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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卅四回 退守江阴军

岳飞新传作者:王曾瑜发布:华夏士子

2020-8-19 19:44

岳飞回泰州后,不愉快的事又踵而至。

前军统制傅庆是一员悍将,岳飞一直非常倚重于他。傅庆也恃才傲物,把长官岳飞视为平交,他经常吹嘘说:

“岳丈所主张此一军者,皆我出战有功之力。”

傅庆不时向岳飞需索钱财,岳飞总是有求必应,愤慨解囊。岳飞出任通、泰州镇抚使后,治军更加严肃,对博庆不能象以往那样宽纵了。傅庆因此心怀不满,打仗不肯出力,承州之战也没有军功。有一回,傅庆迎接刘光世部将王德,就向王德表示,原重新隶属旧日的长官“刘相公”,王德当即应允。统领张宪听到两人谈话,便将此事报告岳飞,岳飞非常生气,但隐忍未发。

稍过若干时日,岳飞命众将比赛射艺。其他将领射箭都未超过一百五十步一步为五宋尺,约合1.55米,唯独傅庆连发三箭,都达一百七十步。岳飞赏他三杯酒。接着,岳飞又颁赏承州城下的战功,命令取宋高宗“宣赐”的战袍和金带,交付王贵。傅庆带着几分醉意和妒意,出面拦阻,说:“赏有功者”

岳飞问:

“有功者为谁?”

傅庆说:

“傅庆在清水亭有功,当赏傅庆。”

岳飞发怒,喝退傅庆。傅庆不服,竞下阶焚烧战袍,捶毁金带。岳飞怒不可遏,说:

“不斩傅庆,何以示众!”

下令将傅庆推出斩首。《1》十月下旬,以“玩寇养尊”著称的刘光世《2》上奏朝廷,他反诬岳飞等人“迁延五十余日”,“又巧为辞说,抵拒会合指挥”,因而招致楚州的陷落。签书枢密院事赵鼎主张“诘刘光世等违命不救楚州之罪”,他为宋高宗草拟御批说:

“逐官但为身谋,不恤国事,且令追袭金人过淮,以功赎过。”

但宋高宗认为:

“光世当此一面,委任非轻,若责之太峻,恐其心不安,难以立事。”

于是,宋高宗发布的诏旨中反而嘉奖刘光世“体国忠勤”,令他“节制诸镇“,‘戮力保守”通、泰两州。《3》刘光世对朝廷的姑息迁就,纯粹是照顾体面的嘉奖,也并不真正感戴。他依然不发一只一卒渡江,支援通、泰两州的防务。

在承州和楚州之间,有樊梁、新开和白马三个湖泊,绵亘三百宋里。《4》当金军于建炎三年攻陷扬州时,渔民出身的梁山泊在今山东巨野、梁山、郓城三县间抗金义军领袖张荣,号称“张敌万”,他率领其军分乘数百艘船只,由清河南下,转移到这个湖泊和沼泽地带,驻扎于鼍潭湖。义军将茭草堆积成墙,再用泥土涂抹粘合,建成一度茭城,作为据点,神出鬼没地打击敌人,队伍发展到一万多人。金军于建炎四年十一月,乘天寒冰冻之机,并力攻打鼍潭湖的茭城,张荣舟师抵挡不住,焚烧积聚,撤往通州。《5》

完颜挞懒破茭城得手后,便以号称二十万的大军,猛扑泰州。当时,泰州城无险可恃,无粮可守,岳飞兵力又与金军相差悬殊。岳飞接到命令,要他“可战即战,可守即守”,如不可守,则保护百姓,撤退到江岸的沙洲。

十一月三日,岳飞放弃泰州城,率军退保泰兴县的柴墟慎。柴墟镇一度作为泰兴的县治,有一道城墙。《6》岳家军依托柴墟镇的旧城,抗击金军,掩护几十万百姓和军队家属渡江南撤。

敌人的大军迫来,与岳家军在南霸塘展开激战。岳飞身中两枪,仍然指挥将士死战,终于打退金兵,很多敌人毙命于河里,“河流为丹”。岳飞亲自率领二百名精骑断后。在留驻江北的最后几日内,粮食断绝,岳家军只能割敌尸充饥。十一月七日,岳飞率军最后自柴墟镇渡江。他因泰州失守,上奏“待罪”。

宋廷也谅解他的处境,没有给予处分,只是命令他在江阴军“就粮”,防守江岸,“毋得透漏”金军。《7》

同江南的辉煌胜利相反,岳家军在淮东遭受了挫败,进不能复承州以救楚州,退不得守泰州而保通州。几个月前,岳飞上状宋廷,谋求“重难任使”,不愿当通、泰州镇抚使,自以为可以旗开得胜,马到成功,这说明他自建康胜捷后,存在着不切实际的轻敌思想。但是,岳飞并末因此而灰心丧气,暂时的挫折绝没有磨灭,而是砥砺着他败后求荣、光复故土的斗志。


《1》《会编》卷143,《要录》卷38建炎四年十月。关于傅庆对王德的请求,《会编》的清光绪刻本信“欲复事刘相公”,而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作“欲伏侍刘相公”,稍异。

《2》叶适《冰心别集》卷12《四屯驻大兵》。

《3》《金佗稡编》卷25《承楚辩》,《要录》卷27建炎四年九月丙寅,卷38建炎四年十月戊子,丙申。

《4》《宋史》卷448《赵立传》,《要录》卷33建炎四年五月乙丑。又《东牟集》卷9《论楚州事札》只说有白田、新开两湖,稍异。

《5》《会编》卷143,《要录》卷33建炎四年五月乙丑,卷39建炎四年十一月丙午。

《6》《元丰九域志》卷5载,柴墟镇在泰兴县境。《读史方舆纪要》卷23载,泰兴县新城号称城,是在宋神宗时,“知县尤袤排众议”而筑。据《宋史》卷389《尤袤传》,尤袤乃是在绍兴末修筑泰兴“外城”,与柴墟镇之旧城是两回事。《读史方舆纪要》之记载有错论之处,参见《嘉靖惟扬志》卷2《建革志》,卷7《镇市》。

《7》关于岳飞退守江阴军的叙事,还参据《金佗稡编》卷25《承楚辩》,《会编》卷143,《要录》卷39建炎四年十一月丙午,庚申,其日期稍异。十一月三日放弃泰州。据《金佗稡编》卷5《鄂王行实编年》,十一月七日渡江,据《要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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