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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回 泄密謀二江授首 遭主忌六貴洊誅 之三

南北史演義作者:蔡東藩發布:福哥

2020-6-16 04:48

寶卷被他一激,便命將暄拿下,殺死了事。嗣後因曹虎多財,積錢五千萬,他物值錢,亦與相等,一道密敕,把虎收斬,所有家產,悉數搬入內庫。蕭翼宗因貧免死,曹虎因富遭誅,世人何苦要錢,自速其死!統計三人處死,距遙光死期,不到一月。就是新除官爵,俱未及拜,已落得身家誅滅,門閥為墟!富貴如浮雲。

惟徐孝嗣以文士起家,與人無忤,所以名位雖重,尚得久存。中郎將許准,為孝嗣陳說事機,勸行廢立。孝嗣謂以亂止亂,決無是理,必不得已行廢立事,亦須俟少主出遊,閉城集議,方可取決。准慮非良策,再加苦勸,無如孝嗣不從。沈文季自托老疾,不預朝權,從子昭略,已升任侍中,嘗語文季道:『叔父行年六十,官居僕射,欲以老疾求免,恐不可必得呢!』

文季但付諸微笑,不答一詞。

過了月余,有敕召文季叔侄,入華林省議事。文季登車,顧語家人道:『我此行恐不復返了!』

及趨入華林省,見孝嗣亦奉召到來,兩人相見,正在疑議,未知所召何因。忽由茹法珍趨至,手持藥酒,宣敕賜三人死。昭略憤起,痛詈孝嗣道:『廢昏立明,古今令典,宰相無才,致有今日!』

說至此,取酒飲訖,用甌擲孝嗣面道:『使作破面鬼!』

言訖便僵臥地上,奄然就斃。文季亦飲藥而盡。孝嗣善飲,服至斗余,方得絕命。子演尚武康公主,況尚山陰公主,統皆坐誅。女為江夏王寶玄妃,亦勒令離婚。昭略弟昭光,聞難欲逃,因不忍別母,持母悲號,被收見殺。昭光兄子曇亮,已經逃脫,聞昭光死,且慟且嘆道:『家門屠滅,留我何為!』也絕吭自盡。

未免太迂。

嗣是同朝六貴,只剩太尉陳顯達一人。顯達為高、武舊將,當明帝鸞在位時,已恐得罪,深自貶抑,每出必乘敝車,隨從只十數人,非老即弱,嘗蒙明帝賜宴,酒酣起奏道:『臣年衰老,富貴已足,唯欠一枕,還乞陛下賜臣,令臣得安枕而死!』

明帝失色道:『公已醉了,奈何出此語!』

既而顯達又上書告老,仍不見許,及預受遺敕,出師攻魏,為魏所敗,狼狽奔還。見前回。御史中丞范岫,劾他喪師失律,應即免官,顯達亦請解職。寶卷獨優詔慰答,不肯罷免。尋且命顯達都督江州軍事,領江州刺史,仍守本官。顯達得了此詔,好似跳出陷坑,非常快慰。至朝中屢誅權貴,且有謠言傳出,謂將遣兵襲江州,顯達遂與長史庾弘遠、司馬徐虎龍計議,擬奉建安王寶夤為主,即日起兵。小子有詩嘆道:

尋陽一鼓起三軍,主德昏時亂自紛,

我有紫陽書法在,半歸臣子半歸君。

師期已定,又令庾弘遠等出名,致書朝貴,頗寫得淋漓痛快,可泣可歌。欲知書中詳情,容待下回錄敘。


【後評】

六貴同朝,人自畫敕,此最足以致亂,蕭衍之說韙矣。但平心論之,六人優劣,亦有不同。蕭遙光慫慂蕭鸞,殘害骨肉,其心最毒,其策最狡。江祏、江祀,密圖廢立,乃欲奉戴遙光,黨惡助虐,繩以國法,遙光固為罪首,二江其次焉者也。劉暄反覆靡常,亦不得為無罪。蕭坦之、徐孝嗣、沈文季三人,討平遙光,非特無辜,抑且有功。就令坦之恃功驕恣,而罪狀未明,烏得妄殺!

孝嗣、文季,更無罪之可言。故遙光可誅,江祏、江祀可誅,劉暄亦可誅,坦之、孝嗣、文季,實無可誅之罪,誅之適見其誣枉耳!人徒謂寶卷濫殺大臣,因致亡亂,不知無罪者固不應誅,有罪者亦非真不可誅也。彼寶卷之亡國,猶在彼不在此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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