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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回 遭旁毆章宗祥受傷 逾後垣曹汝霖奔命 之二

民國演義作者:蔡東藩發佈:福哥

2020-6-16 04:20

俄而吳炳湘進來,指揮警官,接出曹妾,並婦女數人,上了摩托車,由巡警武裝衛護,奔向陸宗輿家。陸為匯業銀行經理,該行與日人品股同開,本在東交民巷使館界內,所以陸氏家眷,亦住居東交民巷,學生不能往鬧,陸得逍遙自在,置身事外。曹家妾已飽受虛驚,幸得吳總監將她救出,登車避難,玉貌花容,已是委頓得很,不意行至半途,將入東交民巷,突被外國巡警攔住,叫她卸裝,惹得曹家妾又吃了一驚,還道要她褫去衣飾,半晌答不出話來。外人並不姓曹,叫你褫去什麼衣飾?及見護衛的巡士,卸除武裝,外國巡警才讓她過去,得至陸家。

看官聽着!外國使館界內,向由外人定例,汽車行駛,不許過快,又不許軍警武裝,百忙中的吳炳湘,忘記囑咐,巡士亦恃有主命,以為無妨,哪知外人不肯少容,徒剝去吳總監的面子,更把那曹家寵姬,驚上加驚,這都由曹汝霖一人,惹出這番孽障呢。

學生尋不出曹汝霖,便擬整隊退出,忽見曹宅裏面,煙霧迷濛,火光迸射,也不知為何因,但顧着自己同儕,陸續出外。外面已是軍警麕集,撲入救火,並對着學生,發放空槍,學生也覺着忙,衝出曹氏大門,分頭歸校。就中有年尚幼弱、不能速走的學生,如易克嶷、曹允、許德珩等十九人,竟被巡警抓去,拘入警察廳。及各學生回校後,自行檢點,北京大學,失去最多,十九人中竟居大半,於是同儕憤激,又至法科大禮堂,續開會議,要去保那數人出來。

校長蔡元培亦到,當由學生報告經過情形,略謂:『學生雖感動義憤,舉止未免鹵莽,若雲犯法,學生實不甘承受,警察擅自捕人,殊屬無禮。況曹、章兩人,受此挫折,未必干休,既與日本人勾結,又與軍閥派有密切關係,必要借着外人壓迫,與軍隊蠻橫,罪我無辜學生,納入刑網,恐被捕去的同學,將遭毒手,務請校長設法保全』云云。蔡校長亦不免躊躇。各學生或從旁計議,謂:『不若齊赴警察廳,與他交涉。』

蔡校長搖首道:『這卻不必。學生既非無禮,警察廳亦不能盲從權閥,違背公理,汝等且少安毋躁,待我往警察廳探明確信,極力轉圜便了。』

言畢,便出門自去。

小子敘到此處,應該將曹汝霖的蹤跡,交代明白。閱者亦極待問明。

汝霖本在家中,與章宗祥等密室敘談,驟聞學生到來,呼喊聲震動內外,料知來勢不佳,難以排解,先令門役將大門闔住,暫堵凶鋒,一面入探後門,擬從屋後逸出。偏後面已環繞學生,擲碎玻璃窗,投入小白旗,勢更洶洶,勢難輕出。他不禁暗暗着急,眉頭一皺,計上心來,索性開了前門!放入學生,免得他管住後門,以便乘機逃逸。且內客廳有章宗祥,及日人數名坐着,樂得借他做了擋牌,自己好從容出走。計劃已定,如法辦理。及學生團已入前門,陸續闖進,隨意搗毀,風頭很是兇猛,遂欲挈着家眷,越出後門,又恐後門外,尚有學生阻住,不得已擇一短牆,為逾垣計。

可奈生平未習武技,不善跳牆,此次顧命要緊,勉強一試,畢竟跳法不妙,把腿摔傷,幸由家人依次越出,忙為扶掖,始得忍痛跛行。躑躅數十步,得着騾車一輛,奔往六國飯店中去了。曹妾不能跳牆,只好返入房中,暫時躲避。至學生毆傷章宗祥,章由日人保護,逃出曹宅後門送往日華醫院療治。惟曹宅起火原因,言人人殊,或說是由學生放火,或說是學生擊碎電燈,溜電所致,或說是曹宅家人,自行放火,希圖搶掠財物,或說由曹汝霖出走時,授意家人,令他擇地縱火,既可架誣學生罪名,復可藉此號召軍警,趕散學生。究竟如何詳情,小子也無從臆斷。但自起火以後,曹宅附近的東堂子胡同,及石大人胡同一帶,人山人海,擁擠不堪,一時保安警察隊、步軍游擊隊、消防隊、各救火會等,紛紛馳往保衛,不到片時,火即停息。可知非由學生所為。學生團不得不走,巡警乘他解散,捕去了十九人,這也好算是一場大風潮了。此段說明,萬不能省。

且說章宗祥到了醫院,又氣又痛,又愧又悔,好似啞子吃黃連,說不出的苦楚。他自日本歸來,既受留學生的揶揄,復遭乃妻陳氏的吵鬧,心中已很是不樂;抵天津時,陳氏尚與翻臉,不願隨入京師,故將家屬安頓津門,乃妻不遭人毆,幸有此着。獨自至京,暫寓總布胡同魏某住宅。連日忙碌得很,既要與曹、陸等密商隱情,復要應酬一班老朋友,正是往來不停,幾無暇晷。五月四日,適應故人董康的邀請,作賞花會,因赴法源寺董家,與同午宴,宴畢作別。

日長未暮,途次又得傳聞,謂各校學生有大會等情,因即順道至趙家樓,進見曹汝霖,商議抵制學潮方法。適有日本人在座,與曹互談,彼此很是心照,正好加入席間,共同討論,不意冤冤相湊,偏來了許多學生團,餉給老拳,竟代曹汝霖受罪。汝霖潛逸,自己替晦,害得頭青面腫,腰酸背痛,白吃了一種眼前虧,教他如何不恨?如何不悔?旁人見他神志昏迷,不省人事,還道是身負重傷,已經暈厥,實在是滿懷委屈,氣到發昏第十二章,因致肝陽上升,痰迷心竅,好醫案。好一歇才見活動;又經醫生施用藥物,外敷內服,漸漸的回覆原狀,清醒起來。

當下有許多友人,入院探疾,宗祥對着幾個好友,托他將被毆情節,呈報中央,且撫榻嘆息道:『中國近年以來,累借外債,豈止我章姓一人經手?而且主張借債,自有總統總理負責,我不過代為幫忙,怎得遂指我為賣國?但我平心自問,亦略有過處。我以為段合肥等,挾着武力政策,定能統一全國,所以熱心借債,甘任勞怨,哪知一班武夫,拿錢不做事,除正餉外,今日要求開拔費若干,明日要求特別費若干,外款隨借隨盡,國家仍不能統一,遂至釀成今日的禍崇。講到遠因,實是武人所賜。若欲據事定罪,亦應由武人居首,為何各校學生,不去尋着浪用金錢的武夫,反來尋着手無寸鐵的章某?豈非一大冤枉嗎?』

說到此句,兩眼中含着淚痕,幾乎墮下。諸好友連忙勸慰,宗祥又徐說道:『這乃是我料事不明,誤認武夫為有為,致遭此報。現在我已決意隱退了,是非曲直,待諸公論罷!』

語亦近是,但不去經手借款,如何得着回扣,恐一念知悔,轉念又不如是了。

諸好友仍勸他靜養,俟呈報政府外,自當嚴懲學生,代為泄忿。彼此解勸多時,才各退出,替他呈訴去了。還有奔往六國飯店的曹汝霖,亦因腿傷待醫,移居日本同仁醫院。當時即令部中僚屬,將學生毀家縱火、毆人傷捕等情,敘述了一大篇,繕作兩份,分遞總統府及國務院。就是警察總監吳炳湘,亦早已呈報內務部,由內務部轉達總統府中。這一番有分教:

才知眾怒原難犯,到底漢奸應受災。

欲看徐政府辦法如何,待至下回續敘。


【後評】

觀北京學生團之暴動,不可謂其無理取鬧。章、曹諸人之專借外款,自喪主權,安得諉為非罪?微學團之群起而攻之,則媚外者且踵起未已,既得見好於武人,復得自肥其私橐,何所憚而不為乎?惟毀物毆人,跡近鹵莽,幾致為曹、章所藉口,砌詞架誣;起火一節,未得確音,但必謂學生所為,實未足信。學生第執小白旗,並未隨帶火具,何有縱火情事?溜電一說,較為近理耳。曹汝霖得以潛逃,章宗祥獨至遭毆,而陸宗輿且逍遙無事,我亦當為章仲和代呼晦氣。然章固一局中人,受歐亦不枉也,嘵嘵自訟,亦何益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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