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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七十六起仁宗至和元年正月儘是年八月

續資治通鑑長編作者:李燾發布:福哥

2020-6-5 01:37

巻一百七十六至和元年甲午,一〇五四

起仁宗至和元年正月儘是年八月

春正月辛未,詔京師大寒,民多凍餒死者,有司為瘞埋之。

壬申,碎通天犀,和藥以療民疾。時京師大疫,令太醫進方,內出犀牛角二本,析而觀之,其一通天犀也。內侍李舜卿請留供帝服御,帝曰:『吾豈貴異物而賤百姓哉。』立命碎之。

建寧留後楊景宗卒,贈武安節度使、兼太尉,諡莊定。

景宗起徒中,以外戚故至顯官。然性暴戾,所至為人患。使酒任氣,知滑州,常毆通判王述仆地。帝深戒毋飲酒,景宗雖書其戒坐右,頃之輒復醉。其奉賜亦隨費無餘。始,宰相丁謂方盛,築第敦教坊,景宗為役卒,負土第中。後謂敗,帝以其第賜景宗,居三十年乃終。

癸酉,貴妃張氏薨。

初,妃既受封冊,寵愛日盛,出入車御華楚,頗侵併後飾。嘗議用紅傘,增兵衛數,有司以一品青葢奏,兵衛准常儀。上守法度,事無大小,悉付外廷議。凡宮禁干請,雖已賜可,或輒中卻,妃嬖倖少比,然終不得紊政。及薨,上悲悼不已,謂左右曰:『昔者殿廬徼衛卒夜入宮,妃挺身從別寢來衛。又朕嘗禱雨宮中,妃刺臂血書祝辭,外皆不得聞,宜有以追賁之。』入內押班石全彬探上意,請用後禮於皇儀殿治喪。諸宦者皆以為可,入內都知張惟吉獨言此事須翼日問宰相。既而判太常寺、翰林學士承旨王拱辰,知制誥王洙等皆附全彬議,宰相陳執中不能正,遂詔近臣、宗室皆入奠於皇儀殿,移班慰上於殿東楹。特輟視朝七日,命參知政事劉沆為監護使,全彬及勾當御藥院劉保信為監護都監。凡過禮,皆全彬與沆合謀處置,而洙等奏行之。石全彬傳云:王拱辰請治喪皇儀殿,全彬以為當問大臣。宰相陳執中不能正之,遂詔近臣、宗室皆入奠,移班慰於殿東楹,皆劉沆及洙與全彬合謀為之。按張惟吉傳,治喪皇儀,諸宦者皆以為可,獨惟吉言此當問宰相。然則言當問宰相者,獨惟吉也。全彬實與劉沆、王洙等合謀為非禮之禮,又安得有此言!而全彬傳乃攘取以為出自全彬,今不取。且妃喪,那得關學士院,其實全彬所請也。事下禮官,而拱辰判太常寺,遂與王洙等附會全彬議。朝廷既用禮官議,故當時皆謂拱辰請之,其實不自拱辰也,拱辰特從全彬者耳。今略加刪潤,使不相牴牾。

初,有司請依荊王故事,輟視朝五日,或欲更增日,聽上裁,乃增至七日。殿中侍御史酸棗呂景初言:『貴妃一品,當輟朝三日。禮官希旨,使恩禮過荊王,不可以示天下。』不報。

丁丑,追冊貴妃張氏為皇后,賜諡溫成。先是,御史中丞孫抃三奏請罷追冊,不報。初賜諡曰恭德,樞密副使孫沔言:『太宗四後皆諡曰「德」,從廟諡也。今恭德之諡,其法何從?且張、郭二後,不聞有諡,此雖禮官之罪,實貽譏於陛下,不可不改。』因改諡溫成。抃及侍御史毋湜、殿中侍御史俞希孟等皆求補外,知雜事郭申錫請長告,皆以言不用故也。抃等乞補外,申錫請長告,此據記聞。

禁京城樂一月。

己卯,殯溫成皇后於皇儀殿之西階,宰臣率百官詣殿門進名奉慰。

壬午,以溫成皇后薨,遣官告太廟、皇后廟、奉慈廟。

甲申,宰臣梁適奉溫成皇后諡冊於皇儀殿,百官詣西上閣門進名奉慰。是夕,設警場於右掖門外,上宿於皇儀殿。

乙酉,上成服於殿幄,百官詣殿門進名奉慰。是日,殯溫成皇后於奉先寺,輴車發引,由右昇龍門出右掖門,升大昇轝,設遣奠。

先是,詔樞密副使孫沔讀哀冊,沔奏:『章穆皇后喪,比葬,行事皆兩制官。今溫成追諡,反詔二府大臣行事,不可。』於是執冊立上前陳故事,且曰:『以臣孫沔讀冊則可,以樞密副使讀冊則不可。』置冊而退。宰相陳執中取而讀之。既殯,百官復詣西上閣門進名奉慰。

丁亥,錄周后故太子少傅柴守禮孫若訥為三班奉職。

戊子,錄溫成皇后從弟著作佐郎希甫為太常博士,光祿寺丞及甫為秘書丞,太常寺太祝正甫為光祿寺丞,右侍禁、閣門祗候山甫為西頭供奉官;侄大理寺丞守素為太子中舍,西頭供奉官守誠為東頭供奉官;妹婿左班殿直、寄班祗候胡思廉,左侍禁曹詢並為閣門祗候;侄婿太常寺太祝盛和仲為大理評事。又錄其疏屬十數人。

詔待制以上丁父母憂,已聽解官行服,今滿百日猶起復,其罷之。

己丑,賜溫成皇后母楚國太夫人曹氏敦教坊第一區。

辛卯,御崇政殿錄繫囚,並下三京輔郡雜犯死罪第降二等,徒以下釋之。

賜宿州布衣營知止絹十匹,粟麥各十石。知止高年有行義,為鄉里所推,故賜及之。

癸巳,延福宮使、武信留後、入內內侍省都都知王守忠,罷延福宮使,為武信留後,他毋得援例。故事,宦官未有真為留後者,守忠介東宮舊恩,數求之,上亦欲予之。先是,高若訥為樞密使,持不可,故止。及是,守忠疾,復求為節度使。宰相梁適曰:『宦官無除真刺史者,況真節度使乎!』上曰:『朕葢嘗許守忠矣。』適曰:『臣今日備位宰相,明日除一內臣為節度使,臣雖死有餘責。』御史中丞孫抃聞之,亦奏疏力爭諫,乃罷節度使不除,然猶得真為留後。言者方奏疏論列,翼日守忠卒。

守忠謹愿細密,故眷遇最厚。方在疾告,上令用浮屠法,集僧於其家,凡四十九日,為之禬禳。既卒,贈太尉、昭德節度使,諡安僖,特給鹵簿以葬。按守忠傳不雲將除節度使,獨王珪志梁適墓載其事,而孫抃集有諫疏具在。抃本傳亦云帝欲令守忠領武寧節度使,抃奏罷之。然則守忠葢將有節度使之除矣,賴抃等諫正,除目未出,故實錄及本傳不載。其真為留後才一日遂死,抃等雖有論列,想亦難追正矣,實錄乃雲台諫官以為言,而宰相不能正。疑實錄所稱台諫之言,乃將除節度使時,抃等相論列者。若經論列,不當真除留後,則恐疏實未奏,故守忠正傳亦但云台諫方奏疏論列而守忠卒,今從正傳。神宗實錄梁適傳又削去適諫守忠真除節度使事跡,豈謂適素奸邪不能辦此,或疑守忠初無此除故邪?今復著之。

二月乙未朔,詔天下州縣自今遇大雨雪,委長吏詳酌放官私房錢三日,歲毋得過三次。

丁酉,詔禮院,孝惠、孝章、淑德、章懷皇后、章惠皇太后、案宋史后妃傳無章惠諡,或系章獻、章懿、章穆之誤,或原有章惠之諡,後改,而史未及載,謹識其疑雲。溫成皇后皆立小忌。

先是有請立溫成忌者,直集賢院劉敞言:『太祖以來,後廟四室,陛下之妣也,猶不立忌。豈可以私昵之愛而變古越禮乎!』於是並四後及章惠皆詔立忌。樞密副使孫沔極陳其不可,御史中丞孫抃累奏論列,而禮院官亦以為言,皆不聽。尋罷之。

庚子,詔曰:『乃者調民治河堤,疫死者眾,其蠲戶稅一年;無戶稅者,給其家錢三千。』

辛丑,詔禁軍逃至緣邊,經一宿捕獲者斬。初,河北緣邊安撫副使宋守約言比歲河北軍士數逃入契丹,良由捕逃軍法輕,請復天聖舊制,去三日內捕獲貸死之法。故更著此條。

戊申,太常博士、史館檢討張芻落職,監潭州稅。

先是,芻為禮官,有詔立溫成忌,禮官列言其不可,宰相患之。或謂宰相曰:『芻獨主茲議,他人皆不得已從之爾。』芻父太祝牧,當任蜀官,芻嘗奏章乞代其父,且求知廣安軍。執政謂曰:『故事,史館檢討不為外官,若捨去此職,則可往。』芻始謂必換職名,及知弗得,乃言父欲自行,仍願留史館。無何,牧至京師,復上書乞免入蜀。宰相既惡芻,因追罪芻奏事前後異同而黜之;其實欲絕禮官群議,借芻以警其餘爾。芻,鄄人,皓孫也。

己酉,三司言陝西、河東歲減西川所上物帛而軍衣不足,又河北入中糧草數多,未有綢絹折還,請貸內藏庫綢十萬,欲先輸左藏庫緡錢二十萬,余計其日直以限追償,從之。

戊午,詔乾元節度僧尼,自今兩浙、江南、福建、淮南、益、梓、利、夔等路,率限僧百人度一人,尼五十人度一人,京師及他路僧尼率五十人;道士及女冠不以路分,率二十人度一人。

己未,工部郎中、直史館張掞為戶部副使。此為梁適罷相張本。

賜京畿轉運使公使錢三十萬。

樞密副使、給事中孫沔,數言追冊溫成於禮不可,且曰:『皆由佞臣贊茲過舉。』宰相陳執中等甚銜之。沔不自安,力求解職。壬戌,授資政殿學士、知杭州。浙俗貴僧,或縱婦女與交,沔嚴察之,杖配者甚眾。

三司使、禮部侍郎田況為樞密副使。

三月戊辰,遣開封府判官、司封員外郎王鼎,往滄州相度鹽利害以聞。

樞密使、彰德節度使、同平章事王貽永,數以疾求罷,己巳,罷為景靈宮使,加右僕射、兼侍中,案宋史宰相表作檢校太師。仍詔特依宗室例,歲賜在京公使錢五千緡,其進奉聽如兩府例。

貽永性清謹寡言,頗通書,不為聲伎之樂。本朝外姻未有輔政者,貽永在樞密僅十五年,常遠權利,歸第則杜門謝賓客,迄無過失,人稱其謙靜。慶曆間,貽永位冠西府,楊懷敏自河朔入奏塘泊事,欲升黜者數十人。兩府聚議,宰相賈昌朝見懷敏為興,呼押班太傅,懷敏稱說云云。獨貽永頗怒,謂曰:『押班如此,騰倒人太多,寧為穩便。』懷敏縮頸而退,昌朝大慚。龐籍、吳育時為樞密副使,相謂曰:『常得此老發怒,大是佳事。』此據江氏雜誌附見。

河陽三城節度使、同平章事、判鄭州王德用為樞密使。

庚午,三班奉職黃獻珪為左班殿直,邕州司戶參軍石鑒、道州進士吳舜舉並為大理評事,黃汾為衛尉寺丞,賞獲儂智高母子之功也。知桂州余靖加集賢院學士、加集賢乃二月辛酉,今附此。知邕州蕭注遷西上閣門副使。注五月丙戌乃遷,今並書。

辛未,翰林學士曾公亮、鎮潼軍留後李端懿,同試入內醫官。

詔諸路提點刑獄朝臣、使臣,自今三歲一代之。

壬申,溫成皇后母楚國太夫人曹氏卒,輟視朝三日,幸其第臨奠。

賜邊臣御製攻守圖。

置提點京畿刑獄官,以度支員外郎蔡挺為之。

癸酉,錄永興軍清遠弩手指揮使李遂子安、昇並為茶酒班殿侍,遂與蕃賊戰死故也。

乙亥,判大名府賈昌朝言:『自來軍主都虞候並廂軍都指揮使,近年退斥者多差為河北路部署、鈐轄。其人既無遷陟之望,惟務侵漁士卒,緩急必誤邊事。請自今止差閒慢路分。』從之。

司天監言日食夏四月朔。

庚辰,德音改元,降天下死罪一等,流以下釋之。

癸未,易服,避正殿,減常膳。

乙酉,詔京西民飢,宜令所在勸富人納粟以賑之,其荒田如人占耕及七年起稅二分,逃田及五年減舊稅三分,因災傷逃而復業者免支移折變二年,非因災傷者免一年。

丁亥,命知制誥呂溱同看詳編配罪人。

壬辰,宰臣率百官上表,請御正殿,復常膳,不許,自是表三上,乃許之。

夏四月甲午朔,日有食之。遣官祀社以救日。是日雷雨,至申時,見所食九分之餘。

丙申,宰相率百官以日食不及算分拜表稱賀。

丁酉,詔諸路轉運、提點刑獄司,賊盜發而不以聞者,其州縣長官並以違制論。

戊戌,御崇政殿,閱諸軍轉員凡三日。

詔三司鑄『至和元寶』錢。

庚子,龍圖閣直學士、刑部郎中、知秦州張昪為右司郎中。以蕃部寇古渭寨,道阻不通,而昪舉郭恩發兵擊走之也。

辛丑,御正殿,復常膳。

利州路轉運司言蕃部寇文州。詔益利梓夔路鈐轄、秦鳳部署司嚴加守備,仍令階州撫綏所屬蕃部,勿令結連以為邊患。

文州蕃部每入寇,酋豪常氏輒御卻之。知州吳賁陰與諸族約,誣常氏欲為變,械繫獄,將滅其家以幸賞。轉運使解賓王馳往出之,而奏逐賁。賓王,蓬萊人也。

祥源觀火。

先是,知制誥胡宿言:『臣竊以國家乘火而王,火於五行,其神屬禮一〇。漢書天文志曰:「火,禮也。」以此而言,國家常須恭依典禮,以順火性。伏睹京師自去秋不雨,綿歷三時,聖心焦勞,臣下隕越,思所以消救之道,未知所出。伏惟陛下明德恤祀,虔供郊廟,宜蒙福應,乃遘災旱。古者祭天,神無二主,禮專一配,所以奉天帝之尊,明不敢瀆。三代、兩漢之盛,莫之敢易。唐初始有兼配之事。垂拱中,禮官希旨,郊丘諸祀,遂有三祖同配之禮。開元十一年,明皇親享圜丘,禮官建議,遂罷三祖同配之事。除此之外,未有一代三帝同配昊天之禮。國家至道三年,詔書親郊圜丘,以太祖、太宗並配。陛下即位,景祐二年,詔禮官詳按典禮,以辨崇配之序。詔書節文:「自今以往,太祖定配,二宗迭侑。」去年八月八日,詔書:「今次南郊,三聖並侑,後次卻依舊禮。」未逾旬日,復有「今後每遇南郊,三聖並侑」之詔。竊尋詔旨,先後不同,此誠陛下至孝烝烝,虞舜之用心也。然有違典禮,未合天衷,致旱之由,恐在於此。臣愚欲望聖慈,今後南郊,乞且依去年八月八日詔書及景祐二年禮官所定太祖定配之典,追寢去年八月二十四日「今後每次南郊,三聖並侑」之詔書,告謝天地,以順火性,必蒙福祉之降,足消災旱之異。臣若心知不可,口不敢言,即是長負陛下獎育之恩,沒有餘責。』不報。胡宿奏章,不得其時。按胡宗愈作宿行狀云:宿因旱災奏章,未幾,祥源觀火,乃下宿章。禮官以郊事重,未敢議。宿復上章,始從之。然實錄都不見此。其後嘉祐六年正月,罷三聖並侑,葢用楊畋議也。今姑附宿章一一於祥源觀火之後,仍雲不報,更俟考詳。

甲辰,契丹國母遣崇儀節度使、左驍衛上將軍耶律秦,衛尉卿趙翊;契丹遣昭德節度使蕭璉、殿中監趙徽來賀乾元節。

戊午,殿中侍御史里行吳中復對於延和殿,上謂曰:『比上封者多言陰陽不和,葢由大樂未定。且樂之不合於古久矣。朕以水旱之災,系時政得失,非樂所召也。』

己未,秦鳳經略司言:『昨古渭州沙克精谷蕃部相攻,而吐蕃瞎氈嘗領眾以援官軍。今遣人貢馬,頗有向化之心,欲月增大彩五匹,角茶五斤;妻李薩勒與封邑號;舊軍主李覺薩與轉都軍主,月增大彩三匹,角茶三斤;兄蕃僧遵錐格與賜紫,月給小彩一匹,散茶三斤。』從之。

庚申,徙知潭州,刑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任顓知舒州。狄青之南征也,顓得宣撫司移文,稱宣毅卒有功,補為本軍校一二。卒至,顓察其色動,曰:『必有異志。』即付所司,案具服。又蒐其家,得細書文字,盡記潭之軍伍、兵仗、城郭、道路,乃智高所用為內應者也。顓令梟首以徇。遂修完城壘,大為守備。敕書篋美,賜白金五百兩。於是,以疾乞舒州,未行,除龍圖閣直學士、知渭州。此事或不必書。

河北緣邊安撫司言:『比降德音,軍士遁入化外者,限百日首身放罪。今契丹誘過河北軍士前後數千人,乞與展一年。』從之。

置北京作坊軍匠兩指揮。

殿中侍御史呂景初言:『聖人在上,不能無災,而有救災之術。今百姓困窮,國用虛竭,利源已盡,惟有減用度爾。用度之廣,無如養兵。比年招置太多,未加揀汰一三。若兵皆勇健,能捍寇敵,竭民膏血以啖之,猶為不可,況羸疾老怯者,又常過半,徒費粟帛,戰則先奔,至於勇者,亦相率而敗一四。當祖宗時,四方割據,中國才百餘州,民力未完,耕植未廣,然用度充足者,兵少故也,而所征者皆克。自數十年來,用數倍之兵,所向必敗。以此知兵在精,不在眾也。議者累以為言,陛下不即更者,由大臣媮安避怨,論事之臣,又復緘默,則此弊何時而息。望詔中書、樞密院,議罷招補而汰冗濫。』

又言:『太陽始虧,陰雲忽開,呈露天象;已而複合,此天意誡人君之深也。西有桀驁之戎,北有強大之敵,朝廷捐金幣以紓邊民之患,然此輩何厭哉!北界比增歲遺,而西戎乘屢勝之氣,我亦捐二十五萬以與之。百姓匱窮一五,猶遣泛使數有邀求,臣知敵計,日遠月長一六,欲以困中國,中國既困,則必渝盟。何者?葢今日之兵,不足用也。卒伍驕惰,常冀姑息,姑息不至,立能為害,保塞甘陵可為明驗。將帥不能申恩威,惟苟免無事,如養癰疽,觸之則潰,況驅以向敵乎!為陛下計,惟急於擇士,篤於任賢,無以朋黨疑臣下。若賢者類進,則可以為朝廷選將帥,明紀律。歲月磨之,使漸變陳態,兵戢備嚴,常若敵至,則外蕃不敢動而有所懲艾矣。』

又言:『坐而論道者,三公也。今輔相日奏事,非留身求罷免,未嘗從容獨見,以詳講治道。雖願治如堯、舜,得賢如稷、契,而未至於治者,抑由此也。幸陛下於輔臣、侍從、台諫之列,擇其忠信可任而通治道者,屢召而數訪之。』景初所言,本傳都無日月,實錄亦不載。因此月日食,附之月末。

五月乙丑,詔河北東、陝西路每歲夏曝器甲,其有損斷者,悉令完補。如後檢點有不堪用者,知州、通判並主兵官並降官。

乙亥,馬軍副都指揮使、昭信留後張茂實為寧遠節度使、知潞州。

茂實之母微,既生茂實,入宮乳悼獻太子。茂實方襁褓,真宗以付內侍張景宗,曰:『此兒貌厚,汝養視之。』景宗遂以為子。於是開封民繁用扣茂實馬首,言茂實乃真宗子,茂實執以聞。事下開封府一七,用葢病狂易。事既明,言者以嫌請罷茂實兵柄。上察其無他,故擢節度使出守。用坐編管歙州。既而言者不已,復詔光祿少卿許宗壽鞫之,配用竇州牢城。實錄雲,茂實乃乳母朱氏子,其生常在禁中,故用緣而妄言。與茂實正傳不同,今從正傳。用配竇州,乃七月辛未,今並書。司馬光記聞云:初,周王將生,詔選孕婦朱氏以備乳母。已而生男,真宗取視之,曰:『此兒豐盈,亦有福相,留宮中娛視皇子。』皇子七歲薨,真宗以其兒賜內侍省都知張景宗為養子,名曰茂實。及長,累歷軍職,至馬軍副都指揮使。繁用一八其父嘗為張氏仆,自幼聞父言茂實生於宮中,或言先帝之子,於上屬為兄。用冀幸恩賞,即為表具言其事,於中衢邀茂實,以表呈之。茂實懼,以用屬開封府。府以用妄言,杖之,配外州下軍。然事遂流布,眾庶譁然,於是言事者請召用還考實。詔以嘉慶院為制獄。按之者言,用素病心,一時妄言,茂實不上聞,擅流配之,請案其罪。詔繁用配廣南牢城,辭所連及者釋之。又云:獄成,知諫院張擇行錄問,駮用非心病,詔更驗定。葢初止編管,更驗定,乃配廣南也。

丙子,廣南西路經略司言,獲黎賊符護奴婢十人,送還峒中。而符護亦嘗犯邊,執瓊崖州巡檢、三班借職慕容允明及軍士,於是以軍士五十六人及允明來歸。允明道病死,詔軍士至者悉貸之。

黎峒,唐故瓊管之地一九,在大海南,距雷州泛海一日而至。其地有黎母山,黎人居焉。舊說五嶺之南,人雜蠻獠,朱崖環海,豪富併兼,役屬貧弱;婦人服緦緶,績木皮為布,陶土為釜,器用瓠瓢;人飲石汁,又有椒酒,以安石榴二〇着瓮中即成酒。俗呼山嶺為『黎』,居其間者號黎人,弓刀未嘗去手。弓以竹為弦。今儋、崖、萬安皆與黎為境,其服屬州縣者為熟黎二一,其居山峒無征徭者為生黎,時出與郡人互市。

丁丑,祠部員外郎、秘閣校理王純臣通判揚州。其兄堯臣時為樞密副使,有以純臣多納饋遺聞上者,故出之。

戊寅,刑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郭申錫為河北體量安撫使,西上閣門使張希一副之。時諜者稱契丹議遣泛使,申錫因言河北官私俱困,吏不素擇,兵不素練,願選能臣申飭備御。上嘉其言,即命申錫往,托以流民初復業,故遣使安輯也。尋詔申錫如經制邊事,須密行文字,毋或張皇。詔申錫無張皇,乃七月壬戌日事,今並書。

知并州韓琦,請自今河北、陝西、河東兵每春秋大閱,其武藝絕倫者,與免軍中諸役,如本軍將有窠闕則先補之,從之。

辛巳,南丹州刺史莫惟延子世漸為檢校散騎常侍、權發遣南丹州事。惟延老,願以世漸承襲也。莫惟延,據南丹州傳作莫惟迪。今兩從之。

乙酉,詔自今三班使臣,合入遠地而父母年高者,聽依文臣例,召保官與近地。

丙戌,廣南西路經略司言,融州大邱峒首領楊光朝內附。

己丑,客星出天關之東南可數寸。嘉祐元年三月乃沒。

六月乙未,詔益州路鈐轄司,應蠻人出入處,皆預擇人為備御。時黎州言儂智高自廣源州遁入雲南故也。

丙申,置廣州管勾城池、甲仗庫、戰船場使臣一員。

壬寅,徙知澶州、建武節度使曹佾知青州,時議將修塞六塔,上賜詔問佾。佾言:『河決殆天時,未易以人力爭。陛下念河北被患,於工費無所惜,然決口將合流益駛,雖用土如麻葦,積芻如邱阜,且何所施?以臣之見,不如徐觀其勢而利導之,萬全之算也』。佾論與執政異,故徙之。此據李清臣墓銘。按此時猶未修六塔,恐清臣飾說,當考詳。明年十月二日趙抃有言。

乙巳,追封皇后父堒為東海郡王;溫成皇后父堯封為清河郡王,母曹氏為齊國夫人。

丙午,詔荊湖北路安撫司,軍士遁入蠻界,其防邊土丁能捕獲二人以上,與遷一資。

癸丑,殿中侍御史里行吳中復,上殿彈宰相梁適奸邪,上曰:『近日馬遵亦有彈疏,且言唐室自天寶而後治亂分,何也?』中復對曰:『明皇初任姚崇、宋璟、張九齡為宰相,遂致太平。及李林甫用事,紀綱大壞,治亂於此分矣。雖威福在於人主,而治亂要在輔臣。』上曰:『朕每進用大臣,未嘗不採天下公議所歸,顧知人亦未易耳。』遵,樂平人也。

甲寅,出內藏庫綢絹五十萬、緡錢三十萬,下河北助糴軍儲。八月范鎮論買鈔事,可考。

秋七月壬戌朔,錄南作坊副使劉用子世昌為三班借職、世隆三班差使殿侍。用嘗知瀘州,招來蠻賊八百餘人,又一子戰沒,特恤之。

甲子,詔刊修唐書官宋祁、編修官范鎮等速上所修唐書。

丙寅,前真定府藁城主簿陳昌期為光祿寺丞。先是,閩人范士舉與其黨數百人盜販私茶,久不能獲,而昌期能往招降之也。

丁卯,端明殿學士,給事中、知益州程戡為參知政事。

禮院言:『奉詔參定即溫成皇后舊宅立廟及四時享祀之制。檢詳國朝孝惠皇后,太祖嫡配,止即陵所置祠殿以安神主,四時惟設常饌二二,無薦享之禮。今溫成皇后宜就葬所立祠殿,參酌孝惠故事施行,仍請題葬所曰「溫成皇后園」。』從之。

戊辰,禮部侍郎、平章事梁適罷,以本官知鄭州。

先是,殿中侍御史馬遵等彈適奸邪貪黷,任情徇私,且弗戢子弟,不宜久居重位。適表乞與遵等辨。遵等即疏言:『光祿少卿向傳師二三、前淮南轉運使張可久,嘗以贓廢,乃授左曹郎中;又留豪民郭秉在家賣買,奏與恩澤;張掞還自益州,賂適得三司副使,故王逵於文德殿廷厲聲言:「空手冷麵,如何得好差遣!」』適居位猶自若。中丞孫抃言:『適為宰相,上不能持平權衡,下不能訓督子弟。言事之官數有論奏,未聞報可,非罷適無以慰清議。』上知清議弗平,乃罷之。王珪志適墓,雲適論皇儀不可治妃喪,又雲將以適為園陵使,適言嬪御無園陵之制,由是與陳執中不合,御史因得以傷適。今適傳猶用珪志。按適自以奸邪貪黷罷相,初不由議溫成禮與執中異也,珪志墓不免緣飾,本傳不當因之,今不取。

己巳,殿中侍御史馬遵知宣州二四,殿中侍御史呂景初通判江寧府,主客員外郎、殿中侍御史里行吳中復通判虔州。

梁適之得政也,中官有力焉。及遵等於上前極陳其過,上左右或言御史捃拾宰相,自今誰敢當其任者。適既罷,左右欲吳遵等去之。始,遵等彈適多私,又言:『鹽鐵判官李虞卿,嘗推按茶賈李士宗負貼納錢十四萬緡,法當倍輸。而士宗與司門員外郎劉宗孟共商販,宗孟與適連親,適遽出虞卿提點陝西刑獄。』下開封府鞫其事,宗孟實未嘗與士宗共商販,且非適親,遵等皆坐是黜,而中復又落里行。知制誥蔡襄,以三人者無罪,繳還詞頭。改付他舍人,亦莫敢當者,遂用熟狀降敕。虞卿,昌齡子也。梁適因中官得相,此據碧雲騢,他書無之。然適嘗使石全彬訴狄青等賞薄,而青遂除樞密使,則適固交結中官者也。碧雲騢所載,或過當,今略刪取雲。

御史中丞孫抃言:『臣等昨論列宰臣梁適事,今日風聞呂景初以下並議譴責。臣詳觀朝旨,必是奸人以巧言移人主意,遂使邪正曲直,潰然倒置。況威賞二柄二五,帝王之權,古先聖人,尤所謹重。今梁適內恃私邪,外恃勢力,重輕高下,皆在其手,嗟怨之聲,騰沸中外,陛下庇而不問。臣恐緣此之後,朝廷事事,盡由柄臣,台諫之官,噤口結舌,畏不敢語,陛下深居九重,何從而知之。此非宗廟社稷之福,非天下生靈之福。臣居風憲之長,既不能警策權臣二六,致令放縱私徇,又不能防閒奸人,致令惑誤聖聽,臣之罪多矣。乞陛下奪臣官爵,竄臣遠方,以謝天下公議。』

又言:『朝廷置御史台伺察奸宄,糾彈不法。先帝復降詔書,不許兼領他務,以專言事之任,故人人知懼,紀綱可守。今權臣縱恣,威賞自我。白簡廉奏,是為本職,陛下不訪始末,眾斥而群逐之,中外共駭,無敢語者。此葢執政大臣陰相徇庇,以固寵利,多設他語,寖移聖意,上不憂朝政,下不畏物議。人臣居槐鼎之貴,固已極致,何苦如是乎?臣前與郭申錫等全台上殿論列朝廷事,陛下雖即時未便開可,然亦優容討論,終不賜之罪名。今止言梁適,乃遽然有此行遣,顯是犯天子之顏者其過輕,言宰相之事者其罪重。廟堂謀議,重輕之際,理宜然耶。方今幅員數萬里,生齒至伙,治亂安危之要,系執政數人而已。既有過咎,台官不得言,諫署不得奏,朝廷其如何哉!啟此一例,政體去矣。伏望陛下念太祖、太宗、真宗大業,謹重之又謹重之,無使威賞二柄盡假於下。』又累奏乞召還遵等,皆不報。

翰林學士胡宿,因召對乞留馬遵等,退,又上言:『御史者,天子耳目之官,所以上廣聰明,下防威福。若有懦弱無狀二七,緘默不言,即是屍位二八素餐,負陛下之任使,罪之可也;若其不畏強御,糾發奸違,可謂能言,是其本職,旌之可也。近聞台官彈奏,事連宰相,陛下不置詔獄按問,止令開封府訊狀,憑劉宗孟一面單辭,黜三御史二九,於朝廷有損,於人情未服。昨日聞御史差敕,留中未下,外議皆謂必是聖心覺悟,不黜台官,人情莫不喜悅。剛猛御史,自古難得。今若逐去,須別舉之,所舉之人,未必能勝此也。近日謫見未息,奸宄須防。古人有言:「猛虎在深山,藜藿為之不採。」猶言直臣在朝,奸人遠避也。臣欲乞降旨留三御史在朝,以警奸邪。臣已曾面論此事,欲乞聖慈,更賜詳度。』

權知開封府、龍圖閣直學士、兵部郎中呂公弼為樞密直學士、知益州。

先是上每念呂夷簡,聞公弼有才,書其名於殿柱。公弼奏事,上目送之三〇,語宰相曰:『公弼甚似其父。』既召程戡入輔,因使公弼代戡。公弼固辭,乃復授龍圖閣直學士、同群牧使;乃詔同群牧使權增一員,後不為例。

庚午,秦鳳路經略司三一言西賊寇古渭寨,乞於鄰路益兵五千人,從之。

甲戌,知滑州、端明殿學士、兼龍圖閣學士三二、禮部侍郎張方平為戶部侍郎、知益州。方平初以父老不得迎侍辭,上曰:『久知此條貫不便,但以祖宗故事,不欲更變,因卿行便可迎侍去。當令中書罷此條貫。』方平惶恐,奏祖宗着令,安可以臣故,輕議更變也。此據范鎮東齋筆記三三,附見。不知罷此條貫果在何時,當考。方平措置益州事,附明年正月,葢方平以十一月方到也。

戊寅,詔殿前、馬步軍司,諸軍排連,其藝均者以射親為上,仍自今別籍記射親者。

庚辰,判大名府賈昌朝,請以河北諸州軍戶絕錢並官死馬價錢,令逐處市馬給戰士,從之。

壬午,太子太師致仕杜衍言,臣男訴秘書丞通判應天府,乞候成資日就差管勾南京留司御史台。詔候今任滿三四,差權替年滿闕。衍以引年退居,上恤其耆德,特從所請,非常例也。

癸未,禮院言今立溫成皇后祠殿而未見孝惠故事,請每行祭奠,止令本處內臣主之。詔孟饗特差知制誥、待制行事,其制如皇后,牙盤食差減之。

戊子,龍圖閣直學士、吏部郎中歐陽修知同州。

先是修守南京,以母憂去,服除入見,上惻然憐修發白三五,問在外幾年,今年幾何,恩意甚至,命判吏部流內銓。小人恐修復用,乃偽為修奏,乞汰內侍挾恩令為奸利者,宦官人人忿怨。楊永德者,陰求所以中修。會選人張俅、胡宗堯例改京官,批旨以二人嘗犯法,並循資。宗堯前任常州推官,知州以官舟假人,宗堯連坐。及引對,修奏宗堯所坐薄,且更赦去官,於法當遷。讒者因是言宗堯翰林學士宿子,故修特庇之,奪人主權,修坐是出守。修在銓曹,未浹旬也。

八月癸巳,判吏部南曹、太常博士、集賢校理吳充同知太常禮院,同判吏部南曹、太常丞、直集賢院馮京同判登聞鼓院。二人皆以胡宗堯故易任。充上疏為歐陽修辨,不報。

出內藏庫錢二百萬緡,令入內供奉官、勾當御藥院張茂則置司以市河北入中軍糧鈔。先是上封者言:『河北入中軍糧,京師給還緡錢、綢絹,商人以算請,久未能得,其鈔每百千止鬻六十千。今若出內藏庫錢二百萬緡量增價收市之,歲可得遺利五十萬。』上以為然,故委茂則干其事。既而知諫院范鎮言:『內藏庫、榷貨務同是國家之物,豈有榷貨務固欲滯商人算鈔三六,而令內藏庫乘賤以買之。與民爭利,傷體壞法,莫此為甚。』上諾鎮言,遽罷之。罷買鈔乃乙巳日,今並書。

自皇祐二年改用見錢法,而京師積錢少,不能支入中之費三七,嘗出內藏庫錢帛百萬以賜三司。久之,入中者寖多,京師帑藏益乏,商人持券以俟,動彌歲月,則至損其直以售於畜賈之家,故言利者欲革之。朝廷既行,即止,然自今並邊虛估之弊復起。此據食貨志第三巻附見。皇祐四年三月壬戌出絹十萬,七月乙巳又出錢三十萬、絹十萬,五年七月丙子出鈔十萬、綢絹二十萬、綿十萬,今年六月甲寅出綢絹五十萬、緡錢三十萬。

范鎮又言:『臣伏見祠部員外郎邵必先知常州日,誤以杖六十罪作徒一年決遣,自開封府推官落集賢校理,降充邵武軍監稅。准法,去官遷官流以下罪勿論,當時特旨已為過重。近以南郊赦恩並今年三月德音,才移揚州監酒,中外之說以為用法過當。使必犯情涉深故,雖廢終身亦不為過,然出於失誤,於法本輕,又別無難恕情理,伏望特與牽復職任,庶合用法之意。臣與必同在館閣,知其本末甚詳,竊恐如必之比尚多,伏乞下大理寺、刑部檢會聞奏,比類施行。』鎮論邵必,不得其時,據奏藁,在論買交鈔後,因附此。

大宗正司言,左衛大將軍從古,自陳亡子世邁嘗冒請亡孫令昶俸錢,願除己俸入官,請劾罪以聞。上以從古知過,特釋之。從古,德芳孫也。

甲午,知制誥賈黯權判吏部流內銓。承平日久,百官職業皆有常憲,葢樂於因循三八,而銓衡徒文書備具而已,黯始欲以風義整救其弊。益州推官桑澤,在蜀三年,不知其父死。後代還,舉者甚眾,應格當遷。方投牒自陳,人皆知其嘗喪父,莫肯為作文書,澤知不可,乃去,發喪制服,以不得家問為解。澤既除喪,求磨勘。黯以謂澤三年不與其父通問,亦有人於之愛於其親乎!使澤雖非匿喪,猶為不孝也。言之於朝三九,澤坐廢歸田裡四〇,不齒終身。晉州推官李亢,故嘗入錢得官,已而有私罪,默自引去,匿所得官,以白衣應舉及第,積十歲當磨勘,乃自首言其初事。黯以為此律所謂罔冒也,奏罷之,奪其勞考。

丙申,知諫院范鎮言:『陛下每遇水旱之災,必露立仰天,痛自刻責,盡精竭慮,無所不至,葢百吏不稱職,使陛下憂勤於上,而人民愁苦於下也。夫以國家用調責之三司,三司責之轉運使,轉運使責之州,州責之縣,縣責之民,民竭其力以佐公上而自用不給四一,則嗟怨之氣,干戾天地,此水旱之所以作也。願詔中書、樞密大臣,考求祖宗朝逮天聖中,官吏與所畜兵及天下賦入之數而斟酌裁節之,庶國用有常而民力有餘。陛下雖高拱無所事,而天地之和應矣。惟留神採擇。』

丁酉,詔前代帝王后,嘗仕本朝為八品以下官,其祖父母、父母、妻子犯流以下罪聽贖,未仕而嘗受朝廷賜者,身所犯非兇惡亦聽以贖論。

辛丑,詔雅州知州專管勾黎州兵甲盜賊公事。

壬寅,起居舍人、直集賢院、同修起居注吳奎為契丹國母生辰使,禮賓副使、知鎮戎軍郭逵副之;鹽鐵判官、主客郎中宋選為契丹生辰使,供備庫副使、定州路都監王士全副之;開封府判官、殿中侍御史俞希孟為契丹國母正旦使,閣門通事舍人夏伸副之;司封員外郎、直龍圖閣、兼天章閣侍講盧士宗為契丹正旦使,西頭供奉官、閣門祗候李惟賓副之。

癸卯,詔觀文殿大學士晏殊,五日一赴內殿起居。

賜信州貴溪縣龍虎山上清觀漢天師二十六代孫張嗣宗為沖靖先生。

乙巳,補易州民李秀為三班差使殿侍。始,秀為雄州探事,有邊民遁入契丹以告秀,秀畏罪乃求歸,特補之。

丙午,工部侍郎、參知政事劉沆依前官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四二

禮部侍郎、知鄭州梁適為觀文殿大學士四三、知秦州。御史中丞孫抃再疏言舊相不當臨邊,不報。初建古渭寨,間為蕃部所鈔,及益兵拒守,而他族多驚疑。適具牛酒,召其大酋瞎藥雞羅等撫定之,罷所益兵。終適之去,蕃部不為寇。碧雲騢言適除觀文殿大學士由內降。按舊相為觀文殿大學士,非異恩也,疑碧雲騢所載或毀適過甚,今不取。

丁未,徙知宣州、殿中侍御史馬遵為京東轉運使,通判江寧府、殿中侍御史呂景初知衢州,通判虔州、主客員外郎吳中復知池州。

初,歐陽修罷判流內銓,吳充、馮京罷判南曹,知諫院范鎮言:『銓曹承禁中批旨,疑則奏稟,此有司之常也。今讒人以為撓權,竊恐上下更相畏,誰敢復論是非。請出言者主名,正其罪,復修等職任。』凡再言之,帝意解,而宰臣劉沆亦請留修。帝謂沆曰:『卿召修諭之。』沆曰:『修明日陛辭,若面留之,則恩出陛下矣。』戊申,命修刊修唐書。

詔學士院,自今當宿學士以故請告者,令以次遞宿。前一夕,命劉沆為宰相,召當宿學士楊偉草麻,不至,乃更自外召趙概草之,故有是詔。

辛亥,詔樞密院自今選有材武任戰陣者,權三路鈐轄,候五年正授之,毋得陳乞。

壬子,詔觀文殿大學士晏殊赴經筵,賜坐杌如宰相儀。

丁巳,詔河北沿界河寨鋪使臣,非公事毋得擅入州城。

戊午,知制誥賈黯言:『陛下日御邇英閣,召侍臣講讀經史,其咨訪之際,動關政體,而史臣不得與聞,臣竊惜之。欲乞令修起居注官入侍閣中,事有可書,隨即記錄。』從之,賜坐於御坐西南。

詔自今將相遷拜見辭之禮,令閣門以故事舉行。初,知制誥韓絳言:『比年以來,多失故事。且將相遷拜、迎授、見辭、勞餞,各有寵數,或當行而輒罷,或假予之非宜,遂使恩禮所及,頗失其稱。請下有司申明舊制。』故降是詔。


注釋

以樞密副使讀冊則不可『副』字原脫。按上文謂『詔樞密副使孫沔讀哀冊』,此『副』字當不可省,據長編紀事本末巻三四貴妃張氏寵幸及宋史巻二八八孫沔傳補。

乃罷節度使不除『乃』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治跡統類巻二九官制沿革上補。

謹愿細密『願』原作『厚』,據同上諸本及編年綱目巻一五改。

豈謂適素奸邪不能辦此『素』原作『疏』,據閣本改。

因追罪芻『追』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

鄄人『鄄』原作『甄』,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謙靜原作『謙謹』,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編年錄巻五、宋史巻四六四王貽永傳改。

朝臣原作『朝廷』,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宰相率百官『率』字原脫,據宋撮要本、閣本及宋會要瑞異二之一、編年綱目巻一五補。

一〇其神屬禮『神』,太常因革禮作『德』,疑是。

一一今姑附宿章『姑』原作『始』,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一二補為本軍校『本』原作『參』,據閣本改,宋史巻三三〇任顓傳作『補軍校』可證。

一三未加揀汰『加』原作『知』,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巻九上、宋史巻三〇二呂景初傳改。

一四亦相率而敗『率』,宋本及同上宋史作『牽』。

一五百姓匱窮此句上宋本、宋撮要本有『剝膚椎髓』四字。

一六日遠月長『月』原作『日』,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一七事下開封府『府』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

一八繁用涑水紀聞巻九作『有軍人繁用』,連下文『其父』讀之,義優。

一九唐故瓊管之地『瓊』原作『邕』,據宋會要蕃夷五之四五、宋史巻四九五蠻夷傳改。

二〇安石榴同上宋會要及宋史都作『安石榴花』。

二一其服屬州縣者為熟黎『者』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宋會要、宋史補。

二二常饌『常』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巻三四貴妃張氏寵幸、宋會要禮一〇之六補。

二三向傳師『傳』原作『傅』,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巻二八二本傳改。

二四宣州原作『宜州』,據宋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巻三九吳中復等論梁適、宋會要職官六五之一二、宋史全文巻九上改。下文八月丁未條謂『徙知宜州馬遵』云云,亦可證。

二五況威賞二柄『柄』原作『字』,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長編紀事本末改。

二六警策權臣『策』原作『察』,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書改。

二七懦弱無狀閣本同。宋撮要本及同上書作『畏懦無狀』。

二八屍位閣本同。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書作『尸祿』。

二九三御史『三』下原衍『人』字,據同上書刪。

三〇上目送之『送』原作『注』,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治跡統類巻二九官制沿革上,東都事略巻三二、宋史巻三一一呂公弼傳改。

三一秦鳳路經略司『司』原作『使』,據閣本改。

三二知滑州端明殿學士兼龍圖閣學士『滑』原作『渭』,『兼』以下六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改補。樂全集附錄行狀謂方平知杭州時已加龍圖閣學士,其後遷尚書禮部侍郎、知滑州,可證。

三三東齋筆記『齋』原作『齊』,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三四詔候今任滿『今』原作『令』,據閣本及宋會要職官一七之三八改。

三五憐修發白『憐』原作『怪』,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巻九上改。

三六固欲滯商人算鈔『固』原作『因』,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食貨五一之五改。

三七不能支入中之費『支』原作『及』,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三八蓋樂於因循『蓋』,宋本、宋撮要本、編年綱目巻一五、宋史全文巻九上都作『度』,劉攽彭城集巻三四賈公行狀作『共』。按本書這一段文字與行狀同,當取自行狀,『共』字義優。

三九言之於朝『朝』下原有『廷』字,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同上彭城集、編年綱目、宋史全文刪。

四〇澤坐廢歸田裡『澤』字原脫,據閣本及同上諸書補。

四一自用不給『用』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巻九上補。宋蜀文輯存巻八作『自用不得足』,亦可證。

四二集賢殿大學士『大』字原脫,據編年錄巻五、宋史巻二八五劉沆傳補。

四三觀文殿大學士『大』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巻二八五梁適傳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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