知上意坚确不移”,便取出和议方案,要求授以全权,宋高宗欣然同意。《1》从此秦桧得以独揽中枢大政,并引进党羽孙近任参知政事,肆无忌惮地进行降金乞求活动。

面对朝野反对和议的强烈呼声,秦桧一时颇感束手无策。中书舍人勾龙如渊向他献计说:

“相公为天下大计,而邪说横起,盍不择人为台谏,使尽击去,则相公之事遂矣。”

秦桧大为赞赏,便通过宋高宗,任命勾龙如渊为御史中丞。《2》宋朝的御史台官和谏官控制言路,可以纠劾百官,评议时政得失。自勾龙如渊当御史台长官后,台、谏官逐渐成为秦桧箝制舆论,排除异己的工具。

十一月,金朝诏谕江南使张通古携带金熙宗诏书,偕同宋使王伦南下。金使不称宋国,而称“江南”,不称通问,而称“诏谕”,这已使秦桧也感到难于对文官武将作出交待。更有甚者,按金方规定的礼节,宋高宗必须面北跪拜于张通古的足下,接受诏书,“奉表称臣”。昔日刘豫不过是当“子皇帝”,现在宋高宗自愿称臣,自然更卑辱十倍。但宋高宗实际上仍盘算着采取包羞忍耻的态度。《3》

面对如此的奇耻大辱,很多稍有血性的官员,无不怒火满腔。一时群情激愤,抗议的风潮一浪高于一浪。退闲的李纲,贬谪的张浚,也以极大的愤慨,上疏反对和议。连宋高宗亲信的主管殿前司公事杨沂中,也同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解潜、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韩世良到都堂见秦桧,说:

“闻官家受敌书,必欲行屈己之礼,万一军民汹汹,即某等弹压不得。”

他们还强调,如让皇帝对金使行跪拜礼,将来他们必然要受岳飞、韩世忠等的责备。《5》秘书省校书郎范如圭除与别人联名上奏外,还单独写信指斥秦桧说,“相公尝自谓我欲济国事,死且不,宁避怨谤”,以此作为“忘雠辱国”的口实。“苟非至愚无知,自暴自弃,天夺其魄,心风发狂者,孰肯为此”,“必且遗臭万世矣”!《6》

枢密院编修官胡铨的奏章,更引起了朝野的轰动。他实际上近乎斥骂宋高宗本人了。“陛下尚不觉悟,竭民膏血而不恤,忘国大雠而不报,含垢忍耻,举天下而臣之甘心焉。”他坚决主张斩秦桧、孙近和王伦,以谢天下,“臣备员枢属,义不与桧等共戴天”!《7》这篇声讨投降主义的雄文,很快被民间刊印出来,广为流传。《8》金朝统治者出重金买到副本,读后也大为震惊。《9》

临安城全城鼎沸,军民们愤愤不平,街上出现了醒目的榜帖:

“秦相公是细作!”

有的爱国军人甚至扬言要发动兵变,杀死秦桧。《10》在万众唾骂声中,秦桧吓得心惊肉跳,魂梦不安,他不得不与孙近一同“上表待罪”,《11》“宁避怨谤”的那种嚣张气焰扫地以尽。

事已至此,宋高宗只能撕下博听众议的假面,凭借专制淫威,自己出来支撑危局,扶持秦桧。他气急败坏地下令,说秦桧“无罪可待”,将胡铨“送昭州编管,永不收叙”。《12》按宋太祖不得杀言事官的秘密誓约,这已是不能再重的处置。宋高宗以胡铨为打击对象,惩一儆百,他立即下诏告诫百官,不准再用“浮言”动摇求和的“大计”。《13》

宋高宗虽然乞灵于高压手段,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当年岁末,他以给宋徽宗守丧为借口,由秦桧等代他向金使行跪拜礼。张通古原先气焰万丈,扬言不得亏半点礼节,至此也迫于形势,同意降低礼节规格。双方草草拍板成交,演完了称臣的丑剧。《14》


《1》《会编》卷184,《要录》卷122绍兴八年十月甲戍注,《宋史》卷473《秦桧传》。

《2》《会编》卷186,《要录》卷123绍兴八年十一月甲辰,《宋史》卷380《勾龙如渊传》,卷473《秦桧传》。

《3》《会编》卷188,卷189,《要录》卷123绍兴八年十一月戊申,卷124绍兴八年十二月戊午,《宋史》卷473《秦桧传》,《金史》卷83《张通古传》。

《4》《要录》卷124绍兴八年十二月戊午,卷125绍兴九年正月丙戌,庚寅,卷126绍兴九年二月已未,《宋史》卷359《李纲传》,《梁溪全集》卷102《论使事札子》,《朱文公文集》卷95张浚行状,《历代名臣奏议》卷334张浚奏。

《5》《要录》卷124绍兴八年十二月庚午。

《6》《会编》卷187,《要录》卷123绍兴八年十一月辛亥,《宋史》卷381《范如圭传》,《朱文公文集》卷89范如圭神道碑。

《7》《挥鏖后录》卷10,胡铨《胡澹庵先生文集,卷7《戊午上高宗封事》,《历代名臣奏议》卷348,《会编》卷186,《要录》卷123绍兴八年十一月丁未,《宋史》卷374《胡铨传》。各书文字稍有出入,《要录》文字在修《四库全书》时,经清人篡改。

《8》《会编》卷186,《要录》卷123绍兴八年十一月丁未,辛亥,卷124绍兴八年十二月丙辰,卷126绍兴九年二月乙亥,《宋史》卷374《胡铨传》。

《9》《会编》卷221洪皓行状,《盘洲文集》卷74《先君述》,《诚斋集》卷82《澹庵先生文集序》,叶绍翁《四朝闻见录》甲集《请斩秦桧》,《鹤林玉露》甲编卷6《斩桧书》。

《10》《朱子语类》卷13l,《朱文公文集》卷97朱松行状,《筠溪集》附录《筠溪李公家传》。

《11》《会编》卷]86,《要录》卷123绍兴八年十一月丁未,辛亥。

《12》《会编》卷186,《要录》卷123绍兴八年十一月丁未,辛亥。

《13》《会编》卷188,《要录》卷124绍兴八年十二月丙辰。

《14》《金佗稡编》卷2高宗寻诏;“今月二十七日,已得大金国书,朕在谅阴中,难行吉礼,止是宰执代受。”《要录》卷124绍兴八年十二月庚辰等记载相同。《金史》卷83《张通古传》称宋高宗“受诏拜起皆如仪”,系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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