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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回 證冤獄張說辨誣 誅淫豎中宗復位  之三

唐史演義作者:蔡東藩發佈:福哥

2020-6-16 05:03

柬之道:『可真麼?』

多祚指天為誓道,『如有虛言,應受天誅。』

柬之大喜,即與同謀匡復事宜,復令桓彥、范敬暉、李湛等,俱為羽林將軍,令掌禁兵。又恐二張先自啟疑,特參入一個武攸宜,使與彥范等同列。二張果無異言。

俄而姚元之自靈武至都,柬之語彥范道:『元之到來,吾事濟了。』

遂招元之入室,商定大計,且轉告彥范等人。彥范歸白母前,母與語道:『忠孝不兩全,先國後家,庶不失為忠臣。』亦是賢母。

於是彥范遂與張柬之、崔玄暐、敬暉、李湛、楊元琰、李多祚等,約同起義,並邀同司刑少卿袁恕己,左羽林衛將軍薛思行、趙承恩,職方郎中崔泰之,庫部員外郎朱敬則,司刑評事冀仲甫,檢校司農少卿翟世言,內直郎王同皎,率左右羽林兵五百餘人,入玄武門。同皎曾尚太子次女新寧郡主,先與李多祚、李湛,馳入東宮,奉迎太子。太子未免疑懼,不敢出來。

同皎道:『先帝以神器付殿下,殿下橫遭幽廢,神人同憤,迄今已二十二年。今無心悔禍,北門南牙,同心協力,共討凶豎,恢復大唐社稷,請陛下速至玄武門,親撫大眾,即刻入宮誅逆。』

太子支吾道:『凶豎誠當誅滅,但太后患病未痊,恐致驚膽,願諸公再作後圖。』庸主實是無用。

李湛忙接入道,『諸將相不顧家族,再造社稷,殿下奈何欲納諸鼎鑊呢?請陛下自往面諭,決定進止。』

太子欲前又卻,同皎道:『事不宜遲,遲即有變,殿下亦恐難逃禍呢。』太子乃行。

既出門外,同皎即扶抱太子上馬,代為執轡,馳至玄武門前。大眾歡躍相迎,不待太子開口,便將他擁至內殿,斬關而入。二張聞變,慌忙趨至殿廡,探聽消息,正值羽林軍進來,由張柬之等指揮,一齊趨上,刀光閃處,便將兩個貌美心凶的淫夫,劈作數段。再進至武氏所寢的長生殿,見殿前侍衛環立,由柬之等叱退,直叩寢門。武氏聞人聲雜沓,料知有變,即力疾起床,厲聲問道:『何人膽敢作亂?』

柬之等擁太子入室,且齊聲道:『張易之昌宗謀反,臣等奉太子令,入誅二逆,恐致漏泄,故不敢預聞。臣等自知稱兵宮禁,罪應萬死。』武氏為唐室罪人,此時正應直數其罪,貶入別宮。奈何反自坐罪乎?

武氏怒目視太子道:『汝敢為此麼?但二子既誅,可還東宮。』

彥范進言道:『太子怎得再返東宮?昔天皇以愛子托陛下,今年齒已長,天意人心,久歸太子,臣等不忘太宗天皇厚恩,故奉太子誅賊,願陛下傳位太子,上順天心,下副民望。』

武氏不欲允行,因見人情洶洶,又未便嚴詞拒絕,正在躊躇顧慮,驀見李湛亦立門前,便顧語道:『汝亦為誅易之將軍麼?我待汝父子不薄,不意乃有今日。』

湛系李義府子,聽了此言,竟俯首無詞。

武氏又見崔玄暐,也與語道:『他人多因人薦用,惟卿由朕特拔,今亦與彼等同來麼?』

玄暐道:『這便是報陛下大德呢。』

武氏不禁頓足道:『罷罷!』

說了兩個『罷』字,仍返床躺下。

柬之仍擁太子出殿,即令羽林軍收捕張同休、昌期、昌儀,三人捉住雙半,遂請太子令,梟首天津橋南,且飭拘二張餘黨,逮韋承慶、崔神慶、房融等下獄。一面派袁恕己輔相王旦,統南牙兵,防備不測。一面召太平公主,令入白武氏,請制傳位。公主因二張譖死高戩,與有夙嫌,此次二張受誅,樂得充這美差,入勸武氏,不到半日,遂請出一道太子監國的制敕。越宿又頒制傳位,復辟功成,大赦天下,改元神龍。神龍現首不現尾,故其後為韋氏所弒。惟二張黨與不赦。

百官登殿朝賀,當由中宗頒敕賞功。相王加號安國相王,拜為太尉。太平公主,加號鎮國太平公主。授張柬之夏官尚書,同鳳閣鸞台三品,崔玄暐為內史,袁恕己為鳳閣侍郎同平章事,敬暉桓彥范為納言,並賜爵郡公。李多祚賜爵遼陽郡王,王同皎為駙馬都尉,兼右千牛衛將軍,爵琅琊郡公。李湛為右羽林大將軍趙國公,余皆進秩有差。越日,徙武氏居上陽宮。又越日,由中宗率同百官,詣上陽宮,加武氏尊號,稱為則天大聖皇帝。不復武氏後號,仍稱她為皇帝,柬之等殊不曉事。

還朝後,敕令武氏宗族,概守舊官。皇族子孫,曾遭配沒,盡准歸復屬籍,且量敘官屬。從前周興、來俊臣等冤誣諸人,咸令昭雪,子女俱免配沒,一律遣歸。復國號為唐,凡郊廟社稷陵寢,官制旗幟服色文字,皆如永淳以前故事。永淳系高宗年號,見前文。復以神都為東都,遷武氏七廟至西京,仍命避諱。貶韋承慶為高要尉,流崔神慶至欽州,房融至房州。調楊再思留守西京,出姚元之為亳州刺史。小子有詩詠中宗復辟道:

帝子登台復大唐,山河再造慶重光。

如何諸武仍留孽,又使余凶亂政綱。

看官聽着!這姚元之系定策功臣,為何謫出亳州?這種情由,待小子下回再說。


【後評】

上回敘二張入幸,不過穢亂深宮,罪尚未甚。至本回方及二張兇惡,冤誣魏元忠,幾至於死,非宋璟之規正張說,及張說之指斥張昌宗,則冤獄構成,大刑立至,元忠尚能襆被出都乎?重潤兄妹,系出華胄,又被讒死,甚至私引術士,密謀不軌,兇惡至此,死有餘辜。天道福善而禍淫,未聞有淫人致福者,況益以兇惡乎?張柬之等,舉兵討逆,名正言順,二張之誅,正天之假手柬之,為淫惡者示之報也。惟淫後尚存,且加尊號,餘孽未殄,仍守舊官,柬之等但知懲前,不務毖後,固為失策,昭昭者天,豈尚未厭禍,再欲亂唐耶?讀此回為之一快,又為之一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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