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庫 簡介 目錄 A-AA+ 書簽 查字

             

卷三百五十六起神宗元豐八年五月盡其月

续资治通鉴长编作者:李焘发布:福哥

2020-6-5 01:37

巻三百五十六 元豐八年乙丑,一〇八五

起神宗元豐八年五月盡其月

五月癸巳朔,中大夫、寶文閣待制錢暄卒。

甲午,詔太皇太后母韓越國太夫人凡賜給倍常儀

皇城使、榮州團練使、知府州、兼河東第十二將折克行言:率兵入西界夜戰,翌日克捷;崇儀副使、權管勾麟府路軍馬公事邢佐臣言:第一將訾虎率兵入西界聚星泊、滿朗,戰勝,獲首四百級、偽鈐轄一人。詔有功當賞者,經略司書空名遷官宣劄行賞,自朝廷推恩,即具功狀以聞。四月十七日出兵。

昭宣使、昌州刺史、入內押班梁從吉代宋用臣提舉皇城。

乙未,禮部言,貢院以合格進士鄭奕、江嶼、劉正夫入章犯高兖王諱,駮放。丙申,太皇太后曰:『此舉人未通知,特與收錄。』蔡確曰:『法當黜,以事初過誤,恕之足彰盛德。』乃聽依例附牓末。正夫,衢州人。

詔曰:『蓋聞為治之要,納諫為先,朕思聞讜言,虛己以聽。凡內外之臣,有能以正論啟沃者,豈特受之而已,固且不愛高爵厚祿,以奨其忠。設其言不當于理,不切于事,雖拂心逆耳,亦將欣然容之,無所拒也。若乃陰有所懷,犯非其分,或扇搖機事之重,或迎合已行之令,上則觀望朝廷之意以徼倖希進,下則衒惑流俗之情以干取虛譽,審出於此而不懲艾,必能亂俗害治。然則黜罰之行,是亦不得已也。顧以即政之初,恐羣臣未能徧曉,凡列位之士,宜悉此心,務自竭盡,朝政闕失,當悉獻所聞,以輔不逮。宜令御史臺出牓朝堂。』舊錄云:上新即位,姦人乘隙誣謗,宰臣蔡確患之,請降是詔。然其後上書詆訕,無復忌憚。臣等辨曰:哲宗新即位,司馬光上言:『近年以來,風俗頹弊,士大夫以偷合苟容為智,以危言正論為狂,下情蔽而不上通,上澤壅而不下達,請明下詔書,廣開言路。』從之。時用事之臣方持兩端,而草詔者希望風旨,名曰求言,而實設六條以拒之。會光入覲,上以詔書示之。光上疏言:『詔書求諫,而逆以六事防之,是詔書始於求諫而終於拒諫也,宜刪去中間一節。』未幾,果別下詔。今實書其事,自『上新即位』至『無復忌憚』三十一字,並去之。

詔,新知陳州、資政殿學士、中大夫司馬光過闕,令入見。

先是,光又上疏乞開言路,曰:臣昨在京師,伏蒙太皇太后不以臣愚疏無取,遣使訪以得失,豈惟微臣有千載一遇之幸,中外聞之,踴躍相慶,以為言路將開,下情得以上通,太平之期,指日可待也。當是時,臣未暇備論天下之事,先陳所急,於三月三十日上言,以近歲風俗頹弊,士大夫以偷合苟容為智,以危言正論為狂,致閭閻愁苦而上不得知,明主憂勤而下無所訴。公私兩困,盜賊已繁,宜下詔書,不以有官無官之人,有知朝政闕失及民間疾苦者,並許進實封狀,鼓院、檢院、州軍長吏不得抑退。其義精當者,行其言而顯其人,狂愚鄙陋者,報聞罷去,亦不加罪。又於四月二十一日復上言:『皇帝陛下初即政,於用人賞罰尤不可不當。夫諫諍之臣,人主之耳目也,不可一日無之。說命曰:「若跣弗視地,厥足用傷。」設有人閉目而塞耳,跣足而疾趨,前遇險阻,能無傷乎?賈山有言:「人主之威,非特雷霆也;勢重,非特萬鈞也。開道而求諫,和顏色而受之,用其言而顯其身,士猶恐懼而不敢自盡,況震之以威,壓之以重乎!」』頃者王安石秉政,欲蔽先帝聰明,專威福,行私意,由是深疾諫者,過於仇讎,嚴禁誹謗,甚於盜賊。是以天下之人以言為諱,百姓愁苦無聊,靡所控告,致怨謗之語,上及先帝。臣常痛心泣血,思救其失,是故首乞下詔開言路,以通下情。臣謂羣臣苟有肯進言者,陛下必加褒擢,以勸來者,此乃古人市駿骨、揖怒蛙之意也。召誥曰:『王乃初服,嗚呼!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自貽哲命。』今皇帝陛下新即位,太皇太后陛下初垂簾,天下之人莫不屬目傾耳。臣自到西京以來,朝夕伏聽朝廷惟新之政,以為必務明四目,達四聰,以發天下積年憤鬱之志。今開言路之詔,既不聞頒於四方,而太府少卿宋彭年言,在京不可不並置三衙管軍臣僚;水部員外郎王諤乞令依保馬元立條限,均定逐年合買之數,又乞令太學增置春秋博士,使諸生肄業。朝廷以非其本職而言,各罰銅三十斤。臣忽聞之,悵然失圖,憤悒無已。臣非私於二人,直為朝廷惜治體耳!夫阿意箝口,容身竊祿,此小臣之利也。威福在己,人莫敢言,此大臣之利也。然民怨於下而不聞,國家阽危而不知,於陛下有何利哉?彼宋彭年、王諤,臣素不識,不知其人為賢為不肖,但惜陛下臨政之初,而二臣首以言事獲罪,臣恐中外聞之,忠臣解體,直士挫氣,欲仕者斂冠藏之,欲諫者咋舌相戒,則上之聰明猶有所不昭,下之情偽猶有所不達,太平之功,尚未可期也。宋彭年所言,雖不識事體,但當寢而不行,亦不宜加罪。至如孔子作春秋,為萬世法,王安石秉政,輒黜之使不得與諸經並列於學官,學者毋得習以為業。王諤所言,未至不當,乃以越職為罪!古者置諫鼓,設謗木,詢於芻蕘,未聞有位於朝而以言事為越職者也。若當職之人既不肯言,不當職之人又不得言,則以四海之廣,兆民之眾,其政治利病,天子深居九重,何由得聞之哉?昨日進奏院遞到告身,差臣知陳州,然則臣自今於一州之外,言及他事,亦為越職,何敢言矣?今二臣之罰既不可追,伏望陛下如臣前奏下詔,不以有官無官,當職不當職之人,皆得進言。擇其可取者,微加旌賞,使天下之人知朝廷樂聞善言,不惡論事。無可取者,寢而勿問,庶幾願納忠之人,猶肯源源而來也。臣秉賦愚戇,文學政事,皆出人下,惟不識忌諱,不阿權貴,遇事妄言,無所顧避,以此荷知於累朝,見稱於眾人。若亦不得言,則無所復用於聖世矣。上孤太皇太后陛下下問之意,下負微臣平生願忠之心,內自痛悼,死不瞑目!臣久忝便安,今朝廷授以名藩,義不敢辭,見牒本州索遠接公人,起發赴任次。到官之日,但勉竭疲駑,恪勤本職。苟力所不逮,伏須罪戾而已。於是令光過闕入見。光疏不得實日,因令光入見,故附載。元祐密疏以為元豐八年四月二十九日奏此。

贈皇太妃曾祖任百祥、祖士清、父廷和太子太保、太傅、太師;繼父故供備副使朱士安開州刺史

詔:『自今門下、中書外省,尚書省左右司,樞密院承旨司,遇大忌及早出,並隨執政官。內有兼局者,自依別條。』

詔罷歲運糧一百萬石赴西京。先是,導洛通汴,舟楫可入洛,詔運東南粟以實洛下。至是,戶部奏罷之。呂大防政目云:宋用臣奏,先準旨運糧百萬石赴西京、候一年取旨。詔罷運。

戶部侍郎李定奏:『先奉旨,令臣取索都提舉汴河隄岸司所管事件聞奏,又奉旨,專切提舉京城所管課利事件,令臣一就取索。今具到都提舉汴河隄岸司一〇專切提舉京城所管課利事件。』詔:『汴河隄岸及房廊水磨、茶場,京東西沿汴船渡,京岸朝陵船,廣濟河船渡,京城諸處房廊四壁花果、水池、冰雪窖、菜園,並依舊。萬木場、天漢橋及四壁果市、京城豬羊圈、東西麵市、牛圈、垛麻場、肉行、西塌場,各廢罷。令賈種民等依罷物貨場已得指揮,堆垛般運。東南及西河客人物貨亦廢罷。其見管官吏人等并京東西牧力勝殘一一,並仰賈種民等一就相度、措置聞奏。洛口兩岸灘地,令提舉京西北路常平張綬相度、措置聞奏。其依舊去處已前并向去及廢罷窠名所收課利一二,並於內藏庫送納,別作帳樁管,以備朝廷支用。』此據密疏增入。四月八日辛未,初令李定條析。

綬言洛口兩岸灘地,除係官者量減二分租錢外,餘依舊輸稅。從之。此據舊錄增入,密疏無之。舊錄云:詔都提舉汴河隄岸司及京城所管課利場地,並罷。洛兩岸灘地,令提舉京西北路常平張綬措置以聞。綬言云云,從之,今別修如上。政目云罷萬木場、果子市、豬羊圈、垛麻場、麵市、肉行、西塌場。又七月十八日可考。

丙申,上批:太皇太后母韓越國太夫人李氏舊請新添,通計:逐月料錢一百五十貫文,春、冬衣各一百匹,冬衣緜三百兩,聖節粧粉錢一百貫文,夏衣大物七十匹,冬節雜劇錢一百貫文,南郊回賜生白絹一百匹,銀二百兩。自今並增一倍。御集五月四日御札。

監察御史黃降為殿中侍御史。此據政目。中丞黃履言降行誼端方,文學該贍,乞就遷言職故也。此據元祐密疏。

丁酉,以十二月八日為興龍節。上實七日生,避僖祖忌,故改焉。

禮部言:『按太廟七世八室,國朝已有定制,請奉大行皇帝神主於太廟第八室。翼祖皇帝為祧主,廟當遷。請依禮制,奉翼祖簡恭睿德皇帝、簡穆皇后劉氏神主藏于西夾室,居順祖皇帝、惠明皇后遷主后室之次。仍令待制以上及祕書省長貳參議。』詔恭依。

戊戌,詔責授汝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蘇軾,復朝奉郎、知登州。自黃移汝,在七年正月二十一日。降授左衛將軍西京安置郭達,復左屯衛大將軍致仕。達安置在熙寧十年七月。右監門衛將軍潁州安置王銑,免安置,許在京居住。郢州團練副使高遵裕復右屯衛將軍,管勾西京中嶽廟,任便居住。遵裕以五年正月十八日責郢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本傳云:久之,許從便居。當即此時也。靖康初,諸王府贊讀江端友上書,其略云:初,元豐中高遵裕大敗於靈武,責散官安置。未幾,神宗崩,哲宗嗣位,宰相蔡確以高遵裕者,宣仁族叔也,即建請牽復,以悅宣仁之意,而不知宣仁之不私其親也。宣仁簾中宣諭曰:『遵裕喪師數十萬,先帝緣此震驚,悒悒成疾,以致棄天下。今肉未寒,吾豈忍遽私骨肉而忘先帝乎!』即日批出曰:『遵裕得罪先帝,今來垂簾,凡高氏推恩,獨不可及遵裕。』確謀大沮。後確責知安州,作詩詆訕,坐貶新州。而邢恕乃確之腹心也,偶與遵裕之子士京中山同官,遂以垂簾時不推恩牽復事激怒之。上書言:「王珪曾遣遵裕之子士充來議策立事,遵裕斥去之。」士京庸懦不識字,實恕教之為書。士充疏遠小臣,素不識珪,珪安得與之議及社稷大計?又從何輒通宮禁語言?且上書時,珪、士充、遵裕亦皆死矣,何所考案?江端友書,詳見邵伯溫辨誣。邵伯溫辨誣云:邢恕教高士京上書,論其父遵裕臨死時,屏左右,謂士京曰:『神宗彌留之際,王珪遣士充來問我曰:「不知皇太后欲立誰?」我斥士充去。』恕曾不考遵裕既坐知慶州日靈武喪師,貶散官。神宗以皇太后故,免安置,留京師。宣仁尤不喜遵裕,雖該哲宗登極恩,亦不許敘,又安能預策立大計也?按遵裕實以八年五月六日復右屯衛將軍,策立大計,遵裕固不能預矣。所稱不許敘官,更須考詳。

己亥,詔資政殿大學士、銀青光祿大夫、兼侍讀呂公著,乘傳赴闕。

庚子,朝奉大夫、提舉京東路保馬兼保甲霍翔知密州,同管勾京西路保馬兼保甲呂公雅知濠州。

承議郎程顥為宗正寺丞。據大防政目。

詔提舉汴河隄岸司隸都水監,專一製造軍器所隸軍器監。舊錄云:先帝導洛入汴,繕完戎器於無事之日,皆專置司,事得以舉。至是,歸之有司。新錄辯曰:導洛水,造軍器,此非人君必躬必親之事,先帝既置司,何嘗不歸之有司耶?始則專置一司,得以覈實,事既就緒,當有統屬,故各歸所隸,是亦先帝之意也。自『先帝導洛』至『歸之有司』二十九字,並刪去。

詔皇城使、坊州團練使、太原府路鈐轄、專管勾麟府路軍馬事張之諫,降充鄜延路都監。以內藏庫使、康州刺史、太原府路都監、兼河東第一將訾虎代之,本路經略使呂惠卿言之諫措置乖方,與諸將不協故也。元祐元年六月,劉摯劾呂惠卿違詔舉兵,之諫言其不可,故惠卿奏黜之。之諫,當考。

戶部狀:『檢會條敕,「諸路各量閑要州、縣,興置市易抵當,僻小縣分不可興置處,不置。」看詳上件指揮,止云僻小縣分不置,即慮其間亦有僻小州郡,及雖不係僻小,卻別無出產物貨,不係商賈買賣去處,須當一例興置,不惟所收息課不多,虛有支破人吏請給,兼恐監司專以趨辦息課,別致拘攔,阻抑民旅在市買賣及諸般違礙,誠為未便。欲乞下諸路提舉常平司,委自本司官躬親逐一體量,及將自置市易抵當已來,所收息數,會較支費。如內有閑僻或不產貨物,不係商賈買賣,委實不銷興置去處,並具詣實保明,申部看詳廢罷。』從之。五月八日指揮,法冊有此,合增入。八月八日可考。

壬寅,詔以築熙蘭通遠軍城堡成,賜熙河蘭會路經略安撫制置使李憲銀、絹各一百五十匹兩,權管勾熙河蘭會路經略安撫司、權發遣熙州趙濟銀、絹各一百匹兩,仍各降詔奨諭。

詔科場推恩,依治平四年故事,正奏名進士諸科,吏部給敕誥優牒;特奏名,中書給敕誥優牒。熙寧中悉罷,今復之。

甲辰,詔門下侍郎章惇書受命寶,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寶』為文。

朝請郎、太府少卿宋彭年提點江南西路刑獄。

詔京東西路提點刑獄李宜之,體量都轉運司收出剩減價、支預買錢及大秤炭虧、車戶等。又詔吴居厚、呂孝廉,並取勘。二事並據政目,范純粹奏議可考。

詔御史中丞黃履,舉堪充監察御史二員以聞。

河東節度使、守太師致仕文彥博言乞免兩鎮恩命,或以霈恩之行,止乞加臣食邑實封。從之。仍令學士院降詔。四月十四日不許。

詔:『知邵州關𣏌保明到招納芙蓉、石驛、浮誠等峒人戶歸明,其開路、采木、獻田等有勞效者,凡三百三十二人,並轉資賜錢帛有差。以新歸順蕃部伏哆為下班殿侍。』

丙午,資政殿大學士、兼侍讀呂公著提舉中太一宮兼集禧觀。

河東轉運提舉司言,乞依威勝軍奏,復置遼州,從之。

府界提點范峋、步軍副都指揮使苗授、開封府推官王同老,坐京城西壁等壕河有開淺虧功,擅令人出備夫錢,等第罰金。政目云:令開濠夫數工出錢三百文。

是日酉時,地震,即止。

詔府界三路巡尉弓兵,並依保甲未行以前復置。此據呂大防政目元年二月二日所書增入,乃八年五月十四日指揮也。

戊申,詔:『舉察福建路前差監察御史黃降,可改差比部員外郎宇文昌齡。其荊湖南路,就差舉察江南西路監察御史陳次升兼領。』四月十四日,差降及次升。五月四日,降改殿中。七月二日,張汝賢替昌齡。

鄜延路經略司言擒獲西界鈐轄臥瓦哆,詔送江南羈管。

己酉,詔右僕射蔡確權領山陵使事,以王珪病故也一三

庚戌,金紫光祿大夫、守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岐國公王珪卒。輟視朝五日,初贈太尉,再贈太師,諡文恭。禮部言當舉哀成服,詔以大行在殯,罷之。罷成服在二十八日庚申,今並書。賜諡。孫覺有言,當檢討。

珪自輔政至宰相,凡十六年,無所建明,守成而已。時號為『三旨宰相』,以其上殿進呈,云『取聖旨』;上可否訖,又云『領聖旨』;既退,諭稟事者,云『已得聖旨』故也。舊傳云:珪議論平恕,畏遠權勢,引拔賢俊,世莫知之。珪嘗三薦張璪不用,珪曰:『璪果賢,陛下未嘗用,以為不賢,讒也。臣恐士弗得進矣!臣為宰相,三薦賢,三不用,臣失職,請罷。』神宗喜曰:『宰相當如是,朕以試卿,卿德不回,朕復何慮?』珪為人寬抑不忤,然至義理所在不可奪。神宗欲遷內侍李憲,珪奏:『非祖宗故事,陛下獨不鑒漢、唐之亂乎?』神宗批旨付珪奨之,因令永為甲令,世世守之。自輔政至宰相十六年,終始不懈。舊傳不知出誰手,蓋多諛辭。新傳雖削去『引拔賢俊,世莫知之』,猶存薦張璪事,不知珪果能辦此否,已於璪參政時辨之。又削去『為人寬抑不忤,然至義理所在不可奪』,猶存遷李憲事,不知神宗欲遷憲何官而珪爭不可,永為甲令,又不知是何等事也。章惇作珪挽詞,亦載罷憲內職,由珪及惇奏請,恐珪及惇未必敢拂神宗意,其後姑借此以迎合太皇太后耳!憲罷內職事,亦已辨之,當考。神宗親札,御集又弗編入,不得不疑耳。三旨宰相,據鮮于綽傳信記。綽又載珪數事,今附見于此,更俟參詳修入。綽云:『二府中無土地祠,而每位有不動尊佛堂,蓋天王也。大抵京師官府多塑天王,如開封麯院之類皆如此。王禹玉在兩府凡十餘年薨,後有輕薄子戲為挽詞,有「東府自來無土地,直須正授不須權」,蓋謂此也。其全篇云:「太師贈誥子孫煎,身後無名只有錢。喏喏佞翻王特進,孜孜留得宋昭宣。欄干井上休言戲,政事堂中不記年。東府自來無土地,直須正授不須權。」太師,禹玉贈官。元豐末,經顧命,子孫陳乞,皆援韓忠獻例,故有「子孫煎」之句。王特進,謂介甫;宋昭宣,用臣也。「欄干井戲」,傳者謂親黨有勸乞出者,禹玉云:「井子上欄干,不是作劇處。」輕薄子為此詩,納於獻紙贈箱中,達之王氏子孫,追尋不復知其誰何。投牒開封,乞根治,府尹出榜,立賞告捉,竟不獲。而詩因此大播。有疑「說諢話」張山人為之者,府尹呼詰之,山人沉吟曰:「此非某所能。某尋常只是鼓合聚市井小人戲笑,那裏做得他恁地着題。」府官為之鬨笑。』又云:『禹玉自熙寧中拜相,神宗聰明睿智以臨臣下,新法百度已就,禹玉無所建明,但守成而已。執政日久,人有干差遣者,每唯喏之而實無薦引也。時人為之語云:「禹玉禹玉!精神滿腹。除卻脫空,十相具足。」又謂之三旨宰相云。』

詔奉議郎、吏部員外郎文及一四,直龍圖閣、知同州。承事郎、將作監主簿文永世,候寺監丞有闕差。及、永世皆彥博子,以彥博乞免兩鎮節度使,故有是命。郎官除職自及始。

樞密院言:『中書省已得旨,應今年正月九日赦前衝替人,係事理重者減為稍重,稍重者減為稍輕,及差替者,便與差遣。本院欲應武臣任六等差遣見降者未牽復本等人,如該正月九日并三月一日赦,每赦與復一等,仍令刑部檢舉。』從之。

詔修京城使臣五十七員,可罷四十七員。此據政目十八日事。

癸丑,尚書省奏:『刑部言合敘用人年七十以上者,各乞除敘法所得名目致仕。內贓罪人仍不再敘,未復舊官人願未敘者,聽。』從之。

龍賜州及監州知州彭允宗等四人,各遣人修貢。

丙辰,正奏名進士劉逵等五百七十五人,特奏名八百四十七人,並釋褐。武舉進士三十九人,並賜袍笏銀帶。逵,隨州人也。政目於五月六日書『放進士焦蹈以下。』登科記焦蹈第一人,劉逵乃第二人,不知何故焦蹈獨不釋褐。逵與倪直候,注越州青州判官、推官,在七月二十三日,今并附此。

刑部言趙嚳等坐父世居嘗謀不軌,除名、停降、鎖閉,就增屋居之。

環慶路經略司蕃部巡檢貝威等領兵入西界,至賀羅原與賊戰,有蕃弓箭手歲尾、昌移,獲西界宥州正監軍、偽駙馬栧厥嵬名,其人乃任事酋首,乞優賞之。詔歲尾、昌移各轉三資,賜絹五十匹。四月甲申,當考。

荊湖北路鈐轄轉運司言,辰州江外生蠻覃仕穩等,乞納土歸明,望許依辰州熊皐所申事理招納。詔荊湖北路不得妄有招納,致生邊事。

正議大夫新知杭州呂公孺為龍圖閣直學士、知鄆州。

正議大夫、戶部侍郎李定,承議郎、給事中、兼侍講蔡卞,奉議郎、起居舍人朱服,各降一官。坐知貢舉日,開寶貢院遺火。權知開封府蔡京、判官胡及、推官李士良,各罰銅八斤。坐救火延燒寺,延及人口,雖會赦,特責之也。

戊午,通議大夫、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蔡確守左僕射、兼門下侍郎。通議大夫、知樞密院事韓縝守右僕射兼中書侍郎。殿中侍御史黃降言縝不堪大用,乞罷之,不報。降言據蘇轍明年閏二月六日疏附見,當考。呂本中雜說:神宗上僊,王珪病薨,蔡確遷左僕射。宣仁問確:『右僕射闕,誰合做?確對曰:『以即今班序論之,即知樞密院事韓縝合做。若以祖宗故事論之,則東廳參政合做。』東廳參政,即今門下侍郎章惇也。宣仁識確語意主惇,因曰:『且只依今班序。』於是鎖院宣制,知樞密院韓縝遷右僕射。神宗素輕韓縝,及簽書樞密院曾孝寬丁母憂,去位已久,孝寬為安石所厚,上方惡安石,恐安石之黨復挽孝寬還舊物,遽從中批龍圖閣直學士韓縝同知樞密院事。宣仁亦素不喜縝,及蔡確力主章惇,遂相縝矣。論者謂:『縝,神宗所不喜,而神宗時作執政,宣仁不喜,而宣仁時為宰相。通塞遲久,皆有命也。』

通議大夫、門下侍郎章惇知樞密院。

資政殿學士、通議大夫司馬光錄門下侍郎。

初,光以知陳州過闕,未入對,上疏曰:

臣先乞下詔廣開言路,不以有官無官之人,並許進實封狀,頒下諸路州、軍一五,於要鬧處出牓示,鼓院、檢院、州軍長吏不得抑退。昨奉聖旨令入見,及到京,蒙降中使,以五月五日詔書賜臣閱看。臣狂瞽妄言,曲荷采納,豈獨微臣之幸,抑亦天下之幸。此乃聖主之先務,太平之本原也。然臣伏讀詔書,其間有於心未安者,不敢不冒萬死,極竭以聞。

竊見詔書始末之言,固盡善矣;中間有云:『若迺陰有所懷,犯非其分,或扇搖機事之重,或迎合已行之令,上則觀望朝廷之意以徼倖希進,下則衒惑流俗之情以干取虛譽,審出於此,苟不懲艾,必能亂俗害治。然則黜罰之行,是亦不得已也一六。』臣聞明主推心以待其下,而無所疑忌,忠臣竭誠以事其上,而無所畏避,故情無不通,言無不盡。今詔書求諫而逆以六事防之,臣以為人臣惟不上言,上言則皆可以六事罪之矣一七。惟其所言,或於羣臣有所褒貶,則可以謂之陰有所懷;本職之外,微有所涉,則可以謂之犯非其分;陳國家安危大計,則可以謂之扇搖機事之重;或與朝旨暗合,則可以謂之迎合已行之令;言新法之不便當改,則可以謂之觀望朝廷之意,言民間愁苦可憫,則可以謂之衒惑流俗之情。然則天下之事,無復可言者矣,是詔書始於求諫而終於拒諫也。臣恐天下之士益箝口結舌,非國家之福也。又止令御史臺出牓朝堂,自非趨朝之人莫之得見,所詢者狹。伏望聖明,於詔書中刪去中間一節,如臣三月三十日所奏,頒布天下。使天下之人曉然知陛下務在求諫,無拒諫之心,各盡所懷,不憂黜罰。如此,則中外之事,遠近之情,如指諸掌矣。

既除門下侍郎,光又以劄子辭免,乞對訖赴陳州,并請更張新法,曰:

臣聞詩云:『毋念爾祖,聿修厥德。』故夏遵禹訓,商奉湯典,周守文、武之法,漢循高祖之律,唐行太宗之制,子孫享有天祿,咸數百年。國家受天明命,太祖、太宗撥亂返正,混一區夏,規模宏遠,子孫承之,百有餘年,四海治安,風塵無警,自生民以來,罕有其比,其法可謂善矣。先帝以睿智之性,切於求治,而王安石不達政體,專用私見,變亂舊章,誤先帝任使,遂致民多失業,閭里怨嗟。陛下深知其弊,即政之初,變其一二,歡呼之聲,已洋溢於四表,則人情所苦所願,灼然可知,陛下何憚而不并其餘悉更張哉?譬如有人誤飲毒藥,致成大病,苟知其毒,斯勿飲而已矣,豈可云姑少減之,俟積以歲月,然後盡舍之哉?

臣向曾上言,教閱保甲,公私勞費而無所用之。斂免役錢,寬富而困貧,以養浮浪之人,使農民失業,窮愁無告。將官專制軍政,州縣無權,無以備倉猝,萬一饑饉,盜賊羣起,國家可憂。此皆所害者大,所及者眾,先宜變更。借令皇帝陛下獨覽權綱,猶當早發號令,以解生民之急,救國家之禍,收萬國之歡心,復祖宗之令典,況太皇太后陛下同斷國事,舍非而取是,去害而就利,於體甚順,何為而不可?

於是太皇太后遣中使梁惟簡賜手詔,諭令供職,曰:『嗣君年德未高,吾當同處萬務,所賴方正之士贊佐邦國,竊欲與卿商量政事,卿又何辭?再降詔開言路,須卿供職施行。』光乃受命。

資政殿學士、知太原府呂惠卿為資政殿大學士。端明殿學士、知江寧府王安禮為資政殿學士,翰林學士曾布為戶部尚書,試戶部尚書王存為兵部尚書。曾肇作王存墓銘云:存為兵部尚書,遷戶部,會神宗山陵,財費仰給戶部,不踰時告乏,而宰相乘間徙存復為兵部,充山陵鹵簿使。元祐初,復還戶部,固辭廷受,識者韙之。不知肇所稱『宰相乘間』果何事也?存徙,曾布實代之。布集有年譜,乃云『司馬公用布為戶部尚書』。按光除門下侍郎,與布同日,光才執政,元未入對,那得有此事?蓋年譜妄說也。布此除,實出於蔡確等,疑必有曲折,肇亦不能為布隱。當徐考之。元祐元年閏二月十六日,劉摯有章,二十二日,布出知太原。紹興初,翟璜言:『劉摯謂大臣誤朝廷,而大臣所用者又誤大臣。』蓋指布也。章疏具載國史,皆可覆考。布子紡釋誣云:璜載劉莘老章疏,是論募役不可行之語。蓋劉莘老在熙寧,以差役為不可行,反覆辯論至數千言,然募役之法不出於王荊公。蓋自嘉祐二年韓康公奉使河朔回,建明差役之法,為牙校者至於破產,卻以場務裨酬,非良法,乞令輸錢入官,以庶人入官之祿,募游手充役。李邦直元祐中作韓康公碑,具載其事。自嘉祐討論至熙寧,方成法耳。元祐中,蘇子瞻、子由兄弟力主募役法為不可改,蓋以出於韓子華,不出於王荊公故也。劉莘老既補外,魳歷州縣,乃知募役為良法。雖緣役法左選,流落于外十餘年,及元祐初,擢為御史中丞,可以行其所知矣,不復深論,自知前日之非也。元豐末,司馬君實召為門下侍郎,至朝廷,首議行遣熙寧、元豐聚斂刻剝之臣,故吴居厚、楊汲一八、呂惠卿之徒,相繼痛貶,而力引先公為戶部尚書,劉莘老為御史中丞。若先公在熙寧助王氏為刻剝之政,司馬溫公肯寘之版曹乎?劉莘老與先公在熙寧爭論役法,及為中司,知役法不可廢,故不復深論。果以先公所論為非,既為中司,肯貸先公使安地官之職乎?先公與劉莘老同事除授,來年,先公以食貧請外,加龍圖閣學士、知太原府,劉莘老卒無一字見及。近日福建印一骨鯁集,有劉莘老論先公章疏,乃是選人徐方叔撰造,曾經朝廷行遣,開封府自有公案。元祐初,行遣熙寧、元豐人,皆散官安置,此疏但云『乞移一近京閑慢左遣』,自不成章疏,當是已為笑端。元祐末,先公自青社易高陽,劉莘老罷相,鎮東平,歡然相迎,延留不已,至自為樂語云:『功名雅在於本朝,譽望最先於諸老。』又云:『金鑾學士曾謀國,玉塞將軍又得人。』至手書一通面投,云皆摯親草。其相喜如此,先公為留五日。況國史具載,自有除授月日,可以考驗,璜敢變亂是非,誕慢如此!役法始於韓氏,璜猶不知,況其他乎?不能克家,安能立朝也!此皆紡所云,今略辨之。紡云司馬君實引布為戶書,按布為戶書與君實除門侍同日,紡妄也,已辯之于前。紡又云吴居厚、楊汲、呂惠卿之徒相繼痛貶,君實力引布為戶書,按三人痛貶,月日具在,皆是布為戶書後事。元豐八年十月十七日,吴居厚以前京東運使散官安置黃州。元祐元年三月二十二日,楊汲罷戶侍為寶制、知廬州一九;呂惠卿以大資政知揚州,提舉崇福宮。二人皆引疾二〇,從其請也。蓋初行遣熙、豐人,除吴居厚,餘人皆未嘗便散官安置。紡所云,誤。元豐八年九月十八日,劉摯初自少監為侍御史,元祐元年二月十二日,乃除中丞。元祐元年閏二月十六日,摯上章乞罷布戶書,二十三日,布出知太原,摯集今不載此章。遺稿仍具載月日可考,紡蓋諱之也。所云徐方叔曾經行遣,不知是何年月日?紡又云國史具載除授月日,今考國史,乃皆不然。

兵部侍郎許將為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府,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府呂大防為翰林學士,龍圖閣待制、知青州鄧綰為龍圖閣直學士、知永興軍二一,龍圖閣直學士、知永興軍劉庠知青州。六月戊寅十六日復故,七月庚戌十八日再任。

詔環慶路經略使趙卨、權發遣鄜延路經略司事劉昌祚,各具錄到任後專授御前指揮以聞。

中散大夫、知冀州王令圖知澶州。政目二十六日。

庚申,左僕射蔡確為山陵使。

是月,罷徐州寶豐下監鼓鑄鐵錢。此據范純粹奏議增入。純粹云『自吴居厚置監鼓鑄,至今年五月得旨住罷,未及一年,已支用過官錢八萬九千八百八十餘貫,而搬運至陝西腳乘縻費,又不在此數』云云,當考,或刪取增入。實錄在九月十九日庚戌、十月十三日甲戌二二。神宗史志,元豐六年,徐州置寶豐監,鑄銅錢。此云鐵錢,當考。

西夏犯鄜延路,供奉官王英戰死。此據劉摯、王覿劾惠卿章疏增入。摯云:西人復仇,以五月犯塞,疆臣戰歿,士卒陷亡。今實錄乃無此,當考。覿云:供奉官王英以戰死,兵士陷沒者六千餘人。不知王英戰死處是何城寨,當考。八月十四日,錄王英二子,英死處,實葭蘆寨也。


注釋

韓越國太夫人『越』字原脫,據宋會要后妃一之一四、長編紀事本末巻九一宣仁垂簾及本巻下文補。

固且不愛高爵厚祿『且』原作『宜』,據閣本、活字本及宋會要帝系九之一七、宋史全文巻一二、長編紀事本末巻九三求直言、編年綱目巻一二改。

是詔書始於求諫而終於拒諫也『詔書』及『也』三字原脫,據閣本及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巻四七乞改求諫詔書劄子補。

士猶恐懼而不敢自盡『盡』原作『進』,據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巻四七乞開言路狀、漢書巻五一賈鄒枚路傳改。

三衙管軍臣僚『管』原作『官』,據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巻九三求直言、上引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改。

直為朝廷惜治體耳『耳』原作『且』,據同上書及治蹟統類巻一八宣仁垂簾聖政改。

學者毋得習以為業『學者』二字原脫,據閣本及上引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補。

當職不當職之人『不當職』三字原脫,據上引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及長編紀事本末巻九三求直言、治蹟統類巻一八補。

開州刺史宋會要儀制一二之六作『開府儀同三司』。

一〇都提舉汴河隄岸司『都』字原脫,據下文小字注及長編紀事本末巻九四變新法補。

一一京東西牧力勝殘『勝殘』,上引長編紀事本末作『賸錢』。

一二所收課利『收』原作『牧』,據閣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改。

一三以王珪病故也『故』字原脫,據本書例及宋會要禮二九之五九歷代大行喪禮補。

一四吏部員外郎文及『郎』字原脫,據閣本及宋史巻三一三、東都事略巻六七文及甫傳補。

一五頒下諸路州軍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巻四七、長編紀事本末巻九三求直言、治蹟統類巻一八『頒』上均有『仍』字。

一六是亦不得已也『亦』字原脫,據閣本及同上書補。

一七上言則皆可以六事罪之矣『可』字原脫,據閣本及上引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長編紀事本末補。

一八楊汲原作『楊伋』,據本書巻三七三元祐元年三月己卯條、宋史巻三五五楊汲傳、宋會要職官三六之三四及北宋經撫年表改。下同。

一九廬州原作『廣州』,據同上書改。

二〇二人皆引疾『二』字原脫,據閣本、活字本補。

二一知青州鄧綰……知永興軍『鄧』字原為空格,據閣本、活字本及宋史巻三二九、東都事略巻九八鄧綰傳補。

二二十月十三日閣本作『十月十三日』。按是月初一為『壬戌』,『十三日』為『甲戌』,正與文合,據補『十』字。


打開手機掃描閱讀

收藏 書評 打賞

上一頁
返回頂部