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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回 萬貞兒怙權傾正後 紀淑妃誕子匿深宮

明史演義作者:蔡東藩發布:福哥

2020-6-16 04:09

卻說兩宮太后,既上尊號,第二種手續,便是冊立皇后的問題。先是孫太后宮中,有一宮人萬氏,小字貞兒,本青州諸城人氏,父貴為本縣掾吏,坐法戍邊,貞兒年僅四歲,沒入掖廷,充小供役,過了十多年,居然變成一個絕色的女子,丰容盛鬋,廣頰修眉,秀慧如趙合德,肥美似楊太真,萬貴妃以體肥聞。孫太后愛她伶俐,召入仁壽宮,令司衣飾。憲宗幼時,嘗去朝見孫太后,貞兒從旁扶掖,與憲宗相親近,漸漸狎昵。到了憲宗復冊東宮,貞兒年逾花信,依然往來莫逆,彼此無猜。

天順六年,孫太后崩,憲宗年已十四歲了,知識粗開,漸慕少艾,便召這位將老未老的萬貞兒,入事東宮。貞兒年過三十,猶是處子,華色未衰,望將過去,不啻二十許人。她生平不作第二人想,因從前無機可乘,不能入侍英宗,未免嘆惜,至此得服侍太子,便使出眉挑目逗的手段,勾搭儲君。好在憲宗已開情竇,似針引線,如漆投膠,居然在華枕繡衾間,試那鴛鴦的勾當。一個是新硎初發,努力鑽研,一個是久旱逢甘,盡情領受,半榻風光,占盡人間樂事。絕似【紅樓夢】中之初試雲雨,但寶玉、襲人年齡相當,不足為異,萬妃之於憲宗,年幾逾倍,居然勾合得未曾有,且彼幻此真,尤稱奇事。

自此相親相愛,形影不離,英宗哪裡知曉。只道兒年漸長,應與他選妃,當有中官奉旨,選入淑媛十二名,由英宗親自端詳,留住三人,一姓王,一姓吳,一姓柏,俱留居宮中,未曾冊立。英宗崩後,兩宮太后,以嗣主新立,年已十六,不可不替他冊後,使為內助,遂命司禮監牛玉,重行選擇。玉以先帝時曾選入三人,吳氏最賢,可充後選,當由太后復加驗視,見吳女體態端方,恰也忻慰。便命欽天監擇吉,禮部具儀,冊吳女為後。憲宗迫於母命,不好不從。

後位既定,即命萬貞兒為貴妃,王氏、柏氏為賢妃。萬貴妃雖然驟貴,心中很不自在,前時只一人專寵,至此參入數人,無怪芳心懊惱。每次謁見吳後,裝出一副似嗔似怒的臉兒。惹得吳後懊惱,起初還是勉強容忍,耐到二十多日,竟有些忍受不住,免不得出言斥責。萬貴妃自恃寵幸,半句兒不肯受屈,自然反唇相譏,甚至後說一句,她說兩句,那時吳後性起,竟命宮監將她拖倒,由自己取過杖來,連擊數下。吳後亦太鹵莽。

看官!你想這萬貴妃肯遭委屈麼?回入己宮,哭泣不止,湊巧憲宗進來,益發頓足大哭,弄得憲宗莫名其妙,連呼貴妃,詢明緣故。貴妃恰故意不說,經侍女稟明原委,頓時觸怒龍心,揮袖奮拳,出門欲去。貴妃見憲宗起身,料必往正宮爭鬧。年少氣盛,或反鬧得不成樣子,便搶上一步,牽住憲宗衣裙,返入房中,佯為勸慰。欲擒反縱。憲宗又是懊恨,又是憐恤,慢慢兒替貴妃解衣,見她雪膚上面,透露好幾條杖痕,不由的大怒道:『好一個潑辣貨,我若不把她懲治,連皇帝都不做了。』

萬貴妃嗚咽道:『陛下且請息怒!妾年已長,不及皇后青年,還請陛下命妾出宮,休被皇后礙目。那時皇后自然氣平,妾亦免得受杖了。』

明是反激。

憲宗道:『你不要如此說法,我明日就把她廢去。』

萬貴妃冷笑道:『冊立皇后,是兩宮太后的旨意,陛下廢后,不怕兩太后動惱麼。』

再激一句。

憲宗道:『我自有計。』

貴妃方才無言。計已成了。

憲宗命內侍設酒,親酌貴妃,與她消氣。酒後同入龍床,又是喁喁私語,想無非是廢后計劃,談至夜半,方同入好夢去了。

次日,憲宗起床,便入稟太后,只說吳後輕笑輕怒,且好歌曲,不足母儀天下,定須廢易為是。錢太后一語不發,周太后卻勸阻道:『一月夫婦,便要廢易,太不成體統了。』

憲宗道:『太后如不見許,兒情願披髮入山,不做皇帝。』

肯拋棄萬貴妃麼·

周太后沈吟半晌,方道:『先帝在日,曾擬選立王女,我因司禮監牛玉,說是吳後較賢,且看她兩人姿貌,不相上下,所以就立吳女,哪知她是這般脾氣呢。現據我的意見,皇兒可將就了些,便將就過去,萬一不合,就請改立王女便了。』

總是溺愛親生子。

憲宗不便再言,只得應聲而出。意中實欲立萬貴妃。轉身去報萬貴妃,貴妃仍不以為然。憲宗一想,且廢了吳後,再作計議,遂出外視朝,面諭禮部,即日廢后。禮部已受萬貴妃囑託,並不諫阻,遂承旨草詔。略云:

先帝為朕簡求賢淑,已定王氏,育於別宮,待期成禮。太監牛玉,以複選進吳氏於太后前,始行冊立。禮成之後,朕見其舉動輕佻,禮度率略,德不稱位,因察其實,始知非預立者。用是不得已請命太后,廢吳氏退居別宮。牛玉私易先帝遺意,罪有應得,罰往孝陵種菜,以示薄儆。此諭!

這詔頒下,吳後只好繳還冊寶,退居西宮。萬貴妃尚覬覦後位,嘗慫恿憲宗,至太后前陳請。憲宗恰也有心,替她說項。太后嫌她年長,始終不允。好容易過了兩月,後位尚是未定,復經太后降旨,促立王氏,憲宗無奈,乃立王氏為皇后。好在王氏性情柔婉,與萬貴妃尚是相安,因此遷延過去。王后亦恐蹈覆轍。

成化二年,萬貴妃生下一子,憲宗大喜,遣中使四出祈禱山川諸神,祝為默佑。誰知不到一月,兒竟夭殤。嗣是貴妃不復有娠,只一意妒忌妃嬪,不令進幸。憲宗或偷偷祟祟,得與妃嬪交歡一次,暗結珠胎,多被貴妃暗中察覺,設法打墮。憲宗不但不恨,反竭力奉承貴妃。貴妃所親,無不寵用,貴妃所疏,無不貶斥。妃父貴授都督同知,妃弟通授錦衣衛都指揮使,還有眉州人萬安,由編修入官禮部,與貴妃本非同族,他卻賄通內使,囑致殷勤,自稱為貴妃子侄行。貴妃遂轉達憲宗,立擢為禮部侍郎,入閣辦事。

成化四年正月,憲宗命元夕張燈,將挈貴妃遊覽。翰林院編修章懋、黃仲昭,檢討莊泉,上疏諫阻。憲宗不從,且責懋等妄言,降謫有差。當時以懋等三人,與修撰羅綸,同著直聲,稱為翰林四諫。羅綸的諫諍,是因大學士李賢,以父喪起復,奏稱非禮,觸動帝怒,被黜為福建市舶司副提舉。賢亦不為挽救,未幾賢卒。賢歷仕三朝,稱為碩輔,惟居喪戀官,不救羅綸,為世所詬,因此羅綸成名,李賢減譽。插入此段,實為結束李賢起見,且彰四諫士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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