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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纪(八)

古本竹书纪年辑证作者:方诗铭,王修龄发布:一叶知秋

2020-9-12 00:31

七一

【竹書紀年】梁惠成王十八年,惠成王以韓師敗諸侯師于襄陵。齊侯使楚景舍來求成。公會齊、宋之圍。【水經·淮水注】

永樂大典本、朱謀㙔本有『公會齊、宋之圍』六字,全祖望、趙一清校本亦有,戴震校本刪,云:『原本及【竹書】皆無此語。』所謂『原本』即大典本,則固有此語,所據實僅今本【紀年】。楊守敬【水經注疏】卷三零亦刪。【存真】、【輯校】改『公』為『王』。

【戰國策楚策一】:『邯鄲之難,楚因使景舍起兵救趙。邯鄲拔,楚取睢濊之間。』即此景舍。

七二

【竹書紀年】:梁惠成王十九年,晉取玄武、濩澤。【水經·沁水注】

陳逢衡【竹書紀年集證】卷五零謂『玄武』為『泫氏』之誤,『蓋「泫」以脫去水旁而為「玄」,「武」與「氏」又以形近相似而誤』。楊守敬【水經注疏】卷九改『玄武』為『泫氏』。雷學淇【考訂竹書紀年】卷六亦作『泫氏』。【集證】、【考訂】以『梁惠王九年,晉取泫氏』見前,脫去『十』字,與此為一事。

七三

【竹書紀年】:梁惠成王二十年,齊築防以為長城。【水經·汶水注】

【竹書紀年】云:梁惠王二十年,齊閔王築防以為長城。【史記·蘇秦列傳】正義

正義所引『齊閔王』距此甚遠,當誤。惠成王二十年當齊威王七年,『閔』疑為『威』字之誤,或『閔王』二字衍。

七四

臣瓚曰:【汲冢古文】謂:衞將軍文子為子南彌牟,其後有子南固、子南勁。【紀年】:勁朝于魏,後惠成王如衞,命子南為侯。【漢書·武帝紀】注

【汲冢古文】謂:衞將軍文子為子南彌牟,其後有子南勁。【紀年】:勁朝于魏,後惠成王如衞,命子南為侯。【水經·汝水注】

瓚曰:【汲冢古文】謂:衞將軍文子為子南彌牟,其後有子南勁。【紀年】:勁朝于魏,後惠成王如衞,命子南為侯。【史記·周本紀】集解

【史記·周本紀】集解引文,諸本皆脫『紀年勁』三字,據日本高山寺藏古寫本補見水澤利忠【史記·會注考證校補】卷四頁八四。【存真】列於惠成王二十年,蓋從今本【紀年】,作『衞將軍文子為子南彌牟,後有子南勁朝于魏。惠成王如衞,命子南為侯』。【輯校】析為二條,前條作『子南彌牟』;後條作『子南勁朝于魏,後惠成王如衞,命子南為侯』。附於『無年世可繫者』。雷學淇【考訂竹書紀年】則分列為三條,一見卷五晉出公六年『衞子南彌牟』,云:『考【左傳】是年彌牟立悼公,【史記】索隱引【紀年】亦有悼公立四年卒於越之文,或「彌牟」下更有「立悼公」三字,俟考。』一見同卷晉烈公二十年『衞子南勁朝于魏』。一見卷六魏惠成王二十一年『王如衞,命子南為侯』。諸書所引前為【汲冢古文】,後為【紀年】,析為二條是,然前條係約舉之辭,今姑從【存真】合為一條,同繫於惠成王二十年。

陳逢衡【竹書紀年集證】卷五零云:『案【大戴禮】有衞將軍文子篇,盧辯曰:「文子,衞卿也。【世本】曰︰衞靈公生昭子郢,郢生文子木,【左傳】以為彌牟也。」案魯哀公二十五年【傳】稱「公孫彌牟」,又有「奪南氏邑」之語,杜注謂南氏,子南之子公孫彌牟也。又彌牟字子之,亦見哀二十五年【傳】,杜注云:「子之,公孫彌牟文子也。」又哀二十六年【傳】:「衞悼公立,南氏相之。」即彌牟。然則子南其氏,彌牟其名,子之其字,將軍文子則其職與諡也。』

【韓非子·說疑】有『衞子南勁』,與齊田恒、宋子罕、楚白公、燕子之等並列,稱為『皆朋黨比周以事其君,隱正道而行私曲,上逼君,下亂治,援外以撓內,親下以謀上』,當即其人。所謂『援外以撓內』,與【紀年】所云朝魏、惠成王命之為侯合。田恒、白公、子之皆屬由奴隸制轉化為封建期間的變革人物,見郭沫若同志【中國古代史的分期問題】,【奴隸制時代】頁八至一零。子南勁在衞國所為當亦與之相同。

七五

【竹書紀年】曰:魏殷臣、趙公孫裒伐燕,還,取夏屋,城曲逆。【水經·滱水注】

【存真】列於惠成王二十年,云:『未詳何年。』【輯校】附於『無年世可繫者』。雷學淇【竹書紀年義證】卷三八繫於惠成王二十三年,云:『此顯王二十一年,趙肅侯二年也。自惠王二十年歸趙邯鄲,與之修睦,故此年會於陰晉詩銘案:指惠成王二十三年,與謀伐燕。必燕或侵軼中山,故魏約趙師共伐之也。』語多懸揣,繫年亦本今本【紀年】。現姑從【存真】列於惠成王二十年。

七六

【竹書紀年】:壬寅,孫何侵楚,入三戶郛。【水經·丹水注】

【存真】列於惠成王二十年,云:『未詳何年。』【輯校】附於『無年可繫者』。今本作『周顯王二十二年壬寅』云云,蓋以其年干支為壬寅。洪頤烜【校正竹書紀年】卷下云:『【丹水注】引此本無年,壬寅是紀日,非紀年也。』陳逢衡【竹書紀年集證】卷四六云:『顯王元年為癸丑,則是年為甲戌,非壬寅也。韓怡謂壬寅日也,上無時月,簡有脫落,亦非。余案「壬寅」當是「王命」二字之訛,王指惠成王,孫何蓋魏將也。』時尚無以干支紀年者,壬寅當指日,如前之『六年四月甲寅徙邦于大梁』,洪頤烜、韓怡說是。現姑從【存真】列此。

七七

按【紀年】:粵子無顓薨,後十年,楚伐徐州。【史記·越世家】索隱

【存真】、【輯校】列於惠成王二十四年,應為二十五年。

七八

【竹書紀年】曰:魏章率師及鄭師伐楚,取上蔡。【水經·汝水注】

【存真】列於惠成王二十四年,云:『此未詳何年事。』【輯校】附於『無年世可繫者。』現姑從【存真】列此。【史記·魏世家】:『哀王九年,與秦王會臨晉,張儀、魏章皆歸於魏。』索隱:『章為魏將,後又相秦。』雷學淇【竹書紀年義證】卷三八云:『魏章魏公族,後仕秦為庶長,擊楚於丹陽,卒歸於魏而卒,詳見【秦本紀】及【六國年表】。』當即此魏章。

七九

【竹書紀年】曰:孫何取㶏陽。【水經·潁水注】

【存真】列於惠成王二十四年,云:『此未詳何年事。』【輯校】附於『無年世可繫者』。現姑從【存真】列此。

八〇

【竹書紀年】:梁惠成王二十五年,絳中地,西絕於汾。【水經·汾水注】

永樂大典本、朱謀㙔本皆作『梁武王』,朱箋云:『當作梁惠成王。』趙一清校本改,戴震校本仍作『梁武王』。楊守敬【水經注疏】卷六云:『戴仍作「武王」,當是刊板之誤。按梁有惠成王而無武王,今本【竹書】繫此於周顯王二十三年,適當惠成王二十五年。孔刻戴本作惠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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