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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一回 楊麼再起

岳飛新傳作者:王曾瑜發佈:華夏士子

2020-8-19 21:27

孔彥舟匪軍在鼎州、潭州等地大肆殺掠後,便北上投降金朝『子皇帝』劉豫。

鐘相死後,其餘部繼續在洞庭湖濱活動。慈利縣的陳寓信、松滋縣的李合戎、澧陽縣的英宣等,也相繼被官軍鎮壓,【1】而澧州的雷德進和雷德通兄弟據險立柵,堅持頗久。【2】楊太領導的部分隊伍,則轉移到龍陽縣,團聚了多支餘部,形成較大的勢力。白德保護鐘相之子鍾子義,【3】與楊太會合,大家推舉鍾子義為『太子』。而澧州的楊太年輕,荊湖一帶方言呼幼為麼,人們習慣稱他為楊麼。【4】

建炎四年六月,宋廷發表程昌㝢任鼎、澧州鎮撫使兼鼎州知州。這個繼杜充和郭仲荀之後,丟棄開封南逃的懦夫,帶領隨從和軍馬,分水陸兩路前往鼎州赴任,水路的船隊滿載着搜刮來的民脂民膏。程昌㝢的隨從們在沿途施展淫威,始而強買,繼而攘奪,索酒食,逮豬羊,搶雞鴨,激起村民們的公憤。楊麼水寨的人看到舟船甚多,又無多少軍兵防護,便衝殺出來,將整個船隊一網打盡,程昌㝢本人僅以身免。叛軍搶佔了程昌㝢在開封女藝人中得來的愛妾小心奴,給鍾子義為妻。程昌㝢惱羞成怒,恨之入骨,誓與楊麼軍為敵。

程昌㝢特別設置鐵床等酷刑,凡是抓着楊麼軍,即嚴刑毒打。【5】鼎州本已凋殘不堪,他卻竭力掠取百姓的膏血,贍養部伍,驅使他們為自己賣命。對過往的官員,則厚贈重賂,使大家都向朝廷為他稱譽。故有的士大夫也說,程昌㝢的『急政豪奪』,只是『為楊麼驅民』,『激民從賊,牢不可破』。【6】

程昌㝢派使者去龍陽縣水寨,招降了叛軍的重要首領楊華。楊華當時在叛軍中的地位尚高於楊麼,他出降後,另一重要首領楊廣被部下所殺,楊麼遂獨掌大權。從此這支叛軍由楊麼負責攻戰,黃誠主持謀劃。【7】

楊麼軍在鼎州和澧州山區,砍伐了幾萬棵松、杉、樟、楠等木材,打造海鰍、棹櫓等船,很快建立一支水軍。程昌㝢的部兵都是北方人,不諳水性,眼看敵方的輕船快艦出沒重湖,恣行攻掠,也無可奈何。

楊麼軍佔據了鼎州的龍陽和沅江兩縣,設有三十多所水寨離州城『止三二十裏,遠者不過五六十裏』,【8】所控制的地盤還少於鐘相時。然而鐘相叛亂為時僅一兩個月,便驟興而忽亡,楊麼的水寨卻維持了一個相當長的時期。他們發佈榜文,指斥宋朝統治者之苛政暴行,『其立說謂從之者無稅賦差科,無官司法令』,故『愚民樂縱,其勢滋長』。【9】

但從另一方面看,這個不大的割據政權內部,其實也無『等貴賤,均貧富』的制度。鍾子義和楊麼都稱王,楊麼稱『大聖天王』。『官屬名號,車服儀衛,並擬王者居』,『所居之室稱曰「內」』,鍾子義所用有『金交床、金鞍、龍鳳簟』等物品。『黃誠寨』內,又設置『太子樓』,有『龍床、龍屏之類』。在軍制方面,更仿效宋朝,設有三衙。【10】這仍然是一個等級森嚴的社會制度。叛軍的首領們『多是佔據民田,或雖不佔據,而令田主出納租課』。【11】宋時所謂田主,往往是泛稱有田者,與近代意義上出租田地,收取地租的地主不能等同,但也應包括地主在內。『佔據民田』,最初也許是『均平』措施,但此類民田很快便成了首領們的私產,他們成為新的地主。

紹興元年正月,宋廷改荊湖南、北路為東、西路,以鼎州為西路首府,撤銷程昌㝢的鎮撫使職務,改任主管荊湖西路安撫司公事,仍舊兼任鼎州知州。【12】程昌㝢雖然當上一路之『帥』,他自認為喪失了原來鎮撫使的一些權益,愈發焦躁。他得到『木匠都料』高宣進獻的車船圖樣,如獲至寶,以為可憑藉車船,置楊麼軍於死地。

車船大約發明於南北朝。【13】一對翼輪設置於船舷兩側,貫軸一根,謂之一『車』。軸上設有踏板,用人工蹬踩,使翼輪激水進退。程昌㝢造了兩艘八車船,並安裝護車板。車船的優點是速度較快,『鼓蹈雙輪勢似飛』,缺點是不能在淺水中行駛。【14】

程昌㝢求勝心切,立即將兩艘八車船投入戰鬥,攻打夏誠的水寨。結果車船在址江擱淺,被楊麼軍繳獲,都料匠高宣也當了俘虜。程昌㝢懊悔莫及。

楊麼軍繳獲官軍車船以後,也大造車船。楊麼建造『和州載』二十四車大樓船,楊欽建造『大德山』二十二車船,夏誠造『大藥山』船,劉衡造『大欽山』船,周倫造『大夾山』船,高虎造『小德山』船,【15】劉詵造『小藥山』船,黃佐造『小欽山』船,全琮造『小夾山』船。德山、欽山、藥山、夾山等全是鼎州和澧州的山名,楊麼軍造船即取材於這些山上。此外,還有『望三州』、『渾江龍』等船號。總計造了十多艘車樓船,大的可載兵一干多人。後來更增加到二十九艘,還準備再造十五艘。【16】他們在車船上裝配拍竿,長十多宋丈,上置巨石,下設轆轤,遇着官軍的戰船,可用拍竿擊碎。幾百艘輕快的海鰍戰船,如眾星拱月,簇擁和協同大車船作戰。【17】

楊麼軍中『行移文字』,『並不用紹興年號』,『數出榜文,訛言指斥』,【18】所謂『指斥』,古時意為指斥乘輿,即是斥罵宋高宗本人。他們決心要實現改朝換代的目標。【19】


【1】【中興小紀】卷8。

【2】雷德進,有些記載稱雷進,他雖與楊麼軍有聯繫,一直自成一軍,遲至紹興六年被鎮壓。參見【金佗續編】卷26【楊麼事跡】,【要錄】卷98紹興六年二月乙卯,卷10l紹興六年五月庚寅,【宋史】卷28【高宗紀】,卷404【張運傳】,【梁溪全集】卷66【具荊湖南北路已見利害奏狀】,【忠正德文集】卷8【丙辰筆錄】。

【3】【金佗續編】卷28【孫逌編鄂王事】。鍾子義有些記載稱鍾子儀。

【4】【要錄】卷34建炎四年六月庚辰。

【5】【中興小紀】卷13引李龜年【記楊麼本末】。

【6】【斐然集】卷15【繳程千秋乞不以有無拘礙奏辟縣令】,【再論朱勝非】,【歷代名臣奏議】卷143,卷182胡寅奏。

【7】楊華出降時間,各書記載不一,以【中興小紀】卷8,卷12記載較可信,大致是在紹興元年冬或二年春。從宋朝官方記錄看,紹興二年前往往單稱楊華,或楊華和楊麼並稱;紹興二年後則單稱楊麼,或楊麼和黃誠並稱。【金佗續編】卷25【楊麼事跡】,【宋史】卷26【高宗紀】紹興元年八月辛巳載有楊廣的名字。楊廣被殺,參見【中興小紀】。楊麼和黃誠掌管叛軍,見【中興小紀】卷13,【要錄】卷5g紹興二年十月己酉。

【8】【梁溪全集】卷75【楊麼佔據洞庭系湖北路本司已遣軍馬把截奏狀】,【金佗稡編】卷6【鄂王行實編年】,參見【宋史研究論文集·中華文史論叢增刊】李涵先生【楊麼起義軍水戰地點與寨址問題初探】。

【9】【梁溪全集】卷73【乞發遣水軍吳全等付本司招捉楊麼奏狀】,卷75【楊麼佔據洞庭系湖北路本司已遣軍馬把截奏狀】,卷116【與呂相公第八書別幅】。

【10】【金佗稡編】卷6【鄂王行實編年】,【金佗續編】卷28【孫逌編鄂王事】,【要錄】卷64紹興三年四月戊戌,【中興小紀】卷15。

【11】【宋會要】刑法3之47。

【12】【要錄】卷4l紹興元年正月戊申,乙卯。

【13】姚思廉【陳書】卷13【徐世譜傳】:『世譜乃別造樓船、拍艦、火舫、水車,以益軍勢。』此處的『水車』應即是後來的車船。

【14】【梁溪全集】卷29詠車船的五首絕句,卷103【與宰相論捍賊札子】,卷12l【與呂安老龍圖書】,【要錄】卷56紹興二年七月丁丑。,

【15】【金佗續編】卷18【鄂王傳】作『高虎』,【金佗稡編】卷6【鄂王行實編年】作『高老虎』,【金佗續編】卷25【楊麼事跡】作『高癩子』或『高癩』,顯然系綽號。

【16】【金佗續編】卷5【再據劉願申楊麼賊徒結連作過省札】。

【17】【要錄】卷59紹興二年十月己酉,【中興小紀】卷13。

【18】【金佗續編】卷5【再據劉願申楊麼賊徒結連作過省札】,【梁溪全集】卷75【楊麼佔據洞庭系湖北路本司已遣軍馬把截奏狀】。

【19】本節敘事主要參據【金佗續編】卷25【楊麼事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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