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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回 離廣州乘桴論時務 到上海護法發宣言 之二

民國演義作者:蔡東藩發布:福哥

2020-6-16 04:20

眾人聽了,都各欣然。彼此往復討論,直到後半夜兩點鐘,方才各自就寢。

天明六點鐘,摩漢艦已到香港,香港政府即時派人來照料搬過俄國皇后郵船。到了正午十二時,郵船開行。次日,又接到廣州英領事的無線電,報告白鵝潭海軍,和保護人員離粵赴港的情形。中山復電感謝。一行人在郵船住了五天,無非討論些國家世界的事情,和談論廣州的事變而已。到了八月十四上午,郵船開到上海,中山在吳淞口登陸。其時上海各團體代表在岸上歡迎的足有好幾千人,中山聽說他們在風雨中,已鵠候了好幾日,真是難得。十分感謝。落了寓所後,在下半天便召集中華革命黨的同志,討論國會和時局問題,第二天便發表了一個護法宣言。這宣言的稿子,是中山在郵船上決定的。原文道:

六年以來,國內戰爭,爲護法與非法之爭,文不忍艱難創造之民國,隳於非法者之手,倡率同志,奮鬥不息。中間變故迭起,護法事業,蹉跎數載,未有成就,而民國政府,遂以虛懸。國會知非行權無以濟變,故開非常會議,以建立政府之大任,屬之於文。文爲貫徹護法計,受而不辭。

就職以來,激勵將士,出師北向,以與非法者戰。最近數月,贛中告捷,軍勢遠振,而北軍將士,復於此時爲尊重護法之表示,文以爲北軍將士有此表示,則可使分崩離析之局,歸於一統,故有六月六日之宣言,願與北軍將士提攜,以謹統一之進行。不圖六月十六日,護法首都,突遭兵變,政府毀於炮火,國會遂以流離,出征諸軍,遠在贛中,文僅率軍艦,倉卒應變,而陸地爲變兵所據,四面環攻,益以炮壘水雷,進襲不已。文受國會付託之重,護法責任,繫於一身,決不屈於暴力,以失所守,故冒險犯難,孤力堅持,至於兩月之久,變兵卒不得逞。而軍艦力竭,株守省河,於事無濟,故以靖亂之任,付之各處援師,而自來上海,與國人共謀統一之進行。回念兩月以來,文武將佐,相從患難,死傷枕藉,故外交總長伍廷芳,爲國元老,憂勞之餘,竟以身殉,尤深愴惻。文之不德,統馭無才,以至變生肘腋,咎無可辭。自兵變以來,已不能行使職權,當向國會辭職,而國會流離顛沛之餘,未能集會,無從提出。

至於此次兵變,文實不知其所由起,據兵變主謀陳炯明及諸從亂者所稱說,其辭皆支離不可究詰。謂護法告成,文當下野耶?六月六日文對於統一計畫,已有宣言,爲天下所共見。文受國會付託之重,雖北軍將士有尊重護法之表示,猶必當審察其是非與誠偽,爲國家謀長治久安之道,豈有率爾棄職而去之理?陳炯明於政府中爲內務總長,陸軍總長,至兵變時,猶爲陸軍總長,果有請文下野之意,何妨建議,建議無效,與文脫離,猶將諒之。乃兵變以前,默無所言,事後始爲此說,其爲飾辭,肺肝如見。按當日事實,陳炯明於六月十五日,已出次石龍,嗾使第二師於昏夜發難,槍擊不已,繼以發炮,繼以縱火,務使政府成爲煨燼,而置文於死地。蓋第二師士兵,皆爲湘籍,其所深疾,果使謀殺事成,即將歸罪以自掩其謀,而兼去其患。乃文能出險,不如所期,始造爲請文下野之言。觀其於文在軍艦時,所上手書,稱大總統如何,可證其欲蓋彌彰已。陳炯明以免職而修怨,葉舉等以飭回防地而謀生變耶?無論以怨望而謀不軌,爲法所不容,即以事實言之,文於昨年十月,率師次於桂林,屬陳炯明以後方接濟之任。

陳炯明不惟斷絕接濟,且從而阻撓,文待至四月之杪,始不得已改道出師,於陳炯明呈請辭職之時,猶念其前勞,不忍暴其罪狀,仍留陸軍總長之任,慰勉有加,待之豈雲過苛?葉舉等所部,已指定肇、陽、羅、高、雷、欽、廉、梧州、鬱林一帶爲其防地,乃輒率所部,進駐省垣,騷擾萬狀。前敵軍心,因以搖動,飭之回防,詎雲激變?可知凡此種種,亦非本懷,徒以平日處心積慮,惟知割據以便私圖,於國事非其所恤,故始而阻撓出師,終而陰謀盤據,不惜倒行逆施,以求一逞。誠所謂苟患失之,無所不至者。且即使陳炯明之對於文積不能平,至於倒戈,則所欲得而甘心者,文一人之生命而已,而人民何與?乃自六月十六日以後,縱兵淫掠,使廣州省會人民之生命財產,悉受蹂躪,至今不戢;且縱其凶鋒,及於北江各處,近省各縣,所至洗劫一空。人民何辜,遭此荼毒?言之痛心。

向來不法軍隊,於攻城得地之後,爲暴於一時,已犯天下之大不韙,今則肆虐至於兩月。護法以來,各省雖有因不幸而遭兵燹,未有如廣東今日所處之酷者。北軍之加兵於西南,軍紀雖弛,有時猶識忌憚。龍濟光、陸榮廷駐軍廣東,雖嘗以騷擾失民心,猶未敢公然縱掠,而此次變兵,則悍然爲之。聞其致此之由,以主謀者誘兵爲變時,兵怵於亂賊之名,憚不敢應,主謀者窘迫無術,乃以事成縱掠爲條件,兵始從之爲亂。似此煽揚凶德,汨沒人道,文偶聞野蠻部落爲此等事,猶深惡而痛絕之,不圖爲此者,即出於同國之人,且出於統率之軍隊,可勝憤慨!文夙以陳炯明久附同志,願爲國事馳驅,故以軍事全權付託。今者甘心作亂,縱兵殃民,一至於此。

文之任用非人,誠不能辭國人之責督者也。此次兵變,主謀及諸從亂者所爲,不惟自絕於同國,且自絕於人類,爲國法計,固當誅此罪人,爲人道計,亦當去此蟊賊。凡有血氣,當群起以攻,絕其根本,勿使滋蔓。否則流毒所播,效尤踵起,國事愈不可爲矣。以上所述,爲廣州兵變始末。至於國事,則護法問題,當以合法國會自由集會,行使職權爲達到目的,如此則非常之局,自當收束。

繼此以往,當爲民國謀長治久安之道。文於六月六日宣言中所陳工兵計畫,自信爲救時良藥,其他如國民經濟問題,則當發展實業,以厚民生,務使家給人足,使得休養生息於競爭之世。如政治問題,則當尊重自治,以發舒民力,惟自治者全國人民共有共治共享之謂,非軍閥托自治之名,陰行割據,所得而藉口。凡此犖犖諸端,皆建國之最大方略,文當悉其能力,以求貫徹。自維奔走革命,三十餘年,創立民國,實所躬親。今當本此資格,以爲民國盡力。凡忠於民國者,則引爲友,不忠於民國者,則引爲敵。義之所在,並力以赴。危難非所顧,威力非所畏,務完成中華民國之建設,俾國民皆蒙福利,責任始盡。

耿耿此誠,惟國人共鑒之!


【後評】

此項宣言發表以後,南北人民,才曉然於廣東兵變之內幕,都痛恨陳炯明,斥爲國家之賊,社會之蠹,而對於中山先生的信仰心,卻益發深切堅固,認他宣言的方略,爲救國惟一之良猷,即認定先生爲現代惟一救世主者。曾幾何時,叛逆者終爲世棄,而先生革命大業,不久即告成功。可見民心向背,端的關係匪輕。我人論史至此,惟有引用尚書『作偽作德,勞逸拙休』兩語,爲感嘆奮勵資料罷了。正是:

君子樂得爲君子,小人何苦爲小人。

南方兵變事,至此告一段落,同時北方也有幾件大事,容俟下回分解。


【後評】

民國以來,戰爭靡已,雞蟲得失,蝸角紛持,主事者認爲大事,旁觀者久已齒冷。寢至彈雨槍林,都成司空見慣,有識者且置爲無足評論之問題。惟有一事,足予吾人以確當之教訓者,則民心向背,可爲勝敗之標準,歷試皆驗,無一或爽。故以廣東事變而論,自陳氏背叛,而國人對於中山先生之信仰愈堅,即爲革命事業生色不少。是陳氏之所以害先生者,乃適以厚先生耳。小人作祟,雖能逞志一朝,結果每以成全君子之事功。若陳氏所爲,不綦然與?不綦然與?嗟夫!彼野心軍閥,可以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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