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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回 罪輔臣連番下詔 剿劇寇數路進兵 之二

清史演義作者:蔡東藩發佈:福哥

2020-6-16 04:27

御史董元醇條奏皇太后垂簾事宜,載垣等獨擅改諭旨,並於召對時,有伊等系贊襄朕躬,不能聽命於皇太后,伊等請皇太后看折,亦系多餘之語,當面咆哮,目無君上情形,不一而足。且每言親王等不可召見,意存離間,此載垣、端華、肅順之罪狀也。肅順擅坐御位,於進內廷時,當差時,出入自由,目無法紀,擅用行宮內御用器物,於傳取應用物件,抗違不遵,並請兩宮皇太后應分居召對,詞氣之間,互有抑揚,意在構釁,此又肅順之罪狀也。一切罪狀,均經母后皇太后,聖母皇太后,面諭議政王、軍機大臣,逐款開列,傳知會議王大臣等知悉,茲據該王大臣等,按律擬罪,請將載垣、端華、肅順凌遲處死,當即召見議政王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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