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庫 簡介 目錄 A-AA+ 書籤 查字

             

第七十四回 王宮人喜中生子 張宰輔身後籍家 之二

明史演義作者:蔡東藩發佈:福哥

2020-6-16 04:09

繼光與兵部尚書譚綸,都督府僉事俞大猷,統為當時名將。譚綸卒於萬曆五年,俞大猷卒於萬曆八年,一諡襄敏,一諡武襄。繼光至十一年乞歸,十四年病終原籍,萬曆末追諡武毅,著有【練兵實紀】,【紀效新書】,所談兵法,均關窾要,至今猶膾炙人口,奉為秘傳,這也不消絮敘。已足與史傳揚名不朽,且隨筆敘結譚、俞兩人,尤為一帶兩便。

且說馮保得罪,以後新進諸臣,又交攻居正,陸續不絕。有旨奪上柱國太師官銜,並將賜諡一併鐫去。大學士張四維,見中外積怨居正,意欲改弦易轍,收服人心。何不述馮保語,質之曰:『你的官職,從何處得來?』因上疏言事,請蕩滌煩苛,宏敷惠澤,一面請召還吳中行、趙用賢、艾穆、沈思孝、余懋學等,奏復原官。

神宗頗加採納,朝政為之稍變。已而四維以父喪歸葬,服將闋而卒。朝旨贈官太師,賜諡文毅。結果比居正為勝,足為四維之幸。嗣是申時行進為首輔,申時行見前回。引薦禮部尚書許國,兼任東閣大學士。許本是時行好友,同心辦事,閣臣始沆瀣相投,不復生嫌,無如言路一開,台官競奮,彼此爭礪鋒銳,搏擊當路,於是閣臣一幟,台官一幟,分豎明廷。嗣復為了張居正一案,鬧得不可開交,遂致朝臣水火,又惹出一種爭執的弊端。明臣好爭,統是意氣用事。

先是居正當國,曾構陷遼王憲?,廢為庶人。憲?系太祖十五子植七世孫,植初封衛王,尋改封遼,建文時又徙封荊州,七傳至憲?,嘗希旨奉道,得世宗歡心,加封真人,敕賜金印。穆宗改元,御史陳省劾他不法,奪去真人名號及所賜金印。居正家居荊州,故隸遼王尺籍,至憲?驕酗貪虐,多所凌轢,以此為居正所憾。且因憲?府第壯麗,暗思攘奪,可巧巡按御史郜光,奏劾憲?淫虐僭擬諸罪狀,居正遂奏遣刑部侍郎洪朝選,親往勘驗,且囑令坐以謀逆,好教他一命嗚呼。

待至朝選歸京,只說他淫酗是實,謀反無據。朝旨雖廢黜憲?,禁錮高牆,居正意尚未慊,密囑湖廣巡撫勞堪,上言朝選得賄,代為憲?掩飾。朝選遂因此獲罪,羈死獄中。那時遼王府第,當然為居正所奪,遂了心願。至居正死後,遼府次妃王氏,運動言官,代為訟冤。當有御史羊可立,追論居正構害遼王事,正在頒下部議,王妃復上書訴訟,大略言:『居正貪鄙,謀奪遼王府第,因此設計誣陷。既將遼府據去,復將所有金寶,悉數沒入他家。』

神宗覽奏,即欲傳旨籍沒,但尚恐太后意旨未以為然,一時不便驟行。可巧潞王翊釴,將屆婚期,需用珠寶,無從采備。恐由神宗故意為此。太后召神宗入內,向他問道:『名為天府,難道這些些珠寶,竟湊辦不齊麼?』

神宗道:『近年以來,廷臣沒有廉恥,都把這外方貢品,私獻馮、張二家,所以天府藏珍,很是寥寥了。』

太后道:『馮保家已經抄沒,想可盡輸入庫。』

神宗道:『馮保狡猾,預將珍寶偷運去了,名雖查抄,所得有限。』

太后慨然道:『馮保是個閹奴,原不足責,但張居正身為首輔,親受先皇遺命,乃亦這般藏私,真是人心難料呢!』

太后雖明,亦為所愚。

神宗複述及遼府訟冤,歸罪居正等情,太后默然。嗣是張先生張太師的稱號,宮中一律諱言,神宗知太后意轉,亟命司禮監張誠等,南下荊州,籍居正家。張誠先遣急足,潛投江陵守令,命他速往查封,休使逃匿。守令得了此信,自然格外巴結,即召集全班人役,圍住張氏府第,自己親入府內,把他闔家人口,悉數點查,驅入一室,令衙役在室外守着。頓時反賓為主,一切服食,統須由衙役作主,可憐張氏婦女,多半畏憤,寧自絕粒,竟餓死了十數人。及張誠一到,尤覺兇橫,飭役搜查,倒篋傾箱,並沒有甚麼巨寶,就是金銀財帛,也是很少,較諸當日嚴相府中,竟不及二十分之一。

張誠怒道:『十年宰相,所蓄私囊,寧止此數?此必暗中隱匿,或寄存親族家內,別人或被他瞞過,我豈由他誑騙麼?』

遂召居正長子禮部主事敬修,迫令和盤獻出。敬修答言,只有此數。張誠不信,竟飭虎狼衛役,把敬修褫去衣冠,拷掠數次;並將張氏親族,一一傳訊,硬說他有寄藏,不容剖白。敬修熬不住痛苦,尋了短見,投繯畢命。親族等無從呼籲,沒奈何各傾家產,湊出黃金一萬兩,白銀十萬兩,不是查抄,竟是搶劫。張誠方才罷手。

大學士申時行得悉此狀,因與六卿大臣,聯名上疏,奏請從寬。刑部尚書潘季馴,又特奏居正母年過八旬,朝不保暮,請皇上錫類推恩,全他母命云云。乃許留空宅一所,田十頃,贍養居正母。惟盡削居正官階,奪還璽書詔命,並謫戍居正子弟,揭示罪狀。有詔云:

張居正誣衊親藩,箝制言官,蔽塞朕聰,私占廢遼宅田,假名丈量遮飾,騷動海內。跡其平日所為,無非專權亂政,罔上負恩,本當斫棺戮屍,因念效勞有年,姑免盡法。伊弟張居易,伊子張嗣修等,俱令煙瘴地面充軍,以為將來之謀國不忠者戒!

張居易曾為都指揮,張嗣修曾任編修,至是皆革職遠戍,一座巍巍然師相門第,變作水流花謝,霧散雲消,令人不堪回首呢。所謂富貴如浮雲。張誠回京復命,御史丁此呂,又追劾侍郎高啟愚,主試題系『舜亦以命禹』五字,實係為居正勸進,不可不懲。

神宗得了此疏,頒示內閣,申時行勃然道:『此呂何心,陷人大逆,我再緘默不言,朝廷尚有寧日麼?』

當即疏陳此呂曖昧陷人,應加重譴等語。小子有詩詠道:

炎涼世態不勝哀,落阱還防下石來。

稍有人心應代憤,好憑只手把天回。

未知神宗曾否准奏,且看下回再表。


【後評】

神宗臨幸宮人,暗育珠胎,至於太后詰問,猶不肯實言,雖系積畏之深,以致如此,然使太后處事未明,疑宮人為外遇,置諸刑典,得毋沉冤莫白,終為神宗所陷害乎?一宵恩愛,何其鍾情,至於生死之交,不出一言以相護,是可忍,孰不可忍?

觀於居正死後,奪其官,籍其產,戍其子弟,且任閹豎張誠,勒索財賄,株連親族,甚至逼死居正子敬修,未聞查究。古云:『罪人不孥。』

神宗習經有素,豈竟漫無所聞?況居正當國十年,亦非全無功績,前則賞過於功,後則罰甚於罪,涼薄寡恩四字,可為神宗一生定評,惟居正之得遇寵榮,為明代冠,而身後且若是,富貴功名,無非泡影,一經借鑑,而世之熱中干進者可以返矣。

打開手機掃描閱讀

收藏 書評 打賞

上一頁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