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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卅一回 就任通、泰州镇抚使

岳飞新传作者:王曾瑜发布:华夏士子

2020-8-19 19:42

建炎四年五月,即岳飞收复建康府的当月,宋廷依据宰相范宗尹的建议,陆续在淮南东、酉路,京西南、北路,荆湖北路和陕西的一角,划分成若干个小军区,每个军区设立镇抚使,管辖两个至四五个府、州、军的防务,并兼管民政和财政。宋廷先后设镇抚使辖区约二十镇,委任镇抚使三十余人。

上述地区往往由盗匪、土豪、溃将、摄官等占据,宋廷事实上只能羁縻而已。范宗尹认为,此种措置虽“稍复藩镇之法”,却是抵挡金兵的“救弊之道”。其实,范宗尹的主张纯属消极防御性质,根本不是规划克复故土的深谋远略。上述地区饱受战祸,经济凋弊,加之各镇抚使辖区不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有限,即使是单纯的防御,也不可能有效抵抗金兵。更何况镇抚使的成分复杂,人心各异。在不到四年的时间里,他们或叛变投敌,或火并被杀,或战败牺牲,或丧失辖区,种种结局,难以概述。这就是所谓“救弊之道”的历史见证。《1》

平定盗匪戚方的战斗结束后,张俊回朝,向范宗尹“盛称岳飞可用”,范宗尹为此面奏宋高宗。《2》对岳飞有相当了解的宣州文士邵缉,也上书举荐,说“岳飞骁武精悍,沉鸷有谋,临财廉,与士信,循循如诸生,动合礼法”,有远大的抱负,冀望“后世书策中知有岳飞之名”。邵缉列举岳飞的威名战绩,说“朝廷诸将特然成军如飞者,不过四五人耳。飞又品轶最卑,此正易与时也”。“朝廷宜优擢之,假以事权”,“必能为国家显立战伐之功”。《3》

宋高宗本人自五月下旬那次朝见,也对岳飞有颇深的印象。七月,朝廷发表岳飞升官武功大夫、昌州防御使,并任通、泰州镇抚使、兼泰州知州的差遣。武功大夫比原来的武德大夫高一官,但按“双转”制度其实是半官,而防御使双比刺史高两官,岳飞的虚衔算是连升三官。宋廷关于岳飞差遣实职的新命,大约是考虑到了他本人“乞益兵守淮”的请求。因为在此之前,宋廷已在淮南地区至少分设了八个镇抚使司的辖区,《4》所余的地盘有限,便选择了通州治静海,今江苏南通市和泰州治海陵,今江苏泰州市作为岳飞的辖区。此外,岳飞的官轶不高,也只能与其它镇抚使平列。

岳飞对此项任命颇不满意,通州和泰州僻处江海一隅,非战略要冲之地,这与他“乞益兵守淮”的本意其实不合,镇扰使是个防御性的职务,也与他光复故土的猛志相悖。于是岳飞便上状向宋廷申诉说:

“金贼侵寇虔刘,其志末艾。要当速行剿杀,殄灭净尽,收复诸路,不然则岁月滋久,为患益深。若蒙朝廷允飞今来所乞,乞将飞母、妻并二子为质,免充通、泰州镇抚使,止除一淮南东路重难任使。令飞招集兵马,掩杀金贼,收复本路州郡,伺便迤逦收复山东、河北、河东、京畿等路故地。庶使飞平生之志得以少快,且以尽臣子报君之节。……如蒙指允飞所乞,即乞速赐指挥,亦不敢仰干朝廷,别求添益军马。伏乞钧照。”《5》

宋廷对岳飞气吞万里的雄心看作梦呓一般。宋高宗和范宗尹等畏敌如虎,视己如鼠,只是希图苟安一隅,当然不会批准岳飞的请求。宋廷为表示礼遇起见,只是答复收到此件公牍,就此了事。


《1》《会编》卷140,《要录》卷33建炎四年五月甲辰,甲子,《宋会要》职官42之74-75,《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1《镇抚使》。关于南宋镇抚使,以黄宽重先生《南宋对地方武力的利用和控制:以镇抚使为例》一文论述最详,载《中央研究院第二届国际汉学会议论文集》。

《2》《会编》卷207《岳侯传》,卷208《林泉野记》载,尚有常州知州林茂荐举,,今据《要录》卷35建炎四年七月庚申注之考证,不取此说。

《3》邵缉,《金佗稡编》卷5《鄂王行实编年》作邵伟,并说他是编修敕令的删定官。据《金佗续编》卷28《孙逌编鄂王事》引建炎四年邵缉荐书,自称“寒士”。又李弥逊《筠溪集》卷22《送邵公缉还乡序》载,邵缉为宣州人,颇有学问。

《4》据《要录》卷33建炎四年五月乙丑,卷34建炎四年六月丙戌,在岳飞之前任淮南镇抚使者有赵立、薛庆、李彦先、郭仲威、刘位、赵霖、吴翊和李成八人。此外,李伸任庐、寿州镇抚使不知在何月,也未必一定在岳飞之后,见《要录》卷39建炎四年十一月戊午。

《5》《金佗稡编》卷17《乞淮东重难任使申省状》,《金佗续编》卷14《忠愍谥议》亦有载此状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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