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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五十九起神宗熙宁八年正月尽其月

续资治通鉴长编作者:李焘发布:福哥

2020-6-5 01:37

巻二百五十九 熙宁八年乙卯,一〇七五

起神宗熙宁八年正月尽其月

春正月甲午朔,不视朝。

丁酉,四方馆使、康州刺史王道恭知雄州。先是,冯行己赴阙,上批:“雄州最当北边冲要,不可久阙正官,中书、枢密院可速同选拟进呈。”因有是命。

戊戌,诏秦凤路转运判官刘定、提举常平等事章楶提举赈救饥民。初,定言泾原路民阙食,常平米不足,乞借省仓渭州二万石、泾州德顺军镇戎军万石,许之。至是,又诏定等提举。定,七年九月九日使泾原。

庚子,枢密副使、右谏议大夫蔡挺为资政殿学士、判南京留司御史台。挺先以疾赐告,至是从所乞也。

权同判军器监、集贤校理俞充权发遣成都府路转运副使。初,中书拟差判将作监范子奇,上批:“子奇方知工作次第,未可辍。”故以命充。

参知政事、右谏议大夫冯京守本官知亳州,权发遣户部副使王克臣追一官,司封郎中、集贤校理丁讽落职监无为军酒税,著作佐郎、秘阁校理王安国追毁出身以来文字、放归田里,内殿承制杨永芳追一官,汀州编管人郑侠改英州。御史台吏、前庆州录事参军杨忠信,检院吏孔仲卿,抚州进士吴无至,并决杖编管,忠信郴州,仲卿邵州,无至永州,忠信仍除名,永不叙用。侠既窜汀州,人多怜之,或资其行。吕惠卿憾侠不置,且恶冯京异议,欲藉侠以排去京并及王安国,乘间白上曰:“侠书言青苗、免役、流民等事,此众所共知也;若言禁中有人被甲登殿诟骂,此禁中事,侠安从知此?盖侠前后所言,皆京使安国导之。”禁中有人被甲登殿事,据侠言行录,当是宿州狂人孙真也,事见九年五月三日戊午。据林希野史载,孙真事乃是九年四月一日,与郑所言绝不相关,当别有被甲登殿者,非孙真也。野史“真”作“珍”,其注在九年五月三日真决配沙门岛时。

上亦疑焉,他日,问京曰:“卿识郑侠乎?”对曰:“臣素不识侠。”侍御史知杂事张琥闻之,阴访求京与侠交通状。或语以京尝从侠借书,遗之钱米,琥即劾奏:“京,大臣,与侠交通有迹,而敢面谩云不识。又侠所言朝廷机密事,非京告教,何得闻此?”上以章示京,京对“实不识,乞下所司辨”。琥又言:“侠自言京为之主。按京身为辅弼,政事有所未便,自当廷议可否,岂宜怀贰,阴结小人?若京实无此,侠当坐诬大臣之罪。侠虽逐,而京之事状未明,乞追侠付狱穷治。”诏送御史台,京乃言:“侠事因琥案劾,则御史官属不得无嫌,且朝廷不过欲见臣与侠有无往还问遗实迹耳。乞治于他司,或遣官就御史台根究。”诏知制诰邓润甫同推究。琥请遣奉礼郎舒亶乘驿追侠于陈州,索其橐中文字,悉封上之。狱官又掠治侠,令具疏所以交通者,皆捕送狱。僧晓容善相,多出入京家,亟收系考验,取京门历阅视宾客,无侠名。润甫等深探侠辞,多所连引,狱久不决,台官皆不得归家。旧录: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丙辰,上批:“御史台推郑侠事,追逮命官甚众,而承制官司并不锁台守宿,间归私家,可令具状以闻。”朱本签贴云:本台奏每夜轮三院直官与差制官一员或二员,皆宿,各不接见宾客。进呈讫,合删。今附注此。

上以其枝蔓,有诏趣结绝,琥又言:“侠事连京,理须考实,而证左有所畏望,未肯尽情通说。勘司又被旨催迫,无缘穷究。况侠毁斥朝政,姗骂大臣,非有所恃,安敢如此?若不推见事情,明正国典,则小人朋比,何以禁止?乞令尽理根究。”从之。时十二月丙戌也。

侠素师事王雱,而议论常与雱异,与安国同非新法,安国亲厚之。尝谓安国曰:“侠前后以书谏丞相,不听,得无为人所误?”安国曰:“安国言且不听,子言彼岂肯信乎?彼作一事,必得四海九州怨怒,然后行之,何谓为人所误。”及侠上书,安国索其草视之,侠不与,安国曰:“能言之者子也,能揄扬、流布于人者我也。子必以其草示我。”侠曰:“已焚之矣。”侠诣登闻检院上书,讽判检院,延坐与啜茶一〇,询其所言,称奖之。讽又尝见京语及侠,京称侠文辞甚佳,小臣不易敢尔。侠监安上门时,克臣为盐铁副使荐之。其逐也,有求于克臣,克臣命长子公约一一谕次子驸马都尉师约馈之,师约曰:“师约连姻帝室,不敢与外人交,请具白金,大人自遗之。”克臣从之,遗侠以白金三十两。侠往辞安国,安国谓曰:“子可谓独立不惧矣。”于是,台司鞫讽、安国及克臣子公约等,安国初不承,狱吏引侠使证之,侠见安国笑曰:“平甫居常自负刚直,议论何所不道,今乃更效小人欲为诋谰邪?”安国即承。永芳、忠信、仲卿、无至皆尝与侠游者也。狱既具,上以京大臣,令推究官取信否状,并问克臣、京等,皆引罪。润甫及中丞邓绾疏:“侠肆意谤讪朝廷,议罪投之远方,此人臣之所共嫉。克臣以戚里受国厚恩,知侠国之所弃,而资给之。安国以下士擢置文馆,而奖激狂妄,非毁其兄。及永芳、忠信等传言惑众,尤为可恶。虽犯在赦前,及元非朝旨推究之人,据其情状,不可不惩。”遂罢京政事,侠远徙,讽等皆得罪,晓容勒归本贯。吕惠卿议当侠大辟,上曰:“侠所言非为身也,忠诚亦可念,岂宜深罪?”始,惠卿事安石如父子,安国负气,恶其憸巧,数面折之,惠卿切齿。及安石罢相,引惠卿辅政,惠卿遂欲代安石,恐其复来,乃因侠狱陷安国,亦以沮安石也。安国既贬,上降诏谕安石,安石对使者泣。及再入相,安国犹在国门,由是安石与惠卿交恶。侠虽荐京宜为宰相,然实不识京。侠又称元绛、孙永、王介凡四人,自言识绛,余皆未识,而琥等独斥京,盖希惠卿风旨也。此段用王安国本传、司马光记闻、朱墨两录,并郑侠言行录删修。郑侠言行录云:侠既停门局,本候郊霈调官出京,曰:“见群臣诬罔天听,怀不能已。”复取唐书魏徵、姚崇、宋璟及李林甫、杨国忠、卢𣏌传为两轴,题其一曰正直君子社稷之臣事业图,其一曰邪曲小人容悦之臣事业图迹。在位臣僚欺君误国之事,暗合林甫辈而反于姚、宋者,各以类标题,复为书上之:“事皆画一。如大臣对御,以三路流民之因一二,皆为南北下各有田,若北旱则南,南荒又北。此皆诬罔上听。臣乞勘会河东北、陕辅之民,自去冬今春流移至今不已,何人是南方有田者?又闻大臣奏对,多以天旱民流、百物失所、四方背畔、兵革不息为有天数。臣乞问其人为学周公邪一三,学孔子邪,学孟子邪?周公作无逸,历陈人君之享国,或三四十年,或五六年,皆由‘严恭寅畏天命’。‘治民祗惧一四’则有永;‘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则有短。又曰‘惟不钦厥德,乃早坠厥命’。使周公相陛下,而天旱民流、百物失所、四方兵革不息如此,周公曰天数乎?孔子告哀公曰:‘存亡祸福,皆己而已,天灾地妖一五,不能加也。’孟子告梁惠王曰:‘杀人以刃与政,有以异乎?’又曰:‘王无罪岁。’使孔、孟相陛下,而天旱民流、百物失所、兵革不息如此,孔子、孟子亦曰天数乎?然则群臣所为学者,皆非周公、孔子、孟轲之道,而所以相陛下者,皆非周公、孔子、孟轲之存心,则陛下独立无臣,何以为天下?臣所谓无臣者,非无群臣也,无大臣也。所谓大臣者,非谓大旆高盖、日食万钱以自肥腯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而已。若高爵重禄则总归于己,清资美职则分授子弟,中使相望于衢路,黄金并聚于私室,而天旱民流、百物失所、四方背侮、兵革不息,则曰天数,此为大臣,则屠沽仆隶,谁不克为?”又言:“当今台谏譬如刍灵木偶人耳。”又言:“禁中有被甲登殿等事,愿陛下登宣德门宣示臣庶。臣之所言是邪,乞惩戢近臣,毋得公肆欺诞以危社稷;所言非邪,乞斩臣于众人之前,以塞流言汹汹之路。”奏入,执政大怒,言于上,以为谤讪朝廷,追毁出身以来文字,送汀州编管。侠既行,吕惠卿入对,上问:“郑侠一小官,如青苗、免役等事,容于道路闻之,至如被甲登殿、禁中君臣对面言之,何闻之速且详?”惠卿对曰:“侠前后所言,皆冯京手录禁中事,使王安国持示导之使言也。”京与惠卿同列,议多矛盾,惠卿谄事荆公,为安国所疾,屡讽其兄不寤,故惠卿并中之。京一日早朝,留身奏事,上问:“卿,大臣,知朝廷有不便事,何惜自言,乃委令郑侠入文字?缘小官论列朝廷大事,理自不顺,略行贬窜,物论甚不然。”京惶骇对曰:“臣与郑侠素不相识。”上方疑之,御史知杂张琥劾京备位辅弼,乃结交小人,使谤讪朝政。京奏郑侠去贬所未远,乞追回对证,使虚实有归。遂付台推勘。侠行至太康,忽见奉礼郎舒亶来搜衣橐一六,橐中有银三十两,乃王度支克臣所赆;又得谏疏二帙一七,皆先朝名臣奏藁及韩、范、司马等所言新法不便事,题曰“杨君所赠”。杨君者,名忠信,时为御史台知班,尝应四月一日诏书言新法不便,侠监门日,忠信来谒,曰:“御史台职在谏争,皆缄口不言,足下一监门尔,乃上书不已,是言责在监门而台中无人也。”探怀中书授侠曰:“以此为正人助。”是时,御史皆惠卿党,必欲文致京与安国之罪。京素不识侠,见其数言事,屡对判检院丁讽称之。侠每遣门人吴无至诣检院投匦,辄咨嗟曰:“当今台谏不言,郑监门乃能屡入文字邪!”且为无至言冯参政再三称奖之语,然实未尝使安国传道禁中事,诸所从得,乃内殿崇班杨永芳语也。先是,永芳与侠邻居,每言新法不便,且愤大臣诬罔之语,多为侠发之。侠罢门局时,于太庙街行,邂逅秘阁校理王安国,安国马上举鞭揖侠曰:“贤可谓独立不惧。”因随侠至所居,借前后奏草,侠答以未尝存留,安国言:“亦见阁下与家兄书,家兄主张太过,虽安国之言亦不见听,况阁下乎?”侠曰:“不意丞相一旦为小人所误,以至于此。”安国曰:“是何为小人所误!家兄所见不同,自以为人臣子,不当避四海九州之怨,使四海九州之怨尽归于己,方是臣子尽忠于国家。”侠曰:“未闻尧、舜在上,夔、契在下,而有四海九州之怨。”安国以为然。至是赴对,安国初犹不肯承,直至廷辨,侠责安国曰:“凡对制使,不当有隐,口所言者,安得讳之邪?天地神示、宗庙社稷、日月星辰、五岳四渎之灵,皆在左右,学士欲谁欺?”安国乃伏。狱成,侠坐改送英州编管,杨忠信郴州一八,吴无至道州,二人皆真决。冯京罢政,知亳州;丁讽落职,监无为军酒税;王安国追毁告身,放归田里;王克臣、杨永芳各夺一官。

诏真定府、邢赵洺磁相州被灾户合输预买䌷绢及赊买官绢钱并倚阁,须夏熟。又诏倚阁河东路被灾户和籴粮草。

辛丑,察访荆湖路常平等事蒲宗孟言:“近制,民以手实上其家之物产,而官为注籍,以正百年无用不明之版图,而均齐其力役,此天下之良法也。然县灾伤五分以上一九则不与焉,且留以俟丰岁。以臣观之,使民自供手实,无所扰也,何得待其丰穰哉?愿诏有司,不以丰凶弛张其法。”从之。吕惠卿为手实法,奉使者至析秋毫,天下病之,而宗孟乃有此奏。谏官范百禄言:“造簿手实,告匿有赏。为是法者欲民之均,推而行之,恐不如法意,至于骚动。户令虽有手实之文二〇,而未尝行。盖谓使人自占,必不尽数供通,而明许告言,则家家有告讦,人人为仇怨,礼、义、廉、耻何可得哉?”据百禄旧传云二一,百禄为谏官,即论此,今附见宗孟奏后。百禄为谏官,乃二年五月二十七日,而七年七月十九日方行手实法也。

张方平言:“臣窃闻昨有新制,开列条目,自府畿至诸路郡县,令人户各自供通财产手实状,有所隐漏者许人陈告。近已施行,公私劳敝,乡闾甚扰,但忧增益赋调,不复更事生业,必有奸猾渐相告讦,窥图赏利,狱讼繁兴,政令浸以滋张,民德何以归厚?况中户以下,鲜有盖藏,田蚕所收,岁有厚薄,户等耗登,何常之有?不惟煽惑人情,更有纷乱。新法以建议者内为之主,故当职者人无敢言。向者朝廷所立法制,盖以便民为本,因以成国之利。今兹一事,专用挠人,徒骚扰于天下,实无济于国家,伏望圣明,博行体问。忠于国者必言其无益,虑于民者当明其非便,忧深思远,早垂止罢二二,庶令亿兆欣戴天恩。”是岁十月,卒罢手实法。方平奏,今附见,不知其时也。

壬寅,熙河路蕃官赵济忠等见延和殿,授济忠崇仪副使,余除官、赐袍带有差。

诏蠲怀、卫州第四等以下户去年秋料、役钱,以民乏食故。

乙巳,诏熙河路六处置场买马,罢原渭州、德顺军买马场。

赐真定府路安抚司回易本钱二万缗。从本司请,佐军用也。

兵部、司农寺言,诸路每岁解发引见义勇、保甲,今定开封府界保甲、五路义勇每万人取一人,五路保甲万五千人取一人,庶令逐路霑恩。从之。

知成都府蔡延庆言邛部川蛮主苴克等愿卖马,诏延庆优加犒设,以招来之。议者谓成都府路可市马,故委延庆领其事。后延庆又言:“威、雅、嘉、泸、文、龙州,地接乌蛮二三、西羌,皆产大马,请委知州、寨主以锦彩、茶绢折买。”从之,仍委延庆提举。威、雅、文、龙买马,在三月十八日,今并入此二四。八月一日诏云云,九年四月二十三日罢。

诏中书检正官有兼局当给添支处,增给一处,余官毋得援例。时马珫、范纯粹为检正官,又判兵部,乞以兵部添支为茶汤钱兼给故也。

丙午,诏大名府、澶定二州守城各镝十万人行营、军器,马军二分,步军八分;文彦博、薛向、康卫编排,不足,以诸州军守城之余充,又不足,具数以闻。

赐江南东路上供米三万石,均给灾伤州军。

开封府界、京东、京西路黄牛并水牛角,并许通商。

庚戌,冀州言:“散直王达与侍禁李可观等督役治州城,雨坏二十六步。法寺当达公罪杖,会赦原,中书拟达罚重难差遣一次。”上批:“河北诸城工役方兴,若容其怠慢,功成未几而摧塌,恐枉费人力,缓急误事。可观等罚铜,达决杖。”

诏河北同提点制置屯田使、皇城使、廉州团练使阎士良复五路都钤辖资序,久任。士良,治平初责降,后稍复任使,至是,遂还旧资。

诏权御史台推直官蹇周辅劾前余姚县主簿李逢于徐州。初,沂州民朱唐告逢有逆谋,提点刑狱王庭筠二五等言其无结构之迹,但逢谤讟朝政,或有指斥之语及妄说休咎。虽在赦前,且尝自言缘情理深重,乞法外编配;告人虚妄,亦乞施行。上疑未得实,故遣周辅先具初劾大情以闻。哲宗旧录蹇周辅传云:会有上变,告余姚主簿李逢谋为不道。捕系沂狱,部使者请并告人按之,谓逢语意虽悖,无实状。上疑之,遣周辅往。至则悉得逢奸状,且连逮宗室子世居。诏御史府集台谏官杂治,于中参验,卒无异辞,神宗益知其精敏可属以事,即擢开封府推官。邵氏见闻录云:吕惠卿起李逢狱,事连李士宁。士宁有道术,王安石居丧江陵,与之同处数年,惠卿意欲并中安石也。司马光纪闻云:李士宁者,蓬州人。自言学道,多诡数,善为巧发奇中,目不识书而能口占作诗。颇有才思,而词理迂诞,有类谶语,专以妖妄惑人。周游四方,及京师,公卿、贵人多重之。人未尝见其经营及有囊橐,而资用尝饶,卒有宾客十数,珍馔立具,皆以为有归钱术,王介甫尤信重之。熙宁中,介甫为相,馆士宁于东府且半岁,日与其子弟游。及介甫将出金陵,乃归蓬州。宗室世居者,太祖之孙,颇好文学,结交士大夫,有名称,士宁先亦私入睦亲宅与之游。士宁以为太祖肇造,宗室子孙当享其祚,会仁宗有赐英宗母仙游县君二六挽歌,微有传后之意,士宁窃其中间四句,易其首尾二七,密言世居当受天命以赠之。世居喜,赂遗甚厚。

壬子,秦凤等路都转运使二八熊本言:“收复洮、陇,开斥土地,尚未垦辟二九。设官置吏,以至招纳蕃夷、屯聚军马,支费甚广,较其所入,惟酒税、市易、茶、盐为多,而尽归经略司。虽臣以区区之见粗尝规划,然而移用本息,付任官吏,不在转运司。今蕃部悉更向顺,而经略使王韶已被召命,即金谷调度,自当归之有司。”中书门下奏,欲令本与经略使高遵裕同共相度以闻,上批:“可改云宜令熊本与高遵裕同共相度,转运、经略司合分认管辖事件,疾速闻奏。”

诏:“陕西近经雪寒,僵尸满道,深可悯伤,其令永兴、秦凤、河东路都转运司速分遣官收瘗,以三司钱给其费。”

赐外都水监丞程昉度僧牒千,给濬汴河功费。

诏他官权御史中丞,不以官职高下杂压,并从本班。七年九月壬子可考。

甲寅,权发遣荆湖南路转运副使蔡烨言,招谕溪洞蛮舒光旦、杨晟坚归顺,乞各补一官、给俸,令守其地。诏补光旦右班殿直、晟坚三班借职。

诏罢诸将参谋。初,置三十七将,许举武学生充参谋,谏官范百禄言:“边事未有机警,何用布衣参谋?徒长奔竞耳。”又言:“今大帅未命而已除将佐,有以恩泽用,有以溃败收,有未尝经战阵,有以故群盗得官者。愿详核其素,察所长参任之,列甚无状者十有四人姓名,日付之新格,责以训练。所至长吏不得预,然皆觕暴之才,可为人指纵,未可莅众也。况委之辟使臣、察官吏,小人处此必乖戾。愿依畿县旧制,将佐专部分教阅,即付之州县,而罢参谋。”上纳之。

诏:“闻永兴、秦凤、河东路民饥死者相属,累戒监司给钱、谷赈济,而官吏未悉究心,其令逐路转运司及所差官诣所部州军救恤,具死亡埋瘗数上司农寺。”

鄜延路经略司赵卨言,涉春以来,下户尚多阙食,今堡寨成堑未兴工者凡四十余万工,愿于常平省仓支钱、米二万贯石,募贫民以充役。从之。

乙卯,诏融州融水县尉蒙鼎换右侍禁,充宜、融州极边寨栅主兵任使。从知桂州刘彝荐也。

诏察访体量官使回,具所至知州、通判为治实状上中书,武臣上枢密院;诸路监司、提举司各置簿,录知州、通判功过,得替前一月就移者,离任半月上中书、枢密院;待制、观察使以上不用此令。六年八月己卯,察访官先有此令。

诏诸路转运司失计置钱物三〇,及本路自可移用不阙而过为约度,妄有申请支拨,并妄诉免、指占上供钱物者,并委三司奏劾。

又诏开封府人户去年纳外,残零秋税愿纳见钱者听。

是月,诏张方平归宣徽院供职,罢知青州。先是,方平与滕甫易任,方平又辞。上问方平:“祖宗御敌之策孰长?”方平曰:“太祖不勤远略,如夏州李彝兴、灵武冯晖、河西折御卿,皆因其酋豪三一,许以世袭,故边圉无事。董遵诲捍环州,郭进守西山,李汉超保关南,皆十余年,优其禄赐,宽其文法,而少遣兵。诸将财力丰而威令行,间谍精审,吏士用命,贼所入辄先知,并兵御之,战无不克,故以十五万人而获百万之用。终太祖之世,边鄙不耸,天下安乐。及太宗平并州,欲遂取燕蓟,自是岁有契丹之虞,曹彬、刘廷让三二、傅潜等数十战,各亡士卒十余万。又内徙李彝兴、冯晖之族。继迁之变,三边皆扰,而朝廷始旰食矣。真宗之初,赵德明纳款,及澶渊之克,遂与契丹盟,至今人不识兵革,可谓盛德大业。祖宗之事,大略如此,亦可以鉴矣。近岁边臣建开拓之议,皆行险徼幸之人,欲以天下安危,试之一掷,事成则身蒙其利,不成则陛下任其患,不可听也。”上曰:“庆历以来,卿知之乎?元昊初臣,何以待之?”方平曰:“臣时为学士,誓诏封册,皆臣所草。”具言本末,上惊曰:“尔时已为学士,可谓旧德矣。”因及契丹事,上问:“萧禧将复来,敌意安在?”方平曰:“敌自与中国通好,安于豢养,吏士骄惰,实不欲用兵。昔萧英、刘六符来,仁宗命二府置酒殿庐,与语,英颇泄其情,六符数目之,英归,竟以此得罪。今禧黠人,愿如故事,令大臣与议,无屈帝尊,与彼交口。”上曰:“朕念庆历再和之后,中国不复为善后之备,故修戎事为应兵耳。”方平曰:“应兵者,兵祸之已成者也。消变于未成,善之善者也。”又问河东地界,方平曰:“嘉祐二年,敌使萧扈尝言之,朝廷讨论之详,命馆伴王洙诘之,扈不能对,录其条目,付扈以归。”因以藳上之。诏方平归宣徽院供职,实录无日月,苏轼铭方平墓云:方平每辞去,上辄迁延之,三易其期,遂诏方平归院。亦不记是何时。按御集,方平罢知青州,依旧宣徽使,乃八年正月二十二日事。又按方平新、旧传,因辞青州得对,面进英宗立神宗手诏十五字,遂有是命。今并附此。墓铭乃不载进手诏事,似为方平隐此,然本传载方平自陈徙南京过阙,上欲除方平宣徽使,留京师,王安石不可。按安石以七年四月罢相,方平十月徙南京过阙,此时安石不在相位,本传误也。安石言方平不可留京师,实三年正月未除陈州以前事。苏辙龙川略志云:予从张安道判南都三三,闻契丹遣汎使求河东界上地,宰相王安石谓咫尺地不足惜,朝廷方置河北诸将,后取之不难。及北使至,上亲临轩,谕之曰:“此小事,即指挥边吏分画。”使者大喜,出告人曰:“上许我矣。”有司欲与之辨,卒莫能得。予闻之,以问安道,安道曰:“昔在庆历中,契丹遣刘六符等来议和亲,未至。燕人有梁济世为雄州谍者,尝以诗书教契丹公卿子弟,先得其国书本以献。仁宗性畏慎三四。时吕许公为相三五,奏曰:‘蕃国求和亲,汉、唐所不免,徐议定以答之者耳,无深忧也。’仁宗深以为然。及六符至殿,上读书如平时,无所问。六符失色,咨嗟出,至殿外幄次曰:‘事已漏矣。’由此有司与之评议,无甚难也。今两朝地界,犬牙相入,非朝廷所详。若以实答之,一付边臣议定以闻,边臣以疆埸为职事,敢不尽力,而其可否尚在朝廷,事莫便于此,何必面与之决?”按萧禧初以七年三月十九日来,此时方平实在陈州,未除南京。禧再以八年三月八日来,此时方平实在宣徽院供职。与辙言此事,当是七年在陈州时;及是冬还朝,上闻禧当复来三六,因问方平,方平遂具以白上也。或方平既白上,后在南方更与辙追说旧事耳。方平所论,盖专与王安石相反,故详记之。陈师道谈丛云:故事,岁赐契丹金缯服器,召二府观焉。熙宁中,张文定公以宣徽使与召,众谓天子修贡为辱,而陛下神武,可一战胜也。公独曰:“陛下谓宋与契丹凡几战,胜负几何,两府八公皆莫知也。”神宗以问公,公曰:“宋与契丹大小八十一战,惟张齐贤太原之战才一胜耳。陛下视和与战,孰便?”上善之。按师道所云当考,姑附注此,或当修入正文,更详之。

丙辰,知郢州、太常博士、监察御史里行唐淑问乞解官寻医,从之。此必有故,而淑问本传略不载此,当考。

以御侍朱氏为才人。

诏黄河向着堤岸榆柳,自今不许采伐。后又诏虽水退背堤岸,亦禁采伐。初,大名府修城,伐河堤林木为用,都水监丞程昉以为言,故禁之。

丁巳,诏大宗正司,具嘉祐七年自濮安懿王邸从先帝入内,不曾经治平二年特旨转官宗室人数以闻。于是,右羽林军大将军、卫州团练使仲𬴂领汝州防御使,汉州团练使仲伋领沂州防御使,昭州团练使仲濬领解州防御使,楚州团练使仲越领华州防御使,贺州团练使仲迁领登州防御使。仲𬴂等五人迁官,在二月十三日,今并书之。

权永兴军等路转运使皮公弼言:“交子之法,以方寸之纸飞钱致远,然不积钱为本,亦不能以空文行。今商、虢、鄜、耀、红崖、清远铁冶所收极广、苟即冶更铸折二钱,岁除工费外,可得百万缗为交子本。”并上可行十二事。上批:“可如所乞,委公弼总制营办。”二月二日、二十九日,三月五日可考。食货志第六巻载公弼此奏,与实录并同。

戊午,镇南节度推官、中书户房习学公事徐禧为太子中允、馆阁校勘、权监察御史里行。

诏:“方农作时,雨雪颇足,流民所在,令州县晓告丁壮各归乡土,并听结保。经所属给粮,每程人米豆共一升,幼者半之,妇人准此,州县毋辄驱逐。”

同管勾外都水监丞程昉言,开滹沱、葫卢河直河淤田、系浮桥、回闭水继等部役官吏劳绩,别为三等,乞推恩。从之。朱本签贴云:部役赏功常事,法不当书,遂削去。新本仍存之,此可见程昉邀功生事也。四月十七日,当考。

己未,洮西缘边安抚司言:“去岁夏秋旱,羌户殍死者众。自收复洮、河,羌人止知畏威,而未识朝廷之惠。今此饥歉,若官为糜粥,赈其饥急,计米一升可给三人,则百石当济三千人矣。自二月尽五月,给米千五百石,费不多而惠极博。”上批:“依奏。速令经略安抚司指挥相度,于蕃市聚集之地给散,如数少即量增之。”

交趾郡王李乾德表言,恩情州首领麻泰溢是本道定边州人,移住恩情,今改称侬善美,与其属七百余人逃过省地,乞根问。先是,广南西路经略使沈起言:“知恩情州侬善美与其家属等六百余人归明至七源州。臣勘会侬善美等,旧系省地七源州管下村峒,往年为交趾侵取,改为恩情州。以赋役诛求烦苦来归,不纳,必为交趾所戮。”诏听归明,厚加存恤。至是,乾德以为言,乃诏广西路经略司勘会牒报,赐乾德诏不许。赐诏语不许,据交趾王传。

又诏秦凤等路提举买马监牧司,相度起发马纲合住月及所住月如何养饲,具利害以闻。

又诏去年灾伤流移户请过常平钱谷,检按实系全户流移者,未得责同保人代输,候归业日取旨,仍总具诸县逃户数以闻。

庚申,诏前泉州惠安县主簿辛有仪与注合入官,管勾河南府中岳庙一任,仍给本官俸。以有仪罢任,至南剑州遇谿水涨,全家溺死故也。

权知睦州吴安世言:“杭、苏、秀州发遣归顺下吉州蛮人商大、商九等十户于臣州,给以绝户田,五口者一顷。缘蛮人暴露寖久,多有寒饥,虽给山地使之开垦,未有地利,又无邻里借助,乞更给口食半年。仍乞诸路蛮人请佃,未系耕作收成之月,从给田后更支口食准此。”从之。

辛酉,诏大理寺丞景思谊免勒停,赎铜四十斤,不为例。思谊坐知春州失入人死,当赎铜三十斤、勒停,上以思谊两兄皆战没,母老无兼侍故也。

诏河北诸将下兵马见有差出在诸处屯驻守把者,可责立日限,令以不系将下人疾速代归本将训练。此据御集。

赐景灵宫使、昭德节度使、兼侍中曹佾朝阳门外飞猛第一空营修建佛寺。从所乞也。御集。

是月,雨木冰。实录系之乙卯。


注释

春正月“正”字原脱,据阁本、活字本及宋史全文巻一二、编年纲目巻二〇补。

郴州“郴”原作“柳”,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巻六五郑侠贬黜改。

决配沙门岛“门”字原脱,据本书巻二七五熙宁九年五月戊午条补。

侠事因琥案劾“案”原作“妄”,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巻六五郑侠贬黜改。

润甫“甫”字原脱,据同上书及涑水纪闻巻一六补。

台官皆不得归家“家”字原脱,据同上二书补。

朱本签贴云“云”下原衍“云”字,据阁本删。

侠素师事王雱“师”字原脱,据涑水纪闻巻一六补。

子必以其草示我“草”原作“章”,据同上书改。

一〇延坐与啜茶“坐与”二字原倒,据同上书乙正。

一一克臣命长子公约“命”字原脱,据同上书及长编纪事本末巻六五郑侠贬黜补。

一二以三路流民之因“因”原作“困”,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三臣乞问其人为学周公邪“人”原作“臣”,据阁本改。

一四治民祗惧“治民”与“祗惧”原倒,据尚书无逸乙正。

一五天灾地妖“妖”,西塘先生文集巻一十一月初一日状作“殃”。

一六忽见奉礼郎舒亶来搜衣橐“橐”原作“裳”,据阁本及下文改。

一七又得谏疏二帙“二”原作“乙”,据阁本及宋史巻三二一郑侠传改。

一八杨忠信郴州“杨”原作“阳”,“郴”原作“彬”,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巻六五郑侠贬黜改。

一九灾伤五分以上“灾伤”二字原倒,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巻七三手实乙正。

二〇户令虽有手实之文“户令”原作“人户”,据阁本、活字本及宋史巻三三七范百禄传改。

二一据百禄旧传云“云”原作“又”,据阁本改。

二二早垂止罢“早”原作“旱”,据阁本、活字本及乐全集巻二六论手实状改。

二三乌蛮“乌”原作“鸟”,据阁本及宋史巻一九八兵志改。

二四今并入此“此”原作“上”,据阁本、活字本改。

二五王庭筠“庭”原作“廷”,据本书巻二六一熙宁八年三月丙申条、宋史巻二〇〇刑法志改。

二六仙游县君“仙”原作“山”,据阁本、活字本及涑水纪闻巻一六改。

二七易其首尾同上书“尾”下有“四句”二字。

二八都转运使“转”字原脱,据宋史巻三三四熊本传补。

二九尚未垦辟“垦”原作“恳”,据阁本、活字本改。

三〇失计置钱物“失”原作“先”,据阁本改。

三一皆因其酋豪“酋”原作“部”,据阁本及宋史巻三一八张方平传、苏东坡集后集巻一七张文定公墓志铭改。

三二刘廷让原作“刘延谦”,据宋史巻五太宗纪、巻二五九刘廷让传改。

三三予从张安道判南都“判”字原脱,据龙川略志巻四补。

三四仁宗性畏慎“性”原作“生”,据阁本、活字本及同上书改。

三五时吕许公为相“吕”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三六上闻禧当复来“闻”原作“问”,据阁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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