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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回 狎姑姊宣淫鸞掖 辱諸父戲宰豬王 之三

南北史演義作者:蔡東藩發布:福哥

2020-6-16 04:48

興宗又道:『當今懷謀思奮,大有人在,並非欲征功求賞,不過爲免死起見;若一人倡首,萬眾起應,指顧間就可成事;況公繫纍朝宿將,舊日部曲,悉布宮廷,公家子弟,亦多居朝右,何患不從?仆忝職尚書,聞公起義,即當首率百僚,援照前朝故事,更簡賢明,入承社稷,天下事更不難立定了,公今不決,人將疑公隱逢君惡,有人先公起行,禍必及公,百口難解!公若慮兵力不足,實亦不必需兵,車駕屢幸貴第,酣醉淹留,又嘗不帶隨從,獨入閣內,這是萬世一時,決不可失呢!』

慶之終不願從,慢慢兒答道:『感君至言,當不輕泄;但如此大事,總非仆所能行,一旦禍至,抱忠沒世罷了!』

死了!死了!

興宗知不可勸,怏怏別去。

慶之從子沈文秀受命爲青州刺史,啟行時亦勸慶之廢立,甚至再三泣諫,總不見聽,只好辭行。果然不到數日,大禍臨門。

原來子業既殺何邁,並欲立謝貴嬪爲後,恐慶之進諫,先堵青溪諸橋,杜絕往來。慶之懷著愚忠,心終未死,仍入朝進諫。及見橋路已斷,始悵然折回。是夕即由直閣將軍沈攸之,齎到毒酒,說是奉旨賜死。慶之不肯遽飲,攸之系慶之從子,專知君命,不顧從叔,竟用被掩死慶之,返報子業。子業詐稱慶之病死,贈恤甚厚,諡曰忠武。

慶之系宋室良將,與柳元景齊名,元景河東解縣人,慶之吳興武康人,異籍同聲,時稱沈、柳。兩人以武功見稱,故並詳籍貫。

慶之死時,年已八十,長子文叔,曾爲侍中,語弟文季道:『我能死,爾能報!』

遂飲慶之未飲的藥酒,毒發而死。文季揮刀躍馬,出門徑去,恰也無人往追,幸得馳免。文叔弟昭明,投繯自盡,至子業被弒後,沈、柳俱得昭雪,所遺子孫,仍使襲封,這且慢表。

且說慶之已死,老成殆盡,子業益無忌憚,即欲冊謝貴嬪爲正宮。謝貴嬪自覺懷慚,當面固辭,乃冊路妃爲後,四廂奏樂,備極奢華。子業又恐諸父在外,不免反抗,索性一併召還,均拘住殿中,毆捶陵曳,無復人理。湘東王彧,建安王休仁,山陽王休祐,並皆肥壯,年又較長,最爲子業所忌。子業號彧爲豬王,休仁爲殺王,休祐爲賊王,嘗掘地爲坑,和水及泥,褫彧衣冠,裸置坑中,另用木槽盛飯,攪入雜菜,使彧就槽餂食,似牧豬狀,作爲笑謔。且屢次欲殺害三王。虧得休仁多智,談笑取悅,才得幸全。東海王禕,姿性愚陋,子業稱爲驢王,不甚見猜。桂陽王休范,巴陵王休若,尚在少年,故得自由。自彧以下,均見前回。

少府劉鬯妾懷孕臨月,子業迎入後宮,俟她生男,當立爲太子。湘東王彧,不願做豬,未免怨悵,子業令左右縛彧手足,赤身露體,中貫以杖,使人舁付御廚,說是今日屠豬。

休仁在旁佯笑道:『豬未應死!』

子業問是何故?

休仁道:『待皇太子生日,殺豬取肝肺。』

子業不待說畢,便大笑道:『好!好!且付廷尉去,緩日殺豬。』

越宿,由休仁申請,但言豬應豢養,不宜久拘,乃將彧釋出。及曚妾生男,名曰皇子,頒詔大赦,竟將屠豬事失記。這也是湘東王彧,後來應做八年天子,所以九死一生。

晉安王子勛,系子業第三弟,五歲封王,八歲出任江州刺史,幼年出鎮,都是宋武遺傳。子業因祖考嗣祚,統是排行第三,太祖義隆爲宋武第三子,世祖駿爲太祖第三子。恐子勛亦應三數,意欲趁早除去。又聞何邁曾謀立子勛,越加疑忌,遂遣侍臣朱景雲,齎藥賜子勛死。

景雲行至湓口,停留不進,子勛典簽謝道邁,聞風馳告長史鄧琬,琬遂稱子勛教令,立命戒嚴。且導子勛戎服出廳,召集僚佐,使軍將潘欣之,宣諭部眾,大略謂嗣主淫凶,將危社稷,今當督眾入都,與群公卿士,廢昏立明,願大家努力云云。眾聞言尚未及對,參軍陶亮,躍然起座,願爲先驅。於是眾皆奉令,即授陶亮爲諮議中兵,總統軍事,長史張悅爲司馬,功曹張沈爲諮議參軍,南陽太守沈懷寶,岷山太守薛常寶,彭澤令陳紹宗等,傳檄遠近,旬日得五千人,出屯大雷。

那子業尚未聞知,整日宣淫,又召諸王妃公主等,出聚一室,令左右幸臣,脫去衣裳,各嬲妃主,妃主等當然驚惶。子業又縱使左右,強褫妃主下衣,迫令行淫。南平王鑠妃江氏,抵死不從,子業怒道:『汝若不依我命,當殺汝三子!』

江氏仍然不依,子業益怒,命鞭江氏百下,且使人至江氏第中,殺死江氏三子敬深、敬猷、敬先。鑠已早死,竟爾絕嗣。淫惡如此,自古罕聞。

子業因江氏敗興,忿尚未平,另召後宮婢妾,及左右嬖倖,往游華林園竹林堂。堂宇寬敞,又令男女裸體,與左右互相嬲逐,或使數女淫一男,或使數男淫一女,甚且想入非非,使宮女與羝羊猴犬交,並縛馬仰地,迫令宮女與馬交媾,一宮女不肯裸衣從淫,立刻斬首。諸女大懼,只好勉強遵命,可憐紅粉嬌娃,竟供犬馬蹂躪,有幾個毀裂下體,竟遭枉死。子業反得意洋洋,至日暮方才還宮。夜間就寢,恍惚見一女子突入,渾身血污,戟指痛詈道:『汝悖逆不道,看你得到明年否?』

子業一驚而醒,回憶夢境,猶在目前。翌日早起,即向宮中巡閱,適有一宮女面貌,與夢中女子相似,復命處斬。是夜又夢見所殺宮女,披髮前來,厲色相詬道:『我已訴諸上帝,便當殺汝!』

說至此,竟捧頭顱,擲擊子業,子業大叫一聲,竟爾暈去。小子有詩詠道:

反常尚且致妖興,淫暴何能免咎徵;

兩度冤魂頻作厲,莫言幻夢本無憑。

畢竟子業曾否擊死,試看下卷便知。


【後評】

自古淫昏之主,莫如桀、紂;然桀在位五十二歲,紂在位三十二祀,曆年已久,昏德始彰,未有若宋子業之即位逾年,而淫凶狂暴,若是其甚者也!

伊尹放太甲,霍光廢昌邑王賀,太甲昌邑王,亦不子業若,而後世以伊尹爲聖,霍光爲賢,國君危社稷則變置,古訓昭然,無足怪也。沈慶之以累朝元老,不能行伊、霍事,反害義恭及柳元景,尋亦被殺,愚忠若此,何足道焉!閱此回幾令人作三日嘔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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