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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二起神宗元丰三年正月尽是年二月

续资治通鉴长编作者:李焘发布:福哥

2020-6-5 01:37

巻三百二 元丰三年庚申,一〇八〇

起神宗元丰二年十一月尽是年十二月

春正月乙丑朔,开封府界第六将言,差襄邑县防河兵阙二百余人,已添差讫。上批:“今汴流京岸止深八尺五寸,应接向东重纲,方得济办。若便差人防护,则无时可以放散。况今水流调缓,不须过为支梧。”诏提点司相度,据彼处堤岸去水所余尺寸更行增长,方听上河。”

己巳,御史舒亶言:“铨院事无正条,止凭吏人检到例因缘,或致奸弊。乞委官一例删定为例策。”诏铨院合施行事,并编入敕令格式。

吉州言:“奉诏市箭笴三十万,既非土产及民间素畜之物,乞预给钱,限一年和市。”从之。

送伴辽使李琮等言,大行太皇太后未葬,恐使人以故事邀过白沟,置酒作乐。诏勿过白沟桥,给乐人例物如故事。

辛未,诏大理寺鞫罪人,依开封府例报稽查司。后大理寺乞旬具徒以上事报纠察司,许之,开封府准此。仍诏纠察司如察访得虽非徒以上而出入不当,许索文案点检。

诏陕西诸路经略安抚司差人深入体探夏人点集作过次第,严饬守将过为堤备。以上批“闻夏人今春点集颇众,虽声言欲讨邈川及犯鄜延,缘贼计多奸,所向难测,可处分诸路严饬守备”故也。

广南西路经略司言,刘谊已奏修邕州城,乞免土丁今年教阅,以备来年差雇。诏候修筑日,被雇土丁与免教阅。

河北转运判官孙迥言,界河内北人鱼船三十余艘,白昼肆行,未有约束。诏缘边安抚司体量,如数稍多,即婉顺止约。

癸酉,池州司法参军、监中书制敕库孙谔坐失察吏人,漏落进呈条贯,与外任合入差遣。自今制敕库监官依旧堂后官兼,勿差外官。熙宁八年八月二十三日,谔监制敕库。杨时志谔墓云:谔自监制敕库除吏房习学、同编修中书条例。习学一考,当即真,未阅岁,丁父忧去职。服除,会罢习学官,再监制敕库,仍多摄五房职事,因议司农法,駮其不当者。大臣力主之,谔犹反复论不已,忤其意。又常叱堂吏,语有所侵。大臣闻而疾之,造为讪上语以闻。赖神宗仁圣,察其无根,得不坐。会库吏编进条目,漏常程札子三道。谔已自陈再进矣,大臣交诋之,出为睦州司理参军。此墓志所云罢习学官及駮司农法、叱堂吏,皆当考。

诏升许州为颍昌府。张舜民云:神宗自颍州郡王即位,熙宁初,升颍州为颍昌军,久之,知其误,遂升许州为颍昌府。按升颍州为颍昌军,乃元丰二年八月二十四日、九月十八日德音,非熙宁初也。神宗初为忠武节度、淮阳郡王,后封颍王。忠武即许州军额,郡王则封淮阳,非颍州,舜民误也。旧记书升许州旧镇为颍昌府,新纪削“旧镇”两字。

诏大行太皇太后卤簿不用赞书,内臣二十四人捧梓宫。上批:“闻陵下役兵至今未得特支,及使臣添支亦过时不给,致有质卖衣物者。可下京西北路提点刑狱司体量,有实,即劾当职官吏以闻。”

乙亥,以大行太皇太后梓宫在殡,罢朝谒。祖宗神御分遣辅臣行事。

著作佐郎、馆阁校勘、国子监直讲满中行为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

大理评事、管勾崇福宫吕升卿复馆阁校勘、权判登闻鼓院。

诏秦州鞫市易事,除牵连得罪情轻外,余并不用去官赦原。

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官言,置司以来实收利入:元丰元年,四十一万四千六百二十六贯石;二年,六十八万四千九十九贯石。朱本削此,今从墨本。

诏开封府界、京东西将副内各选一员赴阙,传授新降教格。后又诏教大保长就王中正处看阅教法。

丙子,德音降颍昌府死罪囚,徒以下释之。新、旧纪并书。

龙图阁直学士韩缜以河东分画地界文字来上。诏录付河东经略司,令帅臣亲掌。

诏诸路将官满三年无监司保明治状,差人承替。

中书堂后官周清言:“准律,谋杀夫者皆斩。又条,妻殴夫死者斩。又十恶条,四曰恶逆,谓杀夫。议曰:自伯叔以下即据杀讫,若谋而未杀,自当不睦之条。八曰不睦,谓谋杀缌麻以下亲。准敕,其十恶中,恶逆以上四等罪请准律用刑;其余应合处绞、斩刑,并决重杖,一顿处死。审刑院、刑部自来奏断妻为从谋杀夫,已杀,案问自首变从故杀法者,引举轻明重法,断入恶逆斩刑。详律议,妻谋杀夫,已杀,合入恶逆,以案问自首变从故杀法,合用妻殴夫死法定罪。缘妻殴夫死者斩,不言皆斩,乃系相因为首从,合依首从法减死,止科流刑。盖为发心谋杀夫便得皆斩,所以举谋杀未伤是轻,明故斗已杀是重,理同谋而未杀之法。伏缘十恶条,谋与故斗杀夫,方入恶逆者,若谋而未杀,止当不睦。既用举轻明重,合从谋而未杀法,止入不睦条,非是恶逆以上四等罪,依敕当决重杖处死,恐不可复得杀夫全罪却入恶逆斩刑。乞加详议申明。”下审刑院、刑部参详,请如清议。从之。

诏司农寺给坊场钱十万缗,下成都府造大驾卤簿仪物。先给五万缗,不足故也。

戊寅,上太皇太后谥曰慈圣光献。新、旧纪并书此。

辛巳,诏改国子监直讲为太学博士,每经二人。

诏前虔州瑞金县尉张格放归田里,令开封府押归本贯。坐妄讼三司、吏部及遮执政马喧悖也。

监察御史丁执礼、权监察御史里行舒亶何正臣自劾赴景灵宫误乘马入偏门。诏释之。执礼等固乞行法。上批:“可依所乞从违令赎铜。”而命卒不下。

龙图阁直学士韩缜言:“伏以为治之法,图籍为本。臣窃睹陛下临御以来,内则讲求典礼,总一制度,流斡财币,审核庶狱;外则团结兵将,讨伐违傲,开拓疆境,经制边用。凡所措置,悉该圣虑,一有奏禀,皆出宸断。及缘边州军与外界移文,往往执为争端,而官司奉行之外,初无编录之法,官吏一易,不知本末。臣愚欲乞应朝廷置局及专使被受朝廷措画行遣事节,可遵守检用者,并缘边州军与外界移文,各令元差或见任官,分门编类,责以期限,投进中书、枢密院。检举严立漏落之法,置籍拘管收贮”诏严立中书、枢密院诸房遗失官文书法。缜又言:“乞以分定地界、壕堠、铺舍照用文字,降付河东路经略司。”从之。

保州言北界屡有移文理会修城,乞自今三两次移文,回答一次。从之。

上批:“高丽国王每朝贡,回赐浙绢万匹,须下有司估准贡物乃给,有伤事体。宜自今国王贡物不估直回赐,永为定数。”

壬午,诏左谏议大夫、知陈州安焘赴阙押赐高丽进奉使朝见。罢御筵,仍借给事中。

降前知江宁府、司封员外郎吕嘉问知临江军。嘉问前坐监司按修造违法事等夺职,至是上书自辨,又坐对制不实,会恩止降差遣。前勘官太常博士范峋、太常丞彭汝砺坐推鞫不尽,虽会恩,各特夺一官。元丰元年九月壬申朔,嘉问自江宁改润州。十二月癸卯,江东提举司乞罢嘉问润州。二年四月庚戌,罢润州。今乃以前知江宁责,不知何故。

癸未,增国子监岁赐钱万五千缗。以国子监言岁费钱三万七千缗,而所入才二万三千缗也。又增开封府公使钱千缗。

录光州牢城兵士徐靖为三班差使、殿侍,充京东路多贼盗州县巡检下指使,赏钱三百千。靖执剧贼阚温,特录之。

诏提点淮南东路刑狱范百禄罚铜二十斤。坐知扬州江都县王观枉法受财,转运司遣官鞫劾,而百禄擅止之也。

审官东院言:“大理寺丞申天规昨乞长告,访求其父。今已迎归侍养,乞许天规不候岁满朝见。”从之。天规少失其父,至是访得之,年百岁矣。

乙酉,御史中丞李定兼直学士院。

赐故知琼州俞瑊家银五百两。本路言瑊在海外六年,不得代而死,故优恤之。

高丽进奉使柳洪等,以海行遇风飘失贡物,上表自劾。诏降敕书,谕以风波不虞,开释罪戾之意,今据见存物投进,仍诏明州先借高丽主船兵工劾罪以闻。馆伴高丽使所言,使人以大行太皇太后在殡,欲入见日,系墨带。上批:“已易吉服,在理难更再变。若使人实有禀请,委王存等婉顺开谕止之。”

诏北朝贺同天节使过界,如在百日外作乐。

丙戌,诏龙图阁直学士、枢密都承旨韩缜依权三司使例,免赴崇文院宿直。

司封郎中、提举京东、河北路盐税周革权河北转运副使,兼提举盐税,仍陞一任。要考盐税事。革初提举,当检。四月八日,合参考。

都官员外郎李琮权发遣淮南路转运副使。去年九月八日,琮治匿税,可掇取附此。或已附四月十二日,可并入。

丁亥,两浙转运司言温州民首纳海中收得高丽贡布等。上批:“海洋飘溺之物,理或渍湿破损,岂能致匹帛短小?盖滨海小民侵盗。宜下贾青、苏澥于沿海州县榜谕。如获高丽贡物,辄敢隐藏,指挥后十日不尽首,许人告,十分给三分赏,犯人计赃加凡盗二等。邻保知而不纠,减犯人二等。

赐保州钱千五百缗给犒设。

戊子,诏审刑院、刑部断议官,自今岁终具尝失入徒、流罪五人以上,或失入死罪者,取旨连签者二人当一人,京朝官展磨勘年,幕职、州县官展考,或不与任满指射差遣,或罢,本年断绝支赐,去官不免。先是,熙宁十年,尝诏岁终比校取旨,而法未备故也。

诏秦凤路勇敢依鄜延路以百人为额,随正兵训练。每季升降,仍依诸军都教头格简试

己丑,高丽国谢恩兼进奉使柳洪、副使朴寅亮等百二十一人见于垂拱殿,赐物有差。要录云:初,高丽国人常至明州商贩,诏发运使罗拯经画。拯遣人浮海往谕,其国王于是入贡。

命知制诰张璪详定郊庙礼文。

诏世经等五人先以赵居逆节缘坐,勒任朝参,今累经赦宥,宜听以见降官赴起居。

白虹贯日。两纪并书。

庚寅,命检正中书户房公事蔡京兼编修诸路学制。

诏都官员外郎、知大理寺丞叶武送审官东院。以御史中丞李定劾奏武同贾种民劾苏颂,种民增移事节,而武不能察,故罢之。二年四月己丑,大理少卿蹇周辅,丞叶武、贾种民同黄颜鞫事,并此年二月己未、壬戌。

手诏:“勒停人、前梓州司户参军姜适狂妄上书,请还复大行太皇太后,可保万岁。比令有司主管供给以验其方,而逾所期日,卒无少效。罔上惑众,法固宜诛。以其情非有他,特示宽,可除名勒停,郴州编管。”适辟谷,自谓有长年术,馆于金明池,其方不验故也。

诏京西差禁兵二百人守大行太皇太后陵。

江淮发运司乞自洪泽以南至龟山、蛇浦以北,创开新河。诏权管勾都水监丞陈祐甫再相度计工以闻。

辛卯,于阗国大首领阿令䫏颡温等来贡方物。

诏国子监庄田屋租并隶逐路转运司、开封府界提点司,依钱谷数认见钱,岁送监。

群牧司言,收废监租课等钱共百一十六万缗有奇。诏群牧使韩缜、副使张诚一并赐银绢各三百,余共赐钱五千缗,令枢密院均给官吏。

太常丞、充集贤校理黄廉上编修南郊增损式。

壬辰,诏:“群牧废监及诸军班牧地租课积年逋欠,遣太常博士路昌衡、秘书丞王得臣与逐路转运司、开封府界提点司案租地,依向原例定租课,据岁输之物,酌三年中界为准,及合纳租见钱,付逐司为年额。若催趣违滞,以擅支封桩钱法论。”

癸巳,熙河路经略司言,邈川城主温讷支郢成遣首领阿笃等款塞乞补官职。诏补温讷支郢成为会州团练使、邈川蕃部都巡检使,温溪心为内殿崇班、温声腊抹为右班殿直,并邈川蕃部同巡检;阿笃为本族副军主,僧禄尊为禄厮结族都虞候,月给茶帛有差。新、旧纪于岁末乃书温讷支郢成内附。

诏给归明人、宫苑副使侬智会全俸。以智会年老有功也。

礼院言:“大行太皇太后启菆故事,前三日,在京禁乐,祔庙毕,仍旧。所过府州县镇,候虞主回京,仍旧。”又言:“明道中,山陵文字首称庄献明肃皇太后、庄懿皇太后,即是当年一时之议,别无经见。今大行太皇太后虽已有谥号,然山陵未毕,俟掩皇堂,题虞主去‘大行’,称慈圣光献太皇太后;祔庙题神主称慈圣光献皇后。”并从之。

三司言:“发运司岁发头运粮纲入汴,旧以清明日。自导洛入汴,以二月一日。今自去冬汴水通行,不必以二月为限。”从之。

豫章郡王宗谔不觉家婢烧拆屋三百间,诏释其罪。

白虹贯日。此从新纪,盖己丑、癸巳两日皆然。旧纪但书己丑。

二月丙申,诏权同判司农寺、太常博士周直孺陞一任,丞、主簿各减磨勘三年,仍赐银绢有差。以修司农敕成也。

诏大行太皇太后灵驾发引日,听高丽使陪位。并馆伴所言,高丽使柳洪等乞遇奉慰入寺观烧香,比群臣服墨带。从之,仍以带赐之。

己亥,诏大行太皇太后皇堂创为地宫,非嘉祐、治平故事。安厝梓宫,须别为规度,可命都大提举修奉宋用臣专一管勾。

辛丑,命辅臣祈雨。

诏改诸王宫侍讲为讲书。

太子中允、馆阁校勘范镗为监察御史里行。

岐王颢言,府知客西京左藏库副使李真致仕,乞录其孙为三班借职。有司谓其孙于法止得陈乞差遣,诏依法。

河东都转运司言:“宪州静乐县民请射石神慢坡坞荒地千余顷,置弓箭手五百人,岁输租米三千石。今据静乐县尉案行,止有百二十三顷,即今林木蕃茂,乞禁采伐,养成良材,以备官用。”从之。

壬寅,提点永兴军等路刑狱、驾部员外郎王孝先知邠州。孝先上淤田营田司自熙宁七年至十年费钱十五万五千四百余缗。此事当考。不知淤田费用与孝先知邠州有何关涉?今但依实录附此,当考详。朱本云,事小削去。

诏高丽进奉使五日一赴崇政殿起居,班当起居后。

癸卯,命权御史中丞李定判国子监,张璪管勾国子监,范镗同蔡京编修诸路学制。

诏国子监罢书库官,复置主簿,增监厨、使臣各一员;增岁赐公使钱,并旧为千缗;太学正、录三年为任,通计六考,听改官,三考与循资;并增巡宿剩员,并旧为二百人。并从看详学制所请也。

乙巳,权御史中丞李定言:“朝廷更置大理寺,设官数十,专治诸司狱讼,所以防冤滞,省刑罚也。卿、丞皆典狱之官,理当躬亲听治。比闻公事多委丞讯鞫,而卿则略引问而已。至于增损情节,卿或不知。窃恐前后断狱,不能无滥。欲望改易官吏,修立成法,遴择其人而付与之。”不听。朱本签贴云:前史官以言者有断狱不能无滥之语,故载于此,以明上听之失。缘无施行,亦无冤滥文字照据,删去。新本已复存之。案定所言,盖指苏颂、吕公著狱也。狱官后皆被责罚,朱史删去,殆私意耳。

诏司农寺借坊场钱十万缗,给开封府教大保长之费,以销减退军六指挥请受钱偿之。

丙午,翰林学士、右正言、知审官东院章惇为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两纪并书。

知陈州、左谏议大夫、史馆修撰安焘知审官东院,仍为濮安懿王夫人迁护使。

三司言:“驸马都尉李玮昨责授郴州团练使,陈州安置,误给见任团练使俸禄,当追纳。”诏蠲之。

详定朝会仪注所言:“唐尚书户部主贡物,大朝会则陈之。国朝旧仪,元正朝贺所陈贡物,仅存其名,盖有司之阙。谨稽案图志,推原州郡物产之所宜,轻重多寡,稍为条次。”又言:“夏书,冀州以帝都,入谷不贡,异于余州。唐书地理志,京兆、河南府皆有贡。今开封府虽不列于诸州,亦宜复上贡。”并从之。仍诏贡物应买者给省钱,偶无者,听以他物代,并递夫传送。

都大提举导洛通汴宋用臣言:“洛水入汴至淮,河道甚有阔处,水行散漫,故多浅涩,乞计功料修狭河。”从之。后用臣上狭河六百里,为二十一万六千步。诏给坊场钱二十余万缗,仍伐并河林木,以足梢桩之费。五年十月毕工。

丁未,诏权御史中丞李定兼职颇多,宜罢详定重修编敕,以安焘代之。

诏六宅使、高阳关路副总管、兼河北第六将丌赟,训练有劳,复带御器械,令赴阙。以梓夔路钤辖、东上阁门使王光祖代之。

戊申,高丽使柳洪以国主之命,贡日本国所造车。赐诏答之。洪以礼,诸侯不贡车,不敢与贡物同进,而馆伴使以闻。诏许之,乃进。

御史中丞李定、知制诰张璪,李清臣,并为翰林学士。

太子中允、集贤校理、权监察御史里行舒亶同修起居注,罢御史,改知谏院。

屯田员外郎刘宗杰权发遣三司都勘、理欠、凭由司。宗杰言:“昨任京西转运判官日,案发邓州官吏鞫断私酝酒富民事,及改换文案,所坐罪未当。乞下御史台,或差官看详。”诏御史台看详以闻。

三司使李承之等言:“三司负群牧司券马縻费钱百二十八万二千七百缗,自熙宁五年至元丰二年;费三司刍粟钱五十一万七千五百七十缗外,合偿钱七十六万五千一百二十缗。奉诏蠲其半,犹负钱三十八万二千五百六十缗,下三司限三年拨还。自元丰三年后,三司岁当偿群牧司券马縻费钱二十一万三千七百八十缗,除刍粟钱六万四千六百九十缗外,计钱十四万九千八百缗。”诏岁以十万缗偿群牧司,余特除之。初,自熙宁五年后,岁四月至八月,京师诸班直诸军马不出牧一〇,岁费三司刍粟一一自五年至元丰二年,为钱五十一万余缗一二,三司请取于群牧司。既命官校定,而群牧司岁罢券马,以嘉祐五年、六年、八年,治平二年、三年、四年,熙宁五年、七年、八年,凡九年通计之,岁省三司钱二百万缗,计所费刍粟钱外,定三司当偿群牧之数。

庚戌,详定礼文所言:“谨按记曰:‘荐其血毛,腥其俎。’郑氏曰:‘皆所以法于太古也。’又曰:‘毛血告幽全之物,贵纯之道也。’孔颖达曰:‘血是告幽之物,毛是告全之物。告幽者,言牲体肉里美善。告全者,言牲体外色完具。所以备此告幽全之物者,贵其牲之中外皆善也。’盖当纳牲之时,王亲执鸾刀,启其毛,而祝以血毛诏于室。故国语曰:‘毛以示物,血以告杀。’未尝有以血毛与膟膋俱燔者也。今亲祠太庙仪注,诸太祝取毛血奠于神坐,既而取毛血、膟膋出户,燔于炉炭,毛血与膟膋俱燔,此则误也,当改正。仪注云:‘诸太祝以毛血荐于神坐讫,彻之而退。’其旧制燔毛血,伏请除去。又荐血之器,礼所不载,惟周官玉府云:‘若合诸侯,则共珠槃、玉敦。’郑氏注曰:‘古以槃盛血,以敦盛食。’贾公彦曰:‘槃以木为之,以珠为饰。’按特牲少牢,皆无敦盛血之文。然则取血以告杀,当以槃盛之也。唐崔沔议亦曰:‘毛血盛于槃。’宋书志,南郊以二陶豆盛毛血。开元礼、开宝通礼及今仪注,皆以豆盛之。礼,豆盛菹醢,登盛羹而已。其荐毛血当以槃,乞于旧文改正。”从之。三年二月十六日依奏。

又言:“谨按仪礼,尸九饭,主人进,听嘏。少牢馈食礼,尸十一饭,‘二佐食,各取黍于一敦,上佐食,兼受抟之以授尸,尸执以命祝’。‘祝受以东北面于户西,以嘏于主人’。周礼膳夫:‘祭祀。’‘彻王之胙俎’。说者谓若特牲少牢,主人受尸,酢户东西面一三,设主人俎于席前。司几筵:‘祀先王胙席。’郑氏曰:‘胙,读曰酢,谓祭祀及王受酢之席一四。尸卒食,王酳之,卒爵,祝受之。又酌授尸,尸酢王于户内。’为疏义者亦曰:‘在户内之东西面也’一五。今仪注,亲飨太庙饮福位,乃诣东序,又俟入室,俱一献讫受胙,并不应古义。伏请诸庙各设莞筵纷纯,加缫席画纯,于户内之东西面一六,皇帝亲行三献礼成,于此受嘏。”诏候庙制成日施行。三年二月十六日诏书。

辛亥,秘阁校理何洵直言:“按礼,‘遂适殡宫’,‘三虞’。郑氏曰:‘虞,安也。’既葬,迎精而还,祭之于殡宫以安之。士虞礼云:‘侧享于庙门外。’庙则殡宫之谓也。凡宫有鬼神曰庙,故说者以虞、卒哭在寝。春秋左氏传曰:‘反哭于寝。’杜预云:‘既葬,日中自墓还虞于正寝。’盖古者之葬,近在国城之北,故可以平旦而往,日中即虞于寝,所谓葬日虞,弗忍一日离也。后世之葬,其地既远,则礼有不能尽如古者。今大行太皇太后葬日至第六虞,自当行之于外,如旧仪;其七虞及九虞、卒哭,谓宜行之于庆寿殿。且虞以安神,卒哭以告祔,必就殡宫。盖即其平生居处之地,则神灵之所凭依而来宁故也。又按士虞礼,主人酳尸之后,有亚献、三献,大略与馈食礼同。其所变于吉者,吉事尚左,此则尚右。如设洗于西阶西南,及陈鼎于西阶前之类是也。唐仪注,虞祭,太尉亚献如不亲行事,则宗正卿亚献,光禄卿终献。皇帝素服,太尉、司徒以下祭服,群官、皇亲、诸亲皆素服。臣以为虞祭当用亚献,终献如亲祠,其服宜比附参酌施行。又按春秋公羊传曰:“虞主用桑。’何休注引士虞记曰:‘桑主不文。’后汉书志亦曰:‘桑木主不书谥。’夫栗主书谥,为禘祫之时一七别昭穆。若虞主瘗于两阶之间,则谥安用书?旧仪题虞主,伏请罢之。”下礼院,以为“洵直所引虞礼乃士礼,左氏传乃诸侯之礼。若朝廷礼,则经无所见。况嘉祐、治平故事并虞于集英殿,宜如近诏,虞主回,奉安于集英殿。又饭尸、酳尸,并为事尸之礼,后世既不设尸,难用此礼,宜且仍旧。又嘉祐、治平故事,虞主已不书谥,今欲如洵直所请。”从之。三月四日,奉安虞主于庆寿殿。

甲寅,大行太皇太后发引,上自庆寿殿步导梓宫,且行且哭,至宣德门外立班俟时,号恸不绝声。王珪等及雍王颢一八、曹王𫖳更进开释,不能止。百官士卒感恸悲咽,高丽使至于出涕。灵驾既行,上衰服还内。百官辞灵驾于板桥,退,改常服入门。明日,诣阁门进名奉慰,又慰皇太后于内东门。上自庚戌不视事,丙辰,始御崇政殿,至祔庙乃御前殿。

命翰林学士李清臣权发遣开封府。时,钱藻为山陵顿递使故也。

诏:“闻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路阙雨,其令转运司访名山灵祠,委长吏祈祷。”

权御史中丞李定请知谏院舒亶同结正周沃事。从之。周沃事,初在二年八月,此年八月责官。

丁巳,命辅臣祈雨。

诏自今奏举太常博士,先取所业进入。

己未,礼院言:“慈圣光献皇后祔庙前二日,告天地、社稷、太庙、皇后庙如故事。至日,奉神主先诣僖祖室,次翼祖室,次宣祖室,次太祖室,次太宗室。次太宗皇帝懿德皇后、明德皇后同一祝,次飨元德皇后。慈圣光献皇后异馔、异位、异祝,行祔谒之礼。次真宗室,次仁宗室,次英宗室。礼毕,奉神主归仁宗室。如此,则古者祔谒之礼及近代遍飨故事并行不废。”从之。

诏罢提举教习在京马军所。初,熙宁十年三月,诏入内副都知王中正提举教习马军一九。至是,中正言教习及三年,各已精熟,故罢之。熙宁十年三月八日,始差中正。此年二月十一日,当考。

诏光禄寺丞、权发遣大理寺丞贾种民冲替,知大理卿崔台符、少卿杨汲、权监察御史里行何正臣,各罚铜十斤。大理初鞫陈世儒狱,并治世儒妻李氏,母吕氏尝干其叔父公著,请求于知开封府苏颂。公著未尝以语颂,而种民挟情二〇,于上殿札子增易语言事节,傅致其罪。公著自辨,移御史台推治。时颂已坐孙纯事谪知濠州,追还,参对得实。种民坐罪,而正臣坐常监勘,与台符、汲各不举察故也。并正月庚寅、是月壬戌、四月丁酉。

辛酉,判司农寺李定等,乞开封府界诸县乡村第四等、第五等户敷出役钱。不听。朱史签贴云:役钱随所在民力敷出,户多民富,则出钱不至第四、第五等而已足。户少民贫,则须出至五等,各不同。李定所言非是,兼不施行,合删去。新本云:此可见李定小人掊克之态,复存旧文。今从新本。又舒亶传云:亶判司农寺,朝廷推行新法,亶言役法未均,责在提举官。神宗曰:“提举官未可责也。近臣僚有自陕右来者,欲尽蠲免中下之民,朕谓不然。夫众擎易举,天下中下之民多,而上户少;若中下尽免,而取足上户,则不均甚矣。朝廷立法,但欲均耳。卿可更讲求以闻。”按亶判司农,在元丰四年,亶传云云,已附见四年六月,今复注此,可证其妄也。

权三司使李承之、知制诰王安礼,各罚铜十斤。安礼尝提举三司帐司,与承之互奏帐司事不当故也。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戊午,令李定等根治。

壬戌,诏以国马未备,令开封府界、京东西、河北、陕西、河东路州县物力户自买马牧养。坊郭户家产及三千缗二一,乡村及五千缗,养一匹;各及一倍增一匹,至三匹止。须四尺三寸以上,及八岁以下。令提举司注籍。仍先下逐路具民户家业等第,及合养马数以闻。从王拱辰请也。户马从王拱宸请,朱、墨本同,当考六月二十七、八月二十二、又二十七。本志云:又有物力户养马,今者自元丰三年诏:“以国马未备,其令开封府界、京东西、河北、陕西、河东路州县物力户,各计资产市马。坊郭户家产及三千缗,乡村通及五千缗以上者,并养马一匹;各及一倍增一匹,至三匹止。马以四尺三寸以上,齿及八岁以下。至十五岁,则更市如初。提举司籍记之。”七年二月七日罢。

诏知濠州、秘书监、集贤院学士苏颂归班,群牧判官、都官郎中庞元英送审官东院,大理评事吕希亚、赞善大夫晏靖并冲替。颂坐前知开封府鞫陈世儒事,而元英诣颂伺问,颂尝酬对,但言其情状极丑恶,刑名未可知。法寺当颂,元英以不应为从重。希亚、靖亦尝伺问,后坐报上不实。始颂鞫世儒狱具,辄为法官所駮,或谓颂欲宽世儒夫妇。上以诘颂二二,且曰:“无纵有罪”,颂对:“事在有司,臣固不敢谕之使重。”诏移狱于大理。大理因言颂尝受吕公著请求。遣官即讯于濠州,而世儒狱又移付御史台。颂自濠赴台置对。御史曰:“君素长者,必以亲旧之情不能违,速自言,毋重困辱。”颂曰:“诬人以死不可为,若自诬以得罪,虽甚重,不敢避。”遂手书数百言付狱吏。上览奏牍,疑之,诏御史求实状。御史反复究治无得,乃诘大理狱吏所得公著请求之说,吏穷,吐实曰:“此大理丞贾种民增减其辞为之也。今其藁尚在。”取而视之,信然。于是种民抵罪,而颂得辨明,犹坐酬对元英等为泄狱情,故罢濠州。此据元符诏旨内苏颂附传及曾肇二三墓铭删修。四月四日当参考。

诏权发遣提点京西北路刑狱胡宗回二四罚铜十斤,免冲替,坐越职治提举司事也。


注释

据彼处堤岸去水所余尺寸更行增长“岸”字原脱,据宋会要方域一六之一五补。

同编修中书条例“修”原作“条”,据杨龟山先生集巻三四孙龙图墓志铭改。

开封府界提点司“府”字原脱,据宋会要职官二八之一〇补。

乞计功料修狭河“河”字原脱,据宋会要方域一六之一五补。

六百里“百”,宋史巻九四河渠志作“十”。

贡日本国所造车“日”原作“入”,据阁本及宋会要蕃夷七之三六、宋史巻四八七高丽传改。

知制诰张璪“璪”原作“操”,据阁本、活字本及本巻正月己丑条改。

元丰二年“二”原作“三”,据阁本、宋会要职官二三之一一及下文改。

七十六万五千一百二十缗据上列数字计算,“二”当作“三”。

一〇不出牧“牧”原作“收”,据宋会要职官二三之一一改。

一一岁费三司刍粟“司”原作“月”,据同上书改。

一二五十一万余缗“五”原作“二”,据阁本、活字本及宋会要职官二三之一二改。

一三酢户东西面“户”原作“尸”,据周礼膳夫改。

一四谓祭祀及王受酢之席“王”原作“主”,据周礼司几筵郑玄注改。

一五在户内之东西面也“面”字原脱,据同上书贾公彦疏补。

一六于户内之东西面“面”原作“而”,据阁本、活字本及宋史巻一〇八礼志改。

一七禘祫之时“祫”原作“祭”,据阁本及宋会要礼三二之二八改。

一八雍王颢据宋会要帝系一之三六,颢治平元年九月封岐王,元丰三年九月方封雍王。

一九诏入内副都知王中正“知”原舛在“诏”上,据阁本改。

二〇种民挟情“情”原作“猜”,据阁本、活字本及宋会要职官六六之一一改。

二一坊郭户家产及三千缗“三”原作“二”,据阁本、宋会要兵二四之二一及下文改。

二二上以诘颂“上以”二字原脱,据苏魏公文集附录赠司空苏公墓志铭补。

二三曾肇“肇”原作“巩”。按:曾巩卒于元丰六年,苏颂卒于建中靖国二年,据同上书,墓铭作者乃曾肇,据改。

二四权发遣提点京西北路刑狱胡宗回“点”原作“举”。按:宋无“提举刑狱”而有提点刑狱公事,见宋史巻一六七职官志。据宋史巻三一八胡宗回传,宗回曾任京西提点刑狱,此处“举”显为“点”之误,故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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