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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回 宴中興孫美瑤授首 竄豫東老洋人伏誅 之三

民國演義作者:蔡東藩發佈:福哥

2020-6-16 04:20

可是口裏雖這樣說着,又不敢不準備。誰料那些護路軍隊,聽說老洋人率領大隊土匪來到,都嚇得不敢出頭。好貨。如此軍隊,還有人豢養他們,奇絕。又恐土匪劫車,釀成臨城第二,自己擔不起這罪過,便竭力勸阻來往車輛,在遠處停止,讓開很遼遠的地方,不扎一兵,好讓土匪通過。奇聞趣聞,閱之使人可笑可恨。土匪見此情形,莫不大喜,威威武武的穿過了京漢路,向東趲行。這時一路上雖然無人可殺,無物可劫,不過還有許多搬不動的房子,卻大可一燒,因此老洋人所過的地方,莫不變成一片焦土。但是一個人最重要的就是飲食,飲食一缺,無論你有怎樣大的通天本領,也便成了強弩之末,毫無用處。匪軍雖然驍悍,卻因一路上得不到飲食,早已餓得東倒西歪,只因逼於軍令,不能不走。若在平時,大概一個個都要躺到地上去了。

閒話少提。卻說匪軍到了郟縣時,都已餓到不能再走,好在城內軍民人等,早已逃走一空,不必廝殺,便可入城駐紮。老洋人趕路性急,見天時尚早,不准駐紮,傳令放起一把火,向前開拔。必須放火,不知是何心肝·那些匪軍,見了屋宇,早已亂紛紛的鑽進裏面,也有一橫身便倒下休息的,也有東尋西覓,想找些食物來充飢的,一時哪裏肯走?老洋人傳了三四次命令,還不曾集合。老洋人焦躁,把幾個大首領叫到面前大罵了一頓。還說:『如果再不遵令,便先要把他們幾個槍斃。』

他們不敢聲辯,便按着大蟲吃小蟲為老例,照樣吩咐小頭目,誰不遵令,便要槍斃誰。小頭目只得又用這方法去嚇小嘍囉,那些小嘍囉十分怨恨,又不敢不走,只得隨令集合,亂鬨鬨的開拔。寫得全無紀律,確是匪軍樣子。剛到城外,忽然丁保成部下,有個小頭目和小嘍囉爭吵相打起來,又是老洋人兩個催命鬼。事情被老洋人知道了,立刻傳去訊問。原來那小嘍囉在一家天花板上老鼠窩中捉了三五隻不曾開眼睛的小老鼠,可謂掘鼠而食。歡喜得了不得,急忙偷着拆了幾塊天花板,把他拿來燒烤。只因趕緊開拔,不曾耽擱多時,還只烤了個半生半熟。當時那小嘍囉把幾隻半熟的烤老鼠,暗暗放在袋裏,再把幾塊燒着的天花板,向板壁上一靠,那板壁便也烈烘烘的着了,火勢頓時冒穿屋頂。這時裏面一定有許多烤焦老鼠,可惜沒人去受用,一笑。小嘍囉沒有可攜帶的東西,便拔腳走了。

這時因袋裏有了幾隻半熟的烤老鼠,仿佛窮兒暴富一般,十分得意,到得城外,覺得肚子裏咕龍東咕龍東的實在響得厲害,便忍不住抓出一隻來,想送到肚子裏去,嚇走了這咕龍東的叫聲。剛咬了一口,那一陣陣的香氣,早把眾人都誘得迴轉頭來望他。也有向他討吃的,但是不曾到手。討的人生氣,便去慫恿小頭目向他去要。小頭目也正在餓得發慌,聽了這話,如何不中意?果不其然,立刻便向他去要這烤鼠。那小嘍囉如何肯與?一個一定要,一個一定不肯,兩人便爭吵起來。恰好他這一部,是保衛老洋人的,離老洋人很近,因此給他聽見了,立刻傳去,問明情由,不覺大怒,責小頭目不該強要小嘍囉的東西,立刻傳令斬首。

他要吃半熟烤小老鼠吃不成,老洋人卻叫他吃板刀麵,一笑。那些小嘍囉一則都在妒嫉有小老鼠吃的小嘍囉,二則小頭目的事情,都是自己慫恿出來,因此都覺心裏不服,都來丁保成處,請丁保成去告饒。丁保成想起舊恨,便乘勢說道:『你們的話,他哪裏肯聽?如肯聽時,也不教你們餓着去拼死趕路了。老實說一句:他心裏哪裏當你們是人,簡直連畜生也不如呢。殺掉一兩個,算些什麼?你們要我去說,不是嫌他殺了一個不夠,再教我去湊成一對嗎?』

眾人聽了這話,都生氣鼓譟道:『我們為他吃了許多苦,他如何敢這樣刻薄我?你既不敢去,讓我們自己去說。他敢再刻薄我們,不客氣,先殺了他。』

丁保成故意攔阻道:『這如何使得?你們這樣去,不是去討死嗎?』

眾人愈怒,更不說什麼,一聲鼓譟,擁到老洋人面前,要求赦免小頭目。老洋人見了他們混鬧情形,一時大怒道:『你們是什麼人?也敢來說這話。再如此胡鬧時,一併拿去殺頭。』

眾人大怒,一齊大叫道:『先殺了這狗男女再說,先殺了這狗男女再說。』

呼聲未絕,早有幾個性急的人,向老洋人砰砰幾聲,幾顆子彈,直向老洋人奔來。老洋人只啊呀了一聲,那身子早已穿了幾個窟窿,嗚呼哀哉!一道靈魂,奔向黃泉路上,找孫美瑤做伴去了。眾人見已肇禍,便要一鬨而散。丁保成急忙止住道:『你們如此一散,便各沒命了,不如全都隨着我去投降官軍,仍舊讓他改編,倒還不失好漢子的行為。』

眾人聽了,一齊樂從。其餘各部,聽說老洋人已死,立刻散了大半。沒有散的,便都跟着丁保成來投降官軍。張福來一面命人妥為安置,一面申報洛陽吳佩孚。吳佩孚大喜,竭力獎勵了幾句,一面令將匪軍給資遣散。正是:

莫言一鼠微,能殺積年匪。

鄂豫諸將帥,聞之應愧死。

欲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後評】

孫美瑤山東積匪也,劫車要挾,其計既狡,其罪尤重,痛剿而殺之,則上不損國威,下不遺民害,豈非計之上哉?乃重以外人之故,屈節求和,不但赦其罪也,又從而官之,賞非其功矣。既已赦之,則不得復殺也。況孫既能盡力剿匪,是謂有功之人,法當益其賞,今乃誣以莫須有,從而殺之,又殺非其罪矣。賞罰之顛倒如此,政治之窳敗,可勝言哉?雖然,中華民國之政刑,大抵如此,區區孫美瑤,何足論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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