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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岳飛新傳作者:王曾瑜發布:華夏士子

2020-8-19 12:53

八百六十年來,岳飛一直是中國家喻戶曉的歷史偉人和民族英雄,他的崇高愛國氣節受到中國人世世代代的尊敬和紀念,並且激勵和教育著世世代代的中國人。岳飛是中華民族的驕傲,而他的悲劇至今仍然深深震撼著整個民族的心靈。人們不會去苛求他具有反對專制政治的超前意識,而他卻是專制腐敗政治的犧牲品。

歷史偉人之所以成爲偉人,在於他光明磊落的立身行事足以經受得住反面的揭發,在於他的紊高情操足以感召世人,他的豐功偉績足以使人敬仰。岳飛生命的最後階段,儘管蒙受奇冤和大辱,宋高宗、秦檜之流深文周納,對他竭盡詆誣之能事,然而自宋至今,岳飛經受了反面的揭發,證明他確是一個當之無愧的偉人。

由於【說岳全傳】、戲曲等影響,中國人對於岳飛的知識,大多得自虛構的故事,與史實出入極大。例如,到底是否有岳母刺字?岳飛背上刺字是『盡忠報國』,還是『精忠報國』?岳飛遇難的大理寺獄是否有風波亭?等等。『精忠』兩字,其實出自殺害岳飛的元兇宋高宗的賜旗,他賜了『精忠』旗,卻又無情地殺害了一個被他譽爲『精忠』的將帥。時至今日,如果硬要違背史實,把殺人元兇的『精忠』兩字,強加在岳飛的背上,就非常不妥了。

筆者有志於寫一部完全依據史實的詳細的岳飛傳記,力求雅俗共賞。

1983年,此書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取名【岳飛新傳】。此後發現,該書與李唐先生所撰的【岳飛新傳】重名。故此次改寫,就把『盡忠報國』列爲書名,一以顯示與李唐一書的區別,二以澄清史實,與宋高宗的『精忠』旗劃清界線。

這次對十多年前的原【岳飛新傳】的改寫,大致有三個方面的原由。

第一,原出版單位的責任編輯,未經作者同意,就對傳記原稿作了大量的修改和刪略,被刪除者有史實,有論述,更有大量注釋。他的修改不能說沒有得當之處,但在大多數場合,卻降低了原稿的質量,並且增添了原稿未有的錯誤。待我見到此書的校樣,大體已是生米煮成熟飯,爲免除鉛字排版條件下改版的困難,只能勉力作些修補,無法對校樣大作改動,自己爲此耗費了不少本可避免的精力和口舌。長期以來,筆者一直引以爲憾,希望有一個據原稿重新改寫和另版的機遇。事實上,在此次參對原稿進行改寫時,仍發現在已版書中,尚有編輯所加,而筆者在讀校樣時未能搜剔淨盡的史實錯誤。

第二,近年來,岳飛研究有一些新的進展和成果,其中既包括一些專家學者的,也包括本人的,可以對岳飛的傳記作一些必要的補充和修訂。筆者在1989年發表了作爲將岳飛史料進行系統整理和考訂的【鄂國金佗稗編、續編校注】,目前改寫完的傳記與1989年版的【鄂國金佗稡編續編校注】相比,在若干問題上也有所深入和提高。

第三,在1983年版的【岳飛新傳】中,有若干應有本人負責的缺陷。

如從歌頌所謂農民起義的觀點出發,承認岳飛平定吉、虔州之叛亂和揚麼叛軍,是他的過錯。對岳飛的某些事跡介紹,也失之於略,甚至沒有引起重視。例如,已故的愛國學者劉子健先生對我提出:『岳飛不是儒將,卻是重儒之將。』此說是很中肯的,要了解和介紹岳飛,無論如何不能不研究中國傳統儒家思想對岳飛的影響。筆者以往對此命題並不重視,因而在描繪岳飛真實形象時必然有所欠缺。此外,已版書中也有若干史實錯誤,需要訂正。某些女真人名沿用全朝的習俗,有名而無姓,也應予補姓。此類缺陷在此次改寫時,有了一個全面補正的機會。

此次改寫和增補的岳飛傳記,對原書的章節作了調整,新增第十一章『正己治軍』,將原書『對岳飛的歷史評價』改爲附錄一,新增了附錄四『岳飛的部將和幕僚』,這對人們了解岳飛,並非是可有可無的。

我在文革後期開始撰寫岳飛傳記時,約爲三十五歲,當時惡劣的社會環境,使自己感世傷時,真有一種古今禍難相通之感。我痛感中華民族過於多災多難,兩千年間,供奉於專制主義祭壇上的犧牲過於慘重。時值今日,中國改革開放取得多方面的顯著成效,但專制遺毒猶存,社會積弊尚多。僅以此作,以爲對祖國和中華民族的菲薄貢品,希望對祖國和民族的未來,起一點微小的助力。願岳飛的崇高品格和偉大的愛國主義精神,激勵我們中華民族的後代子孫,爲著祖國的民主、進步、統一和富強,進行新的遠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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