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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法强国,还是在自掘坟墓?│89

先秦历史故事(青禾田讲古系列之一)作者:李永田发布:青禾田讲古

2022-9-8 08:56

为了保证变法的顺利实施,秦孝公和商鞅还是将变法分成两部分,逐步实施。

公元前356年,实行第一次变法。

其主要内容为:

第一:颁布以李悝【法经】为主体的法律,并且加入『连坐』制度,加重惩罚力度,轻罪用重罚;

第二:奖励军功,按军功大小给以官爵,禁止私斗。废除原来的世卿世禄制,即使是国君的亲族,如果没有军功,也不能封为贵族。

第三:奖励耕织,重农抑商。

第四:焚烧儒家之典,强调以法治国霸道取代王道,必须打压儒学

新的法令使秦国的国力、军力有所上升,逐步实现兵精粮足。

逐渐强大起来的秦国,开始对魏国用兵。

公元前354年,秦军越过洛河东岸魏国所筑的长城,进入河西,在元里大败魏军,斩杀魏军七千人。

又于公元前352年,由商鞅亲自率领秦军,东渡黄河,围攻魏国旧都安邑此时魏国国都已经迁往大梁,迫使安邑守军投降。

最后虽然秦军都撤退了,但是秦军军力的提高,大家心知肚明,各诸侯国也开始担心秦国的再次崛起。

在此基础上,为了秦国进一步的发展,公元前350年,秦孝公将都城迁往关中平原中部的咸阳,并命令商鞅,实行第二次变法。

此时的商鞅,已经因功被封为大良造,位列二十等官爵制的第十六位,属于官职体系中的最高官,掌握了军政大权。

这次变法的主要内容为:

第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允许自由买卖。

第二:推行县制,『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第三:统一度、量、衡。

第四:重新实行『什伍』制,就是每十户编成一『什』,每五户编成一『伍』原来秦献公在位的时期就编过户籍,实行『什伍』制。在什伍的组织中实行『连坐法』,就是在同一什伍中如果有人犯罪而其他的人不揭发,那么其他的人要连带受罚。

第五:推行小家庭制度,改革旧有的社会风俗。

当然,按照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商鞅变法中存在着很多问题,例如严刑酷法,轻罪重罚,蔑视儒家,轻视教化,重农抑商,焚烧史书等等。

不过,客观上来说,通过商鞅变法,秦国一改国势颓弱的现状,重新进入国力、军力双重强国的行列。

当然,变法、迁都都遭到了以秦孝公的哥哥公子虔为首的守旧贵族的反对、阻挠,甚至破坏。不过在秦孝公的坚持,商鞅的筹划下,再加上众多新培养起来的底层官吏、普通士兵、百姓的支持,变法还算是顺利进行了下去。

变法虽然使秦国变得越来越强大,但是商鞅也越来越成为守旧贵族的眼中钉、肉中刺。他们不敢对秦孝公如何,又见反对变法无效,于是就将眼光放在了秦国太子身上。

秦孝公的太子名叫嬴驷,他的两个老师左右傅分别为:右傅公子虔,左傅公孙贾。这两个人都是保守派中的代表人物。于是这两个人就不时的在太子耳边说商鞅的坏话,太子对商鞅也是越来越没有好感。

一次,秦国贵族祝欢无故杀人,按照新的秦国法令,应该判处死刑。因为连坐法的实施,祝欢无路可逃,最后躲进太子的东宫,藏了起来。

在秦孝公的同意下,商鞅命人将祝欢抓了出来,杀头、抄家。

太子犯了窝藏罪,也必须受到惩罚。

因为当时的太子只有十一岁,比较年幼,又是国王的继承人,不便施刑,所以,最终,秦孝公和商鞅决定,由太子的两个老师代替太子受罚。

商鞅逮捕了太子的两个老师公子虔和公孙贾。给太子传授知识的公孙贾被判处黥qíng刑,就是在额角上、面颊上刺上难看的花纹,再涂上墨。监督太子行为的公子虔也被处罚。

第二年,公子虔再次触犯新法,二罪归一,被判处劓刑,就是被割掉了鼻子。公子虔自感无颜见人,闭门家中,八年不出。

经此一事,秦国举国震动,包括所有贵族在内,无人再敢于挑战新法。新法的实行,全面推开。秦国,在富国强兵的道路上,快步前行。

【史记】记载: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法治短期虽然可以有此景象,然而,长期之后,同样会形成固化的利益集团,一如王道末期,形成了众多的诸侯公,导致王权衰败,法治的利益集团形成之后,法治所导致的恶法、峻法必然更甚,而且,法治形成固化的利益集团,时间更短更迅速

但是因为此事,太子、公子虔、公孙贾等人,也将商鞅恨之入骨。

因为太子就是法定的下一任国君,商鞅此举,可以说是为了变法,奋不顾身,同时也可以说是,在自掘坟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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