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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三起神宗元丰三年三月尽是年四月

续资治通鉴长编作者:李焘发布:福哥

2020-6-5 01:37

巻三百三 元丰三年庚申,一〇八〇

起神宗元丰三年三月尽是年四月

三月乙丑,工部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吴充罢为吏部尚书、观文殿大学士、西太一宫使,仍大朝会许缀中书门下班,依知大藩例支添给。充为相务安静,不遣使,不滋长法令,所言于上,人无知者。先是,上怒安南师出无功,言者又因周沃谢表,谓充与郭逵书,止其进兵,乃置狱劾逵事,人皆为充惧。然充书但劝逵以经久省便,非止其进兵也。充既数为同列所危,素病瘤,积忧畏,疾益侵。慈圣光献太后崩,不能入临,力辞位。不许。章七上,遂舆疾归第,上始听充罢。要录云:充尝乞召还司马光、吕公著、韩维、苏颂,又荐孙觉、李常、程颢等十数人。世讥充心正而力不足。周沃事,初在二年八月辛亥,后在此年二月丙辰、八月乙卯。旧纪书充以疾罢,新纪不书因由。

诏高丽学法僧觉真赐号法照大师,昙真法远大师,丽贤明悟大师,仍赐紫方袍,听随贡使归国。

礼院言:“国子博士孟开乞侄孙宗颜为嫡孙,据无子者听养同宗之子昭穆合者。”又曰:“子孙继绝应析户者,非十八以上不得析,则是有以孙继祖者。又晋侍中荀𫖮无子,以兄之孙为孙。请如开所乞。”从之。政和三年闰四月二十七日检此。

丁卯,手诏:“大行太皇太后虞主于集英殿奉安,据礼官从臣之议,终为未允。盖集英在平日未尝一御,又非昔厝殡宫之所,则殊失妥虞神灵礼意。或于庆寿殿奉安,恐亦无嫌,可下礼院详定以闻。”既而礼官以为于义无嫌,请虞主自右掖门繇承天、宣祐、内东门入庆寿殿;虞主至京,山陵使以下导至右掖门。并从之。初,诏山陵使以下导虞主至板桥,先入朝谒,而礼仪使陈荐因请令侍从官前导至集英殿,礼官以为不可故也。二月十七日,何洵直云云。

辛未,遣官求雨。

诏:“闻蜀中上供布比岁多阙,凡十年约六百余万匹,令提举成都府路常平等事阎令磨勘以闻。”

癸酉,葬慈圣光献皇后于永昭陵。两纪并书。要录云:后好读史书及佛道教,善飞白,亚于仁宗。庆历八年闰正月望夜,仁宗欲于禁中再张灯,后力谏止之。后三日,卫士数人逾屋至寝殿,时后侍帝,夜半闻变,帝遽欲出,后闭阁抱持,遣宫人驰召都知王守忠以兵入卫。贼至福宁殿下,斫宫人伤臂,声彻帝所。宦者何承用虑帝惊,绐奏云:“宫人殴小女子。”后叱之曰:“贼在殿杀人。帝且欲出,汝敢妄言耶!”后知贼必纵火,乃遣宦者持水踵其后,贼果以烛焚帘,水随灭之。所遣宦者,后亲翦其发,以为识,谕之曰:“贼平加赏,当记汝发为证。”宦者争尽死力,贼即擒灭。仓猝处置,一出于后。后阁侍女有与黄衣卒乱者,事觉当诛,求哀于帝幸姬为之言。帝性宽仁,欲赦之。后具衣冠见,固请诛之。帝曰:“痛杖之足矣。”后不可,曰:“如此,无以肃清闱闼。”帝命后坐,后立请,几移两辰,帝乃许之。遂诛于东园。张贵妃专宠骄恣,尝出游,欲假茜盖于后,后即欣与之。妃以白帝,帝曰:“此国家文物,上下有秩,汝张之出外,台谏必有言。”妃不乐,遂不出。妃数侵侮后,且危中之,后不与之校,自持谨甚,卒不能害。英宗感疾,诏军国事请太后权同处分,事涉曹氏及内臣者,无丝发优假。中外奏章下二府者,日不减五六十通,二府考会拟议,近者数日,远者旬月,然后进呈,后一一记举大意,无所忘失。枢密使富弼退,谓副使吴奎曰:“君名强记,能如是乎?”上即位,事后致极诚孝。本朝事外家男子未尝得入谒,后既高年多疾,弟佾亦老,上为后言,宜数召见,以自慰怿,后辄不许。一日,上自与佾同至后阁,坐少时,上先起,令佾得伸亲亲意。后遽谓佾曰:“此非若所当留也。”趣遣随出。

甲戌,命王珪提举修两朝国史。旧纪书此,新纪削去。

诏自今岁降大小历本付川、广、福建、江、浙、荆湖路转运司印卖,不得抑配。其钱岁终市轻赍物,附纲送历日所。余路听商人指定路分卖。

上批:“权知高丽国王事王徽除回降诏书外,可别与一诏,谕以贡船在海遭风,乃操舟者不良,非使人之罪,宜从矜释之意。”

诏辽使所过州军迎送赐燕许听乐,至开封府界勿作。

诏臣僚军班子弟、武学生员、百姓有保识者,听赴教习马军所学马步射。旧录王中正传可考。附注熙宁十年九月二十三日庚午,新录并削去。二月二十五日己未已罢教习马军所,此又云尔,当考。

枢密直学士兼侍读陈襄卒。

乙亥,元德皇后忌,以虞主在道,罢奉慰行香。及虞主至自永昭陵,值明德皇后忌,亦如之。

丙子,诏:“闻河北、京东西、河东、陕西、淮南路不雨,已伤麦苗,谷田亦干,未可耕作。其令守吏博访名山、灵祠祈祷,罢同天节上寿、赐燕群臣、进奉酒器香合等。”

权京东路转运使刘攽等言,前兖州仙源县主簿孔若升,迺宣圣裔孙,乞令监修兖州仙源县文宣王庙,限二年毕。从之。

补定州军城寨卒孙倩为三班借职。以告营兵九人谋叛伏诛也。

广南西路经略司言,知南丹州莫世忍贡银香师子一、马七,印以“西南诸道武盛军德政官家明天国主印”为文。降敕书答之,赐锦带,并以南丹州刺史印赐之,仍诏经略司毁其旧印。新纪书乙亥南丹州入贡,赐以刺史印,旧纪不书。

丁丑,诏鄂州嘉鱼县尉兼主簿扈大有为卫尉寺丞。赏捕盗功也。

赐高丽国王徽诏,问其疾苦。以徽自言见服所赐汤药故也。

诏在京募五百料钱步军,候数有余,选充马军。

河东经略安抚使孙永乞听代州缾形寨主刘进再任。上批:“进向与北人理办本寨地界,应对之间稍识机会,特从之。”

上批:“群牧行司就给诸路弓箭手马,殊不堪,宜专委一有风力监司覆案讫支配。”遂命陕西转运使李稷案之。

上批:“穆珣乞移梓夔路钤辖司于资州,应接夷事颇为近便。但转运、钤辖两司皆不欲徙,故言者虽众,议卒不行。宜依珣奏直处分,仍专委转运司高秉处画。自今委中书选人知资州,管勾梓、夔两路兵马司事。”寻诏遂州罢兼管本路兵马。罢遂州管兵马乃六月九日事,今并书。

上批:“近差梓夔路都监王宣,虽前后累曾薄立战功,然皆就本路陞擢,未尝一至京师,朝廷得亲审其材否。闻宣人品椎钝,全少识略,常须得人指纵,或且稍堪驱策。今若委以处置职任,不惟于边事无补,亦恐缓急别致乖方,贻朝廷忧。可别选一稍有思虑者代宣。”遂以左藏库副使高遵治兼阁门通事舍人代之。

诏监司督捕贼盗,许差马步军卒五十人并器械自随。从京西南路提点刑狱胡宗回请也。

礼院言:“周礼司服职曰:‘凡丧,为后齐衰。’注曰:‘诸侯为之不杖期。’疏义谓诸侯诸臣皆为王后著齐衰,不杖。又仪礼丧服为君之祖母。传曰:‘何以期也?从服也。’又五服年月敕:‘齐衰不杖期章,为祖父母。’是古者诸臣于后同服齐衰而不杖。今群臣为大行太皇太后,于礼,合服齐衰不杖期。遗诏虽言释服后勿禁作乐,续诏民庶过百日作乐,自启菆至祔庙,复诏禁止。即群臣自宜依礼律期年听乐。”诏三路缘边官祔庙毕,许用乐,余文武官皆期年。

庚辰,复置晋州赵城县。初,熙宁中,废入洪洞县为镇,至是,知州王说言:“百姓输纳、词诉回远,岁输税课不便。兼窃考赵氏之先,季胜生孟增,孟增生衡父,衡父生造父。周缪王赐造父以赵城,今赵城是也,由此为赵氏。乃是国家得姓始封之地,不与他县邑比。”故复之。旧纪书复赵城县,新纪不书。

乙酉,祔慈圣光献皇后神主于太庙。两纪并书。

丁亥,上批:“大行太皇太后殿使臣及祗应人等各转一资,十年以上加一资。”又诏永昭、永厚陵奉先兵士特免差出二年。

都大提举导洛通汴司宋用臣言:“近泗州置场堆垛商货,本司船承揽般载,将欲至京,乞以通津水门外顺成仓为堆垛场。”从之。二年十月四日,初置泗州堆垛场。四年八月七日,蔡河又置。

戊子,德音降两京畿内、河阳管内死罪囚,杖以下释之。缘山陵应奉民户,蠲阁租税有差。两纪并书。

枢密直学士、签书枢密院事曾孝宽为端明殿学士、知河阳。孝宽免丧,故有是命。寻入见,留判司农寺。判司农乃四月十三日,今并书之。

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提举崇福宫司马光奏:“再任已满,已经两任,难更除授,止乞专修资治通鉴。”诏特许再任。

诏:“广西不系团结土兵阙近六千人,若以见阙数移于湖南、江西近便州军招置,作两番上下,不惟广西得上番人应副差使,湖南、江西亦得下番兵控制寇盗。其令枢密院勘会广南西路当减并指挥人数、招置处及军额以闻。”从前提点刑狱刘宗杰请也。

诏西上阁门使狄咏展磨勘一年。咏知广信军,契丹尝入新河铺纵火,坐斥堠不严赎金,至是当改官故也。

增置群牧都监一员。

己丑,景灵宫使、昭德节度使、兼侍中曹佾为护国节度使,守司徒、兼中书令,出入如二府仪,公使半给见钱,后无得为例,又给宣借兵五十人。又以慈圣光献皇后侄左藏库使、康州刺史、带御器械诵为东上阁门使,六宅副使谕为供备库使,西上阁门使评为四方馆使、庆州刺史,左藏库使、昌州刺史志为皇城使、荣州团练使,西京左藏副使读为文思副使、兼阁门通事舍人,西京左藏库副使、兼阁门通事舍人诱为东上阁门副使;侄孙西头供奉官、阁门看班祗候㬇为东头供奉官、阁门祗候,试大理评事时等七人各迁两官,白衣曞等七人并为右班殿直;侄曾孙白衣温等五人并为三班奉职;从弟皇城使偃为西上阁门使、雄州刺史;从侄成州团练使、驸马都尉诗等三十二人各迁两官,候服阕除防御使,白衣谋等五人并为三班奉职;从侄孙左藏库副使明等三十六人各迁一官,白衣习等四十五人并为三班借职;侄女四人各迁一等;又封弟妇赠昭庆军节度使亿妻申国夫人徐氏为楚国夫人;侄女七人、从姊妹六人、从兄弟妇八人,并为郡君,已为县主者改郡主,增料钱二十千;侄孙女十五人并为郡君,已为郡君者迁一等,未有冠帔者与冠帔,为尼者赐法名、紫衣师号。

上以慈圣光献故,大推恩于曹氏。于后为兄弟行者一〇进三官,子行进两官,孙行者进一官,凡被赏者百余人,且欲以佾为正中书令。吕公著言:“正中书令,自宋兴以来未尝除人,况不带节度使,即宰相也,非所以宠外戚。”上曰:“此诚阔典,第不如是,不足以称厚恩尔。”公著固争,乃以节度使兼中书令。他日,佾又奏:“臣乡除兼侍中,三子皆以臣故进官。今除兼中书令,亦乞用前比进三子官。”公著言:“佾除兼侍中,曹氏子孙皆不迁,故特以佾故进其三子。今佾三子已用汎恩进两官矣,岂可以复加?”上曰:“理固如此,第以元舅之请,不可违尔。”上又曰:“褒宠外戚,诚非国家美事。顾以慈圣光献有功于宗社,宜优恤其家尔。”公著因言:“自古亡国乱家,不过亲小人、任宦官、通女谒、宠外戚等数事而已。”上深以为然。时王中正、宋用臣等任事,故公著假此以讽上。既退,薛向叹曰:“公乃敢言如此事,使向汗流浃背。”

诏:“在京及诸路赊当市易司钱物出限者,展一季。如于限内纳足本息,其出限息罚钱悉蠲之。”

又诏:“于阗国进奉使所卖乳香,偿以见钱。其乳香所过,官吏失察,令转运使劾罪。”

诏给阶州钱千缗,为招抚羁縻管设番部之费。初,秦凤路经略使罗拯乞阶州置番部司,不许,故赐以钱。

上批手诏:“旱气日甚,夏秋之田卒将被灾,宜择日再遣官恳祷天地、宗庙、社稷。”

庚寅,诏辅臣祈雨。

又诏六宅使、庆州团练使宋用臣修太皇太后皇堂有劳,于见寄使额上迁五资。

御史满中行言:“近论奏乞追寝翰林学士李清臣新命,未蒙施行。按清臣前任京东提点刑狱,苏轼在部中,亲见轼辈悖慢怨谤,附下讪上,而不能刺举,则清臣失职之罪,已在可诛;矧复与之更唱迭和,相为朋比,而怨怼讥谤之辞又特过之,固治世之刑所不宜赦也。伏望明著清臣罪状,追寝误恩,使天下晓然知为奸于幽,而蒙戮于显,虽廋情隐慝,无以逃圣世之诛。”不听。朱本削去。

御史何正臣言:“近被差监太庙祔飨祭,而神主幄殿无侍卫之仪。检会仪注,少府监以神主匮祔,前一日,以箱帕覆之,置于腰舆,诣幄帐中,宫闱令捧置座上,所司侍卫如仪。今所司简慢如此,伏乞治其主者,以惩不恪。”诏御史台取勘以闻。后判太常寺李清臣、陈荐,知礼院叶均、崔公度、曾肇、王子韶各赎铜,及礼直官、礼生等各决罚有差。

诏:“辽使贺同天节见辞日止赐茶饼。十日,拜表赐节衣,并遣执政官就驿赐御筵;十一日,就驿赐射弓例物;十三日,不赐御筵。余如故事。”以在慈圣光献皇后年内故也。

又诏:“戎、泸知州自今差武臣各带本州缘边都巡检使,遇有边事,与兵官照应出入。”从梓夔路钤辖司请也。

环庆路走马承受胡育坐例外取索车马文字,副总管兼第一将林广引庄贾故事非是,并罚铜十斤,育移别路。

辛卯,故怀化校尉、大渡河南邛部川一一都鬼主苴克男韦则为怀化校尉、大渡河南邛部川都鬼主。

夏四月乙未,赠司空、兼侍中、谥正宪吴充卒,辍视朝二日,幸其第奠之。充临死,戒妻子勿以私事干朝廷。上闻而悲之,对辅臣言:“充孤立无与。”先是,御史台鞫周沃言安南宣抚招讨司事未竟,后数月,诏充诸子有干涉细故,并免根治。当时言者盖欲借是以倾充也。世讥充心正而力不足,知不可而不能勇退云。吴充正传辞多贬斥,其赞云:“充舍同即异,几以动摇时政。明不烛理,狃于流俗。彼哉,彼哉!”盖非公言也。然亦可以见充心术矣。今从墨史。诏充诸子免根治,乃七月十二日事,今并书之。蔡絛丛谈云:熙宁十年,交趾无故犯鄙,遂并陷钦、廉、邕三郡,多杀人民,系虏其子女。朝廷为赫怒,出大师行讨之。时将遣内侍李宪行,王荆公介甫力争其不可,迺止,而介甫亦罢矣。于是吴丞相充、王岐公珪皆次当国,命帅郭宣徽逵,而副以文臣赵卨南征,为合西北锐旅暨江淮将兵,多至十余万,辎重转输不在也。及入蛮境,先锋将苗履、燕达径渡富良江,一击散走其贼众,擒伪太子佛牙。将进破其国矣。逵闻而怒,亟追还之,欲斩二骁将于纛下,赖卨救免。因屯师于蛮地不战者六十余日,大为交人慢侮。逵但逊辞,厪取其要领,且纳赂得还报。中原人不习水土,加时热,疫大起,于是十万大师瘴疠腹疾死者八九。既上闻,神庙大不乐,命穷治厥繇。久之,迺得吴丞相与逵书札曰:“安南事以经久省便为佳一二。”盖逵承望相臣风旨,因致坐毙。事未竟,会吴丞相以疾薨于位,得不治。其后几三十年,当大观之初,吴丞相之二孙曰储、曰侔者,以同妖人张怀素有异谋,皆坐死。一时识者咸谓安南之役,天之所报云。呜呼!执事之人,主国家谋议者,可不谨哉!可不戒哉!绦所云郭逵欲斩苗履、燕达等,并当考详。

赐上清储祥宫田二十顷,遇同天节赐道士一人紫衣,赐灵慧大师王太初为灵慧冲寂大师。太初以符箓行于京师,宫中亦颇用之,上方委以营宫故也。

诏校定孙子、吴子、六韬、司马法、三略、尉缭子、李靖问对等书,镂板行之。

审刑院奏:“知德顺军姚麟、知河州刘昌祚、秦州甘谷城监押尚德等,以公用银枪并马借人,各得公罪杖。”中书拟进麟、昌祚依断,尚德冲替,私罪事理重。上批:“尚德已改充本路副将,何不照会?宜速改正。”翌日,改正。

丙申,分遣辅臣祈雨。

诏:“两浙路减罢耆户长、壮丁、坊正,并拨还支酬,衙前、度牒等钱百二十余万缗,其变市金帛输司农寺封桩。”从都丞吴雍请也。

鄜延路经略使、兼措置陕西缘边四路边防吕惠卿等言:“分定熙河路战守兵马九将所领兵四万一千三百八十九,马万二千四百一十八,辎重八万三千一百三,州军、城寨、关堡守城兵五万一千一百九十四。”从之。

丁酉,淮康军节度使、同平章事、濮国公宗晖进封濮阳郡王。濮安懿王诸子孙皆迁官,诸女增俸钱二十千,孀子妇进封一等,无品可进者改大国。于是自观察使迁留后者七人,防御使迁观察者六人,刺史迁团练使者一人,大将军领防御使迁正任者四人,领团练使改防御使者二人,领刺史改团练使者十四人,自大将军领刺史者五人,将军迁大将军者五人,率府率迁将军者五人,副率迁率者四十五人。又以王夫人弟皇城使、昌州刺史任泽为嘉州刺史,侄四人皆迁一官。旧纪书宗晖封濮阳郡王。新纪同,又书濮安懿王子孙皆进官一等。

是日,同知枢密院吕公著复归西府。

先是,元年六月,开封府鞫陈世儒狱,公著时为端明殿学士兼侍读。世儒妻李将就逮,亟谓其母吕曰:“幸告端明公为祝苏尹,得即讯于家。”吕即夜至公著所,如女言。公著曰:“不可,比相州狱止坐请求耳,逮系者数百人。况此,岂可干人耶?”吕涕泣而退。其年九月,公著除同知枢密院。明年正月,御史言开封所鞫不尽,诏迁其狱于大理。大理丞贾种民因欲蔓其狱,间谓李曰:“亦尝有属于官司乎?”李即具对尝请于公著,而公著不许。种民得之,乃更其狱牒,谓公著尝许之,而公著子希绩、希纯皆与闻。遂逮李母吕。吕至,对如李辞。又逮公著从子希亚、世儒友婿晏靖而告于朝。希亚、靖见二月二十八日。上谓执政曰:“公著宜无此。”乃遣御史黄颜监治。其五月,种民来就问于西府,公著及二子皆以实对。颜知狱皆诬枉不可就,而畏避不敢言,未几,托疾去。时上已稍知狱官之无状,因不复遣御史。中书复固请用御史何正臣监讯。正臣至大理,而狱益炽。其八月壬子,十七日。又迁其狱于御史台,逮公著婿邵䶵及二婢,仍檄阁门止公著朝谒。上诏公著入谒如常,公著即以其月丙辰二十一日。避位待辨于家。上数遣内侍劳问,促公著复位,公著讫不敢起。世儒既伏诛,请求事犹未辨。会慈圣光献崩,被召乃就职。及易月之制毕,上以十一月己丑复视朝。翌日,公著面奏曰:“臣比蒙召命,以陞下方在丧次,臣子当奔走承事,不敢以私故辞。今陛下已抑情听政,臣请复待罪于家。”上固留公著,公著遂杜门不复出。正臣治狱久不决,至追逮苏颂于濠州,锻炼靡所不至,竟无事实。辛卯,中丞李定等入对,即奏云:“公着实未尝请求,特尝因垂拱退朝,颂与众从官汎言陈氏事,公著亦预闻尔。”欲用此辞以结狱。是日,何正臣称疾不上。壬辰,诏御史舒亶以定等所奏,就问公著于家。公著言:“臣审闻此于法固无害,第实不预闻,不敢妄对以欺君尔。”十二月己亥,定等复入对,正臣又称疾不上。定等奏被系者讫无所承,且皆无左验。上始大感寤,遂诏停狱。而种民以擅更狱辞下御史台劾治。上既诏停狱,即日遣中使谕公著狱事已解,可亟入就职。越三日,壬寅,公著入谒展谢,上曰:“有司考竟都无一事。”比拜起,上如是言者再。遣使押公著家属归西府,公著亦未敢迁。

始公著被诬,或谓公著以辅弼挂吏议,当随事自承,不宜有陈。公著曰:“不然。自古公卿大臣遭枉滥,而不能自直者多矣,皆不得其时也。今吾生治世,事明主,近在帷幄之间,一旦被诬而不能申理,则四方疏远之人何以自明?将恐治狱者狃以自张,被罪者望风畏却,一罹呵问,例自承服,致朝廷有滥罚之讥,罪乃在吾,而不在朝廷也。”狱事既释,公著曰:“吾身备辅弼,既被吏议矣,虽无事,安可以复在位?”会慈圣梓宫在殡,陵事方严,未可以请。及慈圣神主祔庙,公著即再上表乞补外郡。上再遣使封还,仍诏公著入对,敦谕弥切,公著乃复归西府。

上批:“两朝国史先诏春季成书,复继差出官。及闻诸志文字编次全未有绪,可展至今秋。”五月六日庚戌。

又批:“殿前侍卫马步军司今岁春首有缘旧例,以不该移降过犯简退诸军;有年三十五以下一三武艺及本军中等以上者,并可依旧名次收管,仍令逐司再拍试。”

提点寺务司言:“大相国寺僧居虽有六十余院,一院或止有屋数间,檐庑相接,各具庖爨,常虞火患。乞东西各为三院,召禅僧主持四院为六院。”从之。后又请分为八院,赐度牒二百,以给修缮之费。从之。

真定府路走马承受黄诰言:“本路差禁军采泥城粘草,妨教阅、蹂民田。”诏市以常平仓头子钱。

戊戌,以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司勾当公事、奉礼郎马申为太子中舍、权发遣陕西转运判官、兼同管勾边防财用。

诏陕西转运司,熙河一路钱帛、刍粮并与经制司管认。缘经制财用职事举废官吏,亦令经制司施行。

诏杭州禁民毋以言涉边机文字鬻高丽人。

诏:“闻诸路将副多轮一员直日巡教,可令提点刑狱司体量以闻。”

己亥,辽主遣瑞圣军节度使耶律永芳,太常少卿、乾文阁待制刘彦先来贺同天节。

诏陕西转运使,秦州厢军所支月粮三分以一分支白米,二分支小麦。如无米,即借拨于他司。以走马承受沈寘言所给米陈腐,兼以䊳荞之类,军人有辞故也。

庚子,诏西北诸路愆雨,北岳令知定州韩绛,东、西、中岳令所在知州躬往祈祷。

又诏,太学正锺世美上年陈太学事,有可行者,下看详太学条制所立法以闻。

三司言乞就运广济河所漕谷二十万石,往青、淄等谷贵处粜。从之。

赐江、淮发运司度牒三百,给真、楚、泗州修转搬运仓、河水鰯之费。

诏明州象山县尉张中救接高丽人船有劳,落冲替。初,高丽船遇风,中往救之,坐尝与使人和诗冲替。至是,高丽使以语馆伴官,故释其罪。

礼院言:“礼,宗庙三年一祫,以孟冬;五年一禘,以孟夏;而四时之祭荐,其常事。故禘、祫之月则不行常飨。自熙宁八年四月禘于太庙,至今五年。今年孟夏荐飨,请改为禘。”从之。

辛丑,诏权三司勾使李承之根磨提举京东、河北盐税司岁入课利以闻。盐税司,当考正月二十二日。

诏太子中允、馆阁校勘、监察御史里行范镗罢管勾国子监,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黄颜知谏院、兼管勾国子监,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何正臣为馆阁校勘,罢勾当三班院。将以御史专领六察,故差遣悉罢。后镗又自言见判礼部,亦罢之。何正臣旧传云:其为御史也,兼管勾三班院,牢辞不获,乃从容为帝言:“臣备位言职,以激浊扬清为事,兼它局则嫌于不自举。人言交攻,何以逃责!”帝善之,为悉罢御史兼局,顾谓近臣曰:“以忠事主,如何正臣可也。”帝尝阅别试策题,他日,问撰者谁?正臣对范镗同撰。帝曰:“语若不出于卿,乃镗自为邪?”有旨策题并注撰人姓名。二事皆自正臣始。

乙巳,上批:“乞弟侵扰属夷,边将开谕抚遏,而奸凶窃发,杀伤吏卒。崎岖山獠敢尔跳梁,赦而不诛,何以怀远!虽令邻路济兵应援,须议发兵深入讨除。夔州路转运判官程之才可徙梓州路,同转运使高秉预于要便州县城砦,备人二万,马五千,一月刍粮。”

诏权发遣淮南路转运副使、都官员外郎李琮根究逃绝户下亏陷税役等钱。正月二十二日,琮初除漕。

诏开封府界、京东西诸将下弩手每五十人差教头一人。

诏虞部员外郎陈幵放归田里,永不收叙。幵,陈世儒之从兄,世儒杀母事觉,幵谕世儒自尽,而心利其财故也。

通判熙州、秘书丞胡宗哲同管勾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事。

丙午,同提举成都府等路茶场、屯田员外郎蒲宗闵及勾当官迁官循资有差。

录故提举茶场李杞子屷试将作监主簿。以陕西转运司言,茶场司自熙宁七年置场,至十年,总入息税钱百二十二万九千余缗,而杞已死故也。

诏监文思院、殿中丞王史,太子中舍许迁并冲替。坐造山陵皇堂铁叶不中度也。

丁未,诏:“开封府界、京东西、河北、河东、陕西等路久苦旱灾,近虽霑润,未至优渥。深虑刑狱或有冤留,上干和气。可诸路分委监司,在京遣中书刑房检正官,督遣系囚。”又诏转运、提点司体量灾伤,七分以上,蠲其夏税;不及七分,检覆如常法。提点刑狱、提举司察不如法者以闻。

戊申,诏中书,宗室大小学官员多俸薄,其议减员增俸。六月戊戌。

阁门言:“仪制有车驾省方、出猎、大阅、大酺之类,行之希阔,欲并置旧本,余以仪制修定。”从之。

提举茶场范纯粹兼三司勾当公事。以李稷言纯粹任右赞善大夫,官卑恐不能弹压州县故也。

御史台言:“奉诏复置六察,察在京官司。今请以吏部及审官东西院、三班院等隶吏察,户部、三司及司农寺等隶户察,刑部、大理寺、审刑院等隶刑察,兵部、武学等隶兵察,礼祠部、太常寺等隶礼察,少府、将作等隶工察。”从之。

初,乞弟归自江安,怨夷牢杀一毛,欲仇之,然不敢出其部寇掠。杀一毛,具元年十二月末。知泸州乔叙数遣人邀之打誓,通判家定国曰:“有事而誓,犹不足以示威。今无事,而求其誓,徒纳侮耳。”叙不从,卒以金缯诱乞弟打誓于江安。乞弟率众坐大岭上,遣兄阿字及蛮奴沙自阿义与叙打誓。时三月己巳也。

誓讫,乞弟遂攻围罗个牟村,索其旧税。罗个牟村自熙宁十年熊本始团结之。约,蛮有仇杀,汉为救援。于是,奉职任光秀诣江安告急。梓夔路都监王宣耻不与打誓,江安令阿宗范复以言激之,遂檄戎、泸等州。都巡检王谨言、江安驻泊都监郭晏,悉以兵会,同日至罗个牟村与贼遇。乞弟曰:“我近与汉家打誓,不敢犯汉。罗个牟欠蛮旧税,我故仇之。”宣等不听,坚欲与战。乞弟未敢动,且曰:“我蛮不敢先为恶。”宣遣任光秀往督战,光秀突骑驰阵前,与贼对语,抽身立高岭上,贼众四合。宣与其子三班差使琥驱兵力斗,贼众稍怯,欲自引去。晏州夷以刀画地,呼曰:“我随尔蛮,尔蛮若退,汉必杀我。他日尔蛮如何更来索我税?”贼众遽止,先攻杀谨言,次又杀晏。宣知必败,谕琥令驰归,曰:“我以王事当死。”琥曰:“父死于此,子复何往?”遂俱死。官军死者几八百人。是日,梓夔路钤辖司言宣等全军战没。诏入内供奉官、勾当内东门韩永式往泸州体量公事。差韩永式,据御集二十二日再出札子。旧纪书:泸州蛮贼乞弟寇戎州,都监王宣、巡检王谨言死之。新纪但书王宣,并录之:初,韩存宝经画罗苟夷争不偿骨价事,乞弟遣其亲信至纳溪寨率兵助王师,军前报以不用重兵。约,能抚遏诸蛮,禽捕罗苟,余党当有厚赏。乞弟皆如约。存宝既平罗苟,遂不立赏。乞弟率晏州夷六千余攻戎州界及江安县诸蛮,焚聚落,作木契,劫以输税,拥兵责存宝所许赂不可得,数日乃去。按罗苟夷与罗个牟不同,原本多讹,今改正一四

庚戌,诏:“西北诸路久旱,虑蝻虫渐生。其令转运司督州县扑灭,毋致滋长。”

又诏:“在京官司奏或申中书、枢密院事,待报半年未下,听节略大纲及申奏月日以闻。”

都大提举导洛通汴司言,所狭河道欲留水面阔八十尺以上,束水水面阔四十五尺。诏狭河处留水面阔百尺。

审刑院、刑部言:“宣州民叶元有,为同居兄乱其妻,缢杀之,又杀兄子,而强其父与嫂为约契不讼于官。邻里发其事,州为上请。”上批:“同居兄乱其妻,或强或和,既无证左,又罪人今皆已死,则二者同出于叶元有一口,不足用以定罪。又下民虽为无知,抵冒法禁,固宜哀矜。然以妻子之爱,既罔其父,又杀其兄,继戕其侄,背逆天理,伤败人伦,宜以殴兄至死律论。”

又批:“祥符知县唐彀等于城北点集保甲约二千余人,农事方急,未知点集因依。可令提点司具析。”后提点司言:“诏书教大保长先令提举官追集简阅人材,故祥符有此点集。”诏劾祥符官吏,仍戒诸县自今先简大保长,不足,方选家丁及以次人。既而祥符官吏自言受提举教阅官指挥,迺诏免劾。

枢密院言:“提举教习马军所教保甲已经阅试,补三班借职五人,三班差使十六人,被带班殿侍九人一五,赐银绢六十人。”诏五人充王中正教大保长随行,余分差赴巡检尉下指教长上保丁。

辛亥,上批:“泸州蛮事未息,梓夔路钤辖司所奏诸县寨边事,关报异同闲冗之语,悉以上闻。虑其间隐晦要切事,或致处分之际有失机会。可约束令自今并须审察事实,节略机要以闻。”

高阳关路钤辖、兼河北第十将雷仲言:“臣昨欲举行霸州教阅,不依元结队伍,为副将刘昌序沮止,遂独御中总管司。后来营教已依元结队伍法,有云翼卒胡千辄率众当教场不唱喏。是日,昌序先入教场,臣后至,恐必有事因。令霸州鞫,百余日未结正,乞委官体量。”上批:“专下转运判官孙迥推究。虑刘昌序欲倾摇雷仲,故导千等抵冒深刑。宜令研穷考讯,必见奸慝所在。”既而迥言昌序实无害仲之意,乃止。

梓州路转运司言:“体量乞弟等三月己巳赴纳溪寨立誓归顺,罗个牟村蛮止为收藏乞弟奴婢,有任光秀妄以生南罗个牟村为省地,报王宣以蛮人侵犯,致轻易出兵陷没。缘罗个牟村蛮熙宁七年后方量纳官税,不同省地熟夷纳二税役钱。”诏:“罗个牟村蛮既纳税赋,即是省地熟户。见在图籍,并系熟夷,不委所奏,有此异同。今不独为王宣接战所因,缘系久远地界事。令转运、钤辖司审实以闻。”后逐司奏罗个牟村蛮但量纳税物以羁縻之,实与省地熟蛮不同。后逐司奏云云,朱本签贴云,以密院取会到修入。墨本无之。

河东经略使孙永举供备副使董中行为岢岚军草城川都巡检。诏:“中行以伎术进,岂宜领边要职任?令别举官。”

权发遣司农寺丞、太子中允、馆阁校勘张商英检正中书刑房公事。

前绛州团练使、驸马都尉王诜复庆州刺史,听朝参。诜前坐苏轼夺官,蜀国长公主久病,上欲慰主心,故特有是命。及上视主疾,问所欲,主但谢复诜官而已。

壬子,御史满中行言:“都水监丞及巡河使臣按行河上,纵吏受贿。而逐埽军司、壕寨人员、兵级等第出钱,号为常例。稍不如数,则推擿过失,追扰决罚。苦于诛求,至借官钱应办。乞体量根究施行。”诏转运判官孙迥体量以闻,后应犯在赦后者,皆根勘论如法。

诏前河北路转运副使陈知俭罚铜三十斤,前提点河北路刑狱韩正彦罚铜三十斤。坐河决曹村失备也。

甲寅,命翰林学士、权御史中丞李定详定郊庙奉祀礼文,定中辞之。

罢群牧行司一六,复置提举买马监牧司。

入内东头供奉官、泸州勾当公事韩永式乞差熙河都虞候吕昱为指使。上批:“昱本熙河弓箭手,累立战功,补都虞候,近私随韩存宝讨夷贼,本路已作逃亡除籍,故困踬无所归。可与三司军将,令带随行。”

代州言,谍报契丹北枢密萧尧昌等引步骑点检缘边铺舍。上批:“敌若止是增饰铺舍,必不遣如此重官,恐尚有理辨团山子以东地界之意,故假此为名。宜下定州真定府安抚司、太原府经略司,速募人伺敌情,仍增边界巡守,及权移异地分内不得力使臣。”后逐司奏言,惟点阅铺舍而已,非有他故也。

诏:“衡州茶陵县岁以税米折纳船材,运至潭州造船,公私縻费。自今以所输船材,即本县造船二百艘,转运司出钱佐其费。”从太子中允王子韶、太常博士何琬请也。后又诏民税米听输县,米一石别输船脚钱七十,官为运至潭州。

诏潍州防御使克谌、饶州防御使克惧各追一官,罚铜九斤,停朝参、俸给。以遇慈圣光献皇后虞主,坐道旁不起,为礼仪使劾奏也。

乙卯,诏候谅暗毕,加上仁宗、英宗尊谥。

权御史中丞李定言:“奉行朝廷法令以致之民者诸路监司,而无钩考之法。今御史台分察官司违慢。若推此法以察诸路监司,宜无不可者。以户按察转运提举官,以刑按察提点刑狱,如此则内外官司各勤职事,朝廷法令不至隳废。”从之。两纪并书诏御史分察诸路监司。

丙辰,诏以季秋择日有事于明堂。

丁巳,诏鄜延路经略司缘边随市价增钱鬻盐钞以闻。

京东路转运司言,郓州筑遥堤长二十里,下阔六十尺,高一丈。先是,河决曹村,水至郓州城下,明年山水暴至,漂坏城北庐舍。知州贾昌衡、李肃之相继议筑遥堤以捍水患。至是堤成,役夫六千,一月毕。赐诏奨之。

诏司农寺改更常平、免役、坊场等事,有干大法者,不得辄下相度,并先奏取旨。

己未,资政殿学士、知延州吕惠卿为资政殿大学士,再任。

诏故梓夔州路都监、礼宾使王宣,戎泸等州同都巡检使、内殿承制王谨言,泸州江安县驻泊都监、内殿承制郭晏,前泸州管界内同巡检、右侍禁孙中立,都监司指使、三班借职杨永寿,差使王琥,散直盛赟、刘用,押马殿侍张德、李珣、孙宣旦、孙文秀,令转运司致祭,赐其家钱绢有差。护送家属至愿归处,无亲戚者遣使赍骨及财物、赠官宣敕等送其家。赠宣六宅使,谨言、晏并西京左藏库副使,录宣子琥后二人为三班奉职,三人借职。谨言、晏后各一人奉职,二人借职。中立后一人奉职,一人借职。余各一人补下班殿侍。

诏监司、提举司有所措置及申请而辄及他司者,论如非所职辄管勾法。

陕西路转运使李稷言:“秦州造公使酒给省仓米,庆历中,诏岁毋过千五百石。嘉祐四年后,岁给四千至六千余石。熙宁二年,遂至九千石。自后岁不下八七千石。前后违法官吏亡存相半,未敢推劾。”诏释官吏罪,自今岁毋过四千石。

庚申,赐梓州路转运司坊场钱五万缗,绢布各万匹。增备边计。又诏熙河路遇同天节,止令进马二十匹。

又诏御史台六察案官二年为一任,以所纠劾官司稽违失职事多寡为殿最,中书置簿以时书之,任满取旨陞黜。后中书上刑房所修法注云:“其所纠劾,须朝廷用其言,以断罚人者。”上批:“‘人’字下增‘或上簿’三字。”增字,用御集所书。朱本云增“取旨”字,今不取。乃自五月庚午移入此。

上批:“新受供备库使曹谕旧有废疾,未尝出官,故未得俸。既以恩迁,其以俸给之。”

诏权御史中丞李定罢判太医局除放欠负,以领察事也。

提举福建路盐事贾青上所部卖盐官吏元丰上年岁课,比祖额增羡一七及捕获私盐最多,乞优加酬奨。上批:“福建路盐事自蹇周辅承命创法,贾青相继奉行,方尔期年,已见就绪。盗贩衰止,岁课有嬴,东南一方公私所赖不细。贾青近已尝推恩,自余行法有劳官吏可第赏之。”时周辅已擢三司副使。自转运判官王子京而下二十人迁官升任,循资减磨勘年,堂除不依名次、路分注官有差。熙宁十年六月,周辅除福建漕。八月,徙京东。九月,仍漕福建。元丰元年十月,除发运副使。十一月,以发运副使入为大理少卿。十二月,兼提举福建盐事。

知齐州王临言:“州有灵岩寺,地课几万缗,皆为僧徒盗隐。乞差官监收,每岁计纲上京纳。”诏赐与上清储祥宫。

辛酉,增国子监岁赐钱六千缗。初,给外舍生食,人月为钱八百五十,至是增至千一百故也。

御史何正臣言:“诸路监司、郡守体量官吏,不待考实,多先乞替罢。刺举之际,岂能无失?其间好恶不公,喜怒以意者往往而有。乞自今体量官吏,有赃状已明,不可留本任者,取旨先替罢,余委别司考察,或俟结正施行。”诏送详定重修编敕所。朱本云:元行不书。

诏:“非导洛司船辄载商人税物入汴者,虽经场务投税,并许人告,罪赏依私载法。即服食器用日费非贩易者,勿禁;官船附载{艹废}箔、柴草、竹木,亦听。仍责巡河催纲巡检都监司觉察。”从宋用臣请也。三月二十四日。


注释

非十八以上不得析“八”原作“人”,据宋会要礼三六之一五改。

政和三年闰四月二十七日“政”原作“至”,据阁本及宋会要礼三六之一六改。

教习马军所“习”字原脱,据本书巻三〇二元丰三年二月己未条及注文补。下文四月庚戌条同。

贡银香师子一“一”字原脱,据宋会要蕃夷七之三六、清波别志巻中补。

进向与北人理办本寨地界“本”原作“木”,据文义改。

本司船承揽般载“船”字原脱,据宋会要食货一七之二五补。

广信军“信”原作“西”,据宋会要职官六六之一一改。

己丑原作“乙丑”,据阁本、宋史巻一六神宗纪、长编纪事本末巻八一奉太皇太后改。

左藏库使“使”字原脱,据宋会要职官五四之七补。

一〇于后为兄弟行者“后”原作“后”,据长编纪事本末巻八一奉太皇太后改。

一一邛部川“川”原作“州”,据宋会要蕃夷五之一五、宋史巻四九六邛部川蛮传改。下同。

一二安南事以经久省便为佳“佳”原作“准”,据铁围山丛谈巻二改。

一三有年三十五以下“年”原作“言”,据宋会要职官三二之六改。

一四按罗苟夷与罗个牟不同原本多讹今改正原脱,据阁本、活字本补。

一五被带班殿侍九人“九”,宋会要兵二之一七作“四”,并于本句下有“下班殿侍九人”六字。

一六罢群牧行司“群”原作“郡”,据宋史巻一六神宗纪改。

一七比祖额增羡“祖”原作“租”,据宋会要食货二四之一九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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