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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东汉之察举与征辟制度

国史大纲作者:钱穆发布:一叶知秋

2020-10-12 12:23

二、东汉之察举与征辟制度

地方察举与公府征辟,为东汉士人入仕之两途。此两制皆起于西汉。

两汉的察举制,大体可分为在先的『贤良』与后起的『孝廉』两大项。

汉廷每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 ,简称则曰『贤良』。其制初意,似仿战国招贤,于世胄赀选外别开一格。高帝十一年诏『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即此诏最先之滥觞也。文帝十五年始亲策试。此制无一定之斯限,所举大抵为现任官,汉士颇慕应其选,一时号得人,如晁错、董仲舒、严助、公孙弘,皆贤良也。汉诏又有举『明当世之务、习先圣之术』、武元光五年。『茂材异等可为将相及使绝域者』、元封五年。『文学高第』、昭始元五年。『明阴阳灾异者』、元初元三年。『可充博士位者』、成阳朔二年。『勇猛知兵法者』元延元年。等,皆可与『贤良』归入一类,皆为朝廷特意延访此类人才也。『孝廉』为孝子廉吏之简称,武帝元光元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是为汉室令举孝廉之始。元朔元年诏:『朕深诏执事,举孝,今或至阖郡而不荐一人,是化不下究,其议不举者罪。』可见举孝、兴廉,系属两事。乃由朝廷设意奖进此项风气,与延访人才咨询政事之意各别。宣帝地节三年诏:『朕既并举贤良方正,而俗化阙焉,其令郡国举孝弟有行义者各一人』,亦可证此议。其先文帝十二年,已诏:『孝悌、力田、廉吏,朕甚嘉此。今万家之县,云无应令,岂实人情?』于『孝廉』外复有『力田』一项。是年文十二年。并诏以户口率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员。盖『孝廉』出于乡官小吏,非有才学,恐不足以应天子之诏,故郡县率不乐举,而求应 此选者亦少。宣帝黄龙元年诏:『举廉吏,诚欲得其真,吏六百石,位大夫,毋得举。』可见汉廷意在奖进小吏,而郡国乃以大吏充数。而当时举廉吏若已成例事,亦可于此诏中体味得之。

至东汉初,则『茂材』、『孝廉』定为岁举。

光武建武十二年,诏三公举茂材各一人,廉吏各二人。光禄岁举茂材四行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经明行修,能任博士。三曰明晓法律,足以决疑,能案草覆问,才任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照奸,勇足决断,才任三辅令。各一人,察廉吏三人。中二千石岁察廉吏各一人。廷尉、大司农各二人。将兵将军岁察廉吏各二人。监察御史、司隶、州牧岁举茂材各一人。按:诏中无孝,惟明帝时樊鲦上疏,已有『郡国举孝帘,率取年少能报恩者』之语,则似孝、廉并举,成为例事,明帝时已然。

循至岁以百数。

章帝建初元年诏:『刺史守相,不明真伪,茂材孝廉,岁以百数。』二年:『陈事者多言郡国贡举率非功次。』则知其时郡国察举,颇已多弊。

嗣后『孝廉』遂为察举惟一项目,遂至勒为定额。

和帝时,大郡口五、六十万举孝廉二人,小郡口二十万并有蛮夷者亦举二人。帝以为小均,丁鸿、刘方上言,『郡国率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本为孝子、廉吏,此则『孝廉』特为贡举之一目矣。四十万二人,上至百二十万六人,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不满十万,三岁一人。』

又继之以限年,并别标行能,加以考试。

顺帝阳嘉元年,初令郡国举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诸生通章句,文吏能笺奏,乃得应选,其有茂才异行,不拘年齿。』按:至是则儒生、文吏、茂材、异行全与孝廉混并不分矣。又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则变荐举为课试,与举孝兴廉原意全远矣。盖其先以茂材异能访入才,以孝子廉吏奖风俗。及孝廉渐成例举,郎官虽无员,亦自有限,郡国各举孝廉一人,岁已二百许人。自是孝廉独行,诸科渐废。又社会文风日开,郡县吏亦多彬彬儒雅,虽孝廉之选,其实无异于茂材,人竞趋之,惟求出路耳,不问其为孝廉、茂材也。遂至有请托舞弊,而朝廷亦以种种条件限之,亦惟求人才耳,不限于得孝廉也。限年之议始自尚书左雄,虽与举孝兴廉原意不合,亦整顿选法之不获已也。

逐步渐近于后世之科举。

当时反对者有黄琼、胡广、崔瑗等。然雄在尚书,天下不敢妄选,十余年间号为得人。其后黄琼为尚书令,以前左雄所上孝廉之选,专用『儒学』、『文吏』,于取士之义犹有所遗,乃奏增『孝悌』及『能从政者』为四科。至是则前汉贤良、孝廉两项目,已同归入岁举中,而不过统以『孝廉』目之而已。

此项制度之演进,一面使布衣下吏皆有政治上的出路,可以奖拔人才,鼓舞风气;一面使全国各郡县常得平均参加中央政局,对大一统政府之维系,尤为有效。而更要的,则在朝廷用人,渐渐走上一个客观的标准,使政府性质确然超出乎王室私关系之上而独立。

与察举制相辅并行的尚有征辟制。

两汉二千石长吏皆可以自辟曹掾,而东汉公卿尤以辟士为高。

选举多循资格,辟召则每以高才重名躐等而升,故当时尤以辟召为荣。崔实政论北堂书钞六十八引。谓:『三府掾属,位卑职重,及其取官,又多超卓,或期月而长州郡,或数年而至公卿。』崔语止此。于是名士养望,有被命不遽出,至五府俱辟如黄琼,四府并命如陈纪者。以外戚秉权者曰大将军,以老臣录尚书者为太傅,并外朝三公称四府、五府。

亦有朝廷闻高名,直接辟召。

如樊英被征初至,『朝廷设坛席,待若神明。』李固语。陈寔少从樊英游。官仅太邱长,家居后,朝廷每三公缺,议者多归之。太尉杨赐、司徒陈耽,每以寔未登大位而身先之自愧。郑康成公交车征为大司农,给安车一乘,所过长吏送迎。董卓征荀爽,初拜平原相;途次又拜光禄勋;视事三日,策拜司空。自布衣至三公,凡九十五日。

此等制度,使在野的声名,隐然有以凌驾于在朝的爵位之上,而政府亦得挟此自重,以与王室相颉顽。

在太乎冶安之世,而有此等情形者,惟东汉及两宋为然。战国列强纷争,事当别论。秦汉创建大一统政府以下,王室高高在上,民众远隔在野,封建世臣之势力取消,民间起布衣为公卿,朝进暮退;所由得与数百年递襌之王室为抗衡者,魏晋南北朝以迄隋唐为门第,东汉、两宋为士风,元、明、清三代,皆汲宋儒遗脉,而所得浅深不同。

自有此项制度之存在,而士人在政治上遂能占有其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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