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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五十七起哲宗元祐六年四月尽其月

续资治通鉴长编作者:李焘发布:福哥

2020-6-5 01:37


巻四百五十七 元祐六年辛未,一〇九一

起哲宗元祐六年四月尽其月

夏四月辛卯,三省言:“吏部奏,供备库副使赵思复乞以磨勘转西京左藏库副使一官,回授男三班差使希元转借职。”诏:“思复为是赵普之后,特许回授,余人毋得引例。”

起居郎、权中书舍人孙升言:“自来臣僚迁加职名,或缘功劳,或因委任。文及丁忧服除,闲局自便,今自直龙图阁迁集贤殿修撰,不缘功劳,不因委任,恐非朝廷重名器之意。”诏命词行下。三月二十六日,及除修撰。

尚书省言:“户部奏请,应诸路纲运到京,如押纲人事故及非时差替,并逐急差在岸准备人管押,赴泗州排岸司交割,不得占留,仍发遣赴京岸;依旧与随身往来驿券,住程不支。其纲引差诸路准备人等管押,往合属路分转运使交割。”从之。新本无此。

诏罢今岁幸金明池、琼花苑。先是,吕大防以御试妨春宴,请赏花钓鱼之会,以修故事。有诏用三月二十六日,而连阴不解,天气作寒,未有花意,别择四月上旬间。及将改,朔寒亦甚,给事中朱光庭上疏,请罢宴。大防意未然,及对,太皇太后谕旨:“天意不顺,宜罢宴。”众皆竦服。佗日,王岩叟奏事罢,因进言:“昨见三省说已有旨罢赏花钓鱼,此事甚善,人以陛下敬天意,极慰悦。今又入夏犹寒,天意不顺,陛下皆不忽,是大好事。”太皇太后曰:“天道安敢忽!”岩叟曰:“自古人君常患上则忽天意,下则忽人言。今陛下乃上畏天意,下畏人言,此盛德之事,愿常以此存心,天下幸甚。”政目于四月二日罢赏花钓鱼。

壬辰,宰臣吕大防、刘挚奏陈:“仁宗所录三十六事,内危竿喻一事,在三十六事之前,


注释失仁宗旨意。盖圣意以为人君居至高至危之地,须用正直之人,譬如危竿须用正直之木。古人谓邪蒿人君不可食,食之固无害,以其名不正,况邪佞之人乎!”三月一日可考。

癸巳,给事中范祖禹言:“陆佃以实录书成恩,除龙图阁直学士。按故事无例,命下恐致烦言。”诏佃迁一官。

熙河兰岷路经略安抚使范育言:“西蕃阿里骨蕃字乞赐熟铜五千斤。”诏赐熟铜千斤,令育谕阿里骨,熟铜于汉法系禁止,为尔恭顺,朝廷特赐之意。政目云:“四日,赐闻喜宴。”

甲午,交趾国遣人入贡。

尚书省言:“陕府系铜铁钱交界之处,西人之来,必须换易铜钱,方能东去。即今民间以铁钱千七百,始能换铜钱一千,遂致铁钱愈轻,铜钱愈重,百物随贵,为害最深。今欲陕州并硖石镇东去人,有税物愿于本处换易铜钱者,并以所纳税钱为限,十分许换易二分。税钱一千已下,全许换钱。虽多,每名不得换过五千。陕州并硖石镇两驿东去官员合支券料钱,及东去过军合支券料等钱,如愿于陕州并硖石镇换铜钱者听,其换钱每铁钱一千支铜钱八百;愿于陕州并硖石镇出交子于西京请领者听。”从之。新本削此。

乙未,诏复置通礼科,其解额分数及考校格式等,令礼部立法以闻。仍令太常寺将开宝通礼重行校定,送国子监颁行。旧录云:“熙宁更新科举之法,使士知经,遂废此科,今仍复之。”新录辨曰:“神宗实录既书罢通礼科,今实录只云‘诏复置通礼科’,文意自明,不须别立解说,今删去二十字。”

左谏议大夫郑雍言:“昨充北朝生辰国信使,伏见朝廷岁以玉带赠遗辽人,恐岁久有时而尽。请自今令后苑作玉工拣选精玉旋琢新带,以充岁用。”从之。政目于初四日书“琢玉带,充国信。”

又言:“冬春之交,阴阳缪盭,愿诏近臣条具利病,明言得失,考之经传,参之今古,益广聪明求治之意。”诏御史台行下。此即刘安世五月初一日所云“近臣许言事也。”

户部郎中刘昱为京西路转运副使,左朝议大夫冯如晦为户部郎中,江南东路转运副使胡宗师为户部员外郎,利州路转运判官朱构为金部员外郎,左朝散郎王伯虎为刑部员外郎,都官郎中李闶提点江南西路刑狱,权提举出卖解盐孙迥为专切提举出卖解盐。去年十月十二日政目,孙迥濮州。当考。

丙申,降诏恤刑。

兵部言:“差发诸军往广南路,须约所行程,于冬季内到岭外。其得替指挥,却于本季内发回营,违者所差官同徒二年。”从之。新无。

工部言:“屋宇门桥系车驾经由,若御坐殿,每季轮委丞簿点检。有损者,所属修葺。”从之。新无。

丁酉,熙河兰岷路钤辖李祥陞本路都钤辖。

刑部大理寺言:“赦降入马递,日行五百里。事干外界或军机,及非常盗贼文书入急脚递,日行四百里。如无急脚递,其要速并贼盗文书入马递,日行三百里。违不满时者笞五十,一时杖八十,一日杖一百,二日加一等,罪止徒三年。致有废阙事理重者,奏裁。常程文书入步递,日行二百里。违时日者,减马递五等。应雇倩及对换传送者,各杖八十。因而盗匿、弃毁、私拆、稽留者,各减正犯人法一等。”从之。

礼部言:“知广州路昌衡奏请:自今除北朝、夏国、高丽外,欲令诸蕃进奉人如遇监司、帅臣,其驿铺令回避安泊。”从之。

先是,枢密院进拟雄州团练使王崇拯龙神卫四厢都虞候,知代州曹诵知雄州,知保州李谅知代州,新大名府路副总管邢佐臣知保州。既得旨,于都堂聚议两御封,一追崇拯,一追佐臣,未得施行,须再进呈。及对,诏以崇拯在雄未久,今诏泾原经略使刘舜卿入领环卫,仍以知河阳范子奇代舜卿。众皆不敢承,吕大防请别进呈。诏又谕枢密院曰:“佐臣但会陪奉说闲话,无他长,可从其请,令致仕。”对以因辞免令致仕,无此理,候别进呈。既退,王岩叟谓韩忠彦曰:“此事须力诤。”大防曰:“若再进呈,不得已,遂令子奇直帅平凉,亦无害。”岩叟曰:“姓名来处不正,不可遂与,须少抑之。”大防遽曰:“亦未见得。”忠彦私语岩叟曰:“诸人不如此说话,公犹有言路体觉,微仲不承当否?”岩叟与忠彦定议,平凉边面阔,决不可以轻付人,子奇未尝试帅,恐误国事,非悔可追。是日将朝,岩叟又谓大防曰:“公须重惜平凉。”大防曰:“固也。”既而进呈延安奏报,西贼数入境,掠人马,因请且留舜卿当泾原,俟疆事定徐议。太皇太后曰:“环卫不甚阙人,则宜令在渭。”大防又曰:“子奇俟将来帅阙则差。”又进呈佐臣文字,欲不许其辞免。从之。此据王岩叟系年录。三月二日,邢佐臣除大名总管,要见西贼寇延安,故存此事,更须考详删修。刘挚载此事,比岩叟差详,合别修,今且附此:四月四日除目,密院拟王崇拯管军,同进画可。密院又以曹诵雄州,李谅代州,邢佐臣保州。既集都堂,得批旨,四除并未得行,别进呈。崇拯习熟人事,善奉过往,以得名誉;佐臣有将才,然耆衰已甚,出入潞公、魏公、鲁公门下甚熟,年七十余;谅端愿,予昔曾谕以险薄。四月六日进除目,密院以前日批旨并具可以管军人姓名、脚色敷奏,皆不若崇拯。谕曰:“崇拯有何劳能?闻说止是熟事,且须选有功劳之人。”密院请用曹诵,谕曰:“不可。何不止召刘舜卿入来供职?”左相微仲同对曰:“难得人为代,兼泾原边面最重,恐未可辍舜卿。”谕曰:“向来范纯粹庆州任满,皆言辍郡不得,今召为侍郎,何故却便那得?舜卿若来,可除范子奇代之。”众愕曰:“此人虽有功,然边帅恐不更历,万一误事。”谕曰:“太皇自用此人,不累卿等。”又曰:“邢佐臣衰老无能,只见提掇差遣,会个甚事?只是能取奉人说话,为甚不与致仕?”师朴曰:“见亦有文字乞致仕,今来难为因除差遣却令致仕。”谕曰:“教他致仕。”挚曰:“候见本人状,别进呈。”左相曰:“管军事亦候初八日再取旨也。”崇拯、佐臣,挚皆不识。以所闻考之,皆如宣谕。近日见密院数拟佐臣及杜师益差遣,佐臣无故换横行为大名路钤,方辞免未受,又除保州。杜师益自京东将官除州钤,又改路钤,又除邢州,所至无半年者。外人亦颇云云,乃知所谕必有闻也。诗曰:“高高在上,日监在兹”,可不敬惧乎?自向日许冲元事,时挚累谓诸公以舜卿可召还宿卫,选一儒帅守平凉。左相不谓然。今见宣谕,虽心知其是,犹退曰:“舜卿恐不可辍也。”范五之召,后来闻出于小凤及范三之祝,众人不知之。四月七日集都堂,微仲议欲寝舜卿之召,则一切俱不动矣,军职亦未阙事。挚曰:“上或问以军职不阙,则前日何故拟崇拯?如此则是见有子奇之举而寝,恐未安也。”微仲曰:“且如此耳。若不可,则以章楶帅渭,子奇帅庆。”师朴曰:“楶之除,庆人犹以为不胜任,渭则可乎?”挚曰:“蔡京、蒋之奇皆可帅渭。谢二亦可。”微仲、彦霖、子由皆曰:“恐招言语,兼子奇皆不可以代三人。”挚曰:“然则竟如何?”微仲曰:“不得已,则子奇径帅渭耳。”挚曰:“其如公望何?”四月八日,延和奏事,得寝舜卿之召。谕曰:“子奇可作帅否?”对曰:“可候有阙取旨尔。”

辛丑,御史中丞赵君锡言:“乞诏辅弼大臣,自今堂除差遣,非才行卓然,为众所推,不可轻有选授。仍广行搜访疏远怀材,不求名誉之人,以备任使。其臣僚因陈乞差遣,或到任称谢表辞,辄有矜述己功,诉陈淹滞,及私请大臣堂除差遣,而怨望不足,辞色悖慢者,并乞送台治罪,明加黜谪。”诏御史台觉察弹奏,仍出榜朝堂。

中太一宫使、观文殿学士、左银青光禄大夫兼侍读冯京乞致仕。诏不允,令除经筵外,遇朔望赴朝参。

壬寅,诏:“自今门下省关到小使臣初补及改转降宣事,限三日逐旋投进,遇假即以次日分进。其元祐三年闰十二月,每旬以一日、六日类进条勿用。”

刑部言:“宰相合得大程官恩例,陈乞换授给使使臣者减二年磨勘,大将即减四年,入流近者减残零年月。”从之。

癸卯,知开封府范百禄举知法曹参军程伯孙为推官。此据政目。程伯孙除命,实录在二十四日。

甲辰,尚书省言:“知洺州平恩县事孙绛申请应户绝田土合入广惠仓者,立定租课,先问元佃人,两户以上者亦许分佃。无见佃人或不愿承佃则遍问四邻,及不愿即给余人承佃。”从之。新无。

西上阁门使、康州刺史种谊为东上阁门使。

先是,御史中丞赵君锡上言:“士大夫无廉隅,以奔竞干求成风。上之人取士亦系于憎爱,勤于丐请,或强讦把持,往往得所欲,而恬默守道之士多以不知见遗。宜申饬条禁,以厚风俗。若有此类,或干请怨望,并送台劾治。”是日,辅臣进呈:“乞检坐堂除条贯,并省院人客条约,连台章榜朝堂,仍令行首司告报东西府,逐厅勾当人榜客位。”从之。

丁未,朝献景灵宫。

戊申,诏拂菻国主别赐衣着二百匹、银瓶、对衣、金束带。

庚戌,刑部言:“御河粮纲初系六十分重难差遣,其后以河道平稳,改作六十分优轻。今因小吴决口,注为黄河,水势崄恶,乞复为重难。”从之。

尚书省言:“官员合得支赐,多乞下京西路请领。据京西路系应副陵园、河防支费已重,请自今官员支赐,非因京西路差遣而得者,不许于京西路请。”从之。新无。

司农寺言:“请依太府寺令官司不许抽差本寺人吏,虽奉特旨及不许执奏留,亦听执奏不发遣。”从之。新无。

迩英阁顾临读宝训,至“除彭乘为起居舍人,入谢,仁宗谓曰:‘知卿久在外补,恬退,未尝自言,故擢用卿也。’”宰相吕大防等奏曰:“仁宗进用恬退之人,欲矫时奔竞。人君之要,在乎知人,故曰‘在知人,在安民’。而知人,尧、舜所难。若以正为邪,以小人为君子,则不可。盖君子进,则引君子之类为朋,将同心同德,而为治也;小人进,则引小人之党,同恶而为乱也。昔唐宪宗谓宰相裴度曰:‘朕恶夫朋党者。’度曰:‘君子小人以类相聚,未有无徒者。君子之徒同善,小人之徒同恶。’宪宗曰:‘他人之言亦如此也。’他人,谓小人也。盖小人之言亦如此,人君辨邪正,知君子、小人为难,不可不察也。”签书枢密院事王岩叟进曰:“人君常虚心平意,无所偏系,于道理上观事,则事之是非、人之邪正,自然可见矣。”

王中正以再任宫观年满,欲求任便居住,吕大防、刘挚议如所欲。大防曰:“此当与枢密院同进呈。”王岩叟曰:“从之则遂来京师矣,不可。或令在外任犹可。”大防、挚以为然,苏辙曰:“如此,政得所也。”政目,十四日中正提举亳清。可并入此。

辛亥,河东路蕃官如京副使高永年特迁一官为庄宅副使,充麟州阿尔族都巡检,仍赐庄宅讫,更赐钱五十贯。先是,河东路帅范纯仁言:“永年粗知文理,令执所业诣阙,乞与换汉官差遣。”以无例,故有是命。

诏宗室进士及第、左承议郎子漪与升一任。子漪谁子,当检讨。

中书舍人韩川言:“奉诏从薛绍彭请,赐薛向两字碑名,送臣撰者。窃以国朝褒异大臣,赐以碑名,必有勋业德义,非应子孙之求也。向虽曾任执政,止是财利之臣,无取于清议,乞罢赐碑名,并自今臣僚之家不许陈乞碑额。其勋德显著者,从朝廷特赐;或委三省考其可赐者,具奏取旨。”从之。

礼部言:“每岁宴赏,其合用羊乳房约四百五十余斤,泛索不在其数。所用不急,而伤生至众,深可恻也。请依羊羔例罢供,以他物代。”从之。

户部郎中叶伸为左司郎中。左谏议大夫郑雍、右正言姚勔言:“伸先辞免殿中侍御史,而授左司郎中,于议未允。”既而伸亦自请补外,诏伸别与差遣。伸别与差遣乃五月十八日丙子,今并书。前月二十八日,伸除殿中,政目于十四日书伸为左中。

左朝散大夫吕希绩为都官员外郎,左朝奉大夫吕希哲为兵部员外郎。二吕以公著丧满,故除官。政目在十四日。

是日,三省、枢密院同奏事,太皇太后宣谕曰:“为选皇后,已百十家,极难得可者。今欲狄咨家似可。”吕大防曰:“狄青勋臣,好门户。”太皇太后曰:“复有二事须评泊,此事不容错也。”王岩叟曰:“陛下如此谨重,甚善。不知何所疑?”太皇太后曰:“一事,女乃庶出;二事,嫡母悍妒,女生三岁而逐其所生,今鞠于伯氏,将以所生为父母耶?所养为父母耶?”大防曰:“只作狄咏女,令狄咨为主婚可也。”曰:“三岁上过房,如可旋改,又庶出可乎?”大防未知所对。王岩叟谓刘挚曰:“礼须夫妇所生。”大防及挚等乃具奏,太皇太后曰:“宜作文字进入。”既下,岩叟亟语挚曰:“三母,头项多,非便。”又语大防曰:“通礼上定夫妇所生。”韩忠彦曰:“昨除咨定钤,不令去,应是已有此意,怪得外人总说。”大防曰:“咨遂王矣。”都堂聚议,大防谓苏颂曰:“更有何故事?”颂曰:“唐一朝无聘后事,多由妃嫔进。”岩叟曰:“由妃嫔更不论,直论聘后必正耳。”大防曰:“春秋求后,亦及妾妇之子。”岩叟曰:“今士大夫家娶妇,亦必求嫡。”大防曰:“不得已,则无奈何。”岩叟曰:“以国家之盛,岂宜作不得已事?”忠彦曰:“将故事去呈,令上意释然矣。”岩叟又语大防及挚曰:“三母异日应各须加恩礼,相公宜入思虑。”颂曰:“朝廷处置了欲如何?”挚曰:“母子无绝道,朝廷如何禁渠出来识认所生女?”忠彦曰:“且论目下。”岩叟曰:“安可不为日后计?”大防曰:“若宣谕三两家,容有择,今但此一家,必上意已定。”岩叟曰:“帘中虚心问执政,不可不尽。”大防曰:“不敢不以正对。”岩叟遂取通礼问名篇指答文,遍示同列曰:“臣女夫妇所生,既列三代,又列外祖。”大防曰:“第须更辞曰‘妾妇之子’。”又语颂曰:“宜更寻立庶例。”又语同列曰:“宜各检讨故事,来日会议,后日便进呈,此不可缓也。”

翌日,忠彦以明德皇后传示大防曰:“明德所生母陈氏,嫡母吴氏,国史具载。”大防喜曰:“得此例甚好,兼是本朝。”岩叟谓大防曰:“此聘妃耳,非例也,且第二妃矣。”大防默然。岩叟又曰:“人情未安处,不敢不尽言。”苏辙密语岩叟曰:“上意方疑,却便寻故事成之,可乎?”岩叟曰:“此决不可从。”又移简谓挚曰:“此事公宜深念礼经必列外祖之意,岂不微哉!此不可不重也。此而不重,后或取轻,非悔可及矣。”挚遂从岩叟,录通礼问名篇,欲以进呈。又明日,大防不入,挚谓忠彦曰:“必列外祖。”忠彦曰:“嫡母即外家。”岩叟曰:“此立之尔,非真实也。”然以大防不入,不果进呈。

后二日,大防等进呈通礼问名篇及左传灵王求后于齐事,并国史明德皇后传。大防与忠彦对展,岩叟次忠彦立。大防曰:“前日选后事,今具典故进呈。圣意疑两事,男子乃有出继,女子不应过房,自合改正。虽通礼言‘夫妇所生’,左传又云‘妾妇之子若而人’,然则庶女亦预采择。”岩叟曰:“此人主有求,人臣之家不敢隐,故并庶以对耳,未必取也。”太皇太后曰:“自不敢隐。”大防又曰:“若不得已,亦须取。”岩叟曰:“以国家之盛,何云不得已?”太皇太后曰:“固疑此也。”岩叟曰:“陛下疑之,极是。”大防又曰:“明德皇后既封母吴氏,又封所生母陈氏,此足以证。”岩叟曰:“此太宗在南衙日,太祖为太宗聘妃,非纳后例也。”挚曰:“礼须列外祖。”岩叟曰:“今礼经既先言夫妇所生,方叙三代,既叙三代,又叙外祖。陛下试观,此是何意义?”太皇太后曰:“既如此,则不免别选。”岩叟又曰:“此重事,要令天下无可指议乃善。”太皇太后曰:“此事若错,又不容悔。”岩叟曰:“此所以当重惜。”大防又曰:“不知外人知未?”岩叟曰:“知亦何害?选者非一家,事既未定,知亦何害?”大防又曰:“不知更选定几家?乞宣示。”太皇太后曰:“只为勘婚难。”岩叟曰:“但委曲求之,必有可者。”辙曰:“必求十全。”太皇太后曰:“留取文字。”大防等遂退。

及明年春,太皇太后复问狄咨家事如何?大防犹欲成之,岩叟固言其不可,乃止。王岩叟“纳后必以嫡女”议论极正,而实录俱不备载,但于六年八月二日略书三数行耳。今取岩叟系年录及刘挚行实删润编入,仍附初议论时。据系年录,七年三月二日,太皇太后犹问狄咨家事,今并见于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壬子,诏赐南平王李乾德锦袍、束带、金帛、鞍马,以奉贡也。

癸丑,户部员外郎杨畏为殿中侍御史,从御史中丞赵君锡举也。畏先除监察御史,言者斥其附会吕惠卿、舒亶以进,亟罢之。逾年复用,又加进焉。王岩叟移简诘刘挚,不从。或曰:“畏初善挚,后吕大防亦善之。”时大防与挚各有异意,皆欲得畏为助,君锡荐畏,实希挚风旨也。然畏卒助大防击挚云此据王岩叟系年录、邵伯温辨诬、旧录赵君锡传删修,仍列三书在后。王岩叟云:“四月二十六日聚都堂,刘相曰:‘中司荐二豸英,须了了李杰、杨畏。李杰欲湖南使,不在议中。’岩叟曰:‘杨畏趣向如何?去岁尝除察院,为言路斥其学荆公,附惠卿,主舒亶,遂罢。’吕相曰:‘惺惺。’遂除之。岩叟以非密院所预,不争也。五月七日,岩叟以简讽莘老:‘长沙复言责而加进焉,恐不敢放下前日事。南阳之请,必有以裁之。’答云:‘未易遽道也。’”长沙盖指畏,然不详所请。南阳指邓温伯,温伯时请郡不允。邵伯温曰:“杨畏尝为郓州教授,考试南京,刘相时为南京签判,监试,见畏爱之。又因吕相之婿王谠见吕相,吕相亦爱之,除工部员外郎。刘相既作蔡新州事,不自安,欲亦逐吕相及苏门下,独为复辟事,以防后患。平日知畏有知数,乃谕中丞赵君锡荐畏台官,欲其为用,乃下除监察御史。”按:杨畏五年三月自永兴宪召为监察御史,五月改工外,六年四月二十四日,自工外复除殿院。伯温云“下除监察”,误也。所称刘相风赵君锡荐畏,与旧传合,与王岩叟所记似不同,当考。旧录赵君锡传云:“君锡尝与刘挚同僚,挚在相位,力援君锡居中司,所论多希挚意,请令执政官无接客,令高丽人十年一贡,其他皆此类。”旧传称君锡论事多希挚意,与邵伯温所言荐杨畏事颇合,当考。

左承议郎陈次升为刑部员外郎。新兵部员外郎文贻庆添差权同管勾西京国子监,自请便亲也。三月二十四日除。

刑部言:“诸狱司每旬具禁状申所属点检,提刑司季具已点检流配罪情节刑名申尚书省,刑部仍每季印日历,书所受公事,并见禁断追门留知在随司押出人姓名,季终纳本州监司巡历。所至取索及委本州点检有不应系留及结绝断放违滞,并钞不实及漏落者,官吏并取勘。”从之。先是,监察御史虞策有请,故著为令。新无。

甲寅,吏部言:“宗室克宇并冀王下世字女,虽许依例陈乞女县君邑号,无得陈乞儿男恩泽。其已得封者,并准此。其女若父任遥刺以上,例得县君邑号;若身亡引例儿男合得恩泽者,本房无人食禄,只许乞己所生子;如已有人食禄,只许陈乞占射差遣一次。”从之。

乙卯,朝散大夫、知道州朱衍特换内藏库使、文州刺史,充广南西路都监兼知融州,从帅臣孙览奏也。

枢密院言:“禁军将校犯罪合降资者,各依名次对降。无阙者,降次名。”从之。

吏部言:“应宗室补授合添差人,如所乞添差处见有宗室在任者,若去满一季内,即许定差,仍候罢任日,令所属州县放上。”从之。

丙辰,左朝散大夫、权知福州柯述言:“率在州官吏赴新修社稷坛习仪,睹日光重轮,其一围日而五色,其二承日而纯黄。”

先是,太史奏:“五月朔,日当食六分。”给事中朱光庭上疏,请修德应变。枢密院奏事已。韩忠彦进曰:“昨十五日,月当食,阴云不见,足以彰圣德。”王岩叟曰:“窃知五月朔日当食。日食与月食不同,自古圣人极以为重。诗云:‘彼月而食,则维其常。此日而食,于何不臧!’人君睹天变,要当恐惧修省。”忠彦曰:“视朔宜且罢,仍只从中指挥。”岩叟曰:“两汉多因日食下诏及群臣所上章疏,若宣谕讲读官令具录进入,陛下试阅之,宜有益于圣德。”此据王岩叟四月二十二日所录。后二日,太皇太后谕三省曰:“五月日食,可降诏罢朝会。”刘挚曰:“尚书省方欲契勘进呈也。”


注释

吕大防以御试妨春宴 “妨”原作“芳”,据阁本改。

违时日者“日者”二字原倒,据阁本乙正。

立定租课“租”原作“程”,据阁本改。

复有二事须评泊“泊”,阁本作“议”。

如可旋改“可”,阁本作“何”。

然畏卒助大防击挚云“击”字原脱,据宋史全文巻一三及宋史巻三五五杨畏传补。

长沙“长”原作“常”,据阁本及上文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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